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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她住着母亲为她买的房子。新造成的房子,远离高楼与热闹的场所,地段偏僻,冷清而空旷。这个安静与清淡的寄居之地,她是很心满意足的。

      房子并不是由她挑选,但却合她的心意:拥有两个独立的阳台,具大的落地玻璃窗,光线充足。自己设计,简单而干净:整面整面的雪白的墙,并不再加任何修饰;用木质地板铺地,一只肥大的软绵绵的沙发,样子是夸张的,随意摆着,剩下的,地板上便只堆放几个靠垫,都是截然不同的式样,由她在不同的时间里自不同的地方一个个、一次次带回;角落一块乳白色羊绒地毯,玻璃花瓶养着白色百合,也摆在墙角,依着雪白的落地纺绸窗纱,不时被轻轻抚弄;厚重的铁床用白色床单,把书摆满整面墙……一切都是由她慢慢地购置,细小随意地组合,没有那般华丽的规模,却显得更是精细,花费也不多,每一样却都让她喜爱,包括她用来盛面条的一只日本搪瓷大碗。

      她向来就喜欢这里。一个人住在这里她也不会介意。或者说,这正合她的心意。

      她拉上窗帘,再扯过一只靠垫,便在地板上躺下。有风柔柔地进来,吹起白色窗帘,遮掩近旁的百合若隐若现。看着外面隐约的天色,她渐渐地眯上眼睛。

      醒来时,天已变暗,只透进来透明的淡淡蓝光。她爬起来,想拉开窗帘。风仍然轻轻摇动着,她习惯这样,闭合的门窗,总让她感到压抑与被隔绝。所以,只要在,她总把门窗开到及至。

      所以,他知道她在家里。他已经站在她的楼下整个下午。虽然,对于现在这样的行为,他自己仍无法确定。因为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毫无现实利义可言,于他现在每天只追逐既定目的的人来说,现在这样的他,在商场上就不知已死多少回了。可是,他还是站在了这里,一站便是一下午,而且,已不是第一次。他是真的不确定他在干什么,或为了要得到什么,他只能猜测,是习惯吗!如食物那般无法摆托?

      现在,虽看到的她的屋内漆黑一片,他却觉得自己确实能够那般确定的知道她在(他觉得,他的这个笃定,该都在他的理性之外),她懒散,对生活又只求平静度日,所以,她肯定只愿把所有时间耗在屋子里:慢慢给杂志社写些文章,然后,大把时间就用来看书,写字,做食物,闲晃,静静的,屋子里整天飘散的她的身影……

      看,他能让自己确信她在,但他却仍只想在这里站下去,什么都没做,这种心情本该像签了一半的合同时一样,让他觉得荒诞,可事实却原来违背——仿佛就已心满意足。

      所以他也并不会不经意间善意地算计下她此刻恰好站在窗前的很可能的可能性。

      “喂?”他接起手机。

      “是我。”

      他抬起头,没来由地就感到了懊恼:“……天那么黑,怎么不亮灯?”

      怎么就语气不善了,她轻轻抿起唇瓣,但她觉得此时真不能笑的,难得自己刚刚睡足,而某人却又处在微燃状态——双方都不适宜吹一场风。

      “睡着了!”她突然觉得心情很好,“上来?”

      “……”

      她看着他站在下面,低着头,一动不动,只剩了淡淡的呼吸。她静静站着,默默等着,并不是要得个答案,因为,她知道的,已经够了。

      黄昏冷清清的小区街道,她一下子就能发现站着的暗色身影。在这个时候看到他的“兴之所至”,她不会惊讶,她很早前就知道——附近买物品回来,在小区门口,看到正开离的车;到阳台收拾书本,目光掠过转角即逝的身影;当然,有时候她也能看到他会带个女伴。她也清楚,他知道她是已发现了他的。但他似乎认为这并不是什么。有时候当她看到他扶着他的女友笑语嫣然的从她眼皮子底下晃过,她会觉得很可爱,宋和总不能做那么闲的一个人,但是,真那么有意思吗!

      她看到他转身离开,她的丈夫,没有朝这边再望一眼。放下手机,她笑了,静静地。转身回去打开灯,开始做晚饭。

      读大学的时候,去看她的父亲。却遇上他无法推却的一次酒筵,她便也被带了去。于是,她便遇到了现在的公公——当时,宴请父亲的人。

      那时候,她不认识那里坐着的任何人。所有人都是陌生的。包括她的父亲,她又了解多少。反过来同样的如此,她便因此也恨着他,从他在她六岁的时候把她放在了乡下,娶了另一个女子,从他第一年还会来给她过生日到后来越来越多的零用钱和几乎不可能的见面。爷爷死前曾说:“你们都一样的倔,一样的不信自己,又只信你们自己,一样都把自己的愿望藏起来,却只变得更加敏感。到后来谁都猜测着彼此,以为是无情……”

      那次,她看到父亲眼中流露的快乐,她知道,父亲原来一直在盼望着她,他害怕他的女儿恨他。那次,她知道,在彼此的不原谅和退缩之间,她到底被自己的恨损失了什么。

      有人说:“你的女儿真是不同凡响,做我家儿媳妇得了!”所有人对此都只当玩笑,父亲更是一闪一闪骄傲的神气,但是也只是随意地笑笑。没人当真。

      即使,后来她真做了那个人的儿媳妇。明白人都清楚,那句话永远只是玩笑。

      大学毕业后,她的父亲对她说:“你曾伯伯听说你回来了。”

      她看着他半天,只说:“你需要?”

      于是,她去了,与曾范伟的儿子第一次见面——她以为是第一次。

      “没想到是我吧!”

      然而,她看到他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你早知道了?”

      “你要嫁给我吗?”她听到他问。

      她知道他会这样问。

      毕竟,他们做了六年的同学。

      他们在同一天转进同一所学校,进入同一个班。他们等在教室门口,互不相识,彼此看了一眼,即移开了视线。

      初中三年,在所有人眼中,他们并无纠缠,一个淘气聪明,一个沉稳内敛。没有多余的交谈。只有沈荫曾对她说,曾宋和家世很好,而他的母亲却是疯了,是被他父亲逼的;他是喜欢你的,他对我说的,你不要不信。她当时说,那他怎么不对我说,而是你来告诉我呢?

      是的她不信。她爷爷从没看错过,她看不进去别人的心,更是不愿意,不敢去看,只宁愿看最直接的,她不想去深探,错了就错了,又能怎样。她怕了,她是怕的。

      高中他们还是在同一所学校。她依旧疏离安静,是男生却步的对象,流言亦少。而他也依旧是学校里风光的人,右边的耳钻总是刺目的,把额发染黄,凭小聪明并不认真上课,嬉皮笑脸的做学校无法容忍的事,而如此叛逆的性格,赢得女生们的青慕。他们偶尔遇见,除了目光突然相触,就只如不见。

      读大学,过年回家她在街上看到他,身边是最时髦的女子,夸张的发型,前卫的衣饰,精心的装容,笑着偎在他的身畔,两个人,旁若无人的亲密。但是,在几天后的同学会,与他的女友相携而来时,沈荫坐在她旁边盯着他们说,这个人换女友真是比他开车的速度快多了。她听了,笑着看了他们一眼。

      吃饭的时候,他的女友已不见,而他坐在她的对面,搂着沈荫大声地不停地申明着,这是我的情人,不肯撒手,到后来就枕着她的肩眯了眼睛,沈荫也并不推拒。她想不了许多,她也被那些男生们摧着喝酒。

      她并不怕喝酒,她只想着何来如此热闹。

      幸而,到最后,只剩了几个人呆在房间里,而且都是懒怠动了的,大多数人在外面,开始跳舞。

      她想起那个男生,那时就枕着她的腿,说喝太多想睡一下,然而,结果她发现他已盯了她老半天,他只瞪着她说:“看看你,要把你记在心里。”她笑着别过脸躲开他伸过来的手。她当然记得,她的心里当时只想笑。

      她低头看自己的手,皮肤粗糙。长时间的奔走,让她无意关照自己的身体。更不如沈荫。

      隔着宽大的茶几,他突然站起,毫无预兆,拉着吓了一跳的沈荫,破门而出,挤进舞动的人丛。

      呵,对了当时她现在的丈夫没出去呢,仍是靠在沈荫怀里,就躺在对面呢。紧闭着双眼,手里还紧紧拽着沈荫的手。

      她当时仍坐着,并不想动什么。只是突然想起在电脑上唯一一次聊天时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说:你不知道我。

      “毫不相干的两个人竟然在这里估计结婚的可能性。”她记得她当时这样说。

      她一直对这样的事不以为意,她从未考虑过结婚,她懒得去想,身边有没有一个人她并不关心,一个人的日子她更喜欢,但是,既然父亲说了,她也无所谓,有无爱情的婚姻又能怎样呢,也就是陌生人,过了半生也是这样!只是,她是想不到要考虑结婚的人会是曾宋和,一个认识的人,一个同学。她笑着抬起头来看他,却突然觉得他的眼睛里似乎有一层东西褪去,比刚才变得淡了,只是他仍是一副懒散的神情无改变。

      “你总不会结婚吧!你的女朋友呢?”她说得淡淡,似事不关己。

      曾宋和挑了挑眉,只不说话。

      “你那么多女朋友,我也不敢结婚呐。”她想恨她了,想让她唱独角戏呐!

      曾宋和笑着看着外面,“我想要结婚。这样可以省很多麻烦。”他转过脸来盯着她,说:

      “我们结婚,婚后大家自便,互不干涉。”

      他终于不肯放手。他知道她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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