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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間或愁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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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著我這個人,很敏感,甚至是多愁善感更多的是無病呻吟。
我常會因為一篇文、一段句,甚至幾個字,潸然淚下。
今夜睡睡醒醒,傷懷頗深。前不久又看到那篇文,文風清淡雅緻,可文字依舊,斯人已逝。上網查了些作者的生平資料,發現這些短篇小文,少少幾個字,卻是作者人生中的真實代表。愁思頓時湧上心頭,我常這樣,替著不曾謀面的人,祭幾滴淚。
你還在湘江徘徊嗎?
是否還在等待那人?
被文字暈染的負面情緒像根刺,卡在喉間,吞不進也吐不出。
文裡那句"知道能讓自己這樣喜歡著的人,這輩子都不會再遇到第二個了"勾起了我心裡刻意遺忘的痛,我能懂得,一直以來這個念頭,就像是被熨斗熨燙的布貼,穩穩妥妥地熨在了我的心間上,今年我三十五歲,人活著,心已死。
我也曾經年少,為了愛情轟轟烈烈、不管不顧,和愛人在所謂的夢想中的天堂裡住了一陣子,幸福的覺得人生如此已足矣,就算明天就消失也無所謂,天長地久不過爾爾,曾經擁有才最重要。其實這一切也只是自欺欺人,人會醒,夢會消失。
二十六歲那年,愛人離開了,一樣是受不了世俗的探詢,回到了所謂的主流生活,就是人們常說的"正常的人生",而我...仍執意留在不正常的這一邊。
一樣沒有怨沒有恨沒有哭鬧,一樣覺得這是預想中的事,還替愛人搬家,順便打包我的靈魂讓他帶走。也曾瘋狂也曾墮落,哭著笑著醒來後繼呼吸,誰沒有失戀過,何必要死要活。以前吵架時愛人曾經說"某某為了我跳樓,他比你更愛我",當時我不置可否,覺得愛人的想法幼稚到了是非不分,可是一條人命已逝,我也不好評論什麼,只是我完全不覺得愛的深淺能用生命來衡量,我用活著默默地想你,來證明自己愛的深度。
愛人離開後也曾陸續交往兩三個,可是就像那句,"世上再也沒有人能讓自己這樣喜歡著、這樣歡喜著",不是不敢愛,而是真的心已死,對著交往的人淡淡的微笑,可喜悅卻不達心裡,衣樣看電影一樣上館子,可快樂卻連十分之一都不到,果然,不是那個人,滋味就不一樣。
總覺得這樣下去也不會長久,更多的是對不起和我交往的人,於是每次都是我這一方提出分手,兩三段感情過後,便覺戀愛食之無味、可有可無,一個人倒也自在。
於是我單身,和心裡住著的那個人過著自己的小日子,單著,也微微快樂著。
我很懦弱,我跳不來江也跳不來樓的,若死了,我還拿什麼來默默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