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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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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口气跑了三个街区,确定他不会找来了,就坐在了路边的长椅上。用手擤了擤鼻子,发现擤出来的都是血。我烦躁地用袖子抹了一把,然后看见了手腕上的淤青。所幸的是,我受到的都只是皮肉伤。我脚上还穿着拖鞋,身上穿着单衣。从未有这么一个瞬间感到自己是那么地狼狈。
我可不敢大半夜地躺在这长椅上睡觉,寒冷催我站起身。我沿着街道慢慢地走。还从来都没有仔细地看过这里的街道呢,日复一日的打工上课,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奔走,连困倦都成为一种奢侈。我抚摸着墙上层层叠叠的涂鸦,这些涂鸦英文非常密集,让人有一种眩晕感。地铁里也经常有这种涂鸦,看上去特别压抑,不过我看不懂,可能不是英文。我实在太冷了,就在路上奔跑起来。因为是感恩节,街上的行人不多,不用在意别人看我的眼光。我打算一路跑回那个小小的只有五平米的房子里,合约其实没有到期,我还可以再回到那里住。
奔跑。听起来真的有点快意恩仇的味道。奔跑的时候周围的声音都变得小了,耳边听到的只有风声。我其实是在逃跑吧,从那个扇了我几个耳光的男人逃走,可是奔跑这个词却让我狼狈的逃跑变得潇洒起来。当人精疲力尽大汗淋漓的时候,会有一种满足感。我跑得上起不接下气,便减慢了速度,踉跄了几下,差点撞上转角处的行人。那个人抓住了我的手臂,我才没有摔。我定睛一看,居然是那个歧视华人的教授。看到我,他也很惊讶,他长久地看着我,时间之长,表情之古怪,让我觉得他不是因为看到我而惊讶,而是因为我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他迟疑地看着我,指了指我的鼻子,说,你的鼻子在流血。我又用手背抹了一把鼻子,并没有发现有血迹。他想了想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到我家里来清洗一下,我家就在这附近。
当我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时,才知道自己的狼狈样。鼻子下面有干涸的血迹,还有一道从鼻子延伸到耳朵的淡淡的黄色的痕迹,还有刘宁的血。也难怪他会用那么惊讶的眼神看着我了。清洗掉脸上的污渍后,我发现自己的脸颊都红肿了一圈。走出洗手间,看见他坐在沙发里,吃着比萨。我说谢谢教授,我现在就走了。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说,你就准备这样走?这回轮到我惊讶了。他说我这样穿太少,然后又指指衣架,让我拿上他的外套。我穿上他的外套,再一次向他表达了我的感谢,刚准备离开,又听到他说,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但是如果有人损害了你的权益,一定要记住报警。
我看着他眼皮都不抬地对我说话,而自己又穿着他的衣服,有一瞬间让我又让我想到了濮晛。我无法用英文来准确地表达我的感谢,只能多说几遍谢谢。
我小的时候,就听父亲说姑妈一家在美国,我上大三的时候就给姑妈写了很多封信,希望她能担保去美国。在我做去美国这个决定的时候,我又回了一趟家,跟父亲和后妈商量商量。与其说是商量,不如说是通知。那个时候父亲被调离了这个小镇,所以只有后妈和姐姐在家里。
那天在下雪。我居然远远地看见语文老师弯着腰在烧碳炉。可能人的目光真的可以感觉到的,他恍惚地抬起头来寻找,然后就看到了我。他反应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我回来了。我在想我要不要走开,因为我不确定他是否愿意见我,再看他,他却转身回了屋。
当时我真的以为,他不愿意再见到我了。可我就是不愿意就这么离开,我不相信他能一辈子躲在屋子里,我要让他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再次看到我。难道你还能再一次地返回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