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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阿福参加3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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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身表情顿时就冷漠了下来,她根本不喜欢阿福,以前高一的时候她也曾对陆文杉动心,给他偷偷写过情书,她还能清楚的记得,那是她的第一封情书,送出去的时候心里是那么的忐忑和甜蜜,就算不被回应也好,她也只不过是想告诉他自己的心意,不想再那么美的年华留下遗憾。
可是当听见陆文杉站在走廊拒绝所有对他有好感的女生,甚至说出讨厌别人给他写情书的话语,他说觉得那是对他的打扰。当时她的心情就像是脸上被人扇了一巴掌,觉得既心痛又尴尬得让人脸红,没想到在他眼里这些心意对他来说这么的不值一提,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么做的理由是为了是为了一个女生,就算顶着众怒也不让人留有一丝美好的幻想。对于还年轻的还想不明白的女孩来说,如果宝杉是因为眼高于顶自视甚高而不理睬其他人还可以接受,如果是因为一个女孩而看不上其他人,就让人不可原谅。
而现在有机会怎么可能不为难这个让众人心里都嫉妒的女孩?可是也只能做做这些小动作了,明面上根本不敢对阿福做什么。
现在离校运会还有一个多周的时间,宝杉也知道已经上报了的名单不可能再更改了,他们两本来就挺招眼的,要是再去和老师闹说要取消项目,就有些太不尊重学校了。没有别的办法帮阿福,,就只能每天早上早早的五点多六点钟就给阿福打电话,把她叫出来晨练,临时抱佛脚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好。春节的时候林爷爷给两个小孩每人送了一台手机当新年红包,给他们提前充了一大堆话费,现在宝杉每天在睡觉之前都要电话给阿福说说话耍赖。
阿福接到电话,才5点40,好早啊!宝杉听到阿福在电话里软软的还有些迷迷糊糊的声音,觉得很可爱还有些心软,最后还是把阿福给哄了下来。阿福穿着粉色的长袖运动装,带着兜帽,扎着两条低低的马尾,边打呵欠边走向宝杉。宝杉揉了揉她没睡醒的脸,拉着她的手硬拖着她在小区的小道上跑,虽然十月份的6点钟天还是黑的,还是会遇上很多起得早也是出来锻炼的老人,都和他们打了个招呼,还被夸奖勤快,只有阿福在后边扁着嘴打着瞌睡跑。
跑了将近半个小时,阿福就有些气喘吁吁的,本来以为做菜也是个体力活,但是发现和跑步用的劲儿完全不一样。宝杉皱眉,知道阿福不喜欢运动,可是不知道她体力居然这么差,帮她摘下帽子擦擦额角的汗:“很累么?那我们现在回去吧,突然间就这么大量的运动对身体不好。”阿福连连点头,连话都说不清楚,偷偷在心底嘘了一大口气,终于结束了。
阿福回去就立马进厨房给宝杉做千层米糕吃,将粘米粉过筛加入水一点点盐搅拌均匀,至少要搅拌得粉看起来就像已经融化在水里一般。然后再磨具上抹一层薄薄的油,阿福用的是方形的透明的玻璃饭盒,比较大。磨具放到锅中隔水加热,等到水沸腾,倒入第一层米浆,不用太厚,正好没过碗底就可以,等蒸了第一层再到第二层,阿福调了三种颜色,一种是粉红色,阿福是用红心的火龙果泡水后,把变成红色得水倒入米浆里,不用太多,把米浆变成粉红色的就可以。一种是南瓜打成汁,只取它黄色的水和米浆一起调成粉黄色。一层白色,一层粉红色,再一层白色一层黄色,再白色正好五层。阿福每次摊的米浆都比较薄,每一层差不多40、50秒钟就能熟了,在最后一层上铺上炒得8分熟的肉末,豆角末和黄豆芽末,再蒸,拿出来把碗底放到冷水里微微降温,再把碗倒扣过来,就出来一块十分漂亮的多层米糕了,吃起来的口感有些像蒸蛋,但是比蒸蛋糯,稍稍比教有嚼劲。
如果动作快点这个做得很快的,阿福将近几分钟就做出了第一屉,把它切成三四厘米的小块放到碗中,再淋上阿福前两天做的有些微微麻辣的香菇牛肉酱,宝杉最爱这个味道,之后上桌,不过阿福自己比较偏爱清香简单的甜酱油。最后是一碗筒骨汤熬出的猪肝末粥,汤和粥是昨晚已经提前弄好的,早上一加,热放猪肝沫和一些调料就行,非常的省事。
阿福吃完还趁着一点空给家里人做了好多,阿福动作快,三个大饭盒同时蒸,不一会儿就弄出一大堆,反正这米糕蒸不烂也留不坏,放锅里就可以了。宝杉吃得全身暖洋洋的,非常提神。
到了教室阿福又给宝杉一壶热牛奶还有栗子糕,还有自己做的迷你三明治,就是松软面包切开中间,加上肉火腿,荷包蛋,起司片,还有一些薄薄的番茄片,切成小小的三角形,放在保温饭盒里,到了第二第三节课课间宝杉吃的时候后还是有些热热软软的。阿福总是但心宝杉饿肚子,每天都给他准备吃的,基本上是一大杯喝的,然后一个甜口的,一个咸口的。
最痛苦的莫过于宝杉的同桌,每天看到宝杉像变魔术似的从包里拿出一大堆吃的,甚至几乎每天都不重样,每每偷瞄一眼然后偷偷咽口水。宝杉刚开始吃得旁若无人,无意间看到同桌可怜巴巴的眼神,反应过来身边不是阿福后,都会比较大方的分给他一些吃,阿福给的很多,分一些也不要紧,搞得又多了一个小狗腿。同桌周末回家的时候还被他妈妈夸长胖了......
王琨和廖泽那两货,也不知道被分在哪个班,每每课间的时候想起,都遗憾得捶胸顿足,已经很久没得尝过阿福小厨神的手艺了.....
阿福觉得不晚自习一来最好的就是能在晚上准备第二天的食物,要不像以前有时候起得晚了会来不及做,但是又不喜欢吃外边的东西。现在好了,花一两个小时就能提前弄好第二天的食材,非常的省时间。
宝杉每天早上都把阿福给叫出来带她跑步,虽然进步得不是很明显,但是已经比第一天好多了,至少不会再喘的连话都说不出。
宝杉在第一天上午就有比赛,而且是200米短跑。阿福在比赛的前一天给他炖了一个猪蹄补补。猪蹄提前一天买回来,阿福喜欢在菜市场买菜,因为菜市场上的是最新鲜的,猪一般也是刚刚宰杀不久,挑一只猪后腿,大一些不要紧反正人那么多。买回家的当天晚上就处理好猪毛,用小钳子不完全能把毛弄干净,要把猪蹄整个的放在火上燎一燎,把夹不掉的小毛用火烧掉,这个用煤气炉就能办到。
切厚姜片,一瓣蒜切成末,把八角,肉桂,白芷,当归,桂圆,蜜枣,红枣,薏仁,还放了一些参须,配好分量放到小碗里,然后在用另一个碗调配料,生抽,糖,盐,两滴醋提味,老抽,最重要的是蚝油,阿福多放了半勺,最后是豆腐乳,混合。把所有的东西都放进冰箱里。
第二天早上上学之前,阿福翻出一个大砂锅,然后在砂锅底垫上两三片白菜叶,以防粘锅,白菜的味道可以让酱汁多了一份鲜甜。接着把猪蹄就这么一整个摆入砂锅里,放入昨晚准备的所有配料,铺在蹄上,放几颗冰糖,最后放水,直接是凉白开就好,再放高汤什么的就会变得太腻了,倒满整个锅。拿出一个红泥小火炉,塞满碳,然后取一两块碳放在煤气炉上烧着,放回炉子里,它们会慢慢的把周围的木炭也给点燃,把通风口盖住大半,要不碳会燃得很快。就这么放着,不再特意的管它,中午回来如果它还有火,就不用再添碳,如果没了,可以放几个,每次加碳就只加两三块,一直让火保持小火保温的状态。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把整个砂锅就这么摆上饭桌,一打开,蒸汽立马淹没整个饭厅,穿过朦朦胧胧的水蒸气一看,整个猪蹄变成了漂亮的暗红色,依然完好无损的躺在锅里,周围的少许酱汁还在咕噜咕噜的冒泡,蹄上还挂着一两粒八角和几条参须之类的东西,其他的食材已经被这长时间的炖煮给融化了,白菜也早都变成了汤汁的一部分。
用筷子一夹,肉立马从筷子之间滑了出来,肉已经被炖的完全软烂了,筷子根本就夹不起来,只能用勺子或者烤肉用的大夹子才能把它拿起来起来。
猪蹄入口即化,已经吃不到任何的肥肉,偶尔能咬到也是软烂的蹄筋,微微有些甜,又有一点点咸味,剩下的都是香味和鲜味,跐溜一吸,一抿,嘴里的肉就自己融化掉了。特别适合上了年纪的人还有小孩子吃,本来是炖给宝杉的,两家的爷爷奶奶也吃得不少,宝杉的口味就是小孩子口味,喜欢一些香香的,酸甜口味的,还有一些吃起来软软的东西。像今天的猪蹄,他就舀了了两大勺拌饭吃,破天荒的塞进了两大碗米饭,再喝两口阿福给他榨的橙汁,被撑的都走不动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