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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会记得你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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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纽约的大街上看见成对的情侣,她们都穿同样鲜艳颜色的情侣装,带情侣表,情侣项链,情侣耳环,甚至纹同样的纹身,吃同一个冰淇淋。
我是羡慕的,我只身一人,身边没有伴侣,没有朋友。在这陌生的城市里,每一块瓦砾都是陌生的。
但是我不害怕,也不恐惧,这里的人们虽不友好,但很礼貌。
我来纽约打工,给咖啡店当服务员,给厨房洗碗,做家教,当保姆…据说每一个来这里的人都是这样的打拼。
恩,我我总爱在有桥有水的地方,照相,因为白鸽会从头顶飞过,带着紧致的羽毛,拂过我头顶不算清澈的天空。
要知道,城市的天空总是浑浊。
我用香水,身上的Lancone的Miracle和ChanelNo.5混在一起。我知道,我喜欢。
我穿长长的风衣,棕色,深绿,灰白,是我的Love。
那年我二十,坐在星巴克里,旁边的女士品尝样子好看的巧克力蛋糕,她给自己冲了一杯醇香的摩卡,那样子,让我想起了安静的麋鹿。
于是,再这样美好的季节里,我看见了他。
我曾在我最喜欢的俱乐部游玩,看到了他帅气的投篮。
噢!他一定是来自天使王国的,那么的好看,他很健壮,大红色的运动衣上有数字“20”。
那是我的芳龄。
恩,我喜欢他。爱情就像种子埋进了我的心里,那肥沃的土地会滋养着它。
他叫麦克,我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
帅气阳光的混血儿男孩,他的父亲就是我工作的星巴克连锁店的老板,很富有,他有一半中国血统。他就读的学校是我向往的地方。
他是不知道我的,我喜欢看见他骑着单车穿过美丽的街道,他很张扬,却从不铺张。我的头发染成和我一样的深紫,在阳光下才可以看见。
我时常躲在他路过的地方,探出小脑袋等他,我的手里紧紧拽着咖啡,我想给他以温暖他在冰天雪地的飞驰身影。
但是我怕,怕他头也不回的拒绝。
因为他是那样优秀,像四散的阳光,而我仅仅只能触摸而已。
我学会了写日记,印有English的蓝色本子很漂亮,在上面画下他的样子,他的微笑,我望着望着,也笑了,和他相似的笑容,也只有这样,才觉得和他的距离好近。
我附上本子吻他,闭目就感觉像在吻他一样,圆珠笔发出的香味钻进我的鼻孔和口腔,我看着纸张上的口水印,竟会觉得满足。
我想,我是爱疯了他。
喜欢了他两年,我照常每天在原地等他,看见他蓝色的衬衣,笑得好灿烂,她的手机握着一只小手,不是我的。
噢!他有了女朋友,也是个中国女孩,和他同一个地方上学,她美丽的就像太阳底下的葵花。
他是太阳,她是太阳花。
我看见他们坐在星巴克里,一起喝同样香醇的摩卡,就是我想送他的那种。女孩白净的皮肤,不像我的脸上擦了厚厚的粉妆——为了掩饰每日工作后的疲劳。
她是校花,他们多么般配。
我看见我最爱的男孩拽着女孩的小手,就像那时的我紧紧拽着手机的咖啡杯一样。
我撕碎了我的笔记本,那上面本来有他的微笑,他的样子,有我的口水印,我的微笑,我对他的思念。
他应该从来不知道,从来不晓得,我发了疯。木偶一般一张张的撕碎,带着水蓝色的笔记的纸页飘满了房间。
没有了,我不会每天去原地等他,也不会每个夜里想他。
我从不流泪,我没有水分,眼里干干的,厚厚的粉底盖住了黑眼圈。
我永远的失去了阳光和阳光一样明媚的男孩。
某年的下午,天空阴沉的吓人,我在和他遇见两年的纪念日里,跳进了那个我经常照相的水里。
其实我梦想我能死在泰梧士河,但是没有,我跳进了一个不流向那里的水中。
带着对他的爱慕,我被流水带走了,恩,即使我消失了,也没有人知道,除了星巴克老板,星巴克里的女士。
麦克像以前一样正常上学,他习惯性看向女孩探头的地方。
不见了,他是第一次没有看见她。以往每天她都在,不论刮风下雨。
一天,两天,三天……
麦克再也看不见了,两年前他第一次看见她,就被她呆滞的样子逗笑了。
麦克有了婚约,他为了做戏给父母看,不得不来回和别的女孩进出星巴克。
但是,他知道自己是喜欢那个女孩的,他时常看到她发呆,工作等等,她很勤奋。
所以,麦克爱上了她。但他不知道女孩爱不爱他,是的,是的,他从未知道过……
碎碎短文集——浅若清风过
每个不一样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