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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身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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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快乐
我裹着一件鲜红色的大衣,蹲在一盆昙花前,看着它正在开放。朴素,柔情,在浮华的城市背后一闪而过。
夜风凉凉的,吹得人心头直颤,我不禁更加裹紧了大衣。倒是卖花的小伙看得不耐烦。“不买的话还请自便!”
我朝他瞪眼睛,站起身把那盆花紧紧抱在怀里,却被愈演愈烈的花香撞了个满怀,像一个猝不及防的拥抱。
“谁说我不买!”说着又放下花盆儿,浑身上下地找money。却发现赌气跑了出来,忘记带钱包。
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狼狈极了,不然怎么看得小伙满脸莫名其妙的表情。如果他是一面大镜子,照见我胀得通红的尴尬的脸,我一定一脚踹碎了它。
可惜他不是。而我只能双手不停地翻来翻去。
任性惯了的我没有敢做敢当的习惯,可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这样lose的局面我该如何消失。
卖花小伙弯下腰“噗嗤”一声笑了。见鬼!
“跟男朋友吵架出来的吧?”
“你这人说话还真大胆,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一提这碴我就难过得要命。
“你真任性!小心这样下去男朋友不要你。”
丫的我招他惹他了?!狠狠瞪他一眼,我脚下用力,跑出老远。地板被踩得咚咚响。
走出这个全市最大的花鸟市场,发现不知何时下起了雨,恰到好处地勾起了我内心的酸楚。
一滴,一滴,一滴,像冷冰冰的心兀自碎裂。
挥手叫的。哪跑出来还得回哪去。我越想越觉得我他妈的就是一窝囊废。
司机是女的,听着SHE的曲调。我的最爱。伴着渐渐变大的雨点,狠命砸在车窗上,苍白着迷惘。
推门进屋,林朗正坐在床上看电视。他冲我笑,可我分明捉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讶。是,我本不应该回来这么早。
看他对着我身后的女的大惑不解,我说:“忘了带钱,找你付一下打的费。”
谁知那个女司机却是个八婆。“大半夜的女朋友在外面跑也不关心一下?”
我一把把她心慈面善的笑脸摔在门外:“我们他妈的事要你管!”
反了,反了,恨不得整个世界都叫我闹遍。亏得林朗好脾气,只默默的收拾了浴巾,进卫生间去冲凉。
我和他同居,但我们什么也没发生过。甚至相恋两年了,都没红过脸。而这一次生气,差点石破天惊。一直以为我是个坏女生,由着自己任性下去。而林朗,很懂得如何容纳。这是他最大的好。
林朗是个好男人,打着灯笼难找。和我家人相处两天,妈妈就已认定这个准女婿。也难怪,他读研,又会办事,自然讨人喜欢。还有一点很重要,他很英俊。我不是花痴,甚至很讨厌以貌取人的作风,但我不否认,帅哥养眼。
我不是美女,所以一直问他喜欢我哪里,弄得他每次都吹胡子瞪眼好象我认为他是个色狼他就真的色的可以似的,我说他ZZDQ。
他说我是一只带刺的玫瑰,看见就直叫人想捧在心口里。而不被刺伤的方法,就是让自己足够柔软。
说这话的时候,我啃着一个大苹果,看窗外的大雁一串串吞没在绚烂的晚霞里,清风撩起一抹霞光,给我的双颊染上淡淡的红晕。
那感觉真好。
我知道我一直都很幸福。林朗也正像他说的那样用宽阔的胸膛包容着我的任性,只是那时的我,还不能够知道,玫瑰终究是带刺的,伤不到别人,就伤害自己。
那时我还不满18岁,任凭多事的天空风吹雨打,我却可以躺在一个一个的花蕊里,沁着花粉的香甜安睡。
我需要惊醒,也好看到拇指姑娘的渺小。
和林朗是在网上相识,他总会用甜美而不腻的文字写一封封的E-mail,看得我心驰神往。我越来越喜欢一件事情,就是在睡觉的时候,把心爱的闹钟放在枕边。我从不嫌它吵,相反,我可以真切地听见时光滴滴答答的流淌,时针就像时光老人手中那把玲珑且锋利的刻刀,在每个人的心上刻画不可重复的纹路,无情却有意。我就喜欢在秒针的每一次小小悸动中,慢慢的想他,想进入他的内心;想我,想我的伤感;想这个世界,多么美妙;想将入的梦乡,梦里有栀子花开壮美的灵魂……
从他第一次见到我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开始,我就相信我没有看错人。我甚至想,等我到了20岁,我就嫁给他。
而日子一如往常平淡的流逝,我们都满足的现状。如果不是遇见艾莎,我想一切还都会那么好,甚至更好。
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事注定就是错的。那次我带林朗见我的同学,介绍到艾莎时,她的眼中放出光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忽略掉了她的目光,好像突然地,天上的云就淡了。我清楚地记得,阳光很好,照得我自信满满,头晕目眩。
艾莎是好说的女孩儿,不是林朗很喜欢的那种,但至少林朗不讨厌。他们可以把笑声放得很大,而到现在我才知道,一定是我太任性了,任性的愿意和林朗分享艾莎的短信,却忽略了我终究不可能用同样的宽容,回报林朗的宠爱。
今天,艾莎又发来短信,却是大胆的进攻。因为这一句我和林朗之间从来没说过的“我爱你”,我撕了生日聚会时的照片,艾莎的手亲昵地放在林朗的肩;我摔了窗台上水晶般的鱼缸,两条鱼儿在地板上痛苦弹跳着,林朗给红色的那条取名叫佩佩,说和我一样可爱——去他家的爱情的见证!最后穿上生日时林朗送我的鲜红色的大衣,夺门而去。
时间真的可以轻易的改变一切。我躺在床上,抓过冰冰凉的被子盖住脑袋,想哭没泪。我恨,恨林朗没有想我想象的那样,在屋子里急得团团转,看我回来了激动得要死,然后说一堆从来没说过的话,做一堆从来没做过的事,把我感动得要死——一切冰释了啊!
可我回来时,看见的是他坐在那“怡然自得”的看电视!这正常吗?
卫生间里没有了流水声,林朗出来了。
“睡着了吗,宝贝儿?”
“睡着了!”我使劲把身子翻过去。
依然什么都没多说,像往常一样轻轻的抱着我,慢慢入睡。
我鬼使神差的转过身来,闻到他淡淡的体香。突然发现人生中有些东西,就是从一个个无论如何无法抹平的伤疤开始。
就这样过了一天又一天,如果说以前的生活是一碗水加了盐的话,那现在就是一碗纯净水,纯净的没有一丝味道,却也看不见任何杂质。林朗仍然会为我做各种各样美味的菜肴,一边说娶个不会做饭的老婆委屈他的青春,一边看我朝他瞪眼故意吃得狼吞虎咽。他说我任性的样子,很好看。
我不会做饭不假,我很懒,最怕的就是放假回家,因为我经常闲的想死。用我妈妈的话说,等我将来嫁人了就是是活不干的那种。我揶揄她,不是还有老妈陪嫁呢吗?我不懒你嫁谁去?老妈竟然得意的表情,所以经常絮叨要我找个好人家。这个“好”可是深有涵义的,因为我一直以为,我妈爱慕虚荣,至少贪财。要不我住院手术的时候,为了挣钱她都不来照顾我,甚至看我来两天都呆不到。
林朗说我越来越不可一世,却是带着满眼的爱溺,我拿抱枕摔他。他说乖,好好上学去吧。怀里紧紧抱着十字绣外皮的抱枕,稀世珍宝似的。那是我用了整整一周的时间绣给他的。
出了门,走好远才到公车站点。今天坐公车的人出奇的少,可这就是冤家路窄!?我碰见了那个卖昙花的小伙子。
朝阳下看见他原来是浓眉大眼,竟心生些许怜悯。可能我的表情有些花痴,他跟我打招呼:“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里就看见帅哥,今天的心情该好了吧?”
他真拽的可以。
我丢给他一个卫生球,嘴上却没说什么。因为他确实很帅。
“我知道你在帅哥面前会保持矜持,不会作恶心状的,所以我可以问问你干什么的吗?”说完挑一下右眉。这好像是他的习惯动作。
丫的他什么逻辑?想骂人了。
“D大读大二。建筑设计系。”
“等我结婚了买你设计的楼。我叫李天阳,20岁。交个朋友?”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握住他伸出的右手。还第一次握手言和呢。
“许佩,19刚出头。很高兴认识你。”
公车来了。零星的座位,都是陌生的面孔。可你永远不会知道,不一定在何时何地,有一种陌生就是一份美丽的相遇,像一朵开在许愿树上,结出缘分的果实。
晨风扫过路边的香樟树,有勤奋的孩子们开始练琴了。不由自主地想起林朗,其实他是一面最值得珍惜的深邃的风景。
课很少,上完唯一的一节,突然想去写生。可我没带画板。生活就是TMD猝不及防,就像我遇见艾莎。在少有人迹的学校正门。那条草木最茂盛的道路,散发着浪漫的味道。她穿了一件鲜红的大衣,看见我把衣领往上拽了拽,遮住了下半个脸。
我不知道她和林朗是不是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但至少交流甚多了,要不怎么不喜欢红色的她破天荒的穿上了林朗喜欢的红大衣?
和我的那件样式差不多,只是那种牌子,是我想都不敢想的。我不是物质女孩,林朗给我买的,对我来说就是宝贝,什么牌不牌的。谁都知道艾莎家里不是一般的有钱,可遗憾的是,她经常错误的以为,钱就是她能追求到完美爱情的丘比特之箭,所以很少有人喜欢她,包括女生。何况她皮肤黝黑,典型的黑不美丽人。
但我无所谓,自认为相当的随和,所以现在见了她,竟能热情地寒暄。好像一度忘记了,她已经是我的情敌了。
我总是这样过于自信。我常常这样想。毁灭。这是我的自嘲。
寒暄过后,各奔东西,我见她把衣领又提高了一些,几乎快挡住了整张脸。那样走路很危险,我想告诉她。可我要是说出这话,我就是他妈的十足的小人!看着她背影,像被夕阳灼烧的一团火。
虚伪,我他妈的觉得我真虚伪!
回住处的时候,林朗不在。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床上躺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哪家的外卖好吃,哪家套餐店实惠,哪家洗衣店服务好,如此云云。我这才记起,他要准备司法考试了,吃住都在学校。捏着指头数数,他这一忙起来,五个月几乎不能回来。我把纸条压在枕头底下,心里不停地骂自己猪。叮叮当当的我把画板,调色板等抱了一大堆,可一出门我就后悔了。大街上我就像一个稀有动物似的吸引着人们的眼球——恐怕我这般东西都拿不舒坦的笨拙也是空前绝后了。更何况周围钢筋混凝土的建筑,我写生什么?可问题是我抱着家伙什出来了,我是想干什么就要干下去的脾气,肯定不能回去。叫了一辆的车,直奔花鸟市场。那里可是什么样的花鸟鱼虫都能找到。
理所当然遇见天阳,他跟我打招呼。我索性把画板支到他摊前。又想起什么,迅速收了画板。
“我可什么都不买,还要自行方便了。”说着做收拾东西状。
他又是“扑哧”一笑,说你可太任性。说着打了一个响指,弯腰拿起一个鱼缸:“画这个。”
我二话不说,对着那湾纯粹的淡蓝里的两尾金鱼开始描红。
它们像极了林朗卖给我的那两条金鱼,其中一条大大的眼睛红额头,叫佩佩。
我把画完的金鱼给天阳看,他说很鲜亮。
没有生命的东西,融进人的感情,也就不一样了。
“以前我的两条金鱼和这两条很像。”
“噢?那现在呢?”
“不在了。”我说,“凶手是我。”
“一定是你们吵架的那天晚上摔的。”
丫的他什么做的实在是精。
我开始跟他将我们的故事。我讲得很慢,他听得很仔细。听完了,他要我签个名字。
“作为一个倾听者的奖赏,送给我吧?”
“没问题!”
“那这样的话,来而无往非礼也。”他小心地抱起鱼缸递给我,“送你的。祝你和你男朋友的爱情,就像这缸鱼和水,美得令人心醉。”
手机铃响,林朗发来短信,说天冷要加衣,问我吃了什么。这才感觉有点饿了,和天阳说再见。
窗台上多了两尾鱼,又回到从前的模样。然而此物已非彼,我已无法再静下心来,趴在窗边学着鱼儿吐泡泡。林朗不在,寂寞丛生。我告诉他,如果忙就不必过多牵挂我,免得分心。他就真没了短信。朋友说什么来着?男人都是感官动物。
只有大把大把的上网,收拾我的个人空间。如果没什么新鲜事发生,我真的要闷得死掉。我想林朗,非常地想他。谁说思念是一种幸福,美丽的灼烧吧。
直到临近寒假,一个网友求我帮忙。要我冒充一次他的女朋友。他母亲病重,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个儿媳妇。他说我知道你一定会帮忙。他付给我钱,多少都行。
网友是做房地产生意的,有的是钱。我调侃地说,我要一百万。
他说没问题。
一百万,真是个诱惑。而且还是救人。这些钱足可以给林朗一个好前途。我答应了他,寒假一到,私下就去了S市。
只是事情远比我想象的复杂。我要学会照顾病人,还要学会微笑着在曾谙病重的老母面前轻声喊着“妈”。每每这时,看见老人因透析而痛苦万分的脸上露出些许欣慰,我的心会掠过尖锐的痛。
老人是无辜的,岁月是无情的。
曾谙说,我赚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呢,它都换不来母亲的一个笑容。
突然想起艾莎,试图用金钱购买爱情。某种意义上讲,她很可怜。
我想一个人最可悲的不是他多么可怜,而是不知道自己的可怜。
更让我想不到的是,曾谙的母亲要我们结婚。我终于怒不可遏地质问曾谙,为什么一开始不告诉我这些。他却轻描淡写地说,不就是照几张婚纱照吗。我的心无助地纠结。如果我此时走人,他妈妈说不定会很快过世,那我就是杀死她的间接凶手。良心决不允许我这样做。何况我的弱点是逆来顺受。
曾谙带我挑最好的摄影楼,租最好的婚纱。看着镜子里身着华美婚纱的自己,原来我也很秀美。
女人穿婚纱的时候最美。然而天时地利,华贵的照片上,新郎不是他。
医生说,老人现在的状况很好,很有利于治疗。曾谙用力搂了一下我的肩。
只是命运的转盘太沉重,曾谙的母亲最终没能逃过病痛的魔掌。他仍然很感谢我,在他母亲生命的最后时刻,用心给她带来了阳光。他给了我一些卡,还有写着密码的纸条。里面总共有一百万,我三辈子都不可能见到这么多钱。
送我上车的时候,曾谙突然说,和你相处的日子,我很快乐。再次谢谢你,你是一个好女孩儿。我回头对他笑,我说,新郎出嫁了,新娘不是我。
再回到C城,却是满心的陌生与凄凉。难道一个月的别离,就可以是沧海桑田?回到我和林朗共租的房子,很惊讶他在。见我进门,他紧紧抱住我。他说想死我了,回来看我人却不在,连连问我去哪了。本不想这么快就告诉他,既然他问起,我就说了。我讲得很轻描淡写,最后给他看了那张冒牌婚纱照,我说烧了它吧。林朗拿过去说,照片上的你多美,留着吧!我欲言又止。
晚上,林朗把四周的墙壁装上一串串氢气球,五彩缤纷。暗淡的灯光照得跳跃的气球像一张张婀娜姑娘羞赧的面庞。心醉无声。
“许佩,我从来没有对你说过我爱你,对不对?”
是的。可我不在乎你说过什么。
“许佩,”他轻轻咬着我的耳唇,“我爱你!”
他突然紧紧抱住我,疯狂地剥去我的衣服。冰凉的被子底下,他沉重的呼吸像一团燃烧的火。当他深重地进入我的身体的时候,我听见寂寞的喉咙发出点点崩碎的声音。一切都在静夜中游曳,无声无息。
不知昨晚什么时候睡着的,只是早晨醒来,看见林朗在喝酒。他一个人,面前摆着各种酒罐。
我皱了皱眉,上去抢下他正要入口的酒。
“你怎么喝酒?!”
他把我推最在地上。我赤裸的身子被冰凉的地板咯得生疼。他喝多了!
林朗走过来,把我扶到床上,左手捏着那张冒牌婚纱照。
“照片上的你,真的很漂亮。”林朗吐着醉意,“对了,他是你网友?”
“是。但他绝对靠得住,不信你现在去查,卡上有一百万。”
“多少?”
天。我忘了昨晚没告诉他这个数字。
“一百万。林朗,你听我说,这些钱足够给你一个好前途。”
“你以为我稀罕!?”他向后退,几近粗暴地咆哮。
“你喝多了!”他昨晚还说,一张照片而已。照片上的我,多美。
“一百万足可以给你买一套比他给你的还豪华的洞房。”
“姓林的!你不如直接说嫌我他妈的不是处女!”
激烈的血液在喷薄。
我们都愣住了。
我慢慢攥紧了拳头。空气生硬得脆弱不堪,弹指一拨弄,就听到无情的断裂声。只是,空裂无痕。
沉寂的空气中,我回敬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卑鄙,爱情就是他妈的卑鄙!真没想到,林朗会这么看我。
他捂着半边脸,退出房间。我疯狂地撕扯着头发,把墙上的气球砸个粉碎。眼泪,你流啊!不争气的东西,洗掉我身上所有的阴晦!
我冲到窗边,我想豁出去了。却看见楼下一辆熟悉的宝马。艾莎从里面走出来,热情地招呼林朗。她在邀请他上车。
我抓过手边的鱼缸,顺窗扔了出去。鱼缸准确无误地在他们面前砸碎,两条鲜活的鱼儿垂死挣扎。艾莎连声尖叫着往林朗怀里钻。所有人都探出头来看着这场主角消失了的好戏。破碎的玻璃刺破了艾莎的手,我看见林朗慌忙为她包扎。
真他妈的恶心!
我“砰”地关上窗,隔断外面卿卿我我的暧昧。
我睁大双眼,感受阳光强烈的刺激。拿什么来收拾,我破碎得体无完肤的心。
想着那一缸鱼和水,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碎裂得不留余地。鱼儿是无辜的,那又是谁该承担伤痛?原来我一直在追逐的所谓纯粹的爱情,到头来只是用来背叛。
我再也没有爱情了。
我大口吞着凝固的空气,眼睁睁地看着生活就这样将我无情的捉弄……
在确定C城再也没有值得我眷恋的东西之后,我去学校办理了退学手续。面对老师们遗憾的目光,我说,人有旦夕祸福。
曾谙付给我的一百万,会允许我的人生重新开始。
学校门口,我看见林朗。他显然等了好久,闪烁其辞的双眼透着不可抗拒的渴望,泪眼婆娑。
他说,放弃我,彻底的错了。他没法忘掉我。如果我也热爱生活,就给一个机会,让我们重新开始。
我从来没有愤嫉过什么,抑或你给过我爱与痛。
我当然热爱生活,然而不是和你的生活。
“为什么?”
“曾谙向我求婚了。”
“你就那么在乎钱?”
我看着他交织着血与泪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你不也曾经钻进艾莎的名牌车里,舒服地兜风?”
“许佩!”他低下头,盯着脚尖,搓着衣角,像极了一个承认错误的小孩子。
林朗,你什么时候也会变得如此龌龊?
“那天早晨你根本没醉,对不对?”
“对。许佩,那是一个误会,一切只是误会!”
我笑。“可我不是处女,这不是误会。”
我看到他脸上的肌肉轻微的扭曲。“许佩,我知道你会说实话,我不在乎!”
“你给我滚!”冷飒的天地间,我回敬他的,仍然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转身逃离。
事到如今,你还在臆想着什么狗屁实话!实话就是,三年前我就被□□了;实话就是,真爱一个人,就没必要向他交待过去;实话就是,曾谙是艾莎的表哥。
是的,我从来没有愤嫉过任何,哪怕生活充满过苦与涩。只是,在我选择放开的时候,你为什么还有回来?艾莎能给你想要的一切,而我还能给你什么呢?何况她是那么深情而执著的爱着你,甚至不择手段。
更重要的是,你还能拿什么,补救我一颗伤痕累累的心?
我去看李天阳,他正吹着口哨打理他的花儿们。他的昙花总是长的出奇的好,饱满的花枝仿佛蓄势待发的蝴蝶,要振翅飞去。
他仍然很热情。“嗨!你来了。”
“是。”我面无表情,兀自在心底颤抖着寒冷。“我失恋了。”
“噢。”他挑了一下右眉,看似漠然的表情,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
突然她放下手中的活,直起腰板,给了我一个灿烂的笑容。
“单身快乐!”
我愣了一小下,随即开怀地笑了。这次是发自内心的笑,牵动着花香轻盈地跳舞。
“你看!”他指着一朵百合。
两只美丽绝伦的蝴蝶在花瓣间缠绵悱恻。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蝴蝶。
“这是世上最美丽的蝴蝶,但寿命极短。也许这次飞去就再也看不见了。”天阳转过头,清澈的眸子里倒映着我眼底忧郁的蓝色:“但这世界因为它们而多姿多彩。”
我终于流了泪。也许我不再是一只艳美的蝶。
但蝴蝶来过这世界。
我说:“我要走了。”
他伸出右手,和我握别。“珍重。”
转身离开。掌心的机票被攥得潮湿。
不要说永远,且问何时再见。
手机震天响,是曾谙。我接了。
“许佩,为什么不能嫁给我?”
我俯身抑制内心的抽搐。曾谙,我们都是爱情对与错的追逐中的受害者,我该怎么跟你说。
这世上有许多种相遇,可是有一种相遇,叫不如不遇。
且让我学作天阳的话说:“单身一定要快乐!”
天空飘着淡蓝色的雪花,一朵,一朵,一朵,像正在开放的昙花,尽情释放,也尽情地消落,放肆地飞舞在我曾经轰轰烈烈的2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