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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刘培培的出现一点儿也不让我觉得意外,毕竟这个城市就这大,兜兜转转的,难免会碰头。让我意外的是,蒋以南和刘培培,他们怎么又就走到一起了呢?

      回忆是一条长长的线,线的这一头是我,而另一头绑着蒋以南和刘培培。只是那条线太长,长得我不知道该怎么叙述才不会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逼仄狭小的弄堂,永远堆满的生活废弃物的墙角,铺得不甚平整的青石板路和被纵横交错的电线就是我青春里所有的背景。

      认识刘培陪并不是意外,也没有发生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儿,只因为她曾是我的邻居,和我住在同一个弄堂里。

      弄堂弄堂,平价的商铺,低矮的平房。光听名字你就该知道弄堂并不是什么好地方,那里多的是廉价的租房和鱼龙混杂的人群,而生活在弄堂里的的人十有八九都活得不如意。

      在我还小的时候,电话或是互联网都没有怎么普及,而弄堂就相当于一个围城,住在弄堂里的都是被困的臣民。或许就是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下欠缺了太多的娱乐设备,所以饭后闲谈,也只剩下了家长里短。

      争吵、嘻怒、笑骂,那些租住在我家里的小夫妻时常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我很小的时候我就懂得贫贱夫妻百事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拮据,足以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

      刘培培的父亲刘建军左腿烙有残疾,走起路总是要拖着一甩一甩的,像是没有了骨头的样子,活像是厕所里拖尾巴蛆那长长的尾巴。

      关于刘培培家的种种,我都是从那些碎嘴邻居的言语里七拼八凑来的,虽然不知道是虚大于实还是实大于虚,但是那一点儿也不妨碍我对信息的收集与整和。

      至于那双残腿是天生的还是被人打残的,碎嘴邻居们的说法不一。

      有人说,刘建军是因为拖欠了债务被人打残的,还有人说,是在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喝得太多一个不小心翻进臭水沟里摔断了腿,更有甚者猜测,是因为他在外面有了人,是被别人的老公给一棍子砸断的。可不管那腿是怎么残,到底还是残了。

      至于刘培培的母亲,那是个没有文化却极其漂亮的女人,到底是有多漂亮我是不知道,因为在搬来弄堂不久,她就和我那母亲一样,在某个夏日的午后杳无音讯了。

      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弄堂里那群女人提及她时的话语和表情。

      有人感叹:“长得好看的,终究是留不住。”

      有人鄙夷:“祸水红颜,婊.子一个。”

      也有人替她庆幸:“走了也好,留在这里多遭罪。”

      “……”

      我当时看着那面目凶狠的残腿老男人就觉得恶心,说实话,要是我的话爬着也要离他远远的!

      暴戾、残忍、嗜酒、烂赌,那大概就是一个男人堕落的标志了。

      那时候的我因为耳濡目染的,别的爱好没有,就是特别的八卦和庸俗,所以对斜对门那鲜少开门却时常传来怒骂声哭喊声的邻居特别的好奇,这种好奇会驱使我半夜三更爬起来用耳朵贴上人家的房门企图分析战况。

      我就是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女人,才会舍得把自己的女儿留在这样的男人身边?

      而在某一次,我正集中了十万分精力根据女孩的嚎叫声判定她被打的部位时,门却吱呀的一声,开了。

      月黑风高夜,逼仄的弄堂里那些垃圾的臭味永远的散不去,我抬头,撞进的是一双明亮的眸子。那眸子太清太过清澈,像是白日里的阳光,将我的丑陋和不堪照得无处遁形。

      那是我与刘培陪打的第一个照面,然后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刘培培那个角色,会成为我往后的人生当中,那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过,也正是因为天使与恶魔的那种反差,也注定了我和刘培培不会是统一战线的战友。

      当然,天使是她,恶魔,是我。

      而我和刘培培打的第二个照面,就已经注定了我和她之间的形势,谁优谁劣,一目了然。

      在鱼龙混杂的弄堂里,不仅是碎嘴的八婆多,就连持强凌弱的小混混也不在少数。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和蒋以南被大一群挑染着各色毛发的小混混堵在了弄堂口。在那时,被堵的原因无非也就几种,要么劫财,要么是得罪了别人得挨一顿胖揍。而平日里我除了八卦一些便不知道哪里会得罪人,而那时的蒋以南是个乖宝宝,自然也不会惹上半点是非。

      在那种情况下只要是个人都清楚,那群混混不过是装装样子劫个财而已,谁知道蒋以南那个大傻瓜硬气得很,明明掏钱就可以消灾的事情却被他搞得一团糟。

      尤记得那时远山还卡着一轮红日,那群人凶神恶煞气势汹汹的揪住蒋以南的衣领时,我瞬间就被吓傻了眼。

      人一傻眼智商就直线下降,当蒋以南快被人揍成猪头的时候我才幡然醒悟,当我猛然想起之前在路上看见的大长棍时才转身撒开丫子打算去找武器。

      虽然蒋以南经常骂我头脑蠢笨,还经常哄骗我给他买零食,可我再怎么想让他变猪头也得自己动手,怎么可以让他人代劳呢,不是?

      想着想着我就觉得自己特别的有想法,特别的英勇无畏,我甚至还想到了等我带着棍子回来打败那群混混时蒋以南会对我投以崇敬的目光。反正我就是越想越开心,越开心跑的也就越欢脱越卖力,就连把书跑掉了也来不及捡。而我不知道的是,那时的我在蒋以南眼里却成了落荒而逃。

      刘培培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她以一种保护的姿态,张开了双臂站在了蒋以南面前。

      等我拎着棍子回来的时候,那群小混混早已消失不见,目之所及是斗如筛糠的刘培培的和蒋以南幽怨的眼。

      我不知道刘培培的出现对蒋以南意为着什么,反正我是扔掉了木棍,都已经晚了,揣着有什么用?

      弄堂里的炊烟升起,饭菜的香味混杂着垃圾的臭味,让人流口水也不是,恶心也不是。

      感受到蒋以南那鄙夷的目光,我故作淡定的拍了拍裤子,因为之前跑得太快,我那唯一的牛仔裤在我同大地亲密接触后,毫无征兆的张开了大口。

      深吸了几口气,我装着毫不在意的样子,剩下的念头是冲过去将蒋以南怀里的包拽出来,拽出来看看里面到底了揣了什么贵重物品,以至于他被揍成了猪头也舍不得撒手?

      我那样想了,事实上也那样做了,我走过去想把他拉起来,却被狠狠地蹬着了原地。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着胸口微闷,呼吸甚是费力。

      蒋以南看向我的眼睛在喷着火,话里藏着毒针一根根向我刺了过来,“金言言,你跑了就跑了,还回来干什么呢?难道是准备回来给我收尸的?”

      他面带讥讽,口气里全是鄙夷,我心里有千万只羊驼呼啸而过,那一片青青草地被践踏,到最后尘土飞扬。

      我愣愣盯着蒋以南看了几秒钟,而后咧开嘴嘿嘿的干笑了两声,我将掉落的课本拾起胡乱的就往包里塞,手在抖个不停,我的声音却是欠揍得很。“我这不是回来捡书么,书都跑丢了,我家老头子可是会对我施以家法的!”我说。

      家法?整个弄堂里的人都知道,只要是不杀人不放火,老金家那女儿根本就没有人管。

      可是蒋以南,要给你收尸的话我直接拎个麻袋来就好了,我带根大长棍来做什么?

      我听到了蒋以南鼻子里发出的冷哼声,嘴角的笑容更僵了,为了掩饰某些情绪,我扭头开始不要脸的赞赏起刘培培来。

      “要是知道你是人中龙凤女中豪杰,我就等着你拯救好了,跑得屁滚尿流的实在是丢人现眼呐。”

      我的话语里带着自嘲,而刘培培却像是听不出来,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那声音细细的,说:“其实,其实我也很害怕啊!”

      轻声细雨,眉眼轻柔,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刘培培真的和她那剽悍的爸妈不一样。她一垂眸,就会让人有那种想要保护她的欲望。蒋以南坐在地上,他看向我的眼神像是被冻过一样,冷到掉渣。

      你的世界里有没有这样的人,她的存在就是要提醒你,提醒你是有多么的懦弱和怂包?瘦小的刘培培就那样挡在了蒋以南面前,带着倔犟的神色和天使特有的明眸,勇敢得像是要与这个世界为敌。

      蒋以南看向她的时候眼里闪着光,不知道是因为感动还是别的东西,他的胸脯剧烈的起伏着着,认真的审视着刘培培,郑重得像是在许诺。

      他说,“你别怕,以后换我来保护你。”同一双眼睛,在看不同的人时,却带着不一样的感情.色彩。

      纵横交错的电线像是将天空划了几个口子,那个傍晚的夕阳并不晃眼,可我就是觉得眼睛有被射得有点疼,还带着酸酸涩涩的感觉,难受得我转过身抬起手背狠狠地蹭了几下。

      那一年,我十四岁,命运残酷的赐予了我深刻却又单向的情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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