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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愿为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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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累。今天是星期天,大多数人都在休息吧。可是我没有休息的时间。
已经成年了,想自己挣点零花钱。每周要出去四次家教,包括周日的下午。那小女孩真不好教,基础差,鬼主意又多,一会儿就不知道想到什么云里雾里了,非得费尽心思才能把她的脑子拉回书本上。不过这小丫头还算对得起我,上次期末考得还不错。
今天疲倦感很重。一来,上午在图书馆查找资料,为半个月后飞扬的竞选演讲打草稿;二来,中午吃饭的时候遇见了凌曦,趁着飞扬不在的机会,在餐厅里大庭广众的场合,说了很多冷嘲热讽的话,让我心烦。然后再加上小丫头的调皮,让我心累到了极点。
凌曦,你何必如此呢?飞扬的心全在你身上,你还有什么不满足?
曲飞扬,我的同班同学,一个很阳光开朗的男生,深谈起来又让人觉得很有深度很成熟。他篮球打得不错,还有一副堪比张学友的好嗓子,打游戏的时候比看书的时候多,考试成绩永远保持在第十名到第二十名之间。我觉得他的性格不像是读中文系的,有次问他,为什么要报考中文系?他耸耸肩,“因为中文系美女多啊,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不错,入学以来,自曲飞扬作为新生代表在全系师生面前发言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会吸引无数女生的眼光。似乎只有我才能对他迷人的微笑和磁性的声音做一定程度的抵抗不至于眼冒星星。他曾经戏言说:“唉,雨晨,我怎么觉得我在你面前一点儿魅力都没有呢?要是连我这样的大帅哥你都看不入眼,那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得到你的芳心啊?”
飞扬,是我掩饰得太好,还是你根本不懂女人?因为喜欢,所以恐惧;如今我跟你可以说是最佳搭档,如果一旦说破,你还会跟我这么亲密无间吗?我可是见识过你对那些表白未果的女生们礼貌而冷淡的态度。我知道你对我像哥们儿一样。何况,你已经有了凌曦。
凌曦是外语系的系花,今年二年级,比我们低一级了。今天她毫不讳言地说她妒嫉我,因为飞扬跟我在一起的时间比她还多。
我承认。但这是我努力的结果。我不想失去飞扬身边的位置,不想再拉大我们之间的距离。
我也是一个不服输的女生。所以,我不甘心在这个世界默默无闻。然而在我渐渐光芒四射的时候,我发现有一个人永远站在我前头。
曲飞扬。有他在场,我永远都最多是第二名。
系里的第一场新生演讲比赛,虽然都是一等奖,但他分数比我高,预示了我永居第二的未来;
系学生会招新,他跟我同时入选做了不同部门的干事,但他的成绩一直比我突出;
参加学校的综合才艺大赛,他拿到了第三名的成绩,我却排名第九,差点连决赛也没进入;
入选校队跟别的高校举行辩论赛,他是最佳辩手,我只是他的队友。
只是从那以后,几乎所有的人都公认:萧雨晨是曲飞扬的最佳搭档,他的室友甚至开玩笑:“飞扬将来如果当了总裁,一定会请萧雨晨做总经理;要是萧雨晨被他的对手挖走啊,那一定会是他失败的开始。
飞扬连连点头,抱着奖杯微笑着看我。那时候我怦然心跳加快,是不是我们可以一直像这样在一起的?
一个暑假过去,什么都变了。难得去图书馆一次的曲飞扬认识了面对庞大的书架不知道怎么查找书目的凌曦,然后义助美女,一见倾心。
讽刺的是,那次他是去图书馆找我的,我要给他看一些为面试准备的资料,因为进入二年级的我们已经是学生会的“老人”了,我们要摆出一本正经的面孔去面试新人。
我在阅览室里坐着等他,桌上的期刊杂志仔细的夹着一张张纸条。似乎每次有事约见都是我在等待,而我心甘情愿。夏末的阳光不那么强烈,照得人很舒服,撒落着阳光的飞扬一进来就坐在我对面给他占好的座位上,惬意地说:“雨晨,我好像对那个女生一见钟情了。”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努力镇定地跟他介绍了所有的资料然后走掉的。只是后来,听他的室友说起他认识了外语系的系花两人相处甚好,也亲眼见过他们亲热地拉着手去餐厅吃饭。
那就做朋友吧。既然飞扬有了中意的女孩子,我这段心事还是永远埋藏起来得好。我只是默默地努力,永远站在飞扬身侧。
只是凌曦,也许是出于女人的敏感,常常用一种若有所思而不友好的目光看我。
揉揉太阳穴,前面要过马路了。一个穿着粉色衣裙的女人从我旁边擦家而过,让我多看了两眼。凌曦也喜欢粉色的裙子,她说粉色浪漫而妩媚。而我,夏天的时候喜欢宁静的蓝色,纯净的白色,冬天的时候喜欢热情的红色,亮眼的橙色,却从没穿过女人味的粉红。
中午凌曦跟我说了很多不中听的话,我知道她真的生气了。三年级了,飞扬准备竞选校学生会主席,现在经常忙着跟各院系的学生会干将们联络感情,暗自探听对手情况,准备资料,还会见见相关老师。我,常常陪他一起。谁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自然,因为作为系学生会副主席的我,一直是曲主席的搭档和助手。如果说他正以竞选总统的热情奔忙着,我就是整个活动的幕后策划人和坚定拥护者。
飞扬人是跟我一起的,可是他的心总是牵在凌曦身上。每天一个电话的问候,难道是假的吗?凌曦凌曦,你太不知足了啊。
过了这个路口就是学校了。看看前面,只要两秒钟就要亮红灯,我干脆停下脚步。电线杆后面转出一个人影,是凌曦。
我不觉一愣。她在这里干什么?
凌曦走过来,低着头,慢慢开口:“今天,扬跟我吵架了。他……听说了我在餐厅跟你发脾气,狠狠地……说了我一通……”
飞扬跟她吵架了?第一次听说。我眉头一皱,看来飞扬近来的情绪不好,可能太累了。
“我知道……我不该这么没风度,当着那么多人让你难堪……可是,我就是受不了!”凌曦忽然很激动,“我不能忍受你一直跟扬在一起,而我只能在一边等着!”
“你知道我们只是朋友,在一起是工作需要。”我没好气地说。
是,我有风度,面对凌大小姐的冷言冷语加横眉冷对还能保持淡漠的微笑和挺拔的身姿,可是天知道,当时我真想把面前的一碗汤泼到她身上!
我觉得自己很吃亏,都是爸爸,非得把我培养成淑女,从小就不可以骂人讲粗话,还买了一堆讲礼仪风度的书,谆谆告诫女孩子要温柔有礼进退有度,可是遇见一个情绪失常的女人,我这样忍受她的无礼,真是……窝囊。
“你知道昨天是什么日子吗?”凌曦苦笑一下,“是我和扬认识一周年的纪念日。”
哦,那就是我伤心一周年的纪念日了。这阵子大家忙得头晕,飞扬又不是很细心的人,忘了也是正常的。我很恶毒地在心里微笑。
“我知道扬近来很忙可能记不住,昨天晚上,就去你们学生会办公室找他。可是,才走到楼门口,就看见扬和你出来,他还笑着说请你去吃夜宵,还说等他竞选结束了,少不了要被宿舍人敲诈一顿,到时候还请你不要客气,因为他绝对心甘情愿被你敲诈,不能白白便宜了那帮只知道吃饭不知道帮忙的懒猪。”凌曦嘴角一动,我竟然看不出是什么表情。
“扬对你是不同的。他第一次跟我吵架,是因为我当众跟你过不去;第一次拒绝我主动提出的约会,是因为要陪你去家教中心找兼职;第一次允许我叫他的名字,是因为我听到你叫他飞扬硬缠着他才同意的。他……”凌曦的声音有些发颤。
我觉得有些头晕目眩,我叫他飞扬,是因为他先叫我雨晨;而且那时候大家都当我们是“强强联手”的黄金组合,谁也没觉得不对。不过,反过来想想,飞扬他只叫我一个人的名字,对凌曦,他也是“凌曦凌曦”的叫。
“你可不可以——离开扬。”凌曦咬着嘴唇说,“你有才华,有气质,有能力,论外表也有一种令人印象深刻的魅力。你已经什么都有了,扬——你能不能留给我?”
这是请求吗?凌大小姐家里有钱有势,以“系花”之名在外语系畅行无阻,如今紧逼“校花”宝座,还是飞扬的女朋友,居然用这么软的口气说话。
不过,算她厉害,也看不出我淑女外表下的小恶魔心理。要不是因为她是飞扬喜欢的人,我又何必如此客气?凌曦的娇小姐脾气在女生眼里可并不受欢迎,只要跟外语系的姐妹说一声,暗地里不知能绊倒她多少次。
“你跟飞扬的事,何必问我?是你的谁也抢不走,不是你的想留也留不住。与其跟我说这些没用的,不如去跟飞扬解释一下你情绪失控的原因吧,他会原谅你的。不过你也体谅他一些,他最近很忙。”我不想跟她再说下去,转身就走。
凌曦,你已经赢了。一向骄矜的你为了飞扬肯向另一个女生如此低声下气,他还能不心软吗?我想飞扬一定在附近某个地方看着吧,你要做出道歉的低姿态,一定会让飞扬亲眼看到。
我早就知道凌曦不是个简单的女孩子。她父亲是本市著名的商界人士,摸爬滚打了多少年才有了今天的成就和地位;就算是耳濡目染,凌曦也会计算清楚每一分得失。她要放下身份跟我道歉,当然要换取飞扬的满意,谅解,柔情。
心里一阵阵的痛。果然活得太清楚了也不是好事。对飞扬的感情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吐露了,淑女是不会做第三者的。我应该默默的祝福他们啊。
可笑的虚伪。我暗中咒骂自己。恍恍惚惚地往前走,似乎是绿灯了吧。旁边惊呼声一片,似乎有人在叫:“雨晨——”
我想回头看,可是左侧一股强烈的力量将我撞出好远。
大概是某个不长眼的司机。我晕晕沉沉地想。我还不想死啊,还有这么美好的人生。不过,如果真的过不了这一关,下辈子,我可不可以选择做男人?男人比较勇敢,可以大胆地追求喜欢的女人。不像我,默默地在他身边站了这么久,什么也没留下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