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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蒙歌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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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蒙歌,蒙歌是我的笔名。没错,我是一名职业作家,写过几本小书,就是不怎么出名。
在连续几年省吃俭用的悲催经历下,我竟然也攒下了一笔不小的数目,接着便是毫不犹豫地把钱全都投资在新市的房产上,选定了在我蜗居不远处的向阳花园里面的一套二手房,第二天就提着行李迫不及待地搬了进去。
“闺蜜”王老帅吭哧吭哧地扛着不到三十斤的东西一步三摇的追上我,开门后叫苦连天。我打开冰箱惊喜的发现有饮料,便随手甩给老帅一瓶,他接过饮料想都不想小心而迅速的猛灌了好几口,就连大口喝水的姿势都那么娘娘腔,我白了他一眼,他“呀”的大喊了一声,翘着兰花指颤抖地对我说:“保质期2013年!过期两年的饮料你也敢给我喝!”
我不禁咋舌,这房子两年没住了人了?
王老帅绝望倒地。
王老帅本名王帅,因为人长得确实挺俊俏的,又自封长腿偶吧,东北话说这个人长得老帅了,故得名王老帅。同时他也是我大学同学兼追求者,遗憾的是在爱美剧不爱韩剧的我看来,我始终从他身上找不到“man”的感觉,尤其是翘着经典的兰花指动作,整个一娘炮。从毕业他就经常粘着我,但是我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要嫁个正常的男人,结果我们情侣没做成剑走偏锋成了彼此的“闺蜜”。
老帅仔细打量了房子一眼,咋咋呼呼的对我说:“你这从看房到买房还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搞定了,我怎么觉得那么不靠谱啊。”
我白了他一眼,现在的社会讲究时间就是金钱,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谁该有功夫跟你瞎墨迹,再说姐本来就是那种爽快的人。
“……”
忙到晚上,好说歹说把赖着不愿走的老帅请出了房门,除非他愿意吃我一下厨就变成“黑暗料理”的伙食,然而我是绝对不会请他吃饭的。打开电视躺到沙发上,电视里面的新闻频道采访的是一个叫做杜明泽的商人,我是写情感小说的,对商业一向不关注,只因为他说要到新市来做投资,多看了两眼。还没休息十分钟,房门“扣扣扣”“扣扣扣”的声音敲得很有节奏感,我用脚趾头都能猜出来王老帅又跑回来了,他手上提了两份便当,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走了一份然后“怦”的一声关上门,将他拒之门外。不然万一等他挤着门缝钻进来,今晚是注定请不走他了。
我始终相信,如果两个人注定做不了情侣的话,那么就当一辈子的冤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