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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爱死了当时的画面和感觉 ...

  •   分手之后还能做朋友吗?有些人可以,有些人做不到。爱的越是轰轰烈烈,分的越是绵绵怅怅。待时间冲刷一切感情的痕迹,那个人总是留在心底,偶尔记挂,对方过得好与不好,与己都不是一种滋味。。。。。
      于一与古月的那场偶遇,对于我们还是很有些意义的,因为“话题”回来了。
      “你还爱他吗?”
      “不爱,人家都结婚了!”
      “那你还在意什么?”
      “我在意我没有以最好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
      其实,于一忘不了古月,因为那场十年的初恋,太过折腾,花尽了少年少女所有精力,是青春岁月不能回避的存在。
      于一和古月的恋爱,间接增加了我与方人也的接触。他是一个怪人,喜欢白色,穿白衣,背白色的jansport,用白色的派克水笔,这样特立独行的做派,不失是一种有效的吸引人的方式,使他不至于掩埋于一众各有特色的男同学之中。他学习不突出,中不溜丢,成默寡言,和古月是好基友。
      我们一起做过很多事儿,现在回想,大都细细碎碎。当时,同班同学大都家庭经济宽裕,常做一些自以为非常帅气的事儿。我们一起射箭,一起溜冰,一起逛南京路的新年倒计时,到哪都是于一和古月甜蜜的身影,再分别单吊着我和方人也。
      有一天,于一说,人也不错啊,特别。是啊,蛮特别的,对于文科特好的我来说,这样的人是天生的言情小说的男主角。不经意间,注意他的视线越来越多。
      我好像喜欢上了他。。。。。。
      没有然后。。。。。。因为那个人不喜欢我。。。。。。
      有一天,于一问我,你和人也后来到底好了没有?我沉默,不是因为保持神秘和自我保护,而是因为不知道如何回答。
      很快,这场暗恋变成的众所周知的“暗恋”。因为上课时过于迷恋“美色”,偷看人也时没有把握好尺度,被邻桌的大嘴王窥探到了端倪。
      “原来木子你喜欢方人也!”
      真是平地一声雷,没有惊动山鸟无数,却引来阵阵“噢”声。纵使大方如我,也羞的一脸通红。但禁不住内心,抬头望向绯闻男主角。他在同桌的打趣下,略显不好意思,没有看我,没有回应。很多年后,我才知道,他对我的感觉,始终抱着该死的诚实。
      从此以后,我的名字,成为介绍人也的背景词。诸如“这是方人也,就是那个写文章很好的木子暗恋的。”将真,这样也好,我曾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你的,和别人的记忆里,至少我们曾并列被提起过。
      故事的起头就不精彩,更不要指望过程的跌宕起伏。没有,这场暗恋因为对方诚实的毫无反应,成为一个人的单恋。有一次古月问方人也,看在我们的面子上,和她在一起啊?答案仍旧是否定的。
      我其实真不想知道这些细节,但是按耐不住于一会告诉我。那会,我们流行交换日记。她的日记充满粉色的泡泡,我却独独喜欢在下雨天故作忧伤。“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于一开始为我着急,希望好友也能感情顺利。
      初二下半学期,闷热的初夏,当时方人也的同桌是班里个最高的大白。性格傲娇的他很有些看不惯大白的粗狂。两人在一节自习课上,因为大白擅自使用人也的水笔,终于激起了积怒已久的反抗。两个男生狠狠的打了一架,战况于人也一方来说不是很有利,但总算起到了捍卫主权的作用。全班女生纷纷讨伐大白,事情以大白的退让宣告结束。留给人也的是英雄的纪念,嘴角豁了个口子。
      放学时,同学们惊异于我的木讷,如此大好时间,纷纷示意我追上人也,好好安慰。确实,我追上了他,穿过操场,他推着自行车,和我慢慢走着。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这真的不是什么大事。”
      “可是你的嘴。。。。。。”
      “没事,不疼,你别放在心上。”
      他说着,用空出的一只手轻轻搭在我肩上,夕阳西下,将我两的背影拉的长长的,渐渐融成一体。
      “大白也太野蛮了。。。。。。”
      “算啦,打过就算啦,他也没少吃亏。”
      真希望操场能再大一点,我们可以再走慢一点。
      我爱死了当时的画面和感觉,包括躲在教室窗台上看着我们为我们欢呼的可爱的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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