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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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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然后林森就搂着我的肩膀,出现在众人面前。把我一一介绍给他的朋友——我女朋友。
然后呢?然后我就收到了江枫给我的那个白信封,里面装了那枚我买给他的用来交换的爱情信物——白玛瑙戒指。
然后呢?然后我跟林森...
停!
你为什么要叫停?你想听什么呢?你想听我为什么会在短短的17天里跟江枫分手,然后那么大刺刺的就跟林森走在了一起?
我忘了...我全忘了...
对不起,我真的忘记了...真的。
你能不能不要盯着我的眼睛?求你了。
起码现在,我跟林森很幸福。
对了,他说要带我回县城,见他的父母;他说要大学一毕业就跟我结婚;他说他会爱我一辈子的,真的,是一辈子那么长...
他有每天来陪我吃饭。他甚至会旷掉自己专业的课来陪我上课。他带我去吃各种各样的好吃的,恩,还有很多很多的鸡翅膀。他会在路上就蹲下身,帮我系我散开的鞋带。他会经常出其不意的送我很多小礼物。他会宠腻的摸着我的头叫我娃娃。
在很多人眼里,在很多从一开始就只知道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人的眼里,他们都认为我们是模范情侣,郎才女貌。
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但是。
我们之间最大的问题——谁都不懂得退让。
我是孩子,他也是。
我们开始吵架,吵的歇斯底里。无论在哪里我们都可以无所顾忌的开吵。甚至在自习室里吵架后,他就可以毅然决然的摔门而去,单留下我一个人面对四面八方的蕴涵着不同意味的眼光。
那天,我们又吵了,好象就是为了中餐吃什么的问题。
他又丢下我一个人骑自行车就走了,我装了一肚子委屈,憋的说不出话来。
我拿起包就漫无目的的在校园里走。
长沙的冬天真冷,真冷。一个人的感觉,更是刺骨。
然后我无意中抬头看见江枫正从学校主教学楼的正门里走出来,眼瞅着就要跟我撞面儿了,我不想见他,不想...我下意识的摸了摸中指上的黑玛瑙戒指,然后低头冲向了教学楼的后门。
现在是中午,几乎每个教室里都空荡荡的,我选了一间向阳的教室,趴在一张有阳光的桌子上就睡着了。
在梦里。
我变成了一根拔河比赛的绳子,被两股大力制约着,向左向右,不能自已。
当我醒来的时候,正准备下意识的用袖子擦擦嘴边可能出现的黏液,结果在抬头的那一刻,愣了一下,接着,满脸通红。
在我抬头的那一刹那,我的视线对上了另一双眼。
那是怎样的眼神啊?饱含着激情与淡淡的忧伤。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间用这样的两个词汇来下意识的形容那个眼神,尤其是在我刚刚睡醒头脑还很混沌的那一刻。
我一下楞住了,红霞刹那间飞了满脸。
他却只是淡淡的注视了我一眼,然后就将眼神挪开了。
我小心的开始环视着这个多媒体教室,不小心又对上了凌子菲的眼睛。
天...昨天小菲以校学生会文艺部部长的身份勒令我今天下午一定要来听《西方音乐欣赏》的系列讲座,给会场添点人气。她很怕人来的太少了,会很不给她请来的老师面子。也会导致活动之后的照片拍出来很不象样啊,通讯也很不好写呀...
结果...我中午一吵架,然后就光荣的把这茬儿给忘了。
然后...我居然还很不凑巧的选在这个教室里午睡...貌似还一直睡到讲座开始了很久...等等,我睡觉的样子不会已经被拍进去了吧...
我寻思着周围的人都挺兴奋的,小脸儿一个比一个红,这样对比下来,貌似我也不会太引人注目吧...很阿Q的开始使劲琢磨,想把自己开脱的干净一点再干净一点。
终于建设好完备的心理防线,回过头小心翼翼的瞄了她一下,马上换来她恶狠狠的使劲回瞪我两眼。
心理防线瞬间崩塌。
“没看见我,没看见我...”我默念着魔法,妄想着能从这个座位上凭空消失...如果落点能是在寝室里我的床上,那这事儿就再好也没有了...
魔法没有成功。
想来也是,要是成功了我就去做女巫了。不对,比较真实的情况是,要是成功了,我早就被中科院抓去做活体实验了,哪还能在这里悠哉悠在的。
讲座很快结束了。我睡的可真久啊。再汗自己一个的...
那个讲台上的讲师迅速收起讲义,哐哐哐的就走了,我刚想跟在他身后开溜,结果可怕的巫婆的声音在我脑后响起——我说这个莫莫同学呀~。
完蛋。
然后我就浪费了宝贵的十几分钟时间来听凌子菲同志把我从头数落到尾,她很恨铁不成钢的控诉我——你不来也就算了!还来这么早!还坐前排!结果从头到尾,头都没抬起来过!你就差没打呼噜了!
我很委屈的看着学姐——我有在讲座结束之前醒的,我...
她彻底崩溃,转身欲走,临出门前只丢下了一句话——莫莫同学,讲座上老师点了你两次名,你都没反应。
啊?不应该吧...
这个讲座又不要签到的,就算签到我也没签上啊。他怎么知道我叫什么的啊?他叫我干吗呀?不是叫我起床吧...再不就是帮他拉投影幕布?但是就算要拉也轮不到我这种身高的上呀?
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追着学姐屁股就跑出门——喂~他上课点我名干吗呀?
学姐明显憋着笑,头也没回的就回我一句——他什么也没干,他就说他经常“脉脉含情地望着箫邦”...
娘的...天上的各路小神呀~请原谅我骂脏话了...
看看表,还早,离晚饭点还有一个小时。抱着书包不知道该去做些什么。
找林森?扯。刚吵完架,他要是不跟我道歉,这事儿就不算完。
我刚这么想完,CALL机就响了——莫莫。晚饭吃烤鸡翅膀,成不?
我一看就乐了。
这是我们两人之间的暗号,如果吵架之后一方想要对另一方先示个软,表示下和好的意思就说要去吃烤鸡翅膀,这样既不伤害了面子,又比较容易平息吵架后的风波。
要知道,男女吵架7天可就是个槛儿,这个槛要是过不去了,很容易就成为分手的导火锁。所以我们刚在一起没多久,林森就跟我定下了这么个约定,说是有了前车之鉴,这次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当然,他被我一顿严刑逼供,问他究竟什么叫“前车”。忘记了他是怎么打了个哈哈就把这事儿给过去了的。我又是记性不大好的孩子,拿着他给我买的冰激凌,美得屁颠屁颠的,也就没手进行什么严刑拷打了。
于是我笑着快速跑到附近的IC电话亭给他回了信息,我跟声音甜美的寻呼台小姐说——05337复机。没问题,吃什么你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