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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进去云南 触景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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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的早上,听列车员说元谋到了,我惊叹道:这里就是发现元谋人的地方啊!我透过窗子看着外面的天地,树木茂盛,山坡上有一些裸露的红色土壤,铁道旁长着一种不知名的矮小的植物。想到人类的祖先几千年前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想象铁轨下面说不定就有元谋人踏过的脚印呢!真有一种触摸历史的感觉。
早上9点多的时候,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广通北,真奇怪,下车后大家都去上厕所了,为什么不在火车上上啊,一位老大妈站在厕所门口,我看到一个牌子上书:上厕所一元,我一看身后,哇!20多人,哎,一件东西的价值更所处地的理位置是多么的重要。在云南必须要吃的一样东西就是—过桥米线,也就是在广通北,我们吃到了云南的第一碗米线,云南过桥米线由汤、鲜料、米线三部分组成,滋味鲜甜清香、肉片鲜嫩、口味清香。
在吃米线的时候,我的眼睛被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吸引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是饭店老版的闺女,活蹦乱跳的,眼睛圆圆的像弹珠,皮肤白皙,扎着马尾,跑过来收钱,她管她爸爸叫老爹,真的很可爱,孩子小的时候都很可爱,其实,任何动物小的时候都很可爱。小时候天天盼望着长大,长大了反而喜欢小时候的样子,人就是这样的一个矛盾体。很多时候都是自己不珍惜,等到失去后就追怀莫及。
吃完饭后,我们坐上了直达大理的大巴,看着两边倒退的树木,远处白色的房子,还有绿油油的稻田,这让我想起了电影《那人那山那狗》中披在大地上的绿色,感觉房屋都是藏在这绿色之中的,打开窗户,微风拂面,空气中都飘满了花香,公路的尽头就是云雾缭绕的大山,看电影《转山》的时候,李小川是这样说的;好大一个雪山冰激凌,那种色泽,是175毫升牛奶再加225毫升奶油才能搅拌出来的,还要再加两勺糖。紧接着又说;都说进德钦第一眼,如果能看见梅里十三峰,会幸运一整年,老子来了三年,一眼都没有见过,我真的是太背了。当然了,我看到的只是云海,并不是雪山,但就这,我就觉得自己很幸运。
刚进大力,就看到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这八个大字,我们也是只做了短暂的停留,就去找吃的了,走进一家饭馆,人家的各种菜和饭食都没有标价格,老板一个劲儿的让我们做,那个时候青岛大虾还不是论个卖的,米也不是按粒算的,但我们还是问了一下价格,但老板不说,只说你们随便点。最恨随便了。又不是你请客,当我们打算走的时候,老板才说了价格,我们觉得还是合理的,所以才放心的吃了。
吃完饭后紧接着就是找住的地方,说实话,这边的住宿是真的不贵,普通的标间也就一百块,再说了还有许许多多的青年旅社,我们去的时候大理大学还提供了好多床位,因为暑假的时候背包客特别多,最主要的是还能够遇到志同道合的人,可以一起肆无忌惮的谈天说地,这也许就是旅行的魅力吧!
当时在美团上团的如家客栈,洗漱完我们打算睡一觉,躺在床上的时候,我思绪万千,这一路,我觉得自己总是被一样东西牵着,就像绳索套在我心房的某一个地方,当热闹的时候或许没有感觉,但最怕静下来,一旦静下来我便活在了没完没了的回忆和自我催眠中,但梦醒时分的冷,是一种渗到骨头里的凉。
我想起我和棉花糖one在一起斗嘴的情形。小时候学过一首清人高鼎的诗《村居》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迎着二月的春风,我们走在河流的护堤旁,堤旁有一大片空地按,上面全是放风筝的人,看着满天飞舞的风筝,就想起舞的蝴蝶。你突然就问我小时候有没有玩过风筝,我说:笑话,我自己都会做,但是飞的不是太高,你竟说我童年不完整,理由是我没有在老师的组织下玩,然后你就滔滔不绝地说着你们班小时候在老师的带领下玩的有多高兴。童年不完整!这句话算是印在我脑子里了。为了驳倒你的谬论,我努力的在我脑海里搜索着我童年的辉煌。这不想不知道,一想我觉得我的童年是异于常人的。
小时候的冬天总是那么冷,每个冬天我的手和脚都是冻肿的,为此我想了很多办法。早上去学校的时候,我们都会自制火把,将沿途的荒草点燃,把脚放在火苗上面使劲的烤,只到闻到鞋底烤焦的味道才往学校赶,走在路上脚底是真的热啊,每一脚踩下去,脚底都暖暖的。但是这种办法治标不治本,时间一长还是冻。最后我在爸爸妈妈那里得到了答案---是皮肤的问题,因为别人的手怎么就好好地。对于这个结论我在当时是坚信不疑的。因为我的好多同学他们的手却是是好好,最后老人们说要用猪的胸膛里冒出来的热血洗手,看着肿胀的手脚,我决定一试。在杀猪的那天,看到盆子里冒着热气的献血,我落荒而逃.从初中开始,我的手就没有冻伤过,所以说这压根就不是什么皮肤的问题,小时候贪玩,不懂得爱护自己,现在一想到血淋淋的猪血,我觉得当时的逃跑是明智的。
上小学的时候,冬天是要生炉子的,下课后在炉子上面铺一层纸,然后就把自己的馍馍放在上面烤,烤过的馍馍吃起来特别脆。我们班有一大个子,他上学时从不带馍馍的,而是带一些生土豆,就放在炉子下面烤,那种清香的味道弥漫在教室里面,真是让人不能集中精神啊,同学们都看着炉子下的土豆,等到下课后,我们一拥而上打算分食。结果大个子提出来要求,要拿我们的油馍馍跟他换,我都没有思考,一股脑将自己的馍馍全放在他面前,挑了一个上的最均匀的土豆,我将土豆烧焦的地方全部用小刀刮掉,看着手里黄灿灿的的艺术品,我都不忍下口,那种吃到嘴里烫嘴的滋味,真是令人怀念。
说到艺术,我觉得我小时候是有艺术细胞的,我曾今用一个土块雕出了一个笑脸的小孩,同学们都说喜欢,反观我现在,在艺术方面就是一废柴啊!那件笑脸雕塑是我艺术生涯中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作品了,所以说天赋不是太重要,后天的努力才是王道啊!
但是如果说到捣乱,我觉得在这方面我不但功力未减,而且有所增益。特举一例以明之。我们在上学的路上发现了一个啄木鸟窝,在一棵矮树上,当我们看到他飞进去的时候,我们快速的堵在了洞口,眼睁睁的看着它在里面,无奈手伸不进去根本没有办法抓住它。这时我的捣蛋本性就体现出来了,我竟然想到了乌鸦找水的故事,在我的指导下,大家从路边捡来小石子往洞里放,啄木鸟就像坐了电梯一样慢慢的升了上来,在生擒啄木鸟的那一刹那,我就觉得没意思了,我是一个只喜欢过程,不在乎结果的人。所以我们最后又把它放了,这无疑是我战斗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如果让当时编教科书的人知道,我们就是这样理解乌鸦喝水的,他非吐血不可。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以智取胜的例子。
我们家乡有一种苜蓿草,这草里活动着一种老鼠,我们管它叫“青苔子”我查了一下学名叫鼠兔。这种老鼠没有尾巴,用老人的话说是因为太糟蹋东西了,它将苜蓿草咬断后就不怎么吃了,所以我对这种老鼠是非常厌恶的。
我们决定捕鼠,在捕之前,我们实地考察了几次,得出两个重要结论,第一这种老鼠的洞特别多,而且是互相连通的。第二它如果发现有人来,它会迅速跑向洞口。但是却不进去,而是远远地看着,只有人们走近的时候它才会进去。真是愚蠢的家伙,基于第一个发现我们找了一个自行车内胎,黑色最佳,剪成半米长,它的功能就是老鼠洞的延伸。基于第二个发现,它站在洞口不进去,这就暴露了它的具体位置。
在一个骄阳似火的下午,我们一行三人来到了一块苜蓿地。在确定了老鼠的具体位置后,先找一根树枝,再寻找洞口周围的老鼠洞,然后将自行车内胎与其对接,做好这些工作后。就要“请君入瓮”了,在洞口的一端用棍子一捅,老鼠就跑到自行车的内胎里去了,将车胎两端一扎,就活捉了。这种方法,屡试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