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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初升之日将光辉毫不吝啬投向大地,冬日的清晨就算没有雪也不会感觉到温度。穿过半掩的窗帘,一束光几乎摸进房间,光束中可以看见灰尘飘舞在空中。吸血鬼们很奇怪,对他们不常到的地方永远是积满了厚厚的尘,唐益现在在的这个房间从窗帘上的积尘就可以看出,这里不是他们习惯呆的地方。

      自德克雷•D•特沙洛斯离开没多久,唐益便发现要从那个女巫眼下逃脱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他聪明的选择了参观这难得一见的城堡。啃下最后一口苹果,将核丢给早就守在一旁的老鼠,它们知道怎么解决它。

      刚才拉开窗帘引起的灰尘漫舞已经开始静下来,欧式的窗,几乎到达屋顶,半圆型的顶端被均分成三份,分割线在圆心交汇。连接细长窗体的部位被分开,窗体被同样的分成九份,其中六份一样大小的被放在了上下两端,中间部分为了让人们的视野能更好的不被挡住,显得比其它的大了很多。轻轻抹掉玻璃上的积灰,眺望出去,窗外正好可以看见他的帐篷。除了那片森林,其他的树木都已经掉光了树叶,光秃秃的枝干压点点白霜。“下过雪了啊,难怪这么冷。”唐益习惯性的喃喃自语,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室内却没那么冷。试着想推开窗,可是窗户好象被全部封闭了的,和墙没什么区别,只是它是透明的。
      房间还是很大,更他之前已经看过的房间一样,摆设着简单的家具,没有可以坐的地方,被灰覆盖着失去了原本的颜色。蜘蛛网在房间角落里完好的保存着,只是没有蜘蛛,这样密封的环境下它们是没有食物的。老鼠们倒是可以通过地洞来到这里,但是这里也并没能成为他它们的乐园。总之,这个房间似乎已经被各种生物遗忘,安静的与时间隔绝,保留着它最后一次被使用时候的样子。
      唐益走到一个象是写字桌的前面,那上面还堆积着一摞类似文件的纸张,掐起一小部分,抖去上面的灰引起了和拉动窗帘一样的呛人的尘。一手将纸送到眼边,一手扇着灰以减轻那呛人的空气。
      纸上的字刚劲有力,虽然经历了岁月的洗礼开始变得有些模糊,但是依旧可以辨认出字体向左轻微的倾斜,那是一个惯用左手的人写出来的。字不是英文,更象是意大利文。
      唐益皱了皱眉,虽然他并不能完整的翻译出内容,但是他也在那附近呆过几个月,简单的单词还是可以译出的,象“Sig.na(思念) domestico(家) Padre(父亲)”之类的。将手中的东西放下,直觉告诉他这里没有他想找的东西。那摞纸旁边是墨水瓶,里边干了的墨照旧插着只折断了的鹅毛笔头,羽毛部分已经掉落在桌下,雪白的颜色变成了深灰。桌子有五个抽屉,唐益一一试了试除了右边最下面的那个小抽屉外其他的都被锁了。起了锈的拉环轻轻一碰就断离在地。唐益吐了吐舌头,象是做错事的孩子,却隐瞒着大人的那种表情。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打开了那个惟一能开启的抽屉,抽屉里也积了灰,只是没外面那么多,里面除了一个硬壳的笔记本外就再没其他东西。

      翻阅那本厚厚的笔记本——现在称为“日记”更为恰当——的第一页就已经把它的归属表明得很清楚了。使用它的是一个叫“凯文•山”的人。字迹和那纸上的出至同一人之手,快速的翻阅,凭着那一目观十行的本领,大致明白了这个叫山的年轻人是怎么到这里的,远离父母亲人,独自居住在这城堡中,虽然有无数佣人伺候着,但是内心对家人的思念正是他那个年纪应该有的情绪。出于男人本身的思想,他不允许自己将这份情感表现的这样明显,隐晦的词语中却将思念表露无疑。日记只记了整本笔记本的三分之二多一点,在记录到城堡里来了位陌生却有礼貌的绅士后就中断了。没有下文,时间仿佛就停留在了1752年1月28日。唐益算了算离现在正好255年,因为如果他没记错,今天也正好是1月28日,只是已经到了2007年。

      “好奇心足以杀死猫,这句话来自你们东方吧。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似乎是用在这个地方的。”安静的房间突然被低沉的声音打破,而紧张的气氛却因为那句古老谚语用英文念出而荡然无存(本人认为英语的这句话很搞笑)。
      不知什么时候德克雷王子已经站在唐益的身后,吸血鬼王子笑容无害的偏着头,一个响指后本来透着阳光的房间窗帘将太阳完全隔绝在外,同时本来在唐益手中的那本日记一落入了德克雷?D?特沙洛斯手中。看也没看便合上笔记本,对还在茫然中的唐益笑道:“偷看别人日记可不是什么好的行为哦。”笑意中少了对克多拉斯伯爵时候的冷漠,多了份柔和。
      “谁……谁……谁偷看了,我是光明正大的在看。”虽然这么说,但毕竟看了日记是事实,而且还本现场逮到,所以唐益还是显得有些尴尬。“而且你在这里干什么?如果担心我逃走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在你解开那些机关之前,我会如你所愿的乖乖是待在这的。”
      “聪明的孩子,什么时候发现了那些东西的?”
      “你走后一刻钟内。”
      “果然没让我失望。”王子低语。
      “什么?”
      “没,没什么?”德克雷王子笑意更深了。
      唐益泛了泛白眼没再追问,因为有个更让他好奇的问题等着答案,心动不如行动,唐益向来就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的单细胞动物:“你真的是吸血鬼?”
      “你想亲自验证下吗?”德克雷?D?特沙洛斯露出尖牙邪邪的笑到。
      “不,没必要。我只是想提醒你,现在是白天。”东方男子望了望窗外,虽然太阳被隔绝在外,但是窗帘并不能让房间暗下多少。
      德克雷王子听后大笑后才道:“吸血鬼怕阳光是你们人类的误解,太阳是会伤害我们,但是只要不直射阳光,我们还是可以正常活动的。当然在太阳低下我们也勉强可以支撑2小时左右。除了这些,你手中的那个十字架也对我们也只是金属片而已,大蒜只会给我们带来口臭。不过尖桩可以杀死我们,只要它是插入的是心脏。当然,枪、剑之类的东西也可以要了我们的命。吸血鬼也并非不死之身,只是我们比人类活的更长。”
      本以为唐益会露出满足的表情,毕竟对好奇宝宝来说,好奇被满足后是最兴奋的事,而且我们的主角却满面愁容。半饷才问:“为什么你要告诉我这些,你就不怕我知道后杀了你?”
      王子淡然一笑,自信的说:“你不会杀我。”
      “为什么这么肯定?人类本能的求生意志有时候甚至出乎自己的想象。”言下之意就是说为了逃生他会杀了这两只吸血鬼和那个女巫。
      “我说了你不会,因为吸血鬼是不能杀吸血鬼的。”没变的笑容在银发下的绿瞳都表明着这句话不是开玩笑。
      危险充斥着整个房间,寒冷与恐惧刺激着身体的每个细胞,虽然外面阳光普照,然冬季的阳光本就没有温度,何况它已经被挡在了窗帘之外。
      人求生的本能告诉他危险的临近,动作不再经过大脑,而是直接反应往外跑。可是弱若的人类速度怎敌的过那黑夜中的幽灵,只要阳光没有直射到他们,他们就可以和在夜晚一样活动自如。唐益知道,他现在的位置与其选择门,不如去拉开窗帘。理智将本已移向门的脚步收回向反方向跑去,最快的速度,最正确的选择。手已经触到那柔软的布料,阳光,那散发着金色的光芒,那个可以吹毁黑暗,带着温暖的光只差一点点就可以看见它了,然灰尘被扬起前,他停止了一切动作……
      手缓慢的滑落,象电影慢镜头般。惊恐布满了那对本应该清澈的黑瞳,剪水双瞳泛起阵阵涟漪,长长的睫毛凝上水雾。清醒的望着已经来到身边的人,却无力反抗。软软的身体被轻轻拉进了那个带给他恐惧男人的怀中。颈部的肌肤下的青色露了出来。
      “有些痛这是在所难免的,忍下就好。”柔柔的声音,却比地狱的鬼魅更加渗人。一阵刺痛,换回一丝心志,然瞬间再次消失,思绪不再那么清楚,视线也开始模糊。闭上眼,眉头紧蹙,洁白的牙齿将嘴唇咬出斑斑血迹,头无力的耷在王子的肩头,手抓住王子的后背,以至于衣服都起了褶皱。
      唐益能感觉到血正被一点一点的吸走,同时也感觉到另一股血流进他的体内。朦胧中最后的感觉只是润润的东西添着伤口,血止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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