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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夜深,大排档上的人陆续散去。姜婉一晚把酒当水喝,趴在桌上醉成泥。普向北摸着空空如也的裤兜,叫又叫不醒她,只得在她包里翻出钱包付帐。
      还真让老爷子说对了,在这个城市,离开普家人的身份他什么也不是,一无所有。

      捏着肥猫颈脖扔进双肩包,普向北挎上包,费劲将东倒西歪的醉鬼弄到酒店,又在背包里翻出身份证,登记住宿。登记的中年妇女一开始懒洋洋的眼皮都不抬,后来却一个劲儿盯着他发花痴,笑咪咪地,“有情趣房,要么?”。
      什么鬼!普向北浑身不自在,“单人房!一间!我不住,她住!”妇人瘪瘪嘴,一副“人家懂的,人家不爱管闲事,你想干嘛干嘛”,把房卡推给他。

      普向北把姜婉弄进房间,丢到床上,转身要带钱多多走。谁知这肥猫这时倒来了劲,与自家主子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上蹿下跳,普向北压根近不了身。
      几番回合,普向北气喘吁吁,拿那肥猫奈何不得,就假意离开。看着自家主子转身离去的背影,那肥猫竟没追上去,懒洋洋地舔舔爪子跳上床,在醉鬼身边团成一跎不动了。
      普向北在房间门口站了一会又推门进屋,结果还是带不走它。风中凌乱地站了会儿,他熬不住在沙发上将就睡了。

      天还没亮,他被摇醒。
      “喂,醒醒,醒醒。”姜婉俯身站在沙发前,睁着双眼睛看着他,“你怎么在这里?”
      普向北眼睛发花脑子像团浆糊,回不过神。
      姜婉又道:“哦,我知道了,你也没地方去。”糊里糊涂地,普向北点了一下头。

      “我要走了,给你说一声。”姜婉说。普向北下意识问:“走?去哪儿?”
      “南方。”姜婉顿了顿,“想要跟我一起去玩玩么?”

      一起去?
      离开帝都,去南方?!
      糊里糊涂地,普向北再一次点了一下头。

      从酒店出来,站在黑漆漆的大马路上冷风一吹,他的神智回来了,问:“怎么走?”难道骑那辆摩托车?姜婉一拍脑袋,“完了!我的车忘在街边了。”无来由地,普向北竟然有点愧疚。
      姜婉凑上来神神秘秘地:“别担心,我有办法。”他眯着眼眸看着她,他倒要看她还有什么花样。
      姜婉拉着普向北跑了很远,找到一处气派的大宅子。姜婉蹲在宅子门前花园的篱笆处不知捣鼓着什么。普向北还没搞清楚状况,姜婉起身时手里已经捏着片钥匙,她拿着钥匙打开车库,里面停着辆白色路虎。普向北吓了一跳。
      姜婉将车开到他跟前,伸出头,“上车。”普向北瞥着后座上的猫,上了车。

      第三天中午,南都市,春满巷。
      大人都在家躲着日头睡午觉,一群男娃在巷子里追跑打闹。一辆白色路虎开到巷子口,在一棵柳树下停下来。车上跳下一对风尘仆仆的年轻男女。男的一身黑衣黑裤,女的身着白T恤破洞牛仔裤,光着两个膝盖。紧跟着一只大脸猫从车上跳下来,在地上拉长身子伸了个美美的懒腰,才起身抖了抖猫毛。

      姜婉一弯腰将钱多多捞在怀里,撸着猫毛眯眼看着久别的春满巷,心里五味杂陈。
      突然告别厨子的人生,总觉得还有些遗憾,总想着再来生活了二十来年的地方走一趟。至于身边这帅哥,纯属捡来的。那晚准备分道扬镳时她不过是顺口问他要不要跟她一路作伴离开帝都,他居然点头答应,这倒是意外收获。

      这对陌生男女引起了男娃们的注意,看西洋镜似的围过来。姜婉指着个十一二岁的男娃道:“路娃子,管好你的小兄弟,别动我的车,刮花了要你赔。”
      “路娃子路娃子,她认识你哟,是你家亲戚啊?”有男娃问。叫路娃子的男娃呸的一声,说:“屁!哪个认识她!”接着瞪着姜婉道:“我不认识你,别乱叫!还有你的车关我屁事!”男娃些调皮地哄笑起来。
      普向北:“……”
      不说是回家么,怎一个都不认识她?

      姜婉叉着腰,挨个指着男娃们,道:“我不但晓得路娃子,你,你,你们,我都认识。李二娃,张小幺,小丁子……”被点着的男娃张着嘴,诧异地看着她。末了,姜婉转身看着路娃子,“路娃子你认不得我没关系,可我还记得你去年夏天在南都饭店干的好事,还有小丁子家的哈士奇是怎么死的我也晓得。”
      路娃子涨红着脸,上下打量她,说:“你到底是谁?”姜婉没回答他,哈哈笑着说:“你帮我看好车,我就帮你保密。怎样?!”

      姜婉转身撇下焉焉的路娃子,对普向北说:“走吧。”普向北跟她走进巷子,姜婉边走边解释:“这帮娃爱捣蛋,刮个漆打碎个玻璃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小事,路娃子就是他们中领头的。”
      普向北随口应了声,“他姓路?”“呵呵,不,他姓张。这路娃子他妈生他是生在路边的,就取个小名就叫路娃子。他不喜欢人家叫他这个小名哩。”普向北也不多问。
      俩人一前一后上了一栋老式居民楼,楼道里静悄悄的,他们顺着楼梯爬上顶楼。顶楼只有一间房,在走廊尽头,门板紧闭。姜婉一弯腰,在房门口的第三个花钵下面摸了摸,摸出一把钥匙,打开房门。

      姜婉进屋把背包一撂,把自己一扔,瘫在沙发上说:“哎哟,浑身骨头都散架了,我要好好睡一觉。你自己随便看着办吧。”翻身抱着靠垫就睡了。

      这屋子不大,一厅一室带个卫生间。普向北在屋子中间站了一会儿,进卧室准备上床睡一会。床头柜上的有幅相框,相框里是位年轻姑娘,短头发,脸上有些雀斑,咧着嘴笑得很开心。

      一觉醒来,已是半夜。
      普向北走出房间,打开客厅里的灯,看了看沙发上,姜婉还在睡——
      她侧身蜷在沙发上,沙发巾被蹬成一团团在角落。皮肤在灯光下干净透明,长长的眼睫毛投下扇形的剪影,嚣张跋扈的脸庞此刻安静祥和得犹如婴儿一般,包裹在宽大T恤里的纤细身子随着呼吸而微微起伏。

      忧郁的钱多多一听见响动就醒了,它在地板上拉长身子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才踱着方步,慢悠悠地晃到普向北身边,用鼻子嗅了嗅他露在拖鞋外的脚趾。普向北瞥着它,恨不得一脚踹翻它的肥屁股,这家伙!
      钱多多被普向北冷不丁甩开,嗷嗷叫了两声,愣是没明白自己犯下不可饶恕的大错——丢了逼格不说,见利忘义连主子都不认。
      钱多多见男人不搭理,只好恹恹地缩回身子。

      作为一个洁癖症晚期患者的普向北,原本无论如何也和一只肥猫扯不上关系。他的生活里原来只有鱼——隔着一道玻璃屏障和无色的水游离于另一个世界。安静,沉默,冷眼旁观人世冷暖。
      就像原来的他。

      可是由于吉姆的离开,他不得不收留这只失去主人无家可归的猫。那时它还是畏畏缩缩的小不点。
      吉姆,一个来自拉丁美洲的天才,是普向北在大洋彼岸最好的朋友。同为高智商的人类,他们年龄相当灵魂相通,都在同一间实验室工作。吉姆死于一场车祸,葬礼过后,普向北在吉姆的住处发现了这只常被吉姆挂在嘴边的猫,它已经饿得奄奄一息。普向北把它送进动物收容所。那天晚上,普向北做了一个梦,梦见吉姆。梦醒后,普向北跑到动物收容所将它领回来。

      普向北起初不太喜欢这只猫,尤其不喜欢动不动就乱飞的猫毛。他不喜欢照顾它,甚至没给它起个正经的名字,可日子一长,就把它当做了吉姆,一个头发自然卷皮肤黝黑的朋友。

      普向北扭头看看窗外,感叹世事难料。一切发生得太快,他像做了一场梦,梦醒后自己已经身处异地,与这沙发上呼呼大睡的姑娘。那晚,自己一定是醉了,一定是。

      普向北其人,其实是只纸老虎。众人眼里冷冰冰的,还有些无情。其实他原本是专心搞研究的人,常年与实验数据打交道,不善与人相处。
      冷,不过是他生存的铠甲;无情,不过是他战斗的武器。简单,直接,不费脑细胞

      如果要怪,就怪老爷子好了。这时他近乎幼稚地想。

      老爷子生过一场大病,病愈后就自称看破红尘,将达普交给普向北父亲打理,自己退隐。他在江湖外逍遥多年,还以几十年前的眼光审度现在的人和事,相当迂腐。
      而达普这趟浑水,并非普向北的志向。因为父亲出了意外,才不得不临危受命接受达普。他觉得累,很累。作为普家的长子,他没得选择。他像一台上紧发条的机器,连轴转。现在,是时候给自己的身体和大脑放个假了,他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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