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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二十九 ...

  •   女同学也是本地人,只是她住宿,周末或者有事时才回家住。
      吃过饭,我们道别,她回寝室,我去医院。
      她人真的很好,尤其与我这样糟糕的人比起来。如果有人把我给骂哭,我是绝不会再原谅,且要记恨一辈子的。她不仅原谅我,还关心我住在医院里的家人,临走前,依然说我有意思,以后有空再一起吃饭。
      她绝口不提楚珩。

      我有点羡慕,如果我也能像她这样,说忘记,就能真的立刻把一个人的全部完完全全抛之脑后,那就好了。
      往学校外走的路上,我想着这些,又觉得,如果真把楚珩完全忘记了。
      我的人生岂不是更无趣而黯淡?
      毕竟除了妈妈,只有他对我好。

      这样一来,我又觉得很对不起他。
      他早上等我,给我送早饭,下课还在等我,可我都没有给他好脸色。回复短信的语气也不好,到后来甚至直接关机了。
      我站在公交站台旁等车,我想,这一次,他应该不会再联系我。
      毕竟我太不懂礼貌。
      在教室后门外,到后来,他真的已经不笑了,他脸上的表情甚至有些冷峻。
      他说“没事”的时候,好像真的生气了。

      我生气,也是因为气自己大半夜抄楚珩给我发的短信。
      这事跟他又有什么关系,我朝他发什么脾气?
      他好无辜。

      车来了,我走上车,刷卡找座位。
      车子摇摇晃晃往前开,我坐下,叹气,闭上眼。
      这样也好,以后不要再见面了。我也不想再要这样反复的心情,更不想看着这样日益陌生的自己。

      当天,楚珩果然没出现。
      在我意料之中,我应该放下心,更应该高兴并为之庆祝,毕竟生活眼看就能恢复平常。
      可他竟然真的没有出现,我又很难过。
      天色一晚,借着夜色我便开始发神经。
      心中的爱慕与想念发疯般蔓延,而因我不知这就是爱慕,这就是想念,我坐在休息室内,难过得血液与神经似乎都在与我一同无常。

      上次打架时,我表现得较为凶悍。
      因为楚珩,负责人对我态度也不错,即便他并未来,前些天楚珩应当花了很多钱,负责人很满意吧。这天我坐在休息室发呆,没人再敢来招惹我。
      我坐了两个多小时,也没单子给我接。
      无聊的同事们又开始蠢蠢欲动,难免又开始对我嘲讽。我心累,身体也累,不想打架。直接起身走出去,穿过走廊,走到走廊尽头。
      推开门,我闻到一阵烟味,我咳嗽着就想退出来。
      有人回头看我:“哟,是你啊。”
      我捂着鼻子,看他,也就是金哥。
      他掏出烟盒,对向我:“要不要?”
      我摇头,并转身要走。
      他往后一靠,说道:“过来一起吹吹风,说说话呗。”
      我没应,他又道:“反正你的少爷今天又不来。”
      我生气回头:“他不是我的少爷!”
      他笑:“反正就那么个意思。”

      但他的话很令我在意,我到底走进去,顺手把门关了,问他:“你怎么知道他今天不来?”
      他笑了笑,没接我的话,而是道:“你这少爷人不错啊,长得帅,出手又大方。”
      对话终究是继续不下去,我气愤地转身要走。
      “生气了啊?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你攀上这么个少爷呢。”他边抽烟,边说。
      我很生气,却知道,他其实没有恶意,和那些同事不同。
      同事们说话时语带嘲讽,他没有。他只是在说一个他以为的事实,在这样的场所,如果一个人能遇到楚珩这样的客人,的确是一大幸事。

      可是他们不知道,我不是那个陪人的,楚珩也不是被陪的。
      但即便如此,又有什么意义?别人的看法,本来就不重要。

      我没再和他继续说下去,推门走了。
      金哥在我身后又嗤笑一声。
      我关好门,自己也嗤笑,笑我自己。

      没有单子排给我,我也不会傻到主动去问。负责人既无二话,其他人也不会为难我。
      当天到了时间,我准点下班。
      这些天,每晚都有个人陪在身边一起走路,陡然一人走夜路,很是不惯。
      往常很享受安静与夜晚的我,甚至觉得有一丝难以言明的恐惧。
      我还是把手机开机了。
      开机的瞬间有些紧张,可开机后,一条短信也没有,也没有一个未接来电。
      我低头,能够看到地面上自己的影子。
      真的,没有下雨,我却觉得自己瞬间就蔫得比落汤鸡还难看。
      还有点难堪。
      我拖着腿慢吞吞往家走,独自走过这段恒定的距离,再独自走进街灯,上楼,回家。

      关上门后,我将书包放到沙发,灯也没开,走进卧室就再也坚持不住,仰头倒在自己床上。摸到手机,打开看白天与楚珩的对话,越看越觉得自己的语气差劲。
      手机屏幕不停变黑,我则是一次次再点亮,看了不知多久。

      早晨醒来,才察觉,昨晚竟然就那样看着手机看睡着了。
      睡姿不好,手还拿着手机,手臂被上半个身子压着,醒来后浑身酸疼。
      睡得也不好,这学期的课排得很满,时间快到了。我撑着床爬起来,冷水刷牙洗脸,衣服都没来得及换,背上书包匆匆出门。
      本以为昨天已够难受,这天挤公交时才叫难受。
      早班公交,老人乘坐是免费的,平常尚可,这天的老人格外多。很多爷爷奶奶买完菜坐车回家,车厢里全是鱼虾味。我从昨晚到现在什么也没吃,闻着这味道,晕车了,差点没吐出来。
      紧闭眼睛抿着嘴,熬过无数次刹车,终于到站。
      冲下车,我猛吸新鲜空气。
      晕车厉害,眼前还有些晃,我伸手扶住一棵树,生怕自己要倒。胃中还是难受,我捂着肚子干呕了几声,我都觉得自己恶心,但已顾不上。
      弯腰干呕的时候,眼前一花,我眼看就要往后倒。
      有人从一旁扶住我。

      我晕成这幅德行,心里竟忽然生出惊喜感。
      即便眼前还有些花,我愣是直起身子往身后看去。
      可身后并不是其实我很希望看到的那个人,是我们班的那位女同学。

      她关心道:“安思风,你怎么了?”
      我缓了缓,轻声道:“晕车,没事。”
      她松开我的手臂,从自己包中拿出一个小铁盒,对我道:“伸手。”
      “是什么?”
      “桔子糖,吃了会好些。快伸手。”
      我不习惯吃别人的东西,没伸手。女同学兴许觉得我墨迹,直接拉过我的手,往我手心倒了几颗糖:“吃吧,我每次晕车都吃桔子或者桔子糖,很有用。”
      我只好塞到嘴里,她说得对,果然好过多了。
      “谢谢。”我又道谢。
      她笑了笑,等我彻底缓过来,和我一起往学校里走。
      路上聊了会儿,她昨晚也回家住了。而且我们俩发现,我们两人的家是在同一条线上,每天早晨我们坐的也是同一班公交车。只不过她周一到周五很少回家住,况且她在我后头很多站才上车,车上人太多,一直没碰上过。

      这天,楚珩也没有出现。没有出现在我去教室的路上,没有出现在教室门外。吃饭时,也没出现在食堂附近,我出校门时,他更没有出现。
      前些天,他人不出现,短信或者电话都会出现。
      这天,是什么也没有了。
      但有了昨天,我好像已能平静去面对。
      晚上的会所一如既往,别人的嘲讽也一如既往,甚至负责人对我的客气也是一如既往。不想坐在休息室里被人嘲讽,我照例是到外面一个人待着。昨天遇到金哥的那个小阳台倒是空着,金哥不在,我一个人待了一晚上。
      晚上到点下班。
      空寂的回家路上,当然还是只有我。无法形容当时的感受,其实在遇上楚珩之前,我也不过在这里上班三天而已。我一个人走这条路也不过三天,原本习惯了一个人,习惯这条路的黑暗。我选择到这里上班,那已是豁出去的结果。
      既然已经豁出去,我本已没什么好怕的。
      原本,我也可以一直这样。
      但是不过三天,楚珩就出现在了我的生活中。
      他还不是平淡的出现,他一出现,就迅速渗透进我的生活。我也不记得,到这天为止,楚珩才出现多久,可是我竟然已被影响至此。
      他太厉害了。
      就好像一部后劲十足的电影,或者一首歌曲,我出不来。

      但我必须得出来。

      这应当能勉强描述我当时的心境。我贪恋他对我的好,他给我点的灯,但我知道我只能一个人,不能依赖谁。理智告诉我,他离开是好事。
      只是情感还无法接受而已。
      但理智又告诉我,我会慢慢走出来。
      理智与情感两厢斗争,我又一次独自走完那条路,又是一天平安度过。

      倒是那一晚,到家楼下时,手机忽然响。
      我刚做好心理建设,猛然听到手机铃声,一个激灵。毕竟能给我打电话的无非那些人,尤其还是这个时候……
      我还是不自觉地开始惊喜,立即从兜中拿出手机。
      可——
      再一次地不是楚珩,这次同样是我的那位女同学。

      我下意识地吐出一口气,没上楼,直接接通电话。
      同学给我打电话,太稀奇了。
      女同学也没说什么,只说她今天也住家中,约我明早坐同一班公交车。这应当是来自同学的善意吧?我答应了。
      说完该说的事,本要挂电话。
      她又叫我:“安思风。”
      “嗯?什么事?”
      “那个……”
      “你说吧。”
      “嗯,就是,我没有其他意思哦……”
      “到底什么事?你说吧,没关系。”
      她这才说:“因为我蛮喜欢买衣服的,对这些比较在意。今早、昨天早上都遇到了你,我发现你穿的都是同一件衣服。然后吧,虽然你在班里很少跟我们打交道,其实很多同学都很在意你,大家都觉得你很可爱也很帅。你不知道吧,她们甚至会偷偷夸你穿的衣服好看。”
      “……”我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的意思是,你每天都会换衣服,但是你今天没换。而且你今天早上的脸色特别糟糕,我看你一天都没怎么说话。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
      她观察得也太仔细了,我更不知该如何回答。
      “安思风,我真的没有其他意思。我以前也觉得你很难接近,但这两天我觉得你很可爱。我只是发现你今天精气神好差,你是心情不好吧?因为你的惯性行为都被影响到了,所以我还是决定给你打这个电话。我想跟你说,其实心情不好的话,找人说出来,就没关系了。”
      “……谢谢你。”我实在不知该如何回应这样的善意。
      她笑:“没关系。其实同学们都挺喜欢你的,你不要觉得大家都排斥你。大家只是,只是有些不太敢接近你吧。毕竟你刚开学的时候,每天司机、保姆开车接送的,我们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时有些被吓住了。”
      她再道:“不过你现在都坐公交上学了,你都难受得晕车了,还要坚持坐。我觉得你是很想跟大家一样的,也想跟大家做朋友的。但是你不用特意去迎合同学们,你本来就很好啦,下一次,尝试多跟同学们说说话吧?”
      “……好。”
      “嗯,那就这样啦,希望你不要觉得我多管闲事。也愿你心情早些好起来。我们是同学啊,我们都很喜欢你的。”
      “谢谢……你们的喜欢。”
      她笑着挂了电话。

      我呆站在楼下又站了许久。
      呆,一方面因为来自同学的陌生的善意,我甚至有些小心翼翼,又有一些隐隐的喜悦。另一方面,是因为同学的话。
      是的,我的惯性行为竟然已被这件事影响。
      足以可见,楚珩这个人到底有多可怕。

      既然他这样可怕,那他,走就走吧。

      这天,我真正的将心情调整过来。
      最起码,是明面上。
      毕竟我是那样爱自己,我不能眼看自己越陷越深。

      从这天起,有一周的时间,我再也没有见过楚珩。
      这个时间我记得很清楚,就是一周,是七天。
      白天上课去医院,晚上在会所工作,楚珩带来的影响还在,负责人也依然没有为难我。
      那晚女同学对我说了那些话后,隔天去学校,果然就有同学尝试和我说话了。
      我没有朋友,除了因为以前自命清高不爱与人打交道,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玩,我其实并不知道该如何与人交朋友。
      但有了女同学的帮助,我渐渐能和同学们多说两句。
      甚至有一天,有好几个同学与我一起吃午饭。
      其余时间,在食堂吃饭时,都是那位女同学在一起。她人太好,她夸我长得好看且可爱,说喜欢和我在一起。
      我也蛮喜欢她的,她长得漂亮,人又好。我性格不好,她竟然还说我性格也很可爱。
      我看起来是将心情调整好了,实际在学校里心总是很慌,甚至有缺了很多角的错觉。有人陪我说说话,我好过多了。
      我甚至不敢放任自己在学校一个人待着,但凡一个人待着,总要想到那个人。

      平安无事度过一周。
      以前看过一句话,说一个人培养一个习惯,二十一天就可以。而只要三个月,那个习惯就能变永恒。
      我暗暗想,已经过去九天,再有十二天。
      十二天,很快了!
      而这十二天也过得很快,眼看明日便是二十一天的节点。我既为这个时间的到来而欣喜,心中却更慌。
      因为我发现我还是在刻意地告诫自己不要总想起那个人。
      二十一天,真的有用吗?

      也是第二十一天,我再次见到了楚珩。
      不得不见到。
      学校里办运动会。照例要有学生代表上去发言的,学校里这样的大型活动,出面的那个人常常是楚珩。但运动会,并不是他。
      一般是些体育特长生,抑或是将学历挂在学校里的国家知名运动员。
      那天的学生代表,也果然不是楚珩,是大四的一位学长。
      他是游泳运动员,长得挺帅,而且拿过不少金牌。上台发言时,同学们都很激动。我则是暗暗松了口气,天知道,我昨晚真的为这事失眠一整夜,就怕又要看到他。
      这样看来,第二十一天也能平安度过了!
      我一定能够忘记他的!
      运动会开幕礼结束后,各项比赛开始,我没有参赛,被班里女同学拉去写通稿。她们写好了,我负责跑腿送去主席台。从前的学校生涯,我从未参加过这样的活动,我挺好奇的,也乐意跑腿。
      有事做,脑中才不会胡思乱想。

      我们班很快有人得了预赛的小组第一名,同学们激动地写好稿子,我往主席台跑。
      主席台都是大一的学生,这也是令我放心的缘由。
      我把稿子给人家,她们读完,这就完事了。
      我一看,原来这么简单啊,也完全不用担心会遇到谁。学校这样大,除非有人特意,否则遇到一个人,太难了。
      很显然,现在楚珩不会再特意。
      之后我便彻底放下心来,不停地往返于主席台与我们班的阵地。
      当天下午,我再去送稿子时,跑上台阶,我便见到一个眼熟的人。我下意识地回身就要跑,他已经过来叫我:“哟!安学弟!”

      是楚珩的舍友,我还记得他叫周帆。

      我当时已经有些不好,我脸上绷得紧紧的,尽量平静对他说:“学长好。”
      他笑着拍拍我的肩,伸手给我:“你们班的稿子?”
      “是的。”我递给他。
      他边看了眼,边道:“行,放这儿,下一个就读你们的!”
      “谢谢学长。”我急急说完,想快些走。
      他又揽住我:“最近怎么不见你?你怎么不去我们寝室玩?楚珩最近玩命工作,你们俩是不是吵架了?”
      “……”
      其实若我当时能够明白我对楚珩就是喜欢就是爱,那就好了。
      但我依然不明白。这位学长的话,我也没听懂。
      听到他的名字,由一个他很熟悉的人的口中出来。
      我感觉自己都快死了。

      心里特别难受,难受到,我只知道那是难受,除此之外想不到任何形容词。

      还是手机响,同学找我,我才回过神。
      我赶紧道:“学长,同学找我,我先走了。”
      “你等等,今天太热了,我让楚珩帮我们带箱水过来。马上就到,你拿几瓶走。”
      我听说楚珩还要过来,更不敢久待。
      我摇头,硬挣脱开他。
      “哎,别走啊。”他再伸手拉我,我躲开他的手,转身要往楼下跑。

      谁料我刚转身,就对上抱着一箱水站在阶梯上的楚珩。

      我的脚步立刻停滞。

      二十天零十二个多小时不见。
      我决定忘记这个人的习惯才维持了二十天,在这个关键的节点,到底又看到了他。

      明明身边很多人,很多人匆忙来回奔跑。声音更多,广播里吵闹得厉害,还有跑道上的各式加油呐喊声。
      但那一瞬间,仿佛人与声音都消失了。
      我与他之间隔着两步远距离,他抱着一箱怡宝水,站在我面前。我不禁想到大约一年前,学校行政楼前,夏日末尾,他也如这般,抱着一箱水,踩着零碎阳光往我走来,却最终经过我的模样。
      这一次,他终于走到我面前。

      可是我——

      我低头,飞快地掠过他,从他身边溜走了。

      我跑得飞快,没有再回操场,而是往人少的反方向飞奔。
      跑到空落的教学楼,找了个很大的阶梯教室,我爬到最上面一层,坐到最角落,趴到桌子上。脸颊贴到冰凉的桌面,我的心,才慢慢降速。
      天越来越热,二十多天前,他还穿着外套。
      今天他只穿了一件衬衫,袖子挽上去,没再戴那块手表,而是另外一块黑色的。他理过发了,额前的头发更短,将他漂亮的额头与眉眼完完整整露了出来。
      他更好看了。
      他也更耀眼了。
      我咬出嘴唇,甚至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他见到我时,没有一丝诧异,也没有惊喜,更没有愤怒,他只是静静看我。

      他的眼神好像那条我每晚都在走的路,那样安静,那样黑,可是仔细看,里头是有光的。
      是只有他能开启的光。

      我破功了。
      二十一天习惯大法,宣布失败。
      不仅失败,我甚至连再度开始的勇气都没了。

      再多的努力,也比不过一个本人。
      见他一次,一切的一切便没了意义。
      我没有再参加运动会,早早走了,在医院陪妈妈。
      倒是女同学傍晚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很激动地说:“安思风,楚珩学长今天一直在主席台!虽然我不喜欢他了,但是他真的很帅,看看也很养眼!大家都疯啦!今天无数人跑到主席台去递稿子,有个班级,明明小组赛都没过,她也写了个稿子递上去,然后楚珩学长还亲自给她读了出来!哈哈!好笑不好笑?!笑死我啦!”
      和我熟悉之后,她活泼的一面也露了出来。
      我,却无话可说。
      她再道:“话又说回来,你们不是很熟吗,最近好久没见你们俩在一起了啊。今天快结束时,我还看到他了呢,他在我们班附近站了好一会儿,是不是在找你啊?”

      我本来听得心里很闷,听到这句话,差点没笑。
      他找我?
      他若想找我,打电话、发短信,如何都可以。我在哪里工作,家在何处,妈妈在哪家医院,他全部都知道。
      怎会跑到众多班级混在一起的操场上去找我?

      她激动说了一串,最后再道:“对了对了!他今天和我对视了!对视好久!真的好帅哈哈。安思风,你下次可不可以带我见见他?你放心,我早不喜欢他了,就是想和本人说说话嘛。”
      女同学说得这样欢快,我都能想到她脸上是有多欢喜。

      楚珩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啊。
      任何一个人看到他都能亢奋,提到他也满满都是惊喜。

      最后挂了电话,女同学有多兴奋,我就有多低落。
      尤其对视那句。
      我也记得,上次楚珩去教室找我时,看她也看了很久。
      她本就漂亮,楚珩看那么久,应当也是觉得她漂亮吧?

      我被嫉妒淹没了。
      我还并不知道那就是嫉妒。
      晚上在会所时,我趴在阳台上看星星。是的,二十多天后,负责人竟然还对我很客气,我想不通为什么。
      我在这儿的工作已满一个月,我是肯定要走的。
      既然到如今没人逼我,我便得过且过着。
      每天工作的时间,我就在这里看星星,没星星时就看乌云。偶尔看看手机里的书,有时,金哥在这里,我们俩会聊几句,也算熟悉了。

      金哥是外地人,父母皆已不在,初中毕业就出来混社会。
      他长得人高马大,没有学历,混的也从不是正经地方。但他也算混出了头,他虽然只是这里的保安,却也是个小头头。而这家会所,背后的大老板据说很有来历,这不是普通的会所,在这样的地方混到个头头,也足以证明金哥的厉害。
      他是什么也没有的白身,完全凭自己的拳脚打出来的。

      我是个死要面子的人,平常最看不上金哥这样五大三粗的人。
      但这些天熟悉后,我发现金哥其实心里挺有内容的,他虽然在社会上历练颇多,却不是空有手脚的那种人。
      换言之,他是个很知上进的人。
      我觉得,他并不会一辈子困在这里当个保安,虽然薪资已很不错。

      这天我再度趴着看星星,身后门响。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是他,毕竟这一层只有休息室与金哥的办公室。是的,金哥有自己的办公室,这个阳台靠近他的办公室,会来这里的,只有他。
      也果然是他,只是他突然笑了声,笑声怪异。
      我察觉不对,回头看他,他果然不对。他在喝酒,手上还拎了个袋子,似乎也是酒,见我回头,对我笑:“你家少爷今天也没来?”
      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生气道:“你这样有意思吗!”
      他“哈哈”笑:“有意思啊,少爷就是牛逼啊!”
      “神经病!”其实这些日子,金哥偶尔开过这样的玩笑,我不觉如何。但今天不行!我心情也正差着呢。
      我已在警告他,不许他再提那人。
      偏偏金哥喝酒喝多了,还要继续提:“你家少爷什么时候把你赎出去啊?”

      这已经不仅仅是过分了。

      这样的时刻,他说这样的话,我能听下去?
      是的,我和楚珩之间天差地别,可他这话把我贬得也太低了!关键是我自己很怕我和楚珩只能是这样的关系,更关键的是,人家楚珩现在都已经不在意我了!连这样的关系都不可能有!
      我被金哥气得很重,瞪他,他竟然不知悔改,还在念叨着这样的话。
      我气得上去往他肚子挥了一拳,金哥身手很好,按照常理,是能躲过去的。但他竟然没躲,挨了我一拳。

      可他的腹肌很硬,疼的反而是我的手。
      我看了眼我自己的拳头,还想再踹他一脚。
      金哥却突然开始呜咽起来,并蹲下身,抱着自己的头。
      我的手立刻顿住了。

      他可是正经的铁血真汉子啊!
      他竟然哭?!
      他不仅哭,他还哭着说:“少爷们牛逼,我算哪根葱?!少爷们想要什么有什么,他们生来就什么都有。我受过那么多伤,先前干架时差点没死,打到这个地步,以为自己终于能牛逼一次,可我算个屁啊!”
      这些日子到底与他有了些许交情,这样的他太过反常,我问他:“喂,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我能怎么了?”他又喝了一罐啤酒,并且笑起来,再眯着眼抬头看我,“少爷们有钱有心思,动动小手,你们这些人不就跟着跑了?”
      “你说话放尊重一点!”我还是生气。
      “你当我看不出来?你天天想着你那位少爷,嘁,我可告诉你啊安思风,你可别着了那些人的道!那些都是故意的!人家玩你呢!”
      “你到底什么意思!你骂别人可以,但你不能骂他!你知道什么啊!”
      “我知道什么?我什么都知道!你以为我他妈天天陪你是闲着没事干?我他妈要干的事儿多了去了!是你那位少爷,给经理说的,要个人在这里护着你!经理才派我来陪你!你以为经理真对你好?屁!那是因为你的少爷付了钱!人家才奉承你!没了你的少爷,你也屁都不是!”

      我已经被金哥的话给说得怔住了,他说我“屁都不是”,我也没气。
      我愣愣地看他,他继续笑:“很感动?感动个屁!人家这是钓你上钩呢!少爷们什么美人没见过?人家好的就是这口!你看看,你这不就爱上了?再过不了几天,人家再一出现,你铁定爱得死心塌地,哈哈。”

      其实我已相信金哥说的话。
      毕竟若不是有人提前说好,负责人凭什么放任我在这儿混了二十多天?看到我时,还对我笑。
      可是我不信金哥说的那些理由!
      楚珩不是那样的人!
      他绝不是为了玩我才这样!
      可是他到底为何要这样?不来,却又要人保护我?钱多得没地方花了?!

      金哥的酒气与暴躁很快感染到我。
      金哥发泄一通,接下来又说了许多,都是骂人的话,不知他到底骂谁。我却再没心思听下去,我从他的袋子中抢出一瓶啤酒,也跟着喝了起来。
      烦。
      想喝点什么好麻痹自己。
      到后来,金哥也不说话了。我们俩坐到地上,默默喝酒,喝光了他带来的啤酒,没数,总有个五六瓶吧。

      下班时间到后,我起身要回家。
      临开门,我回头看他,叫他:“喂。”
      “嗯?”他掀起眼皮看我。
      “你说的是真的?”
      他嗤笑:“很感动?”
      “滚吧你!”我用力甩上门,换上衣服,下楼回家。

      啤酒不至于让人真的醉,我的脚步有一点点虚,却是无碍的。
      我走在熟悉的路上,不由想到遇到楚珩的第一晚,他扶着自行车跟了我一路的那一晚。我不由停下脚步,往后看,空荡荡。
      喝了酒,人的反应也到底有些慢。
      我眯着眼,盯着香樟树影看很久,才慢慢回过神,转身继续往家走。

      虽说没有醉,我的神经倒真被麻醉些许。
      这一晚,竟然是这二十多天来最平静的一晚,明明拥有那样一个不平静的白天。
      我虚浮着脚步,听着歌,到家楼下时,竟然还比往常快了十分钟。
      站在楼下,我的脚步又停住了。
      我回身,慢慢踱到一个位子。
      每次,他开车也好,骑车也好,车子都是停在这个地方。
      每次都是。
      此时却也是空荡荡。

      接着,我便跟个白痴似的,慢慢蹲下来,抱住自己的膝盖。
      我也不知自己在做什么。
      我伸手,用手指在硬邦邦的地面上写字,不知写了多久,也不知写了多少个,反应过来时,刚写完又一个“珩”。
      我慌忙起身,往后连退几步,我不停甩头,回身跑进了楼道。
      到十楼后,我大步跑出电梯,冲到家门口,迅速开门,仿佛身后有猛兽。

      太可怕了。
      我为什么要大半夜地蹲在地上写他的名字?

      我冲进家门后,灯依然没开,我摸着墙壁到自己的卧室。
      坐在床上发了会儿呆,摸出那个巧克力盒子,拿出那个本子。
      借着手机光,看到上面自己的字体。
      原来真的都是存在的。
      我摸着一个又一个字,看着一条又一条短信,最后停在当页的最后一句,我发给他的:你以后不要在我家楼下等太久了!

      我的话都成真了。
      他不仅不会等太久。
      他甚至再也不会在我家楼下等我。

      再也不会了。
      我脑中晕乎乎地还记得金哥的话,放下本子,我再摸去厨房。暗中,我爬上料理台,往下看,看他从前站着的位子。
      想到再也看不到那个人。
      我很难过,难过到我觉得自己又要久违地哭了。
      可就这么一看,我竟然看到那处的一点光。

      我闭了闭眼,再睁眼,再度看到那点光。
      我此时反应太慢,跪坐到自己脚上,很有些不明所以。
      我摸摸身上,手机还在口袋。我拿出来,从通讯录找到“楚甜甜”。我再趴过去,脸贴窗户,往下看了眼,真的有光,好像他的光啊。

      可是过了会儿,光又没了。

      感谢金哥的酒。
      我几乎没有犹豫,立即拨通了他的电话。
      可能是立即,也可能是很久,那边接通了,却没有人说话。
      我立刻再往下看,光又亮了!
      就是他!

      我忽然特别生气,特别生气!
      我生气道:“你在干什么!”
      对面沉默。
      我更生气,他到底要干什么!谁要他找人关心、保护我?要滚就彻底滚出我的世界!为什么非要这样?为什么今天又要让我见到他?!
      我甚至怪他不该出现!
      留我一个人在黑暗中待着就好。
      他太令人讨厌了!

      我大声道:“我看到你了!!”

      他依然沉默,我的耳边只有他浅浅的呼吸声。

      都这样了还不说话?
      太过分了。
      我生气地跳下料理台,边往客厅走,边更大声地说:“你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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