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大哥知道凶手是谁的逻辑!嗷嗷嗷嗷求收藏!求留言!话说当年萧萧练毛笔的时候也是生不如死啊,最后发现还是行书最适合自己……我才不会说我是觉得它连笔好写的原因才喜欢它呢!
#小剧场#
去接金鱼之前大哥的内心:家里脏了,好恶心……我要是不管金鱼会生气……还是找人来收拾吧……范亨都收拾了那就干脆重新装修一下好了……他们装修好闹心,我去接金鱼好了!
临走之前,大哥冰凉凉的看了眼被找来搞装修的手下:“我下午三点回来,到时候房子要是没装好那你们就像那人一样自己断自己一条胳膊好了。”说完之后转身离去。
手下甲:“那人?谁啊?”
手下乙:“就是给大殿下上错菜的那个人啊!”
手下甲:“哦哦,原来是他呀!我就说自断一臂这个听起来这么耳熟么!”
手下丙:“你们两个白痴,到时候弄不完我们都要遭罪!你们真以为我们魔族有再生能力所以就不怕疼了是不!”
甲、乙:……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