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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只是,有些事,就算心能忍,身体却是不能忍。
      又一场雪化了。
      寒冷穿透淑贞的夹鞋,脚便冻成了冰棍儿。
      手也肿的像两个馒头。
      指头红通通的,像胡萝卜。
      而这,却成了三少爷眼中的玩具。

      三少爷比淑贞大两岁,虽然跟着二哥去学堂,却是极不情愿。
      每日早起,必拿眼见的东西出气。
      而踩淑贞的脚,似乎是最为有意思的事情。
      早饭的时候,桌上从淑贞手里接了粥碗,桌下便认准淑贞的脚,狠狠一踩。

      第一次,淑贞痛地叫,手里的碗也险些打翻。
      少不得招来太太的骂。
      第二次,淑贞便咬了嘴唇不做声。
      而这样的隐忍,却似乎给施暴者带来更大的乐趣,每日早起,必要过这一关。
      除了自己忍,不能指望谁来救。
      所以,当二少爷拿了野兔皮给她时,淑贞确是惊异而又感动的。

      二少爷仲孝,淑贞进王家门的理由。
      二少爷书念的好,颇得老爷器重,太太疼爱。
      二少爷是个老实巴交,无言少语的人。
      却也是心思细密,自有主张的人。

      弟弟踩了淑贞,自己却不可以帮忙。
      不可以帮淑贞向太太告状。
      也不可以帮她教训弟弟。
      那样只能害淑贞被太太骂做狐狸精,小小年纪就勾引了男人。
      勾引男人对自己动手动脚。
      勾引男人为自己出头。
      太太的儿子从来没有错,错的都是童养媳。
      大哥和大嫂就是前车之鉴。
      但淑贞的手脚却是可以想办法的。

      放学以后,到村外找野兔窝。
      冬天的野兔皮毛灰黄,跑在野地里很难分辨。
      仲孝很不容易追到一只,却又不能拿了回家。
      央了同窗帮他剥皮,弄好了把兔肉分他,自己只要兔子皮。
      晚上趁太太去邻家打牌,背了弟弟,把兔皮塞给淑贞,就转身想走。
      但瞥见淑贞那惊愕的样子,又怕她不知道怎么用,只能又回来。

      夹鞋很旧,单薄的布料,根本不足以抵挡严寒。
      淑贞的脚背肿的厉害,在小油灯昏黄的光晕里,明亮的闪着光。
      脚趾更是开裂流脓,惨不忍睹。

      仲孝从未见过如此的冻伤,乍一见了不免吓地一呆。
      淑贞坐在炕沿上,被二少爷看着,难堪地想把脚收起来,却被抓住脚踝。
      仲孝拿着自己缝的套子,想帮淑贞套在脚上却无从下手。
      想想,便带了淑贞去后院找大嫂。

      大嫂也是从童养媳熬成媳妇,个中滋味,不为外人所知。
      圆了房,分了家,开了另一边的院门,便不常到前院去。
      忽然见二兄弟带了小媳妇来,大嫂开门时也颇惊讶。
      若是这样被太太知道,这顿骂,是谁也别想逃的。

      大哥不在。
      大嫂看了淑贞的脚,想起自己那些年的日子,不免唏嘘。
      拿碎布条给淑贞绑了脚指头,又拿自己的旧袜子给她穿了,那脚才像个脚的样子。
      仲孝拿套子给淑贞套在脚上,又帮她穿鞋。
      淑贞低着头,掩饰着脸上的泪痕。
      到王家就是被打骂被欺负的日子,忽然有人对自己好,小孩子只想到哭。

      从大嫂屋里出来,穿过黑暗的庭院走回前边。
      淑贞跟在仲孝身后,迟疑地开口。
      谢谢……二少爷。
      叫我二哥。
      仲孝没回头,牵着淑贞红肿的手,在黑暗的院子里走过。

      很多年以后,大嫂看见他们的儿子,想起那个黑夜,开着他们的玩笑。
      淑贞害羞的扭过脸,仲孝微笑不语,心中坦然。
      其实想想,那时候,心中真的没什么。
      十二岁的少年,哪里懂得爱不爱。
      只不过,是对自己所有物的一种本能的维护罢了。
      真正的想和她过一辈子,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那时候,他们所见所想的,是怎么在日本人的统治下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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