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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锲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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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吗?急活?加倍?不,下雨天不接单。天王老子我也不接。”洛水看了看阴霾密布的天空,打出最后一行字,退出了旺旺。
她还是一个不喜欢叫“亲”,没有包邮,态度粗暴的淘宝店主。只不过她不卖食物、衣履、化妆品。她倒书,盗版二手劣质绝版,在她的店铺里买到一本装刊精美的正版书,比登天还难。正因如此,书店一直销量堪忧,岌岌可危,一周卖不了十本册子。即便卖出去,大多数人也选择退款。然而在有些特别的退货里,书页里会多出一点东西。
比如说,目标的价码,地点,处理方式。信息加密处理过,平常人看起来也就是一堆乱码,或是毫无意义的数字,像是书页上小孩子留下的涂鸦。
洛水的正业是个淘宝店主,副业是杀手。两者看起来都很不靠谱,可是没办法,房价攀升,洛水觉得自己在死前,最起码要有个屋子,哪怕在郊外,哪怕是鬼屋,哪怕没命搬进去住。
洛水徐徐抚摸着膝盖,看着窗前逡巡不去的乌鸦和浓郁的绿的化不开的梧桐,寂寥的点着烟,并不吸允,一任雪白的粉末弹落,她又想起了三年前的枪战,手腕,脚踝,膝盖,他的动作一贯精准迅疾,小轮手,枪只有六发子弹,他停下来装子弹,附身跪下在她心口画了个十字,冰冷坚硬的枪管抵住心脏,跳的太快,疼痛的几乎爆裂,血液逆流,呼吸湍急。
“怎么可以背叛我?乌鸦,小乌鸦,是我亲手将你带大,”那人跪在冰冷刺骨的木地板上,仿佛最温柔的恋人般抚摸她的面颊:“不过这样也好,死在我手里,也算有始有终嘛。”
她并不吸烟,她只是怀念,那个人挥之不去的气息,像是午夜梦魇般只顾沉沦。很多事记忆成了习惯,烙在骨骼血肉里,她能够背叛那个人,却改不了潜意识。
他的热血喷薄而出,一滴滴落在她脖颈间,原来他并不是冷血,如此滚烫,原来他也是个凡人,洛水瘫软在地上不能动弹,却不由自主抽搐着笑起来,空荡的酒店公寓,两个人就这样死去,被发现的时候尸身腐烂,生出虫子,不明所以的人该以为是殉情吧,空气里交织的血味,蝴蝶般飞旋,丝锻般稠密,媚药般提神。他脸上的疤痕烧的通红,转瞬之间表情从惊诧、震怒转为素日那般平淡无奇的悲伤。
乌鸦彼时也觉得不错,冤有头,债有主。这辈子能够共赴黄泉,说不好也是一种缘分,孽缘而已。
她醒来已是半月之后,浑身纱布,打着石膏,挂满吊瓶的呆在鬼医的地下室。
准确来说或许是饿醒的,鬼医恬不知耻的在高危病人身边吃火锅,酒精锅、手术刀切割的羊肉片,片片切口齐整纤薄,红白纹理大理石一般。冷冻蔬菜摊开一地没有半分生机。鬼医回头,苍白面孔,像是古墓里出土的尸首般,镜片上一片水雾,平和道:“操,居然醒了。”
苏醒和起床之间,隔了整整三年。
乌鸦伤的太重,复原基本上是个奇迹,像个孩子一样学习走路,抓筷子,穿衣服。
出院之前的最后一场手术是换脸。
洛水原本是个大一女生,孤儿,需要奖学金和打工维持生活,冷血的城市,灯红酒绿对一个还算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来说有多少选择呢?
洛水选择了最黑暗的一条,做援,交,出卖身体换取知识。这城市很多人都有着两面,这两面的诧异只大,胜过撒旦同天使的区别。
洛水是在城南酒店出的事,赤身裸体被一个富商从三十三楼推下去,当场毙命。
这种事并不罕见,甚至每天都在发生,只是人人选择视而不见。财能通天,如果通不过去,那一定是你的钱不够多,因为人人都有一个价码,这个道理,百试不厌。女孩子被警方以失踪处理。
鬼医得到消息后,迅速赶到买下了这少女尸体,掏空内脏转手卖出。鬼医一直都做得是这种腌臜生意,他也不会收到良心的谴责,每夜睡得像是个婴儿。
“真丑啊,一定是脸先落地的,身材不错,有36B”当时乌鸦还捧着薯片看着肥皂剧风凉道。
“你进来的时候比她好不到哪去,”鬼医咬着手电筒动作,站在冰块间瑟瑟发抖,口齿不清的嘟囔道:“猪头一样,我原都没认出来。”
“死的是我的话,你会卖我的器官吗?”乌鸦隔了良久问了句,屏幕的倒映在她眼里,泛着水样的蓝光。
“那句话这么说来着,有钱不赚王”话没说完,鬼医只觉一阵凌风从颈后飞过,匕首和发丝坠地,皮下肌肤晕出一线猩红。
我们这种阴沟里求生,见不得光芒的鼠类,早在黎明之前,就已将良心悉数抛弃,唯有活着最好,像一棵蓬勃的热带植物,张牙舞爪,郁郁葱葱。
鬼医有些异想天开,所以注定不能成为一流的大夫。他买通了一些人,获取了洛水的身份证和户籍,安在了乌鸦的身上。
乌鸦看着那塑料片上的少女容颜,只十多岁,稚气未脱,小鹿一般灵动的大眼。鬼医打趣道:“你这底子不好就不好吧,妙手回春尽量往这上头整,这孩子比你小七八岁呢。”
“阿鬼,我们十七八岁的时候都在干什么?”乌鸦怀疑自己是不是吃多了药,脑子坏掉了,从前的事情都印象模糊,碎片一样漫天纷飞,伸出手却什么都抓不到。
“你杀人,我卖人。”鬼医摁着乌鸦的肩膀,声音低沉了些:“我们一直都是最佳拍档。”
“阿鬼,那我们七八十岁了做什么?”乌鸦声音空洞,像是末班车带来的风般萧条。
“我们这种人若活到那时候,当真是天理不容。”鬼医将麻醉缓缓推入血管,看她缓缓睡去,莲花般姣好沉醉,附身亲吻额头,流连辗转:“迟早都是要下地狱的,活一天,赚一天。”
睡去的是乌鸦,醒来的却是洛水。
换了一张脸,似乎就可以骗自己,人生还有重来的可能。
洛水讨厌极了黄梅雨季的城市,虽然说,其他季节她也不是太喜欢,可是始终没有取出来的弹片还留在左边膝盖,每逢天阴下雨,就像是身体开了个口子,带着倒刺的风呼啸来回,疼痛潮湿又绵长,像是一场永无休止的苦役。她甚至考虑过截肢和药物来缓解。为了这件事,鬼医不知道和她吵了多少次,不过近来她也打算放弃了。
轰隆隆,厚实云朵狼群般堆积,风吹也不开,轰然逸出一泓银光,照亮屋子的边边角角,暴雨将至,风雨飘摇不安的拍打窗机。
啪一声,山墙上挂着的相片坠地,满地玻璃碎片,洛水瞥了瞥嘴,头疼的要紧不打算去收拾,内心嘟囔道:“都告诉他一千遍了,不要把结婚相片挂在那,风水不好,”仔细想想,这个月都摔下了第八次了。有时候男人认起死理来,真是五马分尸都不肯回头。
洛水话虽如此,还是摇摇晃晃站起来收拾,最近业绩不好,花钱全靠伸手,鬼医新近谋了一份私人医生的工作,回家越来越晚,脾气越来越暴躁,脸色一天天难看,收入也一天天多了。洛水不想和他吵嘴,毕竟孕妇不能多生气。七周了,腹部还是平坦的不显山不露水,也没有丝毫症状,所以就不曾在意,要不是鬼医心细,拿了验孕棒给她,她还要骂他痴心妄想,毕竟这身体不是完好的身体,洛水一直以为子宫对她来说是个摆设,不然和,和那个人这些年都没怀上。
“吱吱吱”门铃响了,洛水迟缓的抬起脸,还以为是幻觉。倏忽而过,老宅子的电铃响起来触目惊心,像是鬼叫般,也时常失灵,可是这里离医院和火车站都近,附近有商场,人流繁杂,是逃命安身的好地方,日子在安逸,洛水还是没改掉职业习惯。
“吱吱吱,”门铃又响了,她咽了口水,无缘无故觉得干渴。心慌意乱的有些抓不住东西,像是低血糖。蹲的太久眼前发黑,焉知不是夜路走多的缘故。
攥着一块玻璃,洛水垫着脚猫一样的抵到门边,窥探猫眼,外间无人,只有一只纸箱,黄橙橙,空荡荡。
“对不起啊,阿鬼,我们的过去找回来了。”
“我没能保护好你。”
有时洛水会纳闷,心爱人的血和陌生人的会有什么不同?
没什么不同,就是颜色深点,淡点罢了。
抱着鬼医,不对,是抱着他残存的一部分,最重要的一部分,洛水发誓会保护好肚子里的这个,小石头。自言自语道跟鬼医结婚那天我没有哭,他死了我也不会哭。我不是个合适的妻子,也不是个合适的寡妇。可是鬼医知道,我是个坚强的女人,他死了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哪怕生活黯淡无光,也有值得奋斗的部分。即便没有,我们也要这样欺骗自己。不然生活何以为继。
眼睛滚烫疼痛,像是有人用烙铁烫过一般,仰起脸努力抑制住眼泪。那只是水雾,看见天花板上的霉斑,最近天气真是太潮湿了。
洛水触不及防的就看见了一张熟知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