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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运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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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生涯中,令我最兴奋的事情就是开运动会。在运动会上每次我都出尽了风头,我的速度一向是我炫耀的资本。
记得初二的时候,体育老师特忌妒我的速度,说是要和我单挑。然后全班同学在体育课上当起了裁判,结果体育老师慢了我一秒。也许这一打击对他来说是巨大的,第二天就从此在我的学校里消失了。此后很长的时间我都处在悲伤之中,至今都在自责,其实那个体育老师对我们还是很不错的。曾经在我们口渴的时候带领我们一起偷食堂后面橘子吃;曾经在校运动会上偷偷的替我们更改成绩,于是那次我班得了个总分第一名;曾经……
高中最后一屉校运动会又要召开了,这一次一定要拿几个第一名,将来可以向后人展示展示。
校运动会第一天,我早早的就穿着短裤,上身一个背心,看见熟人就喊:“好啊!”然后通常那人首先张大着口,继而夸道:“速狼,不错呀,还没开始比赛就在这暴光,当心别着凉。”我笑着说:“不会,我的身体素质我最清楚,等一下我跑一百米的时候来捧捧场。”
到处游说了一个多钟头,等到我跑一百米的时候赛道两旁就站满了为我加油的人,大家的眼中都有了我的身影,我现在可是焦点人物了。在人群中仔细环视了一下,一个身材婀娜,身穿黄色毛衣牛仔裤的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不是林可可吗?我整颗心几乎将要跳出来,心里嘀咕着,今天运气真不错,有美女来看我比赛。
“嘣”,随着一声枪响,我“突”地一声就冲了出去。耳边转来“呼呼”的风声,前额的头发由于风的阻力也向上翘了起来,感觉自己是第一,因为我的余光中没有看见其他人的身影。
还有十米、五米、一米……“啊——”我禁不住内心的喜悦叫了出来。我是第一个穿过终点红线的人,我太兴奋了,以致于我双手拿着红线快速的向人群中跑去,我跟当年王青霞得到世界冠军后披着国旗在奥运赛场向世人展示一样。这个时候林可可肯定在看着我,上次被破坏的英雄形象可以复原了,我想。
“二哥,不错呀,发挥超常。”人群中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的兴奋程度降低了一些,抬头一看是刀狼。
“三弟,你怎么能这么说话,什么超常,我这可是正常发挥。”我一边喘着气一边反驳道,说完还特意看了看四周,结果没有找到林可可,有一点失望。
“是,是小弟说错了,这次二哥只是低水平发挥。”刀狼还反应真快,居然捧起我来了。
“三弟,刚才站在这里的林可可呢?”这个时候我可没心情同他闲聊,一定要把握机会在林可可面前炫耀炫耀。
“哪个林可可?”
“就是那个新转来的女同学呀!”这家伙只知道整天埋头做题目,这么漂亮的女生转到我班上来都不知道。
“噢,就是那个穿黄色毛衣的女生是吗?”
“对,对,对,她人呢?”我急迫地问道。
“好像朝那边走了。”刀狼用手指了指金泥园的方向。
金泥园座落在操场的旁边,之间隔着一个池塘,是一个植物园,里面有各式各样的花花草草,只是至今我都还不清楚那些花花草草到底有没有毒。
以前,在操扬上玩耍解小便的时候,通常会穿进金泥园里面,因为厕所离操场较远,况且这里树也多。“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变成了路”。这句鲁迅名言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渐渐的,这里就变成了学校里最大的露天厕所。空气不再那么新鲜,而是夹杂着尿骚味,就跟香水与汗水拌在一起的气味差不多。
后来,学校到衡山请来了一个看园子的尼姑,法号“灭绝师太。”据说没来学校看园子以前是衡山派里的扫地总管,扫把功练得纯青火候。再后来就经常能看见有人提着还未穿好的裤子跑出来的场面,再再后来这里又回归了大自然,清香弥漫着整个园子。
为了不让林可可发现,我偷偷地潜入了金泥园。
果然,林可可一个人站在亭子里,双手反握着,头向上微微抬着,一副陶醉在美好事物中的样子,怪不得叫可可,蛮可爱的。
想给林可可一个惊喜,于是我靠着树的掩护,蹑手蹑脚地向林可可方向缓慢前进。
一个扫地的大妈看见了我,看着我的样子一脸疑惑,当又看见亭里站着的林可可后,拿起扫把向我砸来,一边砸一边大叫:“色狼哪里跑,你命休矣!”
糟了!今天我遇到的这位大妈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灭绝师太。最可气的就是被她当成了色狼。我赶紧抓住了灭绝师太砸来的扫把,说:“我又不是色狼,我是来找人的。”
“找人?那你怎么只穿着短衣背心的,还鬼鬼祟祟地。”灭绝师太一脸不相信。
“我刚刚跑完一百米才会穿成这样。”这家伙又破坏了我的好事,好象我是来□□她似的。再一看林可可,这下糟了,发现她正看着这里,而且还抿着嘴笑。My god!我的英雄形象非但没复原,这下还破产了。
还好,我有运动员号码牌,灭绝师太才半信半疑地相信我不是来这里□□未成年少女的。若不是林可可在看着我,我还真想告诉她,我是速狼,色狼是我小弟,你可别乱叫,侵犯了我的姓名权。
“可可。”我向林可可打了声招呼。灭绝师太看着我向林可可打招呼,这才提着扫把蹒跚地走了,嘴里还不停地叨唠着:“造孽啊!我佛慈悲!”
走到林可可的面前,发现林可可正瞅着我看,脸上顿时感觉热热的。“不要瞅着我看,你又不是不认识我。”我说。
“谁瞅着你看啦,我只是在看刚才那场戏的男主角。”林可可说完又“呵呵”地笑了。
“什么戏,又不是我的错,是那老家伙不明好人心。你能不能别看了,怪不好意思的。”我听林可可这么说,脸上感觉火辣辣的。
“我就要看,谁叫你上次对别人说我是你女朋友,让我出洋相这笔帐我还没跟你算呢?”
“给个面子好不好,明年我就快成年了,至今我还从来没有女朋友,你难道没听说过没有初恋的未成年是人生的不幸吗?”
“我除了听你说过就压根没跟别人说过,不关我的事。”
“那好,我问你,你有男朋友吗?若你有,我就当个忠实替补;若你没有,瞧!这里就是一个硬指标。”我拍了拍胸脯坚定地说道。
“我说过,我有没有男朋友不关你的事!”
“当然关我的事了,我可是你的男朋友!”我夹着浓浓的鼻音喃喃道。
“你还说,你还说……”一阵粉拳无规则地向我临来。(开始我始终不明白少女的拳为什么叫粉拳,后经狼队共同探讨才得知——少女的拳向男人打来,通常力度就跟一束煮熟的米粉一样,因此才留下了以柔克刚的美名)
还好,我速度快,一把抓住了林可可的两只手,牢牢地拽在手心。林可可看见我拽着她的手,脸也红了,然后低下了头,无语。
于是我很严肃很严肃地,用生平最严肃的表情,打破了沉默,对林可可说“人云世上好似水,吾道人间好如花!吾情愿为蝶,日日恋花不止;吾情愿为蜂,时时吻花不休。生,当为醉卧花丛之男生;死,甘做散落花根之泥死。做我女朋友好吗?”
“看你这么诚恳的份上,我可以答应你,不过……”林可可此时抬起了头,双眼睁得大大的,好美!我猛呼了一口气,不敢相信这是事实,是在做梦吗?然后用手拧了一把林可可的手。我可不会像电视里演的那么傻,拧自己的肉。
“啊!”林可可叫道,“你干嘛,刚答应你就这样对我呀,我还没说完呢?要做我男朋友,试用期三个月,期间不许偏心,不许和我吵架,不许说我丑,不许说我坏话,不许欺负我,不许看别的女生,要陪我逛街,要陪我买衣服,要陪我看电影……”
没等林可可说完,我赶紧用手堵住了耳朵,我说:“耳朵真痒。”然后又是一个粉拳打来。最后,林可可总结出了一个很经典的所谓的女朋友定律:第一、女朋友永远是对的。第二、如果女朋友错了,请参阅第一条。
为了能顺利地拿下替补男朋友这个头街,我暂时只能委曲求全。也不知道三个月后能不能转正,嗨!活得真累,还不如万恶旧社会,把把都是辛酸泪。
这个时候,色狼和刀狼一起向我们走来。
“我还以为大英雄躲到哪里去了,原来在这里搞地下工作呀!”色狼笑着说。
“这家伙你认识?”我一边用挑衅的语气说一边向林可可眨着眼睛。
“不认识。”林可可似乎明白了我的用意。
“哦,你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们走吧!”和林可可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少跟色狼在一起比较好,那家伙口里肯定说不出什么像人的话。
于是我拉着林可可向金泥园门口跑去,身后传来色狼惊讶地声音:“快看!快看!那个没良心的家伙还牵着女孩子的手。”
在校运动会以后的二天日子里,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爱情的甜美。比赛中林可可拼命地为我加油,比赛后还及时地递给我一包心相印面巾纸以及一瓶可口可乐,怪不得现在的未成年人一进高中就开始谈恋爱,说什么“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人在少年时,抓紧谈恋爱。”此时我才深领其中的内涵。
大概是由于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吧!运动会过后,我才领悟到高一时候政治老师说的这句话。
林可可拉着我陪她逛商场。居然一逛就是两个钟头,还说不累,我就奇怪她怎么没去参加运动会,耐力比我还强。大包小包的往我身上一扔,钱都不付就跑去看另外一家的货品,我除了是自动付款机外,还外加全自动提货机。
结果,我把身上的钱用光了。保安抓住我不放,说我耍流氓不付钱,我心里只能痛骂林可可,那家伙也不管我死活,自己一挑完货品就跑了。
等了大约一刻钟,林可可提着一个小包来了。女神!我当时感动得要死。后来才知林可可提着包发觉累了才回来找我这个全自动提货机。而且虽然自己付了钱还说是我暂时借她的,说是以后尽快还给她。我反驳道:“这可不是我要买的,凭什么我付钱呀!”林可可嚷道:“你这人怎么这样,这么小气,开运动会的时候我不是跟你买水和纸巾吗?你知道我花了多少钱吗?”
我晕!我想她所指的那些钱加起来也只是这十多个包包中的一个包包所值的钱。于是我再次和她辨论,结果被她罚了一张黄牌,还警告我黄牌两张自动出局。
不知为什么,那个时候,我突然想起了色狼的那句——我命真苦,我爱的人名花有主,爱我的人惨不忍睹。我现在就够惨不忍睹。我不得不重新理解可爱两字——可怜没人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