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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笔成痴 ...
苏璃走进离家最近的一家咖啡厅,到自己常去的那张靠窗的桌前入座。此刻,一束柔和的阳光正映到桌上,给咖啡厅清新的装饰添了一分温馨,又给苏璃带来两分暖意。
这样的好天气,适合开始一段爱情……
和往常一样,点了杯咖啡后,苏璃拿出自己的电脑,登陆她最常去的小说网站。她又新建了一部小说,利落地敲上第一行字:“我的这一部小说,写给我爱的那个人——在小说里,我给他取名叫林彦锦。我会用我自己的真名——苏璃。我想写一些真事儿,一些我,还没有忘却的日子。其实,我很健忘,以至于我已经不记得我和他是怎么相遇,相识,相知。也不记得从什么时侯开始,为什么,就爱上了他。但我知道我没有办法忘记他,更不可能忘记我爱他。所以我想试一试,试一试勾勒我们之间的那些片段,让我用我最爱的方式,来记录,我最爱的他。让我多年后,还记得,我深爱过的那个人,我愚蠢过的那段时光。”
她嘴角勾起一个弧度,写这部小说,刚开始只是她的一时冲动而已。一刻的冲动之后,她却为这个念头感到了深深的心动。她是一个作者,别人的悲欢离合,她写了不少。但用文字记录自己的过往爱情,还是头一遭。她从前根本没想过有一天,会突发奇想,要自己的爱情呈现在纸张上,连同那一段痴狂过的时光。但从没想过又何妨?
我们不都是这样:最美好或最不美好的时刻都来的猝不及防,我们会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接受各种考验。当这些给我们带来悲喜的时刻结束之后,生活就又回到了平静无波的样子。那些特别的时光,全部变成了我们脑海中的回忆。有的,也许会被我们时常想起,再三回味。但有的,就会渐渐被新的回忆淹没。我们希望记得这些特殊的人生片段,而不是遗忘。那么为什么不用纸笔,写下我们曾经的痴狂?也许多年后回首,我们会发现,那时的疯狂的自己,原来如此可爱。
怀着一些不知如何道明的心情,苏璃开始了她的“初恋时光”。
九月一日,我记得那一天,阳光明媚,清风温柔,是个美好的日子。我终于踏进了市一中的校门。它是全省最好的高中。幽美清雅的环境,独特的自主教学制度,丰富的活动,都让我心仪已久。最令我动心的,还是它两人一间的宿舍。我向来喜静,从小就立志要进市一中,不是因为什么抱负远大,希望成才;正是因为不愿和太多人住在一起。总算是达成了我多年的心愿,内心的欢欣雀跃可想而知。当我得知因为我所在班级女生是单数,所以有一名女生要独住一间宿舍,而我正是那个女生时,我更是兴奋得顾不上宿管阿姨的眼光,低声地叫了声:“耶!”好心情到来得如此容易。
这一天,也是我初遇那个令我无法忘怀的人的日子。对他有印象是源于第一节课的自我介绍。我一直不擅长与陌生人交流,尤其是在一群陌生人前。然而我的一直都优异的成绩又让我不得不接触演讲,并且参加了各种各样的演讲比赛——真是糟糕的回忆。我一直渴望改变自己一到人前就紧张的毛病,但即使已经有改变自己慢热的性格的想法,也无法纠正多年来的习惯。”于是我只能逼着自己在讲台上面带僵硬的微笑,介绍自己:“我叫苏璃。我喜欢唱歌——虽然有点五音不全,我也喜欢钢琴。总得来说,就是热爱音乐。”一段毫无逻辑的话。我不禁对自己微颤的语调和混乱的话语懊恼。语无伦次,糟糕透顶,这就是我给自己的评价。然而,有那么一群人,天生把站在人前当做家常便饭,自带着光环,可以抵御陌生环境给人的恐慌,正好和我形成鲜明的对比。比如说,林彦锦——
只见身着蓝白色校服的少年站在讲台上,他身材挺拔,容貌也生得极好。脸部轮廓分明,线条清晰;五官端正俊郎,剑眉星目——那是我后来才发现的,当时的我大概不会刻意观察谁的容颜。少年大方得体地微微鞠躬:“大家好,我叫林彦锦。”语毕,他便兀自走下讲台。这就有些奇怪了。按常理,他总该说一说自己兴趣爱好吧?
正当我暗自琢磨林彦锦是害羞还是真的无话可说时,他竟然又折了回去,在一片笑声中镇定地继续:“对不起,还没说完。我的爱好,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篮球。嗯,现在是真的说完了。”全班同学又是一阵哄笑。他却全程洋溢着令人舒适的微笑,似乎不为大家的情绪所动摇。我和大多数同学一样,不由自主地多看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少年一眼,记住了这个人,以及“林彦锦”这个名字。
这就是我最开始看见他的样子。一个“失误”,却让他迅速地在众人中脱颖而出,让所有人牢记在心。只是,那时的我们还没见识过林彦锦的能力,也不知道他心中的天地,否则绝不至于认为他会有这样不小心的失误。
紧接着自我介绍的是班委选举,这唯一一个被记住的人,走上讲台竞选班长,依旧言简意赅,且让人印象深刻。他只放出一句话:“选我,我会用成就告诉你,这是你们最明智的决定。”温润少年此刻清冷的眼神,狂傲的语气,莫名的自信然全班哗然,紧接着掌声雷动。我不由得再多看一眼这疏狂又自信的人:这个少年,总能最高效地达成目的。就像刚才,轻易地让所有人记住他;就像此刻,他毫无疑问地以最高票数当选班长。最让我感兴趣的,是他如何真的带领我们走向辉煌?他的自信,从何而来?不过是一个十六七岁的人而已。
市一中的自学制度向来出名,班长这个角色当然格外重要。甚至只有开学最开始的一个月,班级里才会由班主任主持事务。一个月之后,老师会渐渐放手,班内各项事务,大部分都由同学们分担。而统筹安排的人,正是班长。当然,每一学年都会有很多班级,因为学生没有能力管理事务,不得不让班主任插手。很少有班级能完全由学生自我管理。林彦锦这一番话,就相当于保证了自己的能力足以安排好班级的运转,而且,远胜于别的班级。
他到底有没有这个能力,大家,自然拭目以待。如此狂傲的人,到底有几斤几两,就看他接下来的表现了。那一刻开始,全班的目光,当然也包括我的,都自然而然地被他深深吸引。我从未对一名男生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他那样的高傲,甚至带着一点自大,让同样有些高傲的我,第一次产生了想要和一个人一较高下的想法。
第一次写文,写的不好的地方请多见谅O(∩_∩)O
也希望大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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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落笔成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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