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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 ...

  •   111

      珊伊。

      ——‘希望’。

      她清楚自己的身世,西疆遗孤,有一双碧蓝色犹如天空一般的眼睛,与她的母亲一样。她已经死去,受尽屈辱,死无葬身之地。在雍京这里,双瞳是碧色,就是罪。‘蕾莎’是她逝去母亲的名字,在她们故国的语言中,那是‘绝地尽头的花’,代表着‘来世’;而她自己,则是‘今生的晨星’,寓意着‘希望’。

      谎言。

      ——‘我们’是没有‘希望’的。

      珊伊不是郑人,虽然在雍京出生,在雍京长大,还有一半郑人的血统,却不是郑人。

      她几乎不会说郑语,功课很难。

      雍南公学的孩子们来自三教九流,大多是下九流,大抵都是文盲,先生刚开始启蒙的时候,也颇为费力。除开那位姓崔的落魄书生因为年轻,没有太多的耐性,其他的老夫子们用滴水刺穿雍京城墙一般的韧性,恨不得把一个字来回讲八十遍,似乎,连书院的猫猫狗狗都能子曰诗云了,……,可是,她依然不会。

      “不懂?”赵毓第一次在书院见到珊伊,问了问她功课的事,知道不太好之后,就对梁十一说,“没事。老梁,以后每逢一、三、五,七,这丫头留在书院多读一个时辰的书,晚上就在这儿吃,我教。”

      赵毓懂高昌语,他为她讲解功课,他安慰过她,“读书就像长肉,只要坚持不懈的多读,犹如一碗一碗的吃肉,终究会读会,也终究会成猪。”

      这个男人说高昌话的时候,声音与平时不一样。赵毓的雍京官话明朗、干爽却带着一丝丝的绵软,透着金尊玉贵的味道;可是他的高昌话却显得有些沧桑,犹如胡杨,即使已死,也倔强干枯的屹立在黄沙之中,带着杀伐与永恒的气息。

      此时,赵毓把崔珩给他整理好的《三字经》摊开,用手指一个字一个字的给珊伊指点,随后用高昌话再给她解释一遍。

      “玉不琢,不成器。这句话讲的是一块玉料,即使底子再好,也要动刀斧,不然无法成为大器,只能是废料,人也一样。”

      “我们先秦有一位圣人,曾经曰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赵毓说的有些太顺口,他忽然记起来,面对的是珊伊,而不是其他学生,这个女孩子不懂这些之乎者也。

      “总而言之,就是想要做成大事,成就自己,不经历磨难,是不可能的。磨难是渡人的河,是剔骨的刀,就像一口锅,把人放在里面熬煮,最后皮开肉绽,筋骨断裂,只要不死,终究可以成大器。”

      说着,他抬头,看着珊伊,“懂了吗?”

      “不论是谁,只要在那口锅中熬过去,就能成大器吗?”珊伊用高昌语问他。

      赵毓摇头,“当然不是。”

      珊伊看着他,赵毓的面容清秀俊美,可是他的眼睛却犹如两个深不见底的石脂水田,黑黢黢的。

      赵毓,“被雕琢的只能是玉。”

      珊伊,“如果不是玉呢?”

      “涅槃,或者毁灭。”赵毓声音轻描淡写。

      “阿依,您听说过‘彼岸天堂’吗?”

      珊伊问这句话的时候,甚至有些虔诚。阿依,是高昌语,‘先知’的意思,也是大郑语言中的‘先生’。

      离得近,珊伊能看到赵毓的鼻梁。

      那里的皮有些薄,盖不住其下的血肉,此时,外人可以看见他鼻梁上一根一根纤细的青脉,流淌着血,犹如淡淡的丝。这样的人就如同波斯传来的珐琅瓷,用上等青金石做釉,烧造而成,脆弱到似乎一根手指轻轻一碰,就能碎裂,完全没有雍京西市西疆人流言中那毁天灭地‘魔神’的一丝一毫的痕迹。

      ——就是他,杀我族人,毁我故土,让我们犹如牲畜一般漂泊在雍京,像族人传说中受到天神诅咒,生生死死,不得安宁。

      ——就是他吗?

      “我当然听说过。”赵毓正在收拾书本,“西疆十六国所有传说中最终的归宿。”

      他在西北十年,经历过无数次战争,见惯了尸横遍野的惨状,也听过无数遍那个歌谣,佐以胡杨木雕刻的长笛,悠扬悲怆:

      那里没有悲伤,没有死亡,人们生活在布满鲜花的绿野上,土地中蕴藏着蜂蜜,河流中流淌着白色的牛乳,阳光照在身上是暖的,风都是阿月浑子果实的味道。那里就是天堂,是我们祖先的天堂,彼岸天堂。

      珊伊,“阿依,您相信那里真实存在吗?”

      赵毓,“不信。人死如灯灭,死了就是死了,没有天堂,也没有地狱。人这一辈子无论好坏,只有这一次,就好像拉莫孔雀河的花,无论鲜活美丽还是卷叶蔫坏,落土之后,都不可能开第二次。

      “等过一年,你把我们眼前这些读熟背过,先生会教你真正的儒家圣贤的典籍,《论语》。里面有一句话非常好,子不语怪力乱神。不要信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看看眼前,看看当下。传说中的天堂再美好,也不如吃到口中的一块红烧肉实在,小姑娘。”

      在雍南公学中,珊伊毕竟还是太扎眼。

      玉芳的儿子秦冀从小在花街柳巷长大,虽然依旧穿着裙子,却是正经的男孩子,吃的多,力气大。他正经功夫不会,抠鼻挖眼踢人下阴的勾当没少学,平时三、四个坏小子都近不了身,赵毓就让他多关照珊伊。

      秦冀不乐意。

      因为,珊伊是第二个把秦冀打到满地找牙的孩子。

      第一个孩子,就是黄槿。

      那天是一场混战。

      那些老夫子们胡子翘的老高,似乎随时都会背过气去,“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可是赵毓却靠在廊柱上抱着手臂看着他们打。暴雨,雨水把院子的土地浇成泥泞,他们就在里面滚来滚去,像野性难驯的马驹子。

      为了什么打成这样,赵毓根本没有问。原因大抵不过是互相鄙视出身。这三个孩子:被剥夺土地没有家的少女;出身风尘却侥幸没有入贱籍的男孩子;还有一个战败异族的遗孤。怎么看,怎么算,都是天涯沦落人,都应该同病相怜。

      等他们实在打不动了,赵毓让后厨从灶台上端下一直炖着的大瓦罐,并着三个钵盂,“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打破头?一碗卤煮泯恩仇。”

      从那之后,他们三个成为朋友。

      珊伊在学堂中一直有黄槿和秦冀相伴,散课了,梁十一自己来,或者派家奴来接。总之,赵毓没有让珊伊有落单的时候,哪怕一眨眼的功夫都没有。

      崔珩问的话是,“这么上心?”

      “如果出了事,我没法向梁十一交待。”赵毓对崔珩这么说,“去年老梁为了我的事被打烂了屁股,养了一个多月才下了床,我不想再给他找什么麻烦。”

      崔珩,“你收这个孩子入公学,究竟为了什么?”

      赵毓反问,“不是你的人情吗?”

      崔珩右眼皮跳动了一下,他心中闪过一句老话‘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可是学堂中朗朗读书声音又把这个愚昧的想法压了下去。

      “老梁给我拿了腌肉,我吃着还不错,就顺带着提了一句。你要是觉得这个丫头难弄,直接给老梁踢回去就得了。”

      赵毓,“倒是不难弄,就是,……”

      崔珩,“承怡,你说这个西疆丫头和老梁是个什么关系?”

      赵毓又反问,“什么什么关系?”

      崔珩,“老梁那个指挥使的差事丢了,是他自己辞的。”

      赵毓,“哦。”

      崔珩,“官面上的理由倒是很堂皇,其实就是为了收养了这个丫头,狼崽子不再信任他。他们这些给狼崽子做狗的,如果失去主上的信任,就是死路一条。所幸,这一次,狼崽子留了一丝善念,没有赶尽杀绝,只是让老梁丢了差事回家赋闲去了。如今穷是穷了些,不说他,正经做官的哪个不穷?朋友接济一下还能过活,我只是不明白,他和那个丫头究竟是个什么关系,为了她能做到这一步?我身边有西北回来的人,他们说西疆的婆娘都有妖术,等闲凡人让那双湛湛的眼睛盯上,不死也得扒层皮。老梁那个傻蛋,别被人下了蛊。”

      赵毓,“那孩子今年才多大,老梁对她能有什么想法?不过正月十五的一丝善念,留下一段缘分而已。”

      崔珩,“你收她入公学,究竟为了什么?”

      孩子们正在描红。

      珊伊从书桌上抬头,看见赵毓正站在廊檐下,同那个姓崔的落魄书生讲话。

      下雨了。

      初春的雨像柔和丝,自天空飘落。

      赵毓像是感受到了她的视线,微微回头,看了看学堂里面。此时的他很普通,就是一个郑人书生,只是,珊伊觉得他像极了母亲吟唱的歌词,——圣山上柔和的白云,天山上融化的雪水。

      如果,他笑了,也许更像。

      别人不知道。

      赵毓单独与她对视的时候,从来不笑。

      她知道为什么。

      赵毓回崔珩,“西疆有位传经的高僧,我同他聊过三天三夜的天,他说我大郑圣贤无数,教化万千,这是比兵戈更柔和,却是更加强悍的征服。”

      “我想试试。”

      梁十一差事丢了,人也搬了家,到了南城,这里房租子便宜,可以花少一半的钱租到一整个院子。

      这天谷雨。

      赵毓登门的时候,梁十一有客,在正北房招待他们,而梁家的老仆在后院收拾猪下水。

      “这是崔侯爷派人送来的吃食。”梁老仆就着一个木盆,正在洗猪大肠,“洗干净,煮好了,正好卤着吃。”

      赵毓看着这一盆子血淋淋的,就挪了一个马扎子,坐在一旁,手指裹着破布夹起来一根火钳子,拎过来个猪蹄,开始烧猪毛。

      “老崔这人也是,怎么不送两块猪后座过来。”赵毓同梁老仆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整肉送人好歹能拿的出手,也好收拾。”

      “崔侯爷是好心。”梁老仆干活,头也不抬,“这些下水不值钱,不会有人盯着告状。”

      赵毓烧完一个猪蹄,扔到一旁,问了一句,“老梁丢了差事,怎么客人还这么多?他原本就人弃鬼嫌的,怎么,不在北镇府司当差了之后,人缘就变好了?”

      “今天来的是南镇抚司的人。”梁老仆平淡的说话,“赵老爷可能没听说过那里。北镇府司是鹰犬,南镇抚司是扼住鹰犬的嚼子。”

      梁十一这位老仆是他从死人堆里面刨出来的。

      那些事说出来都是陈词滥调。

      千年来,却一遍一遍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仿若轮回一般。

      总的来说,就是三个词:

      大灾。

      贪官污吏发财。

      死许多人。

      那一年中原大旱。

      地方官不思抚恤灾民,反而打朝廷赈灾粮的主意,他们把这些救千万人活命的粮食高价转卖西北。

      当时西北战事正紧,运粮通道不畅,再加上赵毓手中军饷丰厚,买粮不问价,不眨眼,不求别的,只要军粮充足,军心稳固。这些原因凑到一起致使西北粮价是东南的数倍!所以,大郑东南,川蜀一带的大米,除了本省百姓活命的口粮之外,尽数运往西北。这些事情不用朝廷动手,那些贪图高利的行商们便可代劳。

      可是,中原赈灾粮被贩卖到西北则是另外一回事。

      这样做,后果可致使中原三省饿殍遍野,地方官们将转卖粮食所得的白银中饱私囊,连带着赵毓买入这些粮食都是灭族的大罪。朝中针对尹明扬的政敌们,不想西北打胜仗、不想赵毓肃清边界的势力们,全部纠结在一起,让手下控制的言官们一起发难,势必要把尹氏和他庇护的赵毓打到万劫不复!

      可是。

      那些粮食赵毓没有收。

      反而,他从军粮中抽掉了许多米面,让人运到灾区,解了燃眉之急,登时,原本可以震动朝局的一场劫难,消弭于无形。

      赈灾的粮一般使用陈粮,主要以琼州的三季稻米为主,粗糙陈腐,味道不好,却能救人活命。赵毓买粮验货的时候就闻到味道不对。他当机立断,甚至没有告知任何人,问清楚这批粮食的来处,就让人抽掉军粮跟随运粮的人一同返回中原。

      所有人都不知道,皇帝也派出了北镇府司的梁十一秘密前往灾区,彻查此事。

      旱灾过后,没有大的疫病,土地恢复之后,农耕也恢复了,一切大难都平稳渡过,许多参与卖粮到西北,却没成,原本自以为渡劫成功的官员却全部下了大狱,抄家灭族,一时之间朝野一片风声鹤唳,终究,化成一声叹息:

      ——皇上至圣极明。

      自古人主患不明,惟皇上患明之太过。自古人主患不断,惟皇上患断之太速。

      梁家这位老仆就是梁十一在那年遇到的一位老绝户,家中人都饿死了,他实在无处落脚,被梁十一带回了雍京城。也许是经历过生离死别,梁老仆比别人都淡定,说明白一些,就是死气沉沉。这个老头儿总给人一股行将就木的感觉。虽然,此时的他在大太阳底下,很勤劳勇敢善良的正在清洗猪大肠。

      赵毓,“我听说过南镇抚司。”

      他当然听说过这里,他落地之前就被千刀万剐的亲爹赵汝南就曾经是先帝南镇抚司的指挥使,凤化年间的一把割喉刀。

      赵汝南最擅长武后嫡传的“瓜蔓抄”,不要说等闲的文官武将家族,就是先帝的那些庶出的兄弟姐妹,王公贵戚,公主皇妃们都被割人头割到寸草不生。过多的业障,造成了他的早亡,也造就了他老婆儿子不知道是悲是喜的一辈子。

      赵毓继续烧猪蹄子,“南司的人专门折腾自己人,不是什么好东西。”

      梁老仆没抬头,却微微点点头。

      赵毓,“老梁这个院子独门独户,倒是不错,就是太简陋了。他做缇骑头子这么多年,就算底账干净到如同一个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也不至于穷成这样吧。朝廷慢慢收拢财政大权,圣上也给官员们都提了饷银。老梁没丢差事之前一年也是二百五十两的进项,在北城能买一个偏僻一些的小院子,这都是写在明面上的,都是光明正大的进项。可是,如今这银子呢?”

      梁老仆,“南镇抚司正在审,没审到清白,不给。”

      赵毓,“这都审了快三月了,怎么还审不清白?南司的老爷们都是烧糊的猪蹄子吗?”

      梁老仆听着这里,终于抬了一下头,他看着赵毓,此人依旧认真的烧猪黑毛。他说,“南司的老爷们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他们审不清白的事和人,是因为这本来就是不清白的事和人。”

      赵毓烧完一个猪蹄子,“为什么不把那个不清白的事解决掉,把不清白的人送走呢?”

      梁老仆,“天大地大,有些人却没地吃一口饭。那丫头死了娘,又那么小,我孙女要是没饿死,今年就她那个岁数。我们既然进了一个院子,在一口锅里面吃过饭,就是命,就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半大的丫头饿死。”

      赵毓把手中的那个猪蹄子放在木盆子里面,他的面前堆起来一座猪蹄子小山。

      随后,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布袋子,里面是五十两的散碎银两。

      也一并放在猪蹄子上。

      像个白花花堆雪的山尖。

      “老人家,晌午了,我老婆做了饭叫我务必回去吃,不回去我晚上就得跪搓衣板,就不等老梁了。这小袋子里面是碎银,不多,是点心意,你们先吃着。老梁为人厚道,这些年,朋友还是维系下了几个,大家帮衬帮衬,日子终究过得去。我喜欢这个院子,等有一天我没饭吃了,也到你们这个院子里来,不要把我拒之门外。”

      谷雨。

      杨花落尽子规啼。

      暮春到了。

      东海要“祭海”,晋中要“禁蝎”,南方要“采茶”,北方要“食香椿”。古时候还有“走谷雨”的习俗,就是青年男女在这一天没事出门浪一浪。

      赵毓回宫。

      黄枞菖亲手包了许多香椿猪肉饺子,煮好,用冷水过了一下,然后整齐码放在三层木盒子中,外面包裹上一层黑色缂丝的包袱皮。

      文湛已经换好了适合骑射的猎装,此时正在安静的喝茶等他。

      赵毓洗了脸,让黄枞菖伺候着更衣。

      最后,文湛放下茶盏,接过黄枞菖手中的碧绿色丝绦,给赵毓系在腰间。

      他比赵毓高,做这件事的时候要微微低头,离的近了,赵毓突袭,在他耳垂上轻轻撕扯了一口,文湛的手臂犹如重枷一般桎梏在赵毓腰间,而他则双手攀上文湛的肩膀,被他面对面的抱了起来,转身出大殿。

      “陛下,如此心急火燎的叫我回来,所为何事呀?”

      “踏青。”

      “去哪?”

      “岐山。”

      “啊?岐山圣地,不是祭祖的时候才去?”

      “不祭祖,也可以去看看。听说,那里桃花都开了。”

      岐山的桃花很晚才开,如今雍京已经是暮春,百花开到荼蘼,而岐山那里却是山中桃花始盛开。赵毓想着也挺向往的,“我们住几天吗?”

      “嗯。”

      赵毓忽然凑到文湛耳边,轻轻吹了口气才咬耳朵,“陛下,要不要带上我们的碧绿翡翠小药瓶?”

      文湛脸皮微微红了一下,像个齿白唇红的大蜜桃,却还算端庄贞静,“已经带上了。”

      赵毓在文湛的脸颊上,轻扯了一口,留下淡淡的牙印。

      巫山雨云在岐山桃花下暴烈的浇着。

      赵毓明白知道自己当真是“自作孽不可活”,他觉得全身都已经碎裂,早成为砧板上的死鱼,可是,碧绿翡翠小瓶中的药膏的清香却萦绕的越加浓郁,一层一层再一层的弥漫上来,犹如它被涂抹在身体中一般。

      他的双手被死死的扣在枕头两侧。

      手腕上两道青痕。

      “暴,……,暴君。”

      他用力回头,看见文湛的眼睛,犹如烈日灼烧下的千丈寒潭。

      “哥哥。”

      “哥哥,……,哥哥,……”

      雕花窗子大开。

      一片桃花翩翩而落,就在赵毓的鼻尖上。

      他的手指一直向前抓,被文湛从后面伸出的手,攥了回去。

      攀上无限风光的险峻之峰,堕入万年沉沦的深海之渊。

      这一夜睡的极沉,等第二天醒过来,赵毓看见文湛坐在床边,手中一个竹子编织的簸箩,正在筛桃花。

      “挑拣一些好的花瓣,再酿点酒。”

      上次他同赵毓来这里,还是三年前。那个时候,赵毓刚回雍京,他们虽然已经在一起,却带着无法弥合的生疏。两个人相处的时候,甚至连聊天都需要处心积虑的找一些话题,不然,那十年的分离就好像是一条无法逾越的天堑,横亘在两人中间。

      当时,赵毓看到桃花落下,就说了一句,“这些桃花拌着糯米酿酒,味道应该不错。”

      文湛挑拣了一些上好的花瓣,让人酿了米酒。两年前,赵毓喝了,去年,赵毓也喝了,今年,赵毓还可以喝到。

      琉璃造的酒器,犹如昆仑西端上万年不化的冰。

      赵毓握在手中。

      那中间盛放的是去年的桃花陈酿。

      如今正午已过,天空中是骄阳,光芒透过桃花树,洒下点点碎金。花树下一石台,摆放着一方古琴,文湛的手指拨动琴弦,乐声流淌出来,犹如高山流水。

      赵毓端着酒坐在盘腿坐在一旁的大石上。

      他听过许多人弹奏古琴,其中不乏名家,不少身价极高的“先生”,还有一些仰慕大郑琴棋书画的异族王族,高手如云,但是,他们弹奏的都没有文湛的琴声动人。那是一种极致的静,却在宁静之下涌动着细密的情,看似潺潺流水,千曲百转回味无穷,却可以掀起滔天的巨浪,又似是末日的焰火,足可以席卷一切,甚至,毁灭一切。

      “我小时候太懒。”赵毓忽然说。“如果当时我也学学音律,不说别的,拿着玉箫能吹奏几首曲子,现在与你合奏一曲《幽篁》,就是一对神仙眷侣。”

      文湛的琴声嘎然而止。

      “文湛,你学音律,为了什么?用来逃避当年皇太子令人窒息的功课吗?”

      “不是。”文湛的手指随意拨弄着琴弦。

      为什么苦练琴技,原因有二。

      当年崔珩一支洞箫冠绝毓正宫,承怡每次听到他的萧声都会安宁的守在他的身边,就像是御园中名贵的花草,遇到晨露一般。时过境迁之后,这样令人大不喜的场景也不会再出现,对于手下败将,文湛自负“无度不丈夫”,不肯再抱怨,当然也不愿提起。

      而,第二个原因,……

      文湛停了拨弄琴弦的手指,说,“我知道你在大正宫很闷,我想好好学琴,弹几个曲子,也好给你解个闷。”

      赵毓感觉自己的心尖被狠狠攥了一下,刚要说话,此时,黄枞菖领着一个人匆匆穿过万千桃花树,直奔此地而来。

      “主子,定国公派人六百里加急递送折子。”

      黄枞菖说完,连忙退到一旁,他身后的人直接跪地,以膝盖为足,向前挪动几步,低头,双手呈上一封奏折。

      文湛抬手,发现差两寸够不到这封奏折,就开口,“你抬头,向前一步。”

      那人是萧则,他微微抬头,看见皇帝手腕上一截袖子。黑色缂丝,交织着金线,暗隐的花纹,令人惊心动魄的精美,怪不得江南织造局每年开销数百万两白银!

      他又抬了抬眼睛,没敢看皇帝,却看到了皇帝身边大石头上盘腿坐着的人。

      ——赵毓!

      赵毓把酒盏递给黄枞菖,从石头上下来,过前一步,从萧则手中拿过奏折,递给文湛。

      “你起来吧。”

      一时之间,萧则无法分辨这句话是赵毓说的,还是皇帝的旨意。他犹豫之间,黄枞菖已经扯着他的胳膊肘,让他站立起来。

      文湛打开奏折,扫了一眼,啪的合上,直接拍在石案上。

      “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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