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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宝钗年龄问题:宝钗并非大龄剩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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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钗来京时是周岁12,虚岁13。她在贾府呆了3年,也就是周岁15,虚岁16。古代女孩子15岁才是及笈之年,表明成年,可以准备婚嫁,是正常年龄。所以贾母出银子替宝钗过15岁生日,还说宝钗15岁仍是不足月的。
湘云,宝琴比宝钗年龄小,只是定亲,没有马上婚娶。待正式婚娶,是要等上几年的。所以湘云第三十一回就说亲了,可到七十多回,还未出嫁仍在贾府玩。宝琴进京待嫁,却在贾府留到后七十回,也是同理。
迎春比宝钗大,她出嫁,一是到年龄,二是急着抵债还钱。
再看曹雪芹所在清朝的选秀制度。
被选秀女的年龄,必须是13岁至17岁的未婚女子。经太监两歇挑选后,最后报皇帝选定,或被纳为妃嫔,或指婚给亲王或王子为妻。选中被记名的秀女,在记名期内(一般为五年)不许私相聘嫁,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选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复选,而记名期已过,那么,这样的女子只得终身不嫁了。
曹雪琴写:“” 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
他的意思就是说选秀,除被选为妃嫔的秀女之外,其他优秀的秀女可以选给郡主公主作女官。
总之,皇家举行一次选秀活动,活动包含两部分。一给皇上选几个妃嫔,二给公主郡主选几个女官。当然先进行前部分,再进行后部分。宝钗极有可能在前部分被选中记名,属于待定之身,待定期为5年。
曹雪琴写现实生活,但高于现实生活的手法。清朝选秀并非狭隘的给皇帝选妃,而是给以皇帝为首的皇室子弟选老婆。当然皇帝有优先挑选权,他先挑几个秀女作妃嫔,太后再从剩下其他秀女中,择优配给王爷皇子。
而曹公把后者替换成了,给郡主公主挑选才人女官。
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便是如此。
所以金玉之说,只是空谈,是薛姨妈和王夫人长辈间的闲话家常,并非真心要结亲。
薛姨妈说“金锁捡玉的来配…”,比起王熙凤打趣林黛玉,喝了我们家的茶,得给我们家作媳妇,两者都不是正儿八经的议亲。
宝钗和宝玉的金玉之说只是闲谈,连八卦都算不上,并非正经议亲。而这闲谈影响力并不是很广,连贾府内都没传开。倒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八卦被传扬甚广,都传到府外去了。
兴儿和尤二姐说贾府八卦时,说到宝黛八卦,并未提金玉之说。
原文: 第六十五回:兴儿笑道:“若论模样儿、行事、为人倒是一对好的。只是他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两年,老太太便一开言,确实再无不准的了。”
所以不要再黑薛家,阴谋化金玉良缘。一,金玉之说根本不是议亲,二,金玉之说没有造成舆论影响。通篇都是林黛玉在不停的强调,她小心眼,疑心藏暗鬼,见谁撕谁,同理湘云有麒麟不也被她撕过。
除了林黛玉拿金锁麒麟说事,其他人根本不关注这些。
林自己被自己折磨,怪得了谁?怪癞头和尚,怪捡麒麟的道士?只能用曹公一句话:莫怨东风当自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