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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外收获 ...

  •   我从事废旧物品循环利用工作。
      这是一项从原始人类出现开始就生生不息的工作。
      人类存身于地球各种循环之中,从自然中索取物资,然后归还于自然,这期间不停的在生产垃圾……
      人类活动产生大量的生产生活垃圾,现代工业生产产生的生产废料多不胜数,对环境污染巨大。
      而密集的人口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更是蔚为壮观。
      谁都不想生活在垃圾堆的旁边,可是生活区的废品垃圾怎么办呢?那么多居民区,每天产生那么多的垃圾,要是一股脑都埋了,到哪儿去挖那么大的坑呢?
      这年头,土地可比什么都贵啊。就算倒进海里,也要小心有人投诉说某某地海水受污染,海生物大量死亡,要是再一不小心吃海鲜弄个食物中毒,那就又要满城风雨了……

      所以说,垃圾分类投放,让垃圾循环利用,才是垃圾处理的王道。
      让居民每天把垃圾分桶装是不现实滴,居民区的垃圾桶不可能像超市一样分栏分类贴上标签,所以俺们这些勤勤恳恳有一颗助人为乐好心肠的义务劳动者们才是造福广大人民的功臣啊~
      我的工作是比较高级的,需要有良好的耐心和精准的眼力,当然快速把可直接回收的好东西装进随身携带的宝贝麻袋里也是需要技巧和体力的,毕竟在这个初级垃圾处理厂里像我一样热心肠的义务劳动者还是有不少的……呃……我是说,如果我少抢到一点,下一级的处理人员就要多浪费一点时间……
      更重要的是,我为了这项纯属义务的劳动耗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以至于全天都在寻觅有价值资源,而没有时间去找一份体面的工作……于是人们十分表面化地叫我拾荒的……
      ……
      好吧,不管怎么美化,你都已经看出来了,我就是个捡破烂的……

      我每天凌晨一两点的时候开始工作,就用到马叔的废品收购站把一上午的收获换成可爱的人民币。
      最开始我一上午要跑两趟的,还是马叔人好,他心疼我小小年纪拖着那么大的口袋,每次都多给我算些钱,比如废铁原本是一块四一斤,马叔每次都多算我五分钱。
      这样一来我不用那么辛苦也足够养活自己,可以省下许多时间寻找一些有趣的东西。
      我最喜欢的是旧书和杂志报纸之类的东西,书和杂志大多是从马叔那里借,他那里的书堆积如山,怎么也看不完的。
      我只上了四年学,十岁的时候就在H省流浪,年纪小没什么力气,更是半文盲一个,除了悄悄搞些小偷小摸的,只能靠拾荒为生。
      我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三四个月就会换地方。然而在我这个露天垃圾场已经呆了一年了,我实在是狠不下心来抛弃那些山一样高的宝贝儿。
      今年我已经十四岁了,靠着马叔送给我的一本宝贝字典,读写已经完全不是问题了。甚至还学会了一点英文和日语,虽然半通不通的,只能看不大能写,发音基本上没一个正确,但我仍然得意不已。
      虽然期刊杂志都是过期的,资讯比较落后,但是报纸却是从来都跟得上的。
      看多了抨击潮流时髦的文坛青年的论调,还有现实的逼仄,都让我有一种我行我素的穿着和行事风格——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阿Q精神是穷人的支柱精神嘛。

      吃什么穿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仅没有死,反而活得非常有滋味。

      这天,我背着两个最新更新的蛇皮口袋,有种扎了红头绳的喜儿般的愉悦,哼唧着自己编的无名小调,在偌大的垃圾场东翻西找,看看能不能淘到点好东西。
      昨天一天来来回回的背了六麻袋的废铜烂铁,还找着一个除了灯管坏了其他都完好的漂亮小台灯,二哥拿回去配了个灯管送人,非塞给我十块钱。呵呵,估计是送给女朋友讨到欢心了,平时他可不这么大方。
      对自己大方才是真的大方,于是我立刻去买了副鸡骨架,晚上给自己煮了点鸡汤喝,一晚上睡得舒舒服服的,今天早上就起晚了。
      估计值钱的都差不多没有了,我来的时候小个子正在乐颠乐颠地往回走,估计收获不少。
      我懒懒地用钩子随便翻一翻,见到塑料瓶子什么的扔进口袋。
      今天就当放假,哼着我的无名著作,欣赏了一会垃圾场的美景。习惯性的瞅来瞅去,希望能看到比较有趣的东西。
      钩子忽然碰到一个硬中带软的东西,我拨开杂物,竟然是一个本子!还是黑色的硬皮笔记本,即使是刚从垃圾堆里翻腾出来,仍然透着那么一股子干净简洁的样子。
      我饶有兴致地琢磨着这个东西是怎么被丢弃的,这已经是我的一个习惯了——我相信每一样来到垃圾场的东西背后都有一个或者很多个故事,并以揣测他们的故事为乐。
      这个笔记本看样子很高档,我把他拿在手里,拍干净表面。外壳的皮质触感很好,里面的纸张紧凑平整,一点也没有受潮或者弄皱。
      打开翻了翻,只在第一页的角落处有一个花式签名,第一个字是淮,第二个字看不出来,只知道下面那个部分是个“鸟”字。这是谁的名字么?看着倒像是个笔名,至少我边是没有姓淮的人的。(百家姓里也没有吧?)
      这是哪个败家孩子,这么好的本子得好几块钱呢吧?哼哼,这下便宜我了!我兴奋地小心把它揣进怀里。
      这么好的本子我可舍不得让我那狗爬字破坏,我决定回去就练字,练好了字,我要认认真真地签上我的名字——苏成。要签得风流写意,这样下一个拾到的人就会揣测,这么漂亮的签名,其主人一定是个非常有学问出身非常高贵的人,就像我现在揣测这个“淮某”一样。

      一整天都乐颠乐颠的,下午回窝棚之前,特意去找马叔,拖他明天给我捎一根好点的钢笔来。
      我觉得我有点着魔了,就像那个马鞍的寓言一样,买了漂亮的马鞍就想买一匹漂亮的马来配,然后又重新盖马棚甚至换别墅。
      其实我一直有个成为作家的梦想。这不稀奇,每个经常看书的少年人都会羡慕能写出那些文字的人。不是说十四五岁正是做梦的年纪嘛,就算我是个又穷又脏的捡破烂的小孩,也会渴望有一天有人会看到我写出来的书。
      每件东西背后都有一个或者很多个精彩的故事,每一个人都有一种或者许多中西想要表达。我想倾诉的东西太多了,关于我曾经的亲人,我一路走来碰见的形形色色的朋友,我遇到过的开心的事,受过的伤,偷过的钱包……太多太多了……
      这世界上每天都发生无数的故事,每天都有人快乐有人死亡,如果能认真的将那些故事整理出来,开心是不是就能一直存在,而悲伤则与我做一个告别从此留给过去?
      无数的人曾经演绎过无数的故事,而我们能记得的太少了。
      如果我是个大作家,从我笔下流过去的故事,就会有更多的人帮我记住吧。
      我一点也不想默默的生活过,然后默默地死去。我希望有人会知道我这个人,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仍然会有人提起我,说我是一个非常有学问的风流写意的大作家。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意外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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