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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我叫子衿,王子衿。
      没错就是那个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的子衿。我的父亲是一名人民教师,不用我介绍你们也知道他是交什么的了吧。对于这个名字我是有诸多不满的。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心中一直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英雄梦。时常幻想着自己是一位盖世英雄,比如金庸笔下的李莫愁、宋青书、杨康、郭靖之类的。对于我那想改名的幻想,还没开始萌芽就被王老师给镇压了。
      如果要问我的梦想是什么?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找一个相爱的人从此浪迹天涯。
      对于一个十六岁女孩来说浪漫有余而现实不足。但王子衿坚信自己的梦想能够成功。可往往有些时候,再简单的愿望也会成为一种奢侈。
      中考前的一个星期,曾查着资料,试图找机会像父母挑明自己想去上技校的想法,却不曾想过自己真能考上市内的高中。揭榜那天,看到红纸上印着她的名字时,如同中了□□那般,不敢相信。
      我从小到大成绩中庸,对学习也无多大用心,甚至有一点厌学。关于她考上的事情成为周遭人的不解之迷。如众人所说,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经历了一个多星期的军训,我颇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本来就不白的皮肤晒得跟非洲难民一样,可小肚腩上的肥肉仍在哪儿不增不减。一直在那寻思着要不要来点减肥药什么的。不过这困惑很快就消失了。
      军训结束后,新学期开始了。吃完早餐赶到学校的时候升旗仪式开始了。

      大概因为昨天没有睡好的缘故,刚开始的时候还能打起精神来听教导主任的长篇大论不过到后来眼皮越来越沉。忽然肩膀被一硬物触碰到。反过头去看到江亦瑶正把头凑过来神秘兮兮的说:“王子你看,站在国旗下演讲的那个男生,长的还不错。”

      我眯着眼顺着他的方向望去。

      那少年一头齐耳的碎发再配上他那好看的眉眼。早上的阳光洋洋洒洒的照在他身上。让他看起来格外耀眼。

      我想他正如所有16岁少年那般的美好,那样的干净、澄清。

      此后每一次升旗的时候,我都站在了靠前的位置。尽管那时168的我站在哪儿有点突兀,不过这并不是什么重点,重点是我又离他近了一步。

      我想我真的有些喜欢他了吧,尽管后来才发觉那时欣赏。

      按故事情节的发展应该是这样的,我以为会和他发生点什么,也该发生点什么,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甚至于后来成了同班同学也没有什么。不过这困惑很快就消失了,
      如同以往的暗恋一般,没有路,也没有光更没有所谓的地老天荒
      在高一那年身边发生了俩件大事。第一是认识了夏昔和方诺,二是谈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

      第一次见夏昔的时候是在去学校的路上。那天太阳高照,气温高得吓人,让我想起了一句儿歌:太阳当头照,花儿死翘翘。显得十分衬景。”
      “同学请问你也是s中的吗?”
      我停下脚步停下脚步点了点头”嗯,同学你有事吗?”
      “太好了我也是s中的,以后我们一起去学校吧。”夏昔挽着我的手自来熟的说道。

      “好,你住哪里。"我终于看清楚了宋安安的样子,那是一个小巧的姑娘,笑起来的时候不大的眼睛眯成一条线,看起来分外舒服。
      “咯,我一住这栋小区,"她伸出手指着不远处的那栋灰白建筑物嘿嘿的笑了两声"我知道你也住那里。"
      "那我怎么没有看到过你。"我疑惑道。"我前段时间才搬过来的。
      "对了,你是那个班的。 "1105班的,你呢?"
      "1107你隔壁的隔壁班的。"我看着她那瘦小的身板,怎么看也不像是搞体育的,事实证明还真不是。
      她说:"我是因为错过了军训,才去的体育班的,其实我身上没有一点体育细胞。“还自顾自的说道”喔刚开始还以为你是初三的呢!”
      尽管很小声但还是被我听到了”初三”其实那天我刚出小区门口的时候,她就一直跟在后面,之后才导演了那场所谓的搭讪。
      后来,方渃称她们这种深厚的革命友谊为“狼狈为奸。”
      第一次见方方诺的时候,11月夜晚 ,那时方诺站在路灯下,白体恤,牛仔裤,帆布鞋像一幅静态的画。
      起初我们只是觉得新鲜,想要知道这个年轻,又充满活力的少年究竟有着多少的耐心,面对我们的口不择言和犀利的言辞时,仍不动声色。但见了他本尊后,我和夏昔的心理和心灵都受到了严重的创伤。
      原本花前月下,岁月静好。却被方渃那不识相的一句话给打破了。
      他有着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和一双清澈的大眼睛,一对长睫毛忽闪忽闪。立体的五官,虽称不上俊秀,但看起十分舒服。
      让一向以大眼为傲的王子衿有点自卑了,因为王子衿的眼睛并不清澈,睫毛更是隔远了就看不清的地步。但这并不算什么,更悲剧的还数夏昔,身高不足一米六的她,身高便成为了她的致命伤。
      不料方渃那厮一见她就说“我发现你好矮噢。"一句话就触了夏昔的软肋,少女如同被人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脚。
      我心想这人真不会说话,刚想为闺蜜打抱不平,做点什么的时候,没想到他又说到“其实你也不高,在我们班上也只能算得上中等身高。”
      瞧他就是如此的不识相,几句话便把我们呛的无语凝噎。我发誓我当时真的非常讨厌他冷声道”一个女生要那么高干嘛,能当饭吃吗?你长那么高是要你那俩条长腿去选美吗?”
      我从来都不是什么淑女,从来。话都说到这份上了,
      “不好意思,我刚刚只是来个玩笑而已,来调解调解气氛。”方渃只好道歉道。回去夏昔说道:“王子,今天方诺真让人讨厌。”
      旁边的少女嗤的一声笑了出来“小昔,你是不是还在为他说你矮的事情生气。”
      夏昔剥了一颗糖放进嘴里,摇了摇头道:“怎么可能你看我是那种小气的人吗?不过今天他还真是讨厌。”吧唧着嘴感叹完。
      最后却被一个苹果给收买了,来了一场卖友求荣。
      是的,在圣诞节那天,在哪个并不是很寒冷的冬天我和方渃在一起了,然而答应他告白的却不是我而是夏昔。
      她说:“王子,我希望你幸福,和我一样的幸福。” 其实她的意思我明白,上星期她和同年级的周小白好上了。
      不希望我还是一个人。虽然我不希望我的命运,掌握在别人的手上,但她的理由我却无力驳回。
      是的,我承认我生来就性格懦弱,自卑害怕我和她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脆弱关系会被世俗的枷锁轻易打破,害怕身边的人一个个的离我而去。我想生活就这样顺其自然下去,挺好。
      其实方渃是一个很好的男朋友,性格温和,习惯每天早上先送王子衿去完学校后,再坐车去自己学校。会接纳梁绪的一切任性,会在争吵过后妥协。
      有时候,我常常在想,像方渃如此优秀的少年自己如何能配的上他,但这话,谁也没说,包括夏昔。当晚我和宋安安提着一打啤酒,坐在草地上把酒言欢。

      "王子,我们以后一定要幸福。"我拿着手中的啤酒猛灌了一口,那刺痛来得太急太猛,顿时在胃里倒腾了起来。
      "不对,不是要幸福而是一定要很幸福,很幸福很幸福的那种,不所有人都要幸福的那种。”
      “嗯嗯,我们多会很幸福的,来我们来拉勾。”
      "好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说完俩人一起幼稚道。
      我抬起头看着面前的少女一副开心的模样,心里不自觉的豁达起来,管他呢,明天上不上课,管他呢,明天会不会迟到。
      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清晨。我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闹钟,还好没有迟到。艰难的扭动着脖子,刚起床就赶到晕晕沉沉的,原来喝多了的感觉这么难受,少女在心里暗自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那么多了。
      ”江亦瑶,刘洋我和你们说件事哈,我和方渃在一起了。

      "刚进教室我就说道。我想她们会有所表示的,但什么也没有,只是望着窗外。窗外飘着小雪,细细的如同砂砾般飘落在地面瞬间融化,如同眼泪般一圈圈的渲染开来。
      ”我说我和他在一起了。不是我今天吃饭了没。"我摇着刘洋 ” 停"刘洋做着投降状”这情况我们早就知道了。"亦瑶也是一面你很白痴的表情。
      ”你们怎么知道的?"
      ”也不想想我们是谁。"刘洋嘿嘿地笑:"就你们俩那样,不用想就知道结果会如何。这跟一加一等于二我4一样没什么难度。”
      ”好吧,就算你们知道了,好歹也是姐姐我的初恋,给点表情会死啊。”
      “王子同学看在你是初恋的份上,要不要姐姐我免费教教你啊,哈。”亦瑶摸着下巴笑得一面诡异。
      我看着少女那不怀好意的表情,赶紧溜,到还没跑就被他们抓到上下其手。”看你还自称姐姐,看你还跑”
      当天知道这件事的还有林木,听到后跟破了羊水一样激动
      。 ”真的吗?谁呀?我见过吗?"一连用了三个感叹号,由此可见此时她的心情有多么激动。 "嗯嗯,你见过是方渃。”
      "原来是那小子,有出息得抓紧点,如今像那么纯情的少年已经很少见了。"又接着道:”王子你知道吗?此时的我颇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
      "我踹了她一脚:”正经点,你怎么跟我哥一德行。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我舅舅在外边的失散多年的女儿。”
      因为王子衿他哥总在她耳边唠叨说像你这样的姑娘,得有个内心多强悍的主才能替天行道地把你给收了。毅然的把我和方渃当成了孙悟空和白骨精。却不料一锤定音。
      ”这可说不定,说不准我还真是,到时候我们就更亲了,来先叫声姐姐来听听。”
      "滚,你这个臭不要脸的。”
      "我那不要脸了,那不要脸了,再说我爸妈对我这么好,你想叫我去,我还不同意呢!”林木高傲的说道。
      很快便聊到了晚上,我赶快赶到了教室还好没有迟到。因为今晚是英语晚自习而英语老师是出了名的老巫婆。平常最恨的两件事一是考试不及格二是上课迟到。而王子衿偏偏两样都占齐了。林木则回自己的出租屋了。
      林木从初中毕业就没有读书了,并不是家庭的原因。我曾问过,林木也只是笑道像姐这种厌学的人,一点都不适应学校的生活。与其听夫子们的迂腐之道,倒不如趁年轻还有大把的青春挥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去见自己想见得人,便此生足矣。
      是的此生足矣。像林木这样聪慧、漂亮有主见的女子会是多少人羡慕的对象。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因为她永远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却同时也为这种洒脱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我第一次写小说、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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