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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第一章还未相遇
对于大学第七年的记忆我完全是模糊的,印象最深的就是斑驳破旧的宿舍墙壁,还有叮叮咚咚的拆楼声。这都怪当年高三冲刺阶段,我好死不死的迷上了一个运动型帅哥,他每天在篮球场和足球场来回奔波,基本不回教室那种。我下课后就到操场去瞻仰他的英姿,适时的再抛个媚眼之类,他也对我的存在心知肚明,偶尔回敬几次暧昧笑容。
他那时有过两次脚踝的轻微骨折,我混在一群同学中去家里探望他,他缠着石膏坐在床上,看到我时眼波流转,我喜不自禁,趁着别的同学在他家参观之际,偷偷对他说,你看你都不知道保护好自己,人家以后只好当医生随时候命了,真讨厌啦。
感情最终没有开花结果,这个医学院我却是宿命难逃,而且高考时大概人品爆发,还一举考上了个本硕七年连读,我爸妈为此在我家那个小县城,大宴宾朋整一周。起初读书我还是有些激情的,当时我和运动型帅哥的感情还进行得如火如荼,我日盼夜盼,就等着什么时候能讲到骨折这个章节,以后我就能在帅哥面前一展身手了。
哪知道学医根本不是我想的那样,前三年全是枯燥无味的伏案学习,我每天都是嘴里叼着面包片往教室里冲的状态,别说跟帅哥谈恋爱了,就连洗脸刷牙都是能省则省。而运动型帅哥彼时已经在一所专科学校里风生水起,成了男神加校草,我自惭形秽,望尘莫及,眼睁睁看着他日渐疏远我,转而牵起了一个明眸善睐温婉如水的小学妹的手。
这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彻底断了我学医的动力,我本就对医学没什么兴趣,此后基本就是各种混日子,跟我们家大朵,相依为命。大朵是我同宿舍的姐妹,当初是被当医生的父母逼着报考的这所学校,满肚子的哀声怨气,对学习更是没有半点儿劲头。我俩先前关系还一般,后来就一拍即合,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这关系至今持续了五年,超过我俩任何一段恋情,所以更让人倍加珍惜。
大朵叫廖羽朵,是被命运之神眷顾的好姑娘,她生长在这座大城市,父母是一家市级医院的主任医师,从小家境优越,是被寄予厚望来养育的宝贝女儿。她学钢琴和舞蹈,都不成气候,十几年了还是个半吊子,但用来应付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还是足够了。虽是受过良好教育,她却在与我相处的短短日子里,慢慢被我同化。她吃饭时跟我一样狼吞虎咽,走路时跟我一样大步流星,笑起来绝不含蓄低调。
我跟大朵不同,我家在北方一个小县城,爸爸是邮递员,妈妈是一个基层科员。我爸是坚决的重男轻女拥护者,他不惜交了大笔的罚款,走了无数的人情关系,终于盼来了朝思暮想的我弟弟,陆泓羽。看到他的名字就知道我父母对他寄予厚望对我则是敷衍了事,我叫陆夏,出生是在夏天所以名字就不用再费心思了,我弟弟不一样,他的名字是我爸爸写信给一个很有学问的老朋友求来的,其中的重大寓意,不言也明。
事实上我跟弟弟的关系还是很和谐的,他很爱我,也依赖我,虽然我父母明显的更疼爱他,但他却更疼爱我,其实这些我都是20岁以后才知道的。我上大学彻底离开了家,开学后三个月我弟弟来看我,他硬是从学校请了三天假来找我的,我大吃一惊,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事。结果他一边擦着汗一边从书包里往外掏东西,有我落在家里的英汉字典,有我爱吃的腌腊肉,还有几件厚衣服。我敲着他的头笑他:“你疯啦?大老远的请假往这里跑就为了送这些啊,来回的车费足够我花钱买新的了。”
“字典上有你做的笔记啊,买了新的你用着不顺手。”我弟弟是典型的处女座,他是完美主义者加轻度强迫症患者,说这些话时,他已经把带来的东西整整齐齐归纳到我的柜子里,假如恰好有标签纸,我想他还会分类标记好呢。
中午我带他到食堂吃饭,我没给他买大锅菜,而是到二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要了菜单让他点菜。他犹豫着点了一个宫保鸡丁,我笑了,歪头问他:“你小子不是爱吃茄子和土豆吗?我给你点一个地三鲜吧!”
“我也爱吃肉啦,不过在家里你可别说啊,说了你就吃不到肉了,姐,在家里我小子还是爱吃土豆和茄子的。”陆泓羽狡黠的眨眨眼。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很多事,比如若干年前我妈妈要给弟弟添置新衣服,他死活说男孩子过年讲究这个会被笑话,坚持不要,后来我妈就给我买了条暗红色的呢子裙子;比如说他闹着怕酸怕甜,什么水果都不肯吃,苹果和鸭梨一口不沾,我妈只好把两个人的量让我一个人解决;再比如说家里来客人时他总说嫌乱腾不愿忍着,要到同学家去住,结果就是我可以躲到他的小隔间里享清净,无需跟别人挤在一张床上过夜。
我叫来服务员加了一盘水果沙拉,然后一声不吭的低头吃饭,他吃得很慢,跟他从前一样,等我吃完了好久,他才拍着肚子说饱了。不出所料的,三个盘子空空荡荡,一碗汤也消灭得干干净净。我托着腮帮子对他说:“陆泓羽,我保证你在学校里吃饭不是这个速度,你从小吃饭慢,是因为你要等我吃完了,确认我不再吃了你才放心把余下的吃掉,对吧?”他急着要辩解,我语速不减,接着说:“你才不是不爱吃水果和零食呢,我喜欢的东西你也喜欢,但是,你要的都是我不喜欢的,对吧?”
“男的哪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啊,多矫情,你结账啊姐,我这就回去了。”我弟从旁边的凳子上把背包拎起来落在肩上。
我看着陆泓羽,他比我小两岁,今年高二了,个子接近一米八,黑黑的,不壮却也不瘦,理着很短的头发,衣服虽然不时髦却很干净,窗外有光照进来,他虚了眼睛,微微皱眉,我才发现,我弟,原来是个很帅的小伙子。我在这个瞬间理解了我妈妈为什么更爱他,是的,他比我懂事,也比我贴心,原来不只是妈妈,我也很爱他。
那天我不顾他反对,执意送他到车站,烈日炎炎,他一路都在帮我找树荫,实在没有就伸手遮在我头顶。临上车时,我很认真的对他说:“大羽,你也考来这座城市吧!”他笑了,没说话,叮嘱我回去的路上要小心。这是我第一次叫他大羽,大羽是他的小名,爸妈都是这么称呼他的,我很嫉妒,因为他们从来都是直呼我的名字,我厌恶他有这个爱称。
两年后,我弟弟来到北京,他上了很好的大学,读信息工程系,开学时我和大朵一起去接他。陆泓羽没太多行李,他远远看到我,立刻跑过来,第一句话就说:“姐,这大热天的,赶快的,我先送你们回学校。”
后来我的室友看到我从网上淘二十元的T恤衫,却舍得给陆泓羽买两百多块的耐克穿,都说我对弟弟太好了。大朵翘着二郎腿斜躺在我的床上,叼着苹果说:“那是你们没看到她弟弟是怎么对她的,老大你说你的命怎么就这么好呢!”
陆泓羽的大学距离我不算近,但我俩每周都会见一次面,就在我的或者他的学校食堂简单吃点儿东西。我把宿舍同学带给我的糖醋排骨留给他,还会帮他买洗面奶和润肤露,我告诉他不要再穿高中时的校服,也不许再穿那种白色的老头衫。我是从20岁才把陆泓羽当做我弟弟的,每当想到这个,我心里就阵阵难受。
陆泓羽是标准的好青年,他有奖学金,而且数目惊人,他平时会去打工,渐渐的基本不再找家里要钱了。我23岁生日,他从学校下了课来找我,带我到一家很高档的商场,我们第一次在食堂以外的地方吃饭,两个人花了一百六十块,我的心都滴血了。他很从容的结账付款,然后拉着我到卖包的柜台,我站在那里一直摆手,小声跟他说这里超贵的。陆泓羽在里面穿梭了两轮,然后拎着一个黑色的单肩包递给我,我一眼就爱上了,这正是我的风格。
陆泓羽看到我的反应,笑着让售货员姐姐开票,我没有阻止他,我们家人都有一个毛病,就是不听人劝,我知道我拦也拦不住。那个包的价格是一千八百六十块,我人生当中第一件超过五百块的东西,晚上我回到宿舍,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了好久,我相信陆泓羽对自己哪怕是一百八十六块也是舍不得花的,这是他存了多久的钱呢。
我直到今天也没跟陆泓羽说过谢谢,他后来又买过很多东西给我,有一次他很不经意的跟我说,姐,需要什么东西给我说哦,我帮别人编程序又轻松又挣钱,你不要让别人给你买。我知道他很怕我肚子太饿,有人给块面包就会跟着别人跑掉,最后彻底把自己丢了。假如我弟弟还能听到,我想好好的说几次谢谢给他听。
开个新文吧,其实写了好久了,但是想不出题目就一直没发,这次想通了,写文就是让自己和喜欢这文的人高兴的,不完美就不完美吧,免费的,不好您自己忍着,嘻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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