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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Rj.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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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天气:小雨
我从洗手间洗涑出来,看见妈手里拿着我昨天刚刚冲洗出来的一些照片,其中妈停在了前几天吃饭时所拍的那张合照上。
“哎,思明,这个女孩叫什么名字?”妈问。
“周末,怎么了?”我好奇。
“没什么,就是发现这个女孩还挺关心你的。”妈说。
“哦?”我狐疑。
“就是两个月前你住院的时候,她来医院看过你,当时你睡着了,我们也都没叫醒你,所以你不知道。她向我多次打听你的伤势,看起来很担心你的样子。”妈解释。
“原来……她来过?”我恍然。
……
中午十二点,妈送我到车站,一路盯嘱我注意安全,到那边之后听爸的话,再者就是好好学习。喃喃的告别之后,我一个人踏上了旅途。火车开动前,我坐在车窗望着妈看过来的身影,内心难免的触动。倘若下次相见,究竟又到了什么时候?我打电话让妈先走,还是不要等车开动了。
终于剩了我一个人,便索性翻开这学期的日记完整的回顾一眼。
阿旭是个典型的胖子,他忠厚老实,待人诚恳,是一个丢了命都值得深交的朋友。他习惯自己受罪,也不愿意带着朋友一起扛。在爱情面前,他就是一个懵懂的小孩子,需要有一个人教会他成长……
林忆昔虽然性格泼辣,但她的确是很好很棒的一个女孩。喜欢搞恶作剧,却又大公无私,时刻为着他人着想。外表看上去像是一个女汉子,可内心又是姑娘般的纯洁美丽……
刘薇薇很一个很阳光快乐的姑娘,她很喜欢笑,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这样最好。和林忆昔不同的是,她总是通过直接的方法将自己内心所想表达出来。在她看来,一切都很简单,习惯用真挚的词对生活做出诠释……
张硕会打篮球,懂乐器,学习成绩不赖,在我心目中,他就是一个全能高手,除此之外,他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人。对就对了,对了继续,错就错了,错了就改,这是他对生活的态度。平日里大胆嚣张,习惯按自己的常理出牌,他什么关都敢闯,的确像个疯子,但又是一个有目标的疯子……
前几天宴席散后,第二天我就东奔西跑,特意为她们准备了一份礼物,临行前我将那份礼物交给了阿旭,拜托他帮我转交。
送给林忆昔的是我从寺庙里请来的一尊佛像项链,我希望她身体健康平安;送给徐莉莉的是从店里买来的MP3,我知道她喜欢追星,喜欢听音乐,所以我希望她开心;送给刘薇薇的是一个哆啦A梦的卡通娃娃,我希望她一路都会有人陪伴,一路都继续快乐下去,并将快乐传递给每一个人;送给周末的是一把钥匙手链,祝福她早日找到可以依靠的人;送给赵怡心的一副羽毛球拍,我见过她打羽毛球,即使看上去是那么的笨拙;送给牛美的是一盘五子棋,我和她比过,最后三局两胜她赢了我。
“叮咚!”手机的提示音响起,我收到了一条短信。
“王思明,你很优秀。我相信未来的某一天,你会站在舞台上大放光彩,你的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一路平安。”短信是林忆昔发来的。
“谢谢!”我秒回。
“嘟……”鸣笛声响起,火车渐渐的移动起来。是该离开了。
“其实还有一件事我从来没有告诉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和张硕打架那次吗?关于那次事件,其实是我报的警。”林忆昔的短信再次回了过来。
我的身体突然间一阵抽搐,诧异之余又感丝丝失落。火车驶进轨道了,还要再看最后一眼吗?我想克制自己,但还是情不自禁的回头瞟了一眼。
“林忆昔?”我震惊,望着在人群中匆忙离开的那个背影。
回过神后,我苦笑了笑,她怎么可能在这里?一定是我多想了。于是我又看向手机屏幕,向她点击了回复。
“你喜欢我吗?”我按了发送键。
“我喜欢你?你今天早晨是不是忘了吃药了?”她说。
“我是认真的。”我又说。
“哦哦。”又过了很长时间她才回了短信,“最多也只是喜欢。”
……
我从日记本里小心的取出毕业合照盯着照片发了好长时间的愣:照片上我咬牙切齿叫着疼,林忆昔嚣张的眼神翻我白眼,所有同学都露出了笑容,阿旭在笑,吴成在笑,牛美在笑,唯有刘薇薇,她看起来无精打采。
我拿出笔,在日记本的末页写出了这一篇结尾,就差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我迟迟不肯下笔。这次,是真的要结束了。
其实从一开始就结束了,我本来就是转校生,来这里之前我并不认识他(她)们。我两手空空的来,两手空空的离开,留下的,只有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从什么时候开始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结局。
那请问结局是完美的故事吗?
没有完美,而瑕疵,只会使我们更加的坚强。如果可以给这个故事起名,我都已经想好了,就叫做《娜年金昔》。
“娜”之所以带了女子旁,代表的是那群女孩,“年”还是那些年,“金”是美好的过去,最美的金色年华,“昔”指的是往日,也就是这整个故事。结合到一起可以翻译为:那群女孩,那些年,那段最美的年华,那个值得回味的故事。
如果要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其他人听,我一定会最先强调说:我们平平淡淡的听完这个故事,不要哭,不要笑,好吗?
终于,我的眼角流出泪水,滴落在日记末页。在我所写的最后一句话旁,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