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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夕何夕 他们终于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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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云密布,乌云翻滚,黑压压的氛围笼罩着大地。
山雨欲来风满楼,电闪雷鸣,万物萧瑟。
酝酿许久的磅礴大雨终于倾盆而下,稀里哗啦地打落在屋顶,沿着青瓦屋檐垂直坠落,成为一窜窜晶莹剔透的珠帘。雷雨交加,药房前的桃花树被狂风吹得东倒西歪,粉红色的桃花瓣散落一地,在雨水中沉浮。院中的珍馐花草也在淋漓大雨中瑟瑟发抖。
伍阳云不知道自己为何总会在雷雨天气心神不宁,这种感觉在自己重伤一场之后,就再没有改变过。他强压心神,不被屋外的天气影响,专注在面前的药材和医书里。四处寂静,又过半刻钟,他终于还是按耐不住,放下手中医书,举步往外走去。
“兰馨呢?”他走至大厅,不见未婚妻余兰馨,担心问道。
“夫人刚刚撑了把伞,独自出门了。”仆人惶恐,不安地回答道。
“雷雨交加,你们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出去?”伍阳云虽然有些气恼,但也知道余兰馨为人做事,不容别人质疑半分,所以也不追究责任。
他命人取来一把纸伞,撑开后径直往门外走去。白色纸伞上描绘着红梅朵朵,沾着雨水更为红艳,美得摄人心魂。
余兰馨撑着红色的油纸伞,停住往救世堂走的步伐,看到的便是这一幕。
伞下男子握着伞骨的手修长而骨节分明,一身织锦白袍,身材高挑秀雅,双眼深邃睿智,此时眉头紧皱,薄唇微微抿紧。
眼前温润如玉的男子,是自己走遍大江南北唯一倾心的男子,如今是自己的未婚夫,是她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和手段,都想厮守一生的人。
余兰馨神情不自然,而后淡淡一笑,“这么大的雨,你怎么出来了?”
伍阳云踏着雨水,溅起朵朵水花,打湿白色衣袍,走至她的面前:“你怕打雷,我担心你便出来看看。”
余兰馨身体一震,眼中有不明的光划过,也只是一瞬便恢复正常,“你一定是记错了,我不怕打雷。”说罢,牵起伍阳云的手,“我们回家。”
伍阳云握着手中柔荑,心中涌出一阵奇怪的感觉,已经不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他敛下眼皮沉思片刻,问道:“兰馨,我们真的是自小就认识?”
余兰馨惊愕地抬头,然后脉脉含情地注视着伍阳云的眼睛,凤眸蕴含似绵绵江水般的柔情,满满地要溢出来,真挚地说道:我对你的真心不是假的,你舍命为我取来雪莲而重伤也不是假的。云阳,你在怀疑什么?”话语间,眸中水光盈盈,让本已绝美的容颜更加楚楚动人。
伍阳云叹了一口气,心想怎么会有错呢?伸手擦拭她眼角的泪水,温柔安慰道:“如今婚期将近,你我是要相伴一生的人,是我最近多想了,你不要生我气。”
余兰馨破涕为笑,扔掉手中的红色油纸伞,扑到伍阳云宽大的怀里,“以后你别再说这样伤我心的话,我真的会恨你的。阳云,你不知道我多爱你,爱到为了你甚至可以不择手段,你千万别负了我。”
“好。”伍阳云不明所以,但还是用空出的右手将余兰馨揽入怀里,跟怀里的佳人说道。目光遥望远处,灰茫茫的苍穹笼罩着这个小镇,风雨婆娑,天地一片混沌。忽然伍阳云一愣,视线里看见一个人,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那女子眉目精致,脸色异常苍白,周围水汽朦胧,她只身站在荒凉的街道上。雨水打湿的黑色衣物紧贴身体,显得她瘦如枯木,在风雨中瑟瑟发抖,如同即将凋谢的花。她痴痴地看着面前紧紧相拥的眷侣,双唇已经失去血色,静静伫立在雨中,像是等待了万年。
【二】
我是双梅青,是师父在民间捡回来的孤儿,住在与世隔绝的桃花谷,跟随师父练习武艺。谷里面只有师父和我,直到六岁那年,师父出门又捡回来徒弟。这次不是襁褓中的婴儿,而是比我大一岁的小男孩,长得白白嫩嫩,跟师父口中的小白脸如出一辙。不过我很喜欢,因为我再也不是独自一人练武,独自一人说话,我有了可以玩的东西。
那时候桃花谷的桃花开得异常灿烂,和煦的春风拂过花树,下起了纷纷扬扬的桃花雨,草地上堆起层层叠叠的粉色花瓣。
我扛着把木剑,折了一根狗尾巴草剔着牙缝,装老熟说道:“小子,从今日起,我便是你大师姐。好好跟着我混,保证让你在桃花谷里打横着走。”
那时我自动忽略掉桃花谷就我和师傅,除了劳什子的花花草草,唯一的活物就是谷里的蛇虫野兽,连同以前养过的大黄狗都给师父当下酒菜了。这种情况下,你不管是想打横走,还是躺着走,也不会有人管你。
“哦。”那小子一双星目愣愣看着我片刻,竟然才回我一个字,气得我要炸毛。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管高歌。”
“好霸气呀!”
“哦。”
“你小子除了哦字,能不能换个字?”
“嗯。”
……
“当我没说。”
“哦。”
虽然他智商有问题,我无数次气得要吐血,但是看在他那张过得去的脸上,也就认了这个傻师弟。
管高歌先同我学武,师父苦口婆心地说是让我当一次师父,检验我以前学的成果。这一堆废话,只不过是师父想偷懒,躺在桃花树下的大石头上喝酒而已。这老头一生厚颜无耻,无拘无束,恣意洒脱,嗜酒如命。有时候我一觉醒来,师父他人就在江湖里面浪去了,独留我一个人在这荒山野岭里。所幸谷中没有其他人,食物又不用担心,我经常不觉得害怕。
所谓经常,是指不打雷的时候,我天生就怕雷声。听师父说,捡到我的时候,正是盛夏雷雨最盛的晚上,我泡在水里几乎死去,路过的糟老头,现在的师傅经过救了小命。如此一来,我便知道我怕雷的原因了。
后来每每打雷,我便借着传授经验为理由,扯着管高歌彻夜长谈,探讨博大精深的武功秘籍。
管高歌一脸嫌弃地看着我,“你怕打雷。”
我正想维护我所谓的大师姐尊严,想否认的时候,一个响雷打得地动山摇。我抱着管高歌的胳膊,将脸埋在他小小的肩上,紧紧闭着眼睛,说不出话来。
他身体一僵,过了许久,用手轻轻拍着我的后背,轻声说:“不怕不怕,雷公电母正在吵架,待会就好了。”
“真的?”我疑问道。
“不骗你,我娘亲说的。”
我后来才知道,原来管高歌和我不一样,他是有娘亲的。只是他娘亲病重,他自己专研点医术也治不好他娘,最后药石无医,还是病死了。后来遇到了死皮赖脸的师傅,师父见他骨骼惊奇,是个练武奇才,哄来了的桃花谷。
他揭开自己的伤疤,只是为了安慰我,我顿时忘记对雷电惊恐的片刻,心中一暖,粲然一笑。
我突然发现,时光荏苒,又过了十几个春秋,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在心底滋生,填充我平淡无奇的岁月。
岁月静好,我们练着武,上上山,抓抓鱼,又过了十年。期间偶尔到江湖里面行侠仗义,还混了仁义双侠的名头,让不少贼子肖小闻风丧胆。
我从鼻涕虫蜕变成自恋的少女,幸好管高歌没有长歪,是位英俊潇洒的少年。每当师父感慨连连的时候,我心中都是喜滋滋的偷乐,像夸奖了自己一样。
因为管高歌是我的,这十几年来,我从来没有否认过自己喜欢他。我早就习惯他跟在我后面,替我收拾烂摊子,被仇家追杀的时候握着我的手,从来就没有放开过。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没有戏文里面狗血的横刀夺爱,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我们便知道彼此想要的。虽然自己一出生就被老天抛弃,万幸还有他,给予了世间最平凡真实又最美好的爱情。
然后师父便消失不见了。
照他的话说就是觉得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传授给我们,而我和高歌两个感情越加深厚,怕我们两不方便亲热。
我看着纸条,难得含羞的满脸通红,暗暗淬了一口:“糟老头,等我见到他,不撕烂他的嘴。”
管高歌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嘴角勾起完美的弧线,靠近我的耳边说:“哦。”
温热的气息喷在我的脖子上,全身的血气上涌,脑海里一片空白,醉醺醺地像偷喝师父埋藏十年的桃花酿,轻飘飘的如同慢步在云端。
我垂下眼眸,推开他,心房小鹿乱跳,只想往外跑,好舒一口气。
熟悉的臂膀环过我的腰,身体蓦地被捞进一个温暖的怀里,心里莫名的欢喜与安稳。
回头,看见他的脸不断放大,我羞涩地闭上双眼,感觉唇上一片柔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