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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章 ...

  •   人们常说,名字寄托了大人对孩子的期望,像大哥尚明羽的“明羽”二字,是他家皇太后起的,希望大哥能如羽扇纶巾的诸葛孔明一样维护家族的荣誉。
      而自己的名字——尚稷香,好像是老头给的,他小的时候曾经觉得自己的名字太女气,明明是个男孩却要叫什么“香”,那女人笑着说,这个“稷”是江山社稷的“稷”,因为他长得像她,所以老头叹他有倾城之美貌,将来会有一个人为他不顾一切的倾城。
      后来和杨柳他们住在法国的时候,金宝宝就时常拿他的名字取笑,说他是一碗米饭。米饭就米饭吧,稷香也从来不放在心上,但杨柳怕他难过,就不知从何处弄来一首诗,说他的名字在一幅画中,寄托思念可赠美人。
      西风起兮,落叶黄兮,黍稷香兮。
      击空明兮,泝流光兮,天一方兮。
      彼美人兮,遥相望兮,彼苍茫兮。
      击孤舟兮,蓼花傍兮,啼寒螿兮。
      这是老头要传达给自己老婆的思念吗?听起来还蛮可笑的,拿自己的儿子当成情诗了,想不到他那样一板一眼的人也能做出这么肉麻的事。也对,那个女人死了之后,他看见的老头在无人时落寂的表情,也许就因为是太喜欢那个女人了,才在自己的孩子名字上做做手脚,硬是把两个人的姓氏放了进去。
      “朱雀姐,你叫朱雀,却也做不成浴火而生的凤凰,是不?所以我的身上也不会有麦子的味道……”
      这具伤痕累累的躯体有的只是男男女女留下的腐臭的体味,哪来的什么麦香?
      乔朱雀想告诉他,自己虽然做不了凤凰,但是他却是自己的一碗米饭,因为思念而饥渴的灵魂,无论何时见到他,都会感到蠢蠢欲动馋涎欲滴。做一碗米饭有什么不好,当人饥饿的时候,它是可以救命的东西。
      她想这样告诉他,却敌不过梦魔,什么也没来得及讲,就沉沉的睡过去。
      虽然是医院,但这里的大厅没有浓重的来苏水味儿,淡淡的熏衣草香使人感到放松和安详,空调的暖风不断的吹在他们身上,睡着的乔蜷缩成了一团。
      稷香帮她调整好姿势,把她搂在自己怀里,头枕在自己肩上,又用脱下的外套盖住两人,乔好像是找到了热源在他怀里磨蹭两下,展开眉心安稳的睡下。
      此刻的尚稷香却毫无睡意,看着街心公园里的路灯陷入沉思,他独自一人继续喝酒,可是当一个人越喝越清醒时,酒就变得比黄连还苦涩,不一会儿整瓶葡萄酒就见底了。怀里的乔好像是闻到酒味,吸了吸鼻子,嘤咛了两声。
      脸睡得红扑扑的乔朱雀让稷香觉得甚是可爱,忍不住用拇指去摩挲她细滑的脸蛋,那一点也不像是个二十七岁女人的皮肤,白居易说的“温泉水滑洗凝脂”应该也就不过如此。“阅人”无数的他不知为何对这样一张平凡的脸蛋情有独钟,一次次动心,像是刻在心底般难忘。
      他拉起乔的左手轻轻地握着。
      有不少人都夸过稷香的手长得修长好看,就连看惯了自家美人娘子的杨柳也说,他的眼睛和手可以与B君不相伯仲。但是男孩子的手就算再美,也和女生的不同,像是乔朱雀,她并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小姐,从十几岁出来上学,吃喝穿洗就是自己一人打理,手却还是比自己的柔软纤细,加上她皮肤本来就好,一双手就像白玉雕出来的似的。
      把这五根青葱似的的手指含在口中挨个吮咬,舌尖轻舔她富有弹性的指腹,上面还残留着苹果的香气和焦糖的甜味儿,用唇描绘每个指节的形状,感觉关节处皮肤皱褶的细腻,羽毛般的吻不断向上延伸,直到脸颊附近才停下。
      回国前的半年,他通过大哥和周启恒的关系知道了乔朱雀的近况,她还是孤身一人,偶尔去相亲,但从没有人在她身边驻足。
      二十七岁了为什么还不结婚?
      是不是因为自己?
      稷香不愿触及这样的话题,但又忍不住想去问。
      像B君那样完美的人,他见过;像杨柳那样有意思的人,他见过;像A君那种一板一眼的人,像桃花姐聪明有个性的人……他都见过,甚至说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都比乔要优秀或是引人注目,但他们没有他想要的东西。
      自己想要什么呢?
      稷香也说不清楚,只觉得第一眼看见乔朱雀就认定了她,想待在她身边,想完完全全的拥有她,十七岁的少年也许不懂什么叫做“厮守”,但现在的自己依旧心情不变——今生如果有永远,那么这个人只能是乔。
      他将乔垂落的发梢拢到耳后。
      这个女孩也是适合厮守的人啊,温柔沉默的个性,本应如水般的顺从,却不知从何处遗传来的执拗和坚持,如果今生自己再不露面,她是否也会像这五年一样虚度耗尽所有的生命?
      神啊!你怜悯了许多人,为何不肯放过这可怜的人?
      尚稷香感到自己的愤怒在血液里沸腾。
      他将嘴唇慢慢靠近乔的额头、鼻子、下巴……乔朱雀呼出的略带酒气的气息洒在他的脸上,触动着他的感官神经,微张的檀口仿佛是在等待别人来采撷。
      稷香不断亲近那诱人的粉唇,近得连她鼻子上的细小绒毛都能看得清,他伸出舌头舔掉沾在乔嘴角上残留的红豆沙,然后继续向目标移去……
      忽然,一个声音在稷香脑海中回应——
      她是多么美好的天使!你这样肮脏的人怎能触碰她!
      尚稷香全身一颤,立刻松了手放开熟睡的乔,身上的衣服被汗水浸得湿透。他痛苦的扶住自己的头,忍住里面撕心裂肺的疼痛。
      就这样抱着她吧,能在此刻如此拥有她就该知足。
      但愿夜永远也不要结束……
      剩下的时间,一直到天明,稷香就只能默默的守护着躺在沙发上睡得如婴儿一般的乔。
      乔朱雀作了一个梦,梦见高中时的自己。
      回想起初夏时中学里的几排白桦,那时也应该是它们长满叶子的时候了,但那是些还不及巴掌大的、翠翠嫩绿的枫形叶子,尚未沾染太多风尘,所以是油亮亮的,迎着金色的阳光也就会变得金光闪闪,那时她会经常抬头,从那晃动着金色的碧叶绿枝中看蔚蓝的天空。那是生机勃勃的蓝色,很蓝,但又不像秋天那么深沉忧郁,它只是像是刚刚出生婴孩,眨着眼睛看着自己,脸上还抹着几丝白色的晕彩。
      那时候上体育课时是会踢球的,几个人满头大汗涨红了脸,直到晚自习下了还都很燥热,衣服贴在身上……倦倦地骑着车回家,便又会微微出一层薄汗在额头。身边不管穿什么颜色衣服的人都会被染成红色,血红色,那是夕阳的恩赐,没有温度,只是纯纯的颜色,她知道她也在这恩赐之中。
      在那个时节最令人难忘的便是和同学一起追赶太阳。
      中学门前的那条路一直通向一所大学,而且这条路是朝西的,像一根指向夕阳的银色指针。虽然明白太阳是不会落入任何地方的,因为地球和太阳隔着几千万公里几万万公里,但她们还是觉得夕阳就藏在那些楼后,就落入那所大学半月形的湖里,所以她们拼命地骑,去寻找那太阳的藏身处。那是一年当中最快最神奇的时候,不用什么特技,就是能看见太阳在“走”,“走”得飞快,等到了湖边,那太阳往往只剩下梳子大小的一角了,还是藏在那重重的高楼之后。自己和朋友坐在湖边看着夕阳,用鞋底轻踏着水面,划出一圈圈涟漪。
      几分钟后太阳完全消失了,只剩下满天的彩霞映着余辉,湖水也从绯红退回碧绿。天黑得很快,马上就能变成深蓝色,乔知道那太阳永远也追不上了。这时风变冷了,从她们的裤管,衣角,领口钻进来,让人不自禁地打寒颤,水面变的层层粼粼,抖得像筛子,还传来淡淡的水腥味。几个男生抱着吉他,弹着不成调的曲子,很难听,但在这寂静的傍晚还是需要一些声音的。
      直到感觉地面的热气已经散尽,骨头渗入了凉气,她们才站起身离去,穿过湖中央的石礅,留下一串湿漉漉的脚印。
      精疲力竭的她们慢悠悠的瞪着车,穿过散发着食物香气的小巷,聊着班中的趣事、新闻八卦,以及为考试的事发发愁……不知不觉中就到家了。
      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回想起来,那所“落入太阳”的大学其实并不值得憧憬,但仍代表了每个准备高考的学生们的一个梦想——大学生活,进入那里就仿佛进入了一个奇异国境,那里的人的生活为乔所向往,尤其令人兴奋的事,自己也马上就会成为别人的向往,进入那个季节……
      高中生活只有三年,那追赶夕阳的初夏日子每年也只不过有一个星期,却仍为乔所难忘,她们不是夸父,也明白不会有机会捧住那轮太阳,但还是奋力地追逐,因为那是一个梦的年华……
      如今,她心目依然有一轮红日,无论是梦中还是现实,自己总追逐在那绚烂的身影之后。
      “朱雀姐,醒一醒太阳要升起来了。”
      乔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就觉得眼前的橘黄色光芒刺眼,紧接着就看见,梦中那轮坠下的红日又冉冉的从东方升起。
      自己是在哪里?
      看见旁边的稷香,乔才想起来昨天的事情。
      “稷香,你觉得有人可以追上夕阳吗?”
      尚稷香莫名的问:“为什么要追赶落日?”
      “因为很美啊,像血一样红,像火一样炙热,虽然时间很短,但无比绚烂!”
      乔要脱下稷香的外套,他止住她:“早上冷,你穿着。”然后他问:“喜欢夕阳的朱雀姐喜欢残尽的唯美?”
      “不是,我才不喜欢什么唯美,这个世界上本就充满着残缺,”乔摇摇头,“你听过荆棘鸟的故事吗?”
      “荆棘鸟?我听说过。”
      传说中有一种荆棘鸟,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界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她就在寻找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然后,她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深刻里,她超脱了自身的痛苦,那歌声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乔朱雀看着稷香认真的说:“荆棘鸟是产自南美的一种珍稀鸟类,因其擅长在荆棘灌木丛中览食,其羽毛象燃烧的火焰般鲜艳而得名。荆棘鸟,是自然界一种奇特的动物,它一生只唱一次歌。一曲终了,荆棘鸟终于气竭命陨,以身殉歌,却以一种惨烈的悲壮塑造了美丽的永恒,给人们留下一段悲怆的谜。”
      稷香不解道:“所以呢?”
      “所以我希望能做一只荆棘鸟,而不是浴火而生的不死鸟。”
      尚稷香看着浸染在朝阳中乔,金色的光芒照亮了她的脸庞,那神情真像就要振翅而飞鸟儿,飞向那蔚蓝的天空……
      想不起。
      曾经是谁笑靥嫣然的对儿时的自己说:
      短暂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要用力绽放!
      但花朵绽放的结果就只有颓败……
      稷香一夜无眠,当然不会做美妙的或是恐怖的梦,可是他却想起几个月前的事,那时他刚从土耳其回到法国。
      突然回到法国的稷香把还在睡梦中的杨柳一家惊醒,两个小不点直到东方露出鱼肚白才停止兴奋的手舞足蹈,到了上学的时间反而困的呼呼大睡,顺理成章的旷课一天。
      除了这两个未成年的,剩下的人在头三秒随便表示一下吃惊后,就恢复了平常状态,也难怪,杨柳自己本身就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家长气势十足的A君万年不变的绷着个脸,B君温柔一笑迷倒众生却始终看不出他的真实情绪……也只有在这个家里,稷香才能感觉出来自己是个最平常最普通的人。
      杨柳在美国的肉丸子表妹金宝宝听说他回来了,又控制不住自己那张尖酸刻薄的嘴,用她尖细烦人的小嗓门对稷香进行一番疲劳轰炸。
      “我什么时候回来关你屁事!”稷香忍无可忍的挂上了电话。
      金宝宝真是够厉害的,她那100G硬盘的脑子,什么八百年前沉芝麻烂谷子的事儿都能捣腾出来。
      杨柳说,金宝宝喜欢和他拌嘴,是因为二人棋逢对手,没事儿切磋一下,可以防止忘记中文吵架的技巧。有时他们吵到兴头上,不光两个小不点听不懂,接受汉语熏陶已久的B君也是听的云山雾罩,还要杨柳和A君两个“国文大师”当翻译!
      这里是一个世外桃源,所有的忧愁似乎都与他们无关。
      秋天一到,蓁灼、杨柳、若谷、金宝宝四个脑部结构特殊的女生突然一起迷上了玻璃珠子,家里凡是能装饰上的地方都放满了五颜六色的珠子,连活人身上都没放过,无论是厨房、客厅、浴室,还是门廊,走到哪里都是一片亮晶晶的珠海,闪的稷香头晕眼花直犯恶心。
      尚稷香上午替杨柳收了一个包裹,打开一看又是一包水晶珠,就考虑是不是应该找个地方偷偷埋了。
      和他一起留在家里的李B君走过来问:“怎么了?”
      “你看,”稷香捂住自己的眼睛,“她们也不替别人想想,再跟这些东西共处一室,我就要吐了。”
      B君笑着把那些珠子包好,放到壁橱里:“她们打算今年圣诞把这里装饰成水晶城堡。”
      稷香听听自己身上像风铃一样叮当作响的饰物发出的玻璃撞击声,再看看一派神清气爽浑身上下干干净净的B君,忍不住问道:“你是怎么逃脱俞森森的魔掌的?”
      B君伸出手腕,指着上面一串绿白相间的透明水晶珠子:“我也有戴。”
      什么嘛!才那么一小串!
      不用穿“水晶拖鞋”,不用坐凉冰冰的“水晶坐垫”,卧室没有“水晶珠帘”,也不用担心哪件心爱的衣服一夜之间“长”上玻璃珠……而且,而且,他的那条手链好像比其他的都好看!
      “俞森森和A君姐偏心……”
      B君摸着手上珠链:“她知道我不喜欢太女气的东西。”
      稷香皱皱鼻子,心想,杨柳那个色鬼重色轻友,B君这样的美人说什么还不就是什么,哪用得多费口舌。想他当年十七八岁少年时,虽不及她家美人娘子,但她对自己的态度好过现在千倍,说不上是百依百顺,也基本是有求必应,不像最近她对着长大的自己只剩下唉声叹气。
      “美人姐夫,要不是你越来越漂亮、越‘老’越有魅力,森森早就爬墙了。”稷香存心挑拨这对“夫妻”,“你可要保养好皮肤啊。”
      “她不敢。”美人似笑非笑淡淡地说了一句,那神情几乎要把人的魂勾了去,难怪杨柳每天口水能流一游泳池,死心塌地的哈着他。
      这个男人水灵得哪里像三十岁的人?!
      “美人姐夫,你是不是偷吃了什么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为什么自己就一年一个样,人人见了都说认不出他了。
      “你是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李B君初见稷香时,他的个子不及自己,现在却远远的超过了自己,五年里他与自己的两个孩子一样成长飞速,“男大十八变”用在他身上也同样合适。虽然杨柳常常扁着嘴抱怨,说稷香的相貌不再讨人喜欢,好好一个美貌诱受变成了平凡攻,但在B君眼里不管是他的相貌还是脾气,这些变化都是好的。
      “好汉不提当年‘俏’,但我搬来和你们同住时,美人姐夫有没有担心过森森姐红杏出墙?”
      “没有。”
      “这么自信?还是我太没竞争力……”
      “我放心是因为了解你们的性子,你和她永远也走不到一起,当姐弟还比较合适。”
      “我和那个色鬼是一类人?”稷香瞪大眼睛,吃惊的听着B君的结论。
      B君不急不缓的解释道:“你们都是性情中人,爱恨情仇本就浓烈,有着破釜沉舟的个性,杨柳在你身边不会安定下来,你也从她这里找不到自己需要的平静。”
      “可是人活着不就是要轰轰烈烈的走一遭?”
      看着眼睛里蒙上一层疑惑尚稷香,B君温柔的笑着说:“既然喜欢轰轰烈烈,为什么又要回到这里呢?”
      稷香无言以对,他知道自己是在逃,逃离另一个城市的“暴风”和自己心中的魔障,他无处可去,只有回到最信任的朋友身边。
      B君接着说:“你心里住着一个人,杨柳曾经向我提起过,她说那个人对你很重要,她非常担心你,但却又不能直接问你们的事。我也不会问那个人是谁,只知道你来了又去、去了又回全都是为了那个人。”
      “我不能告诉你们,是因为我爱上了不能爱的人……”
      “其实我没有资格跟你讲什么该爱不该爱,我心底也曾经住过一个人,那样的爱情超出道德的边缘,得不到神的祝福。”
      稷香对B君的事也有一些耳闻,于是便问:“所以最后你选择了放弃?”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当我的爱的时机一次又一次的错过,偏巧另一个人选择了我,而我感觉到了她的爱。”
      “我也要放弃吗?”
      B君答非所问:“你知道杨柳和我有什么不同吗?”
      稷香摇头。
      “我的心里一次只能住一个人,为了它我会变成一潭死水,而杨柳的心很大,可以包容许多人,因此只有她能选择,我只是等着她把另一个人搬走,然后一点点地再住进我的心里。”
      尚稷香苦恼道:“我们的情况不同……如果真正的爱她,就应该彻底的离开。”
      稷香的心很乱。
      五年前很乱,所以害怕在错乱中伤了乔,他只能离开。
      五年后依旧理不出头绪,却因恐惧今生错过最重要的东西,想要再一次回到她的身边。
      如今,他又该何去何从?
      “你还随身带着那个笔记本吗?”B君问。
      “嗯。”稷香从口袋里拿出那个本子,当然和以前相比上面多了一挂串珠,“这里面可是我全部的记忆。”
      “金宝宝特别不喜欢它。”
      “什么?!这可是她出的主意,亏我还把她的名字写在通讯录的第一页!”
      “主意是她想的,但她说所有被你放在这个本子里的东西都不是最重要的,因为你可能随时就会把它们忘掉,所以才要记下来,而你心里最重要的事即使不写在里面,你也永远不会忘。”
      “不可理喻的女人……我不写在里面的东西,正是我努力想忘记的事。”
      “忘记了吗?”
      对于这个问题的的答案,稷香心里再清楚不过,那三件使他如此困扰的事,如果能忘记其中任何一件都好,他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该怎么做?怎样才能使所有的人都幸福?”
      B君端起温热的红茶,淡淡地说:“我是个自私的人,没法像杨柳那样希望每个人都幸福,我不认识你爱的人,自然更没有办法知道如何使她也幸福的方式,作为家人和朋友,我只愿你能活的快乐一点,祈祷为你担心的人们不要跟着你一起遗憾和痛苦……所以,你可以跟着自己的心走。”
      他自己的心意吗?
      那是稷香最不敢去触碰的地方,他知道结果有多可怕……
      “我的心愿就是回到任意妄为的十七岁……但会伤了她的……”
      李B君看着这个几乎被自己当成亲弟弟的男孩,十分肯定地回答:“你不会,十七岁的稷香从来没有伤害过谁,以前不会,现在也不会。”
      尚稷香强扯了一个比哭还苦楚的笑容。
      也许应该证明给世人,让所有人看清他的心意究竟有多肮脏、丑陋和疯狂!
      只要他真舍得的话。
      ……
      记忆里B君好像从来没有和自己说过那么多话,难道是梦?还是别人与他说过的……明明就是几个月前发生的事,现在就时幻时真起来。
      稷香心思一阵恍惚,怕眼前的乔朱雀也是个幻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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