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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恋情 莫襄的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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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襄的男友,不,应该称之为前男友了,是当初还在理科班时的同桌。其实仔细想想没那么狗血,现实中的一见钟情本身就少,更何况是发生在整天埋头苦读的高中生身上?作为同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天天一块儿嬉笑怒骂,日久生情才更符合客观规律好伐!
同桌姓项,叫项肆,既取在几个堂兄弟中排行第四之意,亦包含父母对其肆意一生的期待。然而,虽说姓项,或许还是项羽的后代,却真心没有扛鼎之力,矮矮瘦瘦的,只比莫襄高半个头,反而脑筋转得特别快,特别是涉及理科方面的,因此被曾经理科班的班主任戏称为班上的理科小王子。
不过之所以被称为理科小王子,还不免一个原因,便是他的理科很强大,文科却……呵呵,不谈也罢。
因此后来莫襄每每回想起自己的初恋就忍不住吐槽自己:作为一个感性的文科生,竟然喜欢上了一个又矮又挫、文学科目暴烂的理科生,这难道就叫优势互补吗?
很显然,莫襄同学与项肆同学恰恰相反,善文而弱理。
根据众多言情小说的狗血定律推断,善文而弱理的莫襄同学与善理而弱文的项肆同学一开始相处得并没有多好,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当别人的短处恰好是自己的长处时,嘲笑便在所难免——不管成熟不成熟,只是人类的劣根性作祟而已。
——还记得一张白得干干净净的试卷从被刻画得面目全非的棕色木质课桌的一头推到另一头,像幻灯片切换似的挡住了男生的作业。
“诶,帮我看看这道题怎么做呗~”女生笑得各种狗腿。
“笨蛋,连这道题目都不会做,你说你还高个什么考啊?”
女生的脸刷得一下就白了,从小到大还没有哪个外人敢如此欺侮自己,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自己也不是个善茬,至少撒泼装傻是擅长的。她咬了咬有些不健康的乌色的唇瓣,挤出了一句自认为十分凶巴巴的话:
“你个两百九!”
“你再说一遍!”显然同为家里的特保儿,男生也不能接受他人出言侮辱奚落,尤其是这种直白的脏话。
女生被吓得脖子一缩,到底是女孩子,胆子还是要小些,但仍不忘讨回自己的公道:“反正我以后是要去读文科的,这种难度的会不会都无所谓。况且,是个人都有不会的东西,有本事你以后就不再抄我的英语作业了!”
男生瞬间噤声。
女生得意洋洋地哼着小曲儿转过头做其它作业,没有注意到男生从头到尾一直刷刷摇晃的笔尖,在夕阳下熠熠闪光。
就这样过去了一个学期。女生向男生求助,却遭到男生奚落;男生找女生copy,却受到女生嘲笑。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相熟。女生被男生挖苦后不再还嘴,只是下意识地都起嘴巴,甚是可爱;男生的一句句“笨蛋”中,带上了宠溺。
期末面临分班,男生对女生说:“我喜欢你。”
一切水到渠成。
然而男生又问:“你可以为了我留下吗?”
女生习惯性地咬了咬乌色的唇瓣,犹豫了两秒,说的却是:“抱歉,我更适合读文科。”
归根究底,人都是为了自己。
“不过这样我就可以追上你啦!”女生试着缓和气氛,“或许我们以后还可以上同一所大学。”
男生最终点头同意,将心比心,他也不可能为了女生去学习自己不爱的文科。他们都是理智而胆小的人,为了喜欢的人牺牲自己不符合他们谨慎踏实的方法论。
实际上只是因为这份名为“喜欢”的感情太浅太浅,就像大海的波涛拍打在沙滩上留下的印记那样浅——太阳一晒就挥发了。
确实如此。莫襄心想——因为仅仅两个月后,项肆给她发了QQ :我累了,我们分手吧。
莫襄自然同意,她也没有资格不同意。因为那时她坐在电脑前,眼睛酸酸的,却没有掉一滴泪。
之后,她依然像往常一样,关电脑、写作业,可是笔头动了几下,便被不耐烦的扔开。
莫襄趴在桌上,一下一下、狠狠地,咬着自己的手臂。
手臂上多出一圈圈深深的压印。所幸的是莫襄理智,没有咬出血。
这段恋情,莫襄同学的初恋,就这么无因而始、无疾而终。唯一的收获就是多了一个自虐的坏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