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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口贴 少年相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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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南方沿海的一座小城,是比小镇要繁华,比都市要安静的地方。车水马龙,也井井有序,灯红酒绿,也繁星满空。
这里四季不明,夏长冬短,风雨无常,而叶落不纷飞。
榕树古道,丘陵大海,环饶着崇安高中,静谧,幽深,与闹市隔离,十二路公交车和七路公交车每隔十五分钟一趟,校外沙场上停着一排排单车,有个老伯坐在铁皮屋下,有一下没一下打盹。这里人流量最多的时候就是上下学时段,车来来往往鲜少停下。
已至农历秋分,这里绿意依旧,零星的落叶与尘埃作伴,是暧昧极了的惆怅。
周六下午最后一节课,例行的高三教师座谈会,学生自习。
高二文科12班,重点班级。距离分班不过才一个多月。
突然被一碗麻辣烫泼到背上的沈希叶接受了始作俑者的道歉,让他把地板弄干净后,默然脱下校服外套,用纸巾吸去油脂折好放在空袋子里,又取出抽屉里的格子围巾围上。拿着之前翻出的习题,径直从后门出来站在走廊上学习。
沈希叶站着的地儿对面,就是高二理科重点12班。成绩拔尖,雄性荷尔蒙也尤其拔尖。那里正进行着一场混战,靠近走廊的玻璃窗已经被椅子砸了个大洞,也得以吸引一班人看过来,平时在男生堆里混的几个女生,远远地看着那么一个瘦削的高个少年站在那里,即使相隔十米,也能看到那冷俊的侧脸棱角,加上格子围巾,浅蓝色毛衣,即使不如文科生文艺,也能想到温润如玉,温文尔雅这类词来形容。她们不免好奇,这学校的风云人物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个人,还是说,此人只可远观不可近赏?
沈希叶觉察到来自对面热情如炬的目光仍岿然不动。事实上,沈希叶确实不算出名,除了他成绩从来在前三名之外,并无什么大功绩,在文科生中此名字无人不知,但此人长相如何向来是不为人所好奇的。
沈希叶背后的一排六个文科班,包括他所在的12班,此时已经被对面的混战吸引。一时骚动不已。闻声而来的老师们这才匆匆赶到将事情理清楚把打架的带到楼下的办公室。
偏偏是这个时候,他听到有人问他:“同学,有创口贴没有?”语气是全然的随性无任何有事求人的客气或不自在。
沈希叶抬头看,一个同他差不多高脸色可称为苍白的少年站在他面前,右脸上有两厘米左右的伤口还未完全止血。对他这样随意的人,沈希叶并不大愿答理,但更好奇是,为何偏偏向他要创口贴。
少年看穿他的疑问,指向对面的战场,率先解释:“这不那边打架,我被玻璃误伤了,嗯……我是看你手上贴着创口贴……你肯定随身带着。”
沈希叶下意识看向自己左手手背上的伤,另一手迅速捂住遮掩,脱口一句:“去医药室吧,你还没有消毒。”
少年摸摸脑袋,自己也觉得好笑地道:“这不医药室要下一楼去么,这伤没什么。”
沈希叶这手伸向口袋拿出的是手帕,犹疑下收起,为快速解决这件事不再多磨,把手中的习题放在栏杆上,冷冷一句:“等会儿。”
少年真就在那等着,翻开到习题第一页,正儿八经的楷书竖写着“沈希叶”三字,暗忖这应该是三好学生。待沈希叶从教室里出来,手上已经多了个药箱,酒精,棉签,药膏,创口贴一应俱全地放在栏杆上摆在少年面前,沈希叶只丢下一句“自己处理”,就回头翻习题去。
少年耸耸肩,只当他好运找到个“随身药箱”,动作也极其麻利地收拾伤口,又将东西放回去。对于不冷不热的沈希叶,秦时极友好地自我介绍,“秦时,秦国的秦,时间的时,理科22班。”
沈希叶抬头,“沈希叶。”
此时恰巧放学铃响,早已提前准备的学生一窝蜂地往门口冲。在小城的高中,即使这儿是快到郊外了,也是住家的比住校的多,甚至是中午或下午放学都要回家吃一顿晚上再回学校自习两节课,即使不回家吃的,也是选择吃从家里带来的饭菜,或是在外头吃店家的,总之去食堂吃的少之又少,毕竟这学校是著名的黑暗料理场。
沈希叶和秦时都没有住校,前者是家里的饭菜,后者是干脆不吃等到晚上放学直接吃宵夜的。
也就这两人特别冷静地站在那里。秦时道谢,前走三米左转二十米,再左转三米,顺利到达22班,工人来得及时,正在换窗户,他不习惯别人的位置,搬出椅子坐在走廊里看书,看着看着又睡过去。
沈希叶头也没抬。在一小时后,拿着餐盒下到食堂去解决一餐,对于一些规矩,他总是极其遵守。又一小时,他觉得有些冷了,待班里那些奇怪的味道也散一些才回到座位上。
晚上十点四十分。沈希叶坐七路公交车到站,他的“家”,是在银星酒店顶层。并非没有房子居住,只是父母繁忙,又担忧他无人看管,索性安排在此。
母亲顾娴和继父沈锋在1201房,沈希叶在1202房。每天早晚要到1201问好,吃早餐外,就是宵夜。平均每天在1201呆半小时时间。即使家境良好,顾娴对他也有着极其苛责的要求,一应生活上的事情都完全自理外,必须时刻保持优雅和绅士,学习成绩也严格控制在全校前三。
沈希叶带回来的沾了油渍的外套令顾娴感到丢脸,她只当是他儿子不小心丢了面子。沈希叶只是站在那里,他说他会处理好。沈锋在一旁,并无多话,对于这个养子,完全不需要他多操心,自己妻子的强势连他都得让三分。
沈希叶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他的书桌上多了三份早餐,一份牛奶加蛋糕,一份豆浆加包子,一份是一碗瘦肉粥。据早来的女生反应,前两份是两个女生送来的,后一份是理科的秦时。看吧,文科的女生,都知道理科有个秦时。
沈希叶当然没想到秦时这么有名。此时他低下头,只用那份粥下压着一张字条,用极其潇洒没有任何规矩可言的字迹写着“多谢”二字。事实上他已经用过早餐,百年不变的西式早点,他还能吃的顶多就是那一碗粥了,保持不浪费的原则,他将前两份分给了前桌,一胖一瘦的吃货。
同班女生突然醒悟,沈希叶再也不是只属于她们这个五十人小群体欣赏的少年,而是冉冉升起新星,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女生谈论他爱慕他欣赏他,她生们感到自己守城失败的苦闷,但又想,他正眼不瞧她们——在文科班里,总体颜值最高的女生们!他又哪里会在意其他人,“金屋藏娇”,总归是挡不住“巷子里的酒香”。
沈希叶一如既往上学放学,那碗粥刚好就送了那么一日也是一礼还一礼,三不五时收到的情书从未开启,一封封地堆积在隔壁男生抽屉里当作揣摩女生心意的“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