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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路遇土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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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弯曲盘旋的小道上,一身着麻衣布料的男子打扮朝着山上走去,从他的衣着来看,便知那是贫穷人家的孩子。近处一看,年纪约莫十五六岁,白皙干净的小脸,算不上绝色,顶多是清秀,眉宇间隐约有些俏皮,宽大的衣袍将他瘦小的身子包裹着,白皙的额上此时冒出了层层细汗,那擦汗的手,细长娇小,甚是好看。
“唉,累死我了。”苏弄瑜埋怨道,声音里有气无力。
想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竟然穿越到了这种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人倒霉的时候连喝口水都会塞牙缝,夜路走多了也会碰见鬼,一切的一切,让她倍感无奈。她真想找块豆腐撞死,想她苏弄瑜竟然也会因为一时被屎糊了眼,一不小心摔下楼梯,一睁眼便来了这,早知道这样,她应该去买彩票,没准还能中奖。
穿到这种地方也就算了,她还穿到这么一个不明不白的女子身上。她醒来时,看到那个中年妇女,害得她差点开口喊她作娘,还好那位大娘先问,不然自己可就糗大了。
当他们问她为什么会从山上跌下来时,她先是一愣,随后编了个理由,说她到城里来找亲戚,谁知在路上遇到了土匪。他们听了很是同情她,问了她今后打算怎么办?她便说还要进城里去找她的亲戚。
那户人家真的很穷,她在他们家吃的稀饭,还真的是名副其实的稀饭,碗里的水多得能照出人影来,碗里只有几粒米,她也不好再多打扰,等身体恢复得差不多后便和他们告辞了。
但又考虑到自己是一个女孩子,出门不便,便和他们要了套男装穿,这才知道原来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因为这几年闹饥荒很严重,家里颗粒无收,才不得不去城里打工,所幸他们皆是热心肠的人,便把他们儿子的衣服拿给了她,衣服有些大,但有得穿就不错了,她也没嫌弃。
那位大叔说从这里到城里要走很远,要翻两座大山才可以,她听了差点吐血身亡,我的娘亲啊,这不是要了我的小命吗?像她这种吃了睡、睡了吃的人,平时本就缺乏锻炼,再走那么远的路她还有命活吗?
不死也只剩下半条命,但她还是硬着头皮离开了,出到门口,当她看到了栓在不知是马圈还是猪圈里的小毛驴时,她有一种想要向他们讨要的冲动,但又觉得那可能是人家耕作的唯一工具,也就不好意思开口要。
她走啊走啊走,觉得自己渴得厉害,便到一小溪边找水喝,她蹲了下来,双手捧着水,心满意足地喝了起来,喝完了还洗了个脸,泡了个脚。却不知此时在下游也正有人喝水,很凑巧地喝了她的洗脚水。
那满脸胡腮的粗壮男子,边喝水边叹道:“这水好甘甜啊。”
站起身一看,上游竟有有一男子将自己的脚泡到水里,那脚白得如雪似玉,并不像自己的那般粗大,反而娇小得紧。让他不由得怀疑他到底是不是个男人,竟有像女子般的小玉足。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竟然喝了那小子的洗脚水,实在是太可恨了,他若是不宰了他,他就枉为这几年混的土匪,想到这,正想追上将他抓住暴打一顿,他却在自己出神之际没了人影。
“臭小子,别让老子看到你,否则,老子非扒了你的皮不可。”他咬牙切齿道,一副见了他要吃了他的表情。
可怜的苏弄愉不知道自己早已被人给惦记上了,咬着牙继续赶路,看着好不容易让自己翻过的一座大山,脸上露出一丝欣慰,再坚持,再咬牙,她一定可以挺过去的。
但走了几十公里的路程,还是没望见近处有何山庄,她有些心慌慌地,要是在天黑之前,自己没能找到地方借宿,这山郊野外,若是有什么野兽,那她岂不是被吃得连渣都不剩了。先前至少还有一个破庙,现在可是什么藏身的地都没有,还是快点走吧,希望在天黑以前找到一个落脚处。
当她走到一拐弯处时,草丛里突然蹿出几个貌似山贼的人来,手中还持着明晃晃的大刀,晃得她眼睛都要瞎了。睁开眼一看,她差点背过去,我的妈呀,她竟然遇到电视里演的经典桥段,路遇土匪抢劫了。
“此路是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马路留下买路财。”
那说话的男人正是方才喝她洗脚水的人,虽然说着话,但手里的刀却是不停拍打着自己的左手,似乎只要她说不给就有可能马上砍死你一般。
苏弄愉心里嘿嘿一笑,学着电视里演的那般,上前有些狗腿地道:“大爷,你行行好吧。我上有八十的老母要养,下有卧病在床的爷爷要医,家里穷得都揭不开锅了,哪里还有钱来孝敬大爷你啊。”
“少跟你大爷我来这套,我还有几百个弟兄要养呢,若是每个被打劫的人都像你一样说,我就把人放了,我还当这土匪来干什么,不如回家种田算了。”
呀,这土匪软的不吃,那就来硬的吧,她故作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道:“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也没办法,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那土匪见她这样,许是敬重她是一条汉子,倒也不为难她,反而朝着身后的几个小弟使了个眼色,那几个小弟会意,上前抢过了她手里的包袱,她也不抢,就算想抢也抢不过他们,索性也就随他们去了。反正包袱里只有一套换洗的衣服和一些带在路上要吃的干粮罢了,所谓的干粮就是几个硬得可以砸死人的馒头,她虽咬不动,但也舍不得扔掉。
“二当家的,什么都没有,这小子真他妈的太穷了,我们打劫过那么多人,还真从来没碰到过这么穷的。”那打开包袱的人翻了翻,一文钱都掏不到,随即嚷嚷道。
唤作二当家的人围着她转了两圈,摸着下巴,似是沉思,突然开口问:“小子,我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她松了口气,她还以为他知道自己是女扮男装了呢,脑袋一转,讨好地道:“大爷,你可是大人物,哪里会见到我这样的无名小卒,小的可是第一次出来,要不是为了给爷爷到城里买药,想必还见不到像你这样的大英雄呢。”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话倒是把他夸得轻飘飘的,对他倒是受用得很,高兴地点了点头,“看到你这小嘴这么甜的份上,大爷我决定把你带上山寨里,怎么样”
她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什么?让她到山寨去,跟一大帮臭男人混在一起,他们现在不知道她的身份还好,要是知道指不定被他们五马分尸不可。
她刚想开口拒绝,却被他突然投过来凶狠的眼情给吓到了,只好讪讪地道:“好,那可是小弟的荣幸。”
她现在是不说好都不行,大哥,你都擅自做主了,还问我意见干嘛,她翻了翻白眼。
因此她机缘巧合之下得以上梁山的机会,哦不,这不是水浒传里面的梁山,那个梁山可是有一百零八条好汉,个个都是了不起的大英雄,他们这个是闻所未闻的土匪窝。
苏弄愉当然不甘心做一个小跟班,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混个老大来当当,不然怎么对得起她是个穿越女的称号,这几个小毛贼,等姑奶奶我混出名堂来,你们可就不好过了,她独自在心里哼哼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