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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四月,我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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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我在河边遇到他。
来泰国的人,一半去了普吉,一半去了清迈,没什么人来这个距离曼谷三小时车程的小镇。镇上有一条河,水边刮呼啦啦野风,芦苇比人高,本地也有妓女,只能做本地人生意,有时候夜里客人舍不得开房,他们就钻进芦苇地,我听人说,一次只要五百泰铢。
我已经在镇上住了两个月,在airbnb上租了一套民宿,号称写一篇狗屁不通的人类学论文,“东南亚华人族群研究”,天知道,这里压根没有几个华人,我选这里,不过是因为它便宜。我的导师,一个对东方充满不切实际想象的美国人,已对我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五月中旬再不回到纽约,我就参加不了今年的答辩,也就是说,我还得熬一年,不不不,我绝不能再熬一年,我既没有钱,也再没有耐心。
我整日泡在河边咖啡馆里,用八十泰铢的咖啡打发大半日。那咖啡馆是一栋明黄色小房子,屋檐下系一张吊床,我几乎就住在那张床上,抱住笔记本,抽烟,发呆,虚掷时光。我大概是有意虚掷时光,因我知道,人生中能虚掷的东西,已越来越少。
我刚点了一支红色加长万宝路,芦苇中突然冒出一个人来,我吓一跳,以为青天白日居然有人宣淫。定睛一看,却是个华人,高,瘦,晒得漆黑,大鼻头,一头蓬蓬卷发,穿一条花花哨哨的沙滩裤,上面是白色背心,人字拖,当地人的标配三件套,拿一部莱卡M10,大概是钻芦苇群里拍照。他没什么肌肉,腰部却有流畅线条,小腿也结实,飘动长长腿毛。
不要问我为什么看那么仔细,从去年万圣节之后,我就没有过性生活,一个成年女性,分泌一点荷尔蒙,也是合情合理。
大鼻头看见我,忽然笑了笑,开口说:“中国人?”
我于是又发现他眼珠子是一种深棕色,单眼皮,笑起来眯眯眼,而我平生最不能抵抗的三大诱惑:回锅肉,烤蟹黄,眯眯眼。
我正正身子,不动声色地理理头发,徒劳地想把短裤稍微拉长一点,这才说:“是。”
他又问:“还有烟吗?”
于是我们一起抽了烟,挤在一张吊床上,他倒是当仁不让坐下来,那吊床质量一般,他腿又长,局局促促放在地上,看上去有点滑稽,像一个大人,却偏偏要留在少年时的幻觉里。
抽完一支他问我:“来旅游?”
我摇摇头:“写论文,你呢?”
“我来工作。”
“这里能有什么工作?”
他想了想,说:“宣传行业。”
“哦,拍广告是吧?这里成本是比清迈要便宜。”
他不置可否,站起来拍拍屁股,说:“谢了啊,回头见。”
我有点着急,这茫茫人海,哪里那么多回头见?于是我拿着手机说:“要不要扫一扫?这里中国人也挺少的。”
他又想了想,从屁股兜里拿出一个极破的4S,屏幕粉碎,打开微信二维码怕是等了五分钟。我不在乎等这五分钟,他抿着薄嘴唇,一直盯住屏幕,我就一直盯着他的嘴唇。
后来终于扫上了,我看到他的微信名,“黄房子”。
我很高兴,觉得这当中有点缘分,指指咖啡馆的明黄外墙,问:“你用这个起的名字?”
他摇摇头,也没解释,就这么走了。
我喜滋滋看他的微信头像,一只小黄猫,呵,喜欢猫的男人。
我前男友喜欢狗,养一只大金毛,他住百老汇路117街,每日晚上从家遛狗到105街找我,我们吃饭,□□,他再牵着狗回家,我们从不一起过夜,各自住在各自的房子里,那时候我觉得这样很好,我并不想和人有进一步关系。
去年万圣节,我扮成猫女,想去117街给他个惊喜,谁知道刚走到110街,就看到他和另外一个女人,也牵着一条狗,两人当街热吻,两条狗当街打架。我摇着尾巴挥舞皮鞭,默默走回了105街,也说不上多伤心,大家就那么回事,搞了一百次都没互相说过“我爱你”,做完爱还总担心冷场,但大过节的遇上这么摊子事,真的是遇了鬼。
喜欢猫的男人,应该比较好吧,毕竟没有人溜猫。猫有一种山高水长的恋旧,认定了一个人,就是那个人,认定了一张沙发,就是那张沙发。
晚上十点,我估摸着他怎么也该下班了,才发了一条微信:“你好,下午忘记说了,我叫蓝榭。”
我一直抱着手机,把声音开到最大,最后还是睡着了。到了半夜,乌漆墨黑中突然一声叮咚巨响,吓得我不知今夕何夕,楞了一会儿才摸起手机,一看,是凌晨四点。
他在凌晨四点回我的微信:“你好,我叫黄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