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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   我不确定我现在的样子能不能算得上生动,但最起码,我在企图让自己变得生动起来。这些鬼佬可不吃扶风若柳,小鸟依人这一套,他们喜欢可以给他们带来挑战感的女人,段位越高,越舍得花心思。尽管我知道我现在满脸病容,可能还在发烧,但我现在打着十二分的精神给这个叫乔的男人充足的上不了台面的暗示,我向他解释了这个误会,建议他回去再打个电话给房东,并有意无意地掩饰了自己赤贫的状态,同时暗示他我们可以一起出去喝杯咖啡。

      出乎意料地,他不介意跟一个亚洲面孔出去喝杯咖啡。对于我来说,我要在喝咖啡的时候,尽量地磨蹭,把这杯咖啡磨蹭变成一顿晚饭,再让这顿晚饭支撑我到找到下一个零工。我让他稍等我一会儿,好让我穿一件体面一点儿的衣服。当我关上房门的时候,换上自认为最华丽裙子的时候,我发现生理期来了,而且我身边没有任何可以救急的物品。我低下头思考了一会儿,扯了很多卷纸,草草处理了一下,就勇敢地走了出去。

      我觉得我舌头上长了一个泡,总要忍不住用牙齿去磨损它,又痛又痒。但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他还是开了车来的,那还是一辆很体面的车。我以为想要租这个巴掌大的地方的人一定是个经济状况跟我差不多的人,原本还对这个人充满了歉意,这下让我心安理得起来。我马上又因为我的心安理得而害臊起来:爸爸,你什么时候见过你的女儿为了自己的口粮,没羞没臊地勾引一个鬼佬。爸爸,你看我活得多狼狈。不,我一定不会跟那些女孩一样骗绿卡的,我只是要骗顿饭而已。好了,从现在开始,停止为自己的道德底线做缅怀,现在你要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个乔身上。其实当时我想错了,在美国,穷人也是买得起车的。

      我微笑着看着他。我现在知道他叫乔,但是他的姓,我没有听清楚,似乎是意大利的一个地名。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像个正经人家的大小姐一样坐在他的对面听他讲他在幼年的时候在树林里打猎的经历。很好,就这样,你越侃侃而谈,我就越开心,那就说明你是一个喜欢讨人欢心,交际甚广的一个人,但愿我可以成为你生命中萍水相逢的一个人,不然我见你一次就会提醒自己一次自己的无耻。他开始讲到他的血统了。对,好的,就是这样,尽管我对欧洲那些国家还都只是地图上的概念,但我还是竭尽所能接上他的话,好让他能够一直说下去,这样我就可以吃完面前这盘其实他妈的难吃得要死的意大利通心粉。这里的“他妈的”就是那个F开头的词,一般来说我看过的所有的文学作品中FUCKING这个词都被翻译成了他妈的,我一直都觉得不准确,觉得翻译成“操蛋”更合我意,因为它原本是个动词啊。在腹诽和面对那些对我动手动脚的水手的时候,我常常用上这个词。

      乔真的很健谈,不过美国佬大多都有一种病态的开朗,我也很自然地听他继续讲下去。他在猜测我是韩国人,因为我的头发是自然鬈的,然后他又在猜测我是日本人,因为他觉得我认真听他说话时候的样子很有日本女生的感觉。我告诉他我是中国人,大陆来的。他大笑起来,毫不掩饰地告诉我他的父亲对中国人最没好感,因为他的父亲曾经参加过越战。服务员走过来,把他要的菜重重地放在他的面前,然后看了我一眼。天哪,你这个墨西哥小妹妹,你是为乔在跟一个亚洲人约会而感到不值吗?你大概还不懂得人与人之间微妙的分寸感和距离感吧,你难道看不出他正在找话题跟我谈天说地?难道你看不出我们的交流简直是无缝连接?这就是所谓的客套。

      吃完这顿晚饭,我感觉自己好了很多,说话也有力气多了,终于能够打起精神来敷衍他了。我才有闲心细细打量他的外貌。很年轻,很开朗,但眼神里却读得出他是个精明理智的人,有那种在哪里都吃得开的自信。吃完饭,他邀请我去散步。

      这个寒冷又充满肃杀的夜晚,我穿着一件呢大衣,围着围巾,里面又穿了一件裙子,美国女人都不会这么穿的,我这样是为了体现我对面前这个男子的隆重,其实他们总是要简洁得多。我跟乔走在路上,我跟他讲我住的地方的脏乱程度,企图让他能够打消在那儿租房的念头。我跟他讲那些短暂逗留的水手,当船停歇的时候就到岸上来作乐,我可以一眼就分辨出水手,他们健壮,在地铁上不用抓扶手就可以很好地保持平衡,还有他们不停朝女人看的眼睛,我以为他们用SHE来指代轮船也是因为他们的饥渴。他却哈哈大笑,说,你一点儿也不像个住在水手堆里的女人。

      听到这样恭维的评价,我的眼前立马浮现出自己摔盘子的泼辣样儿,两边的脸颊似乎仍在隐隐作痛。幸好我有一个沉默内敛的父亲,这让我不至于太过开朗,这让我感到很安全。为了表现出我并不是那么地沉闷,我捡起地上的一片银杏树叶(真是奇怪,这里的气候银杏树很少见的),然后告诉他银杏树在我的家乡很常见,到了季节,就会有人用长长的竹竿将白果打落下来。真该死,为什么我突然想不起来白果怎么说,我应该找一个自己更熟悉的话题的。他问我是哪个地方的人,我并不觉得他的知识储备可以达到听说过我的那个小小的城市,所以只模糊地告诉他,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他快活地抢走我手上的树叶,告诉我他只知道北京和上海这两个中国的城市。

      过了几天我又找到了一份工,在海鲜市场搬运海鲜。这份工原本不该属于我,而属于一个福州的穷小子,但是他却在前一天被移民局发现了偷渡,被遣返回国了。帮助他介绍零工的人叫刘宁,是那个中国餐馆的常客,那天他目睹了我被打,知道我因此丢了工,又在街上看到了寻找零工的我,就把这份工又介绍给了我。

      他狐疑地看着我,说,这份工挺苦的,都没有女人做,你要来吗?

      这可是根救命稻草啊。我瞬间站得笔直,说,哪里的话,我可是在乡下长大的,乡下地方,田里的活都是女人干的……我在撒谎,我从来都没有干过农活,我只想得到这份零工而已。

      刘宁带我来到了那个海鲜市场,一个穿着胶鞋胶衣的鬼佬看了我一眼,不满地对刘宁说,怎么是个女人,你看过女人做这个的吗?不等刘宁说话,我就端起一箱鱼,脸上堆起连我自己都觉得假的笑,说,我现在就能做,你这儿太忙了,我肯定能帮的上忙的。鬼佬打量了我一眼,挥挥手,让我跟着别人后面做了。

      搬一天海鲜,回到家,就能闻到自己身上的鱼腥味儿,打好几遍肥皂都不能洗掉这股味道,去上课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别人都在刻意地离我远一点,再远一点,下意识地闻闻自己手上的味道,真的像菜市场粗鲁的卖鱼贩子。第一次完工结束的时候,刘宁又过来找我了,他怕我不认得路。路上的时候,他问我对酒吧服务生感不感兴趣,那里的小费会多一些,总比中国餐馆收到的小费多。很奇怪的是,我在中国餐馆也做过服务生,不仅要洗盘子端盘子打扫,几乎什么都做,也许本质上酒吧服务生和餐馆服务生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我内心的感觉就是让我觉得去了酒吧就完全不一样了。可为什么我连菜市场打杂的工作都不嫌弃呢。人真是奇怪的生物。啊,不,我真是奇怪的生物。

      房东再也没有来找过我。也许他认为那个乔的出现正好可以给我一个不欠房租的警示。也也许他觉得我就把这事儿给忘了。反正我也没有想让他解释乔的出现,事实上,我不想见到他,他就像一个无形的压力,散不去的阴影,时时刻刻萦绕在我的心头。

      我为了省电话费,常常拔掉电话线,美国的电话响三声就开始计费了,不管你有没有接通。这让我不想被人找到的时候,就真的没办法找到我了。我曾经有过要把自己藏起来的经历,就是大二的时候,我怀孕了。我之前有提到过的吧,我堕过胎的。但我不想提这个,因为现在我想讲一讲另一个人。

      我甚至在之前的叙述中有意无意地绕开了这个人,你一定记得我指的是什么,就是我说的那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但他在我生命中实在是跨不过的一道坎,你来找我,不也就是为了这么一个故事吗。说吧,那就说吧。我要开始了,这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我说过,在我高中的时候,每天除了拼了命地念书,就是在图书室里面挑书,然后借来看。但这倒没有让我出口成章,一跃变成个才女。某一天,我鬼使神差地翻开了一份报纸,上面有一篇小说,讲的一个是一个外乡的女人靠色相在一个镇子上卖阳春面的故事。我一口气将这篇几乎占据了一个版面的文章读了三遍,然后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我从来都没有过这种感觉,这种什么都到位了的感觉,这种死而无憾的感觉,这种能写出这篇小说的人,我一辈子都比不上的感觉。然后我看了看这篇让我死而无憾的小说的作者的名字。

      这个名字太让我惊讶了。因为这个姓,这个名字,太独特了,这是我语文老师的名字。这个名可能你都无法用电脑打出来。我认真地回忆了一下我这位年轻的语文老师,原本的中人之姿,也在我充满崇拜的心情下变得闪闪发光起来。

      从来都没有过这样一种感觉:上课听得太入迷,完全被讲台上的那个人吸引了,整个人都生动起来,连他没有熨帖的衣服都显得那么伤感,连他手上红墨水的污渍都让人心里怦然一动,连他衣服上的粉笔灰都让人好想伸手帮他拍干净。他看自己一眼,都会无比欣喜,于是睁大眼睛看着他,让他觉得我已经接收到信息了,我已经听懂了,再朝我看吧,我求知若渴恍然大悟的眼神能给你成就感。_

      深秋的下午,天就是那么不知不觉地灰暗下来。不开灯的教室更显得安静,只听得见他讲课的声音。他的声音也变得特别温柔,每一个字都似乎是从温柔的炉灶里出来的。他背着光,手拿一本书,更显得轮廓分明。

      在长时间的观察他的相貌之后,我突然发现了他的与众不同:这个鼻梁也太挺了,眼窝也太深了,个子真的比普通人要高很多啊。我当时没有想到,他的长相跟黄种人不一样,我只是觉得这个人,有一种不同的气质。但是眼下,我真的只想知道,他是不是那篇小说的作者。其实我已经确定就是他了,因为他的名字太独特了,我只是想找个借口跟他说说话而已,可是我一直都找不到机会,一到下课,他都是行色匆匆,连一个背影都不肯留给我。

      礼拜四轮到我值日,整个年级都只剩了我一个人,这样得以让我慢慢地扫地,这样就可以拖延回家的时间。当天已经完全黑了的时候,我才慢慢地离开。我看见语文老师在校门口的面馆里吃面,惊喜万分的我赶紧走过去。他抬头看见了我,说,你也来吃面?我飞快地回忆了一下自己今天是否带了钱,然后笃定地说,对呀。于是就这样心安理得地坐在了他的对面。上面的速度很慢,我只能看着他吃,他有点羞涩,问我,你饿不饿,要不要来一筷子?我赶紧摆摆手,其实我并不是要故意看着他吃面的,我只是在想怎样用一个良好的措辞来向他询问那篇小说的事情。就这样,我眼看着他的那一碗面都要见底了,他都没有再跟我说一句话。老板娘把我的面端到我面前,我接过来,很突兀地说,我在报纸上看到一篇写阳春面的文章,我觉得挺好的,所以我就来吃面了。他很开心地说,是汪曾祺的文章吗,他写吃的东西挺精彩的。说着他站起来,冲我摆摆手,我吃好了,你慢慢吃。

      徒留我一人面对一碗热气腾腾的面。不过我仍然很开心,因为我知道了他在学校门口的面馆里吃面,这可是其他人都不知道的!这样想着,整个人都愉快起来,连面前这碗阳春面也真的美味起来。

      我为什么会想到他呢。也许是因为天气,最近总是下雨,看到路两旁梧桐树的叶子被打落,然后贴在地上。这种落魄的样子太值得怀念了。之后的好几天,我一有机会就会到那个面馆里碰碰运气,期待能够再有机会看到他。那段时间阴雨连绵,又下雨,又下雨。梧桐叶被打落到石砖上。吃腻了阳春面,也会换成馄饨,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种感觉,下雨天就要吃一些热气腾腾的食物,这样才能让人感到温暖。

      有的时候觉得自己真的是可笑。你能够看出来吗?你能够看出我其实并不是真的想要等语文老师才去吃面的。其实我是因为在忘记带伞的下雨天,为了不让人看出自己是没有人送伞的孩子,所以去吃面,等没有人了才走吗?还真的拿出自己的语文老师当作幌子吗?

      我是一个特别爱面子的人,可是在这个小地方,你越爱面子,别人就会越知道你的爱面子。然后就成为了所有人的笑话。以前我装作不在意地淋着雨走回家,慢慢地走回家,好让别人以为我是喜欢淋雨,而不是因为没人会给我送伞。我永远活在别人的嘴里,活在别人的目光中。我希望我是从容的,但是我又做不到,所以我不停地离开,总是想要到一个崭新的地方去,这样别人就不会知道我是一个多么糟糕的一个人了。

      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我经常会在阅读资料的时候睡着。醒来的时候台灯还亮着,在困乏和作业量的权衡之下,选择了继续读完面前这本厚重的历史书。选修这门课的只有我一个华人,当然了,创意写作嘛,母语使用者一定会更加熟稔。教授要求我们下节课对同学之间的作品进行阅读探讨和评价。可是我那些才气十足的同学总是要引经据典,再加上美国南部的历史,真的一点点都无法理解了。

      你们还想跟我比历史吗,中华五千年的历史,你们美国上下三百年的历史,给我们做零头都不够。我一边翻字典查阅单词,一边恶狠狠地想。稍不留神,就会弄破字典的薄薄纸张。

      我记得讲《滕王阁序》的那天特别冷,语文老师让我们第二天准备默写《滕王阁序》描写阁楼的部分。说实话,那么多人说王勃的《滕王阁序》多么多么精彩,我并不觉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有多出色,而且你看描写滕王阁的时候,那么多佶屈聱牙的词,那么生涩的句子,很多字我都是第一次看到。后面抒情的几段,多么肉麻,多么令人牙酸,这阿谀奉承的话,我连读都不好意思读,还要让我背诵?

      话虽如此,明天如果默不出,可是要被惩罚的。第二天,果然有很多人都没有默写出来,通通都被语文老师留下来背诵。我正准备走,迟疑了一下,鬼使神差地也留下来了。当最后一个人到他面前背诵完,天早就黑透了,风刮得更响了,雨也下得更大了。他走到我面前,疑惑地问我,你不用背吧,怎么还不走,天都黑了呀。我想我应该说我有问题想问他,但又觉得如果先说我在等你下班会更好。

      迟疑间,我看见他的一只手突然伸向了我,将我往他的方向快速地一拉,力量之大,连我们中间隔着的课桌都移动了位置,紧接着听到了玻璃掉在地上碎掉了的声音。而经过他这么一拉,我的小腹正好撞在了桌沿上,课桌和我都被拖离了很远。这一下撞击真的太狠了,我弯下腰简直要吐出血来。他赶紧蹲下来看我,问,你没事吧,对不起我刚刚太着急了,眼看那个窗户就要砸下来了,所以就拽了你一把。

      我忍着痛,看了看那扇窗户。可能因为很久都没有人去查看它,油性腻子早就掉得所剩无几了,再加上风大,这玻璃就硬生生地掉了下来。他嘱咐我明天让班委去总务处报修,确认了我真的没事以后,就走了。可是我还是很痛,决定趴在桌子上休息。休息了一会儿,听见有人进来的声音,我抬起头,发现他站在我面前,面色有点着急。他把手放在我的右肩,说,我一碗面都吃完了,都没有看见你走,你是不是真的不舒服,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看看?我赶紧站起来说不用了,我只是困了。医院那儿的路一到下雨天都是泥泞,走起路来特别不方便,离我家还特别远,本来今天我就推迟了回家,再一个来回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家了。

      他看了看我,说,那我送你回家吧。我很有心机地把伞放在了教室后面,这样就可以跟他合用一把了。路上的时候他问我《滕王阁序》的后半部分有没有背完,我立即献宝地把后半部分背了出来。他笑了笑说,挺用功的呀。为了向他表现我不仅用功还勤于思考,就跟他说了自己觉得《滕王阁序》名不符实,觉得没有那么好。他把手团起来,做着手势,对我说,如果你是第一个说《滕王阁序》不好的人,一定会有很多人觉得你说得很对,对你赞赏有加;但是如果很多人听了你说《滕王阁序》不怎么样,然后再转达给别人,别人就会觉得他们说得很好,再如果那些听到的人后来又听到了你当初的言论,又会觉得你说的也不过如此了。所以王勃可贵的地方在于他是第一个写“落霞与孤鹜齐飞”的呀。

      我快活地回答他:可是南北朝瘐信的《马射赋》里“落花与芝盖同飞杨柳共春旗一色 ”在他之前啊。他转过头来意外地看着我,说没想到我还读过这首诗,还问我是不是读过《古文观止》。我摇摇头说,我可不喜欢老掉牙的古文呢,可是你却总是让我们背这背那的,真讨厌。然后我快活地把脚踩进了水溏。他笑了,说,看你这样子,我倒真不用担心你有什么事儿了,离你家还有多远,要不就送你到这儿吧。我连忙说,不远不远,再走几步到了。

      走到家的巷口,我看见了姐姐从家里走出来,于是转身对他说,谢谢老师,我家就在前面了。我看见杂货店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显得轮廓更加深邃,真的让人想摸一摸他高如山峦一样的鼻梁。我发现他的眼睛颜色很浅,不是那种黑色或者深棕色,而是那种浅浅的,类似琥珀一样的颜色。我又慌了神。他看着姐姐走过来的身影,又看看我,说,好,那我走了。

      姐姐走到我身边,看着他的背影,问我,这是谁呀,你朋友?我拉着她往回走,说,我老师,我没带伞,他送我回来的。姐姐轻轻笑了笑,说,爸妈看你怎么也不回来,让我去你学校找你来着。

      然后她凑到我耳边,轻轻对我说,不知道你看出来没有,你的老师是个混血儿。我恍恍惚惚地抬起眼睛看看她。

      也许你已经察觉到了吧,其实我并没有受伤,也没有那么疼痛。我只是在赌,我在赌他会回头再看我一眼。我对自己说:如果他回头来看我了,我就决定爱上他这个人,如果他就自顾自的走了,那就,算了吧。所以,你知道吧,他就是一个心很软的人。但是心软的人心同样也很脆,一旦碎了,就再也拼不起来了。我是伤了他的那个人。

      在我正式在海鲜市场安顿下来之后,刘宁来看过我几次,看我一切都还顺利,没被那个肥得要死的鱼老板赶走,就放心了。为了感谢他,我从海鲜市场买来那种新鲜的鱼和螃蟹(我们打零工的可以折价买那种在运输途中死掉的鱼,我都是买便宜的给自己吃),蒸熟了螃蟹,把蟹肉抠出来包在肉丸里面,打包带给了刘宁。我虽然没有姐姐能工巧匠一般能够量体裁衣的双手,倒是跟在后妈后面学了很多做菜的点子。

      他接过来,想了想,又递给我,说,你自己留着吃吧。我往后退了几步,摆摆手说,我没什么贵重的东西可以送给您的,要不是您,我估计现在连吃饭都成问题了。他笑了一下,说,怎么到美国来,学会鞠躬了,跟日本人一样了。我赶紧直起身,说,刘大哥,您别笑话我了。那天晚上他坚持要送我回家,上一次我只让他送到街区,这次他说什么也要把我送回家。

      当他看见我房间外面有一堆喝醉了的水手的时候,真的有点没办法接受。他看了看我狭小的房间,说,你一个女孩子,就住这儿?我把桌子上所有摊开来的书都归拢,放在了地上,然后把椅子搬到他面前请他坐下,然后自己一屁股坐在床上。他看看这个连转身都嫌拥挤的地方,终于开口说,你这个房间多少钱一个月?我说挺便宜的,房东看我是个穷学生所以特地少收我钱了。他摸摸那个应该还是温热的饭盒,若有所思道,那你也不能住这种地方啊!我笑了笑,说,我本来是想要租另一户人家的地下室,那个地下室比这里还小,还比这里贵,权衡一下,这里算是很不错了。

      我以为像刘宁这种做掮客帮人招工的人应该是看惯了人间疾苦,我再怎么贫困他也司空见惯,不会大惊小怪的。可是他这么一来二去话题都是围绕我的居住环境,我有些尴尬,有些后悔让他知道我的贫寒了。我只好岔开话题问他要不要在我这里吃晚饭,中午做肉圆的时候还留下一条鱼。他点点头。

      我到厨房看了看养在水盆里的那条鱼,发现它已经死了。我很懊恼地坐在了地上,一来,我不好意思让刘宁吃这条死了的鱼,二来家里也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吃了。

      我听见了通往厨房的脚步声。这么轻,这么稳的脚步声,一定不是那些喝多了的水手,刘宁,是你吗,就让你看看我的落魄,看看我的无助吧,是你要可怜我、同情我、帮助我的,是你先找我搭话的,是你要先接近我的对不对?就让我们来看看吧。看看你能帮助我多久,看看你这棵救命稻草能够多久才不会断呢。刘大哥。

      他走了进来,看见坐在了地上的我,赶紧把我扶起来,问,怎么了,摔倒了吗?我拍拍裤子上的泥土,笑着说,真的不好意思,这个鱼死了,我不能把这个鱼做给您吃,可是我这里实在没有其他的菜了。

      我就这样直直地盯着他看。对,就是要这样,那种凄惨、悲苦的笑容,要那种我见犹怜的神情。要是我的眼睛中能够来点儿泪水就好了,再加上我微微颤抖的睫毛,就能看见我含泪的眼睛了。好的,对,就是这样。看着我的眼睛,快点来同情我吧。我已经不拒绝他试探性的身体接触了,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如果你想得到什么,就去拿吧。

      刘宁拉着我回房间,说,没菜怕什么,不是有肉丸嘛,我们吃那个就是了。他打开饭盒,看看肉圆,说,你是南方人吧。我说是呀,我是浙江的。刘宁说,我是北方人。我说我早就听出来了,而且刘大哥这么豪爽爱帮忙,一看就是东北的吧。他又问我在哪个大学学什么的。我就告诉了他,并且告诉他,我是学创意写作的。他听到我学校的名字的时候震撼了一下,说看不出来啊小妮子挺厉害的啊。他又问我在这儿有没有什么亲戚,我笑了笑转问他有没有结婚。他夹起一个肉圆,低声说老婆孩子都在国内。我想起下午送饭盒时跟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便没有多问。

      那个时候,很多对夫妻想要一起到美国,往往只有一个人拿到了签证。拿到签证的一方先出国,多半都找了露水夫妻同居聊以慰藉。等到一方的另一半也到美国来之后,也就和平分手,不会有太多纠缠。我想,可能那个女人就是他的露水情缘吧。

      他看我没有说话,也就沉默了。为了打破这个令人尴尬的宁静,我说,东北男人吃饭是不是爱喝酒,刘大哥,真是不好意思,我也不喝酒,这里没有酒让您尽兴了。他斜睨了我一眼,说,别骗哥哥,绍兴人都是在酒窖里长大的。我笑了,说,我说我是浙江人,又没说我是绍兴人啊。他眼神都飘忽了,慢悠悠地说,哦,那是我搞错了。

      吃完所谓的晚饭,我看他依旧在打量我的房间,只好先下总结说,那好吧,刘大哥,您早点回去休息吧,我就不打扰您了。然后又补充了一句明天要上课作业很多之类的话。我送他到街区,他看看我,我看看他,又只能由我来总结,说,刘大哥再见。他欲言又止,说,不然我给你找个好一点儿的地方吧。我做了个惊吓的表情,说,刘大哥,您再给我找好一点儿的地方,我也没有太多钱租的,上一次房东差点把我赶走,都有人来看房了,我才破釜沉舟,宁愿丢了中国餐馆的活也要把房租交齐,美国佬不是什么都讲究信用嘛,我就把后几个月的租金都交了,来表示我这个人还是很靠谱的。

      他看看我,坚定地说,我会给你找一个像样点儿的地方的。

      你想听我多说点儿在那边念书的事情?

      选那门课之前,我就听说这个老师很难搞,这个“很难搞”是我在跟一个人讨论选课的时候,路过的一个台湾学生说出来的话。听说这个人对外国学生很苛刻,尤其是亚洲学生。但是这门课的主要形式是交作品、同学讨论再修改,偶尔会有故事会加答辩会。我宁愿选修一门要求苛刻的课,也不愿选修那些看上去跟写作有关,实则是教你如何营销作品的课。

      我第一次走进教室的时候,他就戴上老花镜,看看自己手上的花名册,然后指着那个对他来说发音困难的汉语拼音,问我怎么读。我念给他听。他又自己模仿了一遍,然后问我是不是当地人。我说不是,我是国际学生。他轻蔑地看了我一眼,夸张地说,中国,哦,中国人,我第一次教中国学生呢!等到我交了第一次作业——一篇中规中矩的小说。可是我的那些美国同学有人写的是有关美国南部历史的小说,我立即去图书馆把有关的资料借来读,并且当晚就重写了一篇以南北朝为背景的作品,尽管很多单词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准确地表达,我还是写完了这篇赌气来的文章。

      接下来的一次上课,他看了看我的作品,叫住我说,嘿,中国人,第一个以历史作为题材的是天才,第二个就是蠢货了!我没有说话。发言的时候,我逞了能,用上自己所有了解的该死的美国南部历史,用词之笃定,让他都怀疑自己的理解,用疑问的眼光去看作者,她只能冲他笑一下,然后纠正我的说法。其实我也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我记得第一次上课的时候,他就问我们谁读过肖洛霍夫的作品,我环顾了四周,空荡荡的教室只有我一个人举了手,他又问有没有人读过高尔基的作品,还是只有我一个人。我都有点尴尬了。作为前苏联的友好国家,这些作家的每一本代表作我都读过,虽然这些书的政治作用比文学价值要多,但我还是看过那些宣扬着红色思想的书的。他翻开自己的讲义,说,把他们的书也列入下节课讨论的范围,然后有意无意地顺便说一句,我要你们看的是英文版本。

      我又害臊起来,这个穷酸、苍老的教授总是能很快就让我看到自己最贫瘠的一面。还好我没有为了面子站起来说自己读的是俄文版本的,尽管我曾经看见家里有几本普希金的俄文诗集,是我妈妈的,她做学生的时候不学英文学俄文。那一瞬间,我真的有点后悔自己没有为了追随母亲的脚步去学习俄文。

      下课以后,我去旧书店看看有没有那些阅读材料。我这样的穷学生只能买得起旧书店里的书,不明白为什么美国的书这么贵。我看看手上这本书的定价,又要花去我大半的薪水了。如果我能站在这里把这本书读完,也许就可以省下钱了。我看了看墙上的钟,离我去海鲜市场还有一段时间,犹豫了一下,摸摸书脊,慢慢地轻轻地抽出这本书。突然有个人拍了拍我的肩,我吓了一跳,差点叫出声来。

      哦,是那个蓝眼睛的白人男子。我都快忘记他叫什么了,对,他叫乔,那个有北欧血统的美国佬。我怎么能这么快就忘记了,他曾经雪中送过炭啊。其实,我很感谢他这个惊吓的,尤其是我在想做一个错误的事情的时候。于是我把书放回了书架,给了他一个友好的微笑,问他来干什么。乔说在橱窗看到我在选书,就进来瞧瞧。我夸张地说,橱窗?然后把他拉出了书店。这下,我们说话的声音又都回到了正常的大小了。他问我在干嘛,我告诉他我在买教授要看的书。他看了看我,说,这个书店太贵了,下次我带你去个地方,然后又问我是不是学文学或者历史的。我想他可能看见我腋下夹着的那本“南部历史”和刚刚在书店里拿的书了。

      他又问我待会准备干什么去,我说准备去打零工。他点点头,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翻出一支铅笔说,方便给我一个联系你的方式吗,我想给你寄个东西。我把我的地址写在了他递给我的报纸上,然后挥手告别。

      到海鲜市场之后,鱼老板简直要骂我了,他似乎认为我迟到了。他白色的胡子都被他吹起来了,看在刘宁的面子上,我跟他点头哈腰,左一个对不起右一个抱歉,保证自己下一次一定会提前到,他才放过我。他转过身之后,我就对着他的背影狠狠地啐了一口。然后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发现自己真的迟到了,再看一眼自己的手表,发现两个时间不一样,我又羞愧了,随手挑快了手表上的时间,同时又为自己刚刚无礼的举动感到非常的脸红。可是随即我又咒骂起来,一定是鱼老板为了剥削我们的劳动力,先把时间调快,再把时间调慢,好让我们多做工。

      妈的。我怎么能这么想别人,我怎么这么恶毒。我怎么变成这样子了。都怪美国,这该死的美国。这万恶的资本主义。别以为到了美国就到了天堂了,在这里,那些被鬼佬领养的中国农村孩子都比你高贵,而最瞧不起留学生的,往往就是那些唐人街长大的孩子。

      万恶的资本主义。我不想让自己变得怨气丛生,但是事实证明,自己真的是一个没有什么度量的女子。

      我赌气地抱着饭盒在路上走。那段时间可以在家附近看到很多亚裔面孔,有几个是孕妇。大腹便便的,特别惹眼。这让我回想起我大学时怀孕的那次。自从我知道我自己怀孕,我就觉得路上出现了很多孕妇和小孩,好像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此时此刻有个大麻烦。孩子的爸爸是我当时的男朋友。我倾心于他英俊的面孔,同时自己也并不是那么羞涩的女生,很快就在一起了。鱼水之欢。

      我总能感觉到他是在发泄,而不是在□□。他总是皱着眉头,只有云雨过后,才舒展开来,然后沉沉睡去。我当时常常问自己,既然不爱他,为什么肯跟他苟合。但我马上释怀了,从未见过父母的爱情,不知道被人疼爱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人。那个时候,我根本就像一个溺水的人,他给了我一点点的关怀,我就以涌泉相报,他向我提出要求,我就奋不顾身。当我第一次紧紧拥抱他的时候,我觉得我们是互相拥有的,我是属于他的,我把这种互相拥有称之为归属。这种归属感谁都没有给过我,后来我哭了,泪水并不是因为后悔,不是因为疼痛,不是因为自己要与一个过去的自己告别,而是因为感动,谢谢你接纳我,谢谢你让我觉得你对我是不同的。可是后来我却常常轻蔑地看着大汗淋漓的他,从心底里觉得男人真的是下半身的动物,为了得到那一点点的甜头,陪你看电影、逛街、聊天,在前戏之前,像条狗一样乞求你,全世界的男人都一样,这个我有发言权。但我不能说我一点儿也不爱他。我会告诉你为什么的,一定会的。

      有一天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很想找个人聊一聊这件事情,最起码,有一个置身事外的人能给我个意见,这个人当然不能是孩子的爸爸。我不可能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我只要去找一个小诊所,把这个孩子打掉就好了。

      我知道那种诊所。

      我常常路过一个巷口,看到那种面容倦怠,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女人,她们身上风尘的气息,是可以一眼看出来的。在她们中间有一个女人,特别显眼。说是显眼,首先是因为她好看,其次,她没有像其他女人一样烫染了头发,而是长长的黑黑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很像一个跟我一样的大学生。我很想去认识她,但每次看到她点烟时脸上淡漠的表情,就望而却步了。可能因为我每次的驻足和凝视,吸引了她身边的人的注意,我再次看她的时候,她身边的人拍拍她的肩然后指向我,她恍恍惚惚地抬头,看看我。其实当时我应该走,可是那个似乎看向我心里去的眼神让我移不开脚步。她慢慢悠悠地朝我走来,我才发现她特别地瘦,走起路来身体晃啊晃的。她走到我身边,点了一根烟,又从自己的烟盒中拿出一根,问我,要吗?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接过了烟,但没有点。她狠狠地抽了一口,说,你是大学生吧,缺钱花?我又摇摇头,她在我的下巴上用力地捏了一把,说,不缺钱花就别总在这儿晃。说完就转身走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从那边走过。我想这样一个面容姣好的女人背后一定有一个故事。因为我觉得一定会有男人愿意为她的脸买单,拿钱给她用,而不是像这样,靠出卖自己年轻的□□挣钱。我看到过那些客人,大多是满脸油腻、头发不洗的臃肿的中年男人,民工,全身上下都写着“猥琐”两个字。

      后来我在其他地方又看见过她一次。她正独自从那个含义暧昧的诊所里出来,一抬头看见我,用轻飘飘的声音对我说,我感冒了,来吊水。我不信,她也知道我不信,但我们都要靠谎言来维系这个氛围。我觉得她也是要脸面的。

      她突然想要抓住我的手,但又在将要碰到我的地方停住了,用一种恐惧的声音对我说,妹妹,我能叫你妹妹吗。还没等我说话,她又说,一辈子都不要来这种地方。我不知道我应该说我知道了还是应该说感冒挂水为什么不能来。她全身都软绵绵的,没有力气,我伸手要去扶她,她却像触电般甩开了我的手,自顾自地往前走了。我看着她萧条的背影,头发被风吹起来,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好像其他人的身影都模糊了,独有一个单薄的清晰的她。

      可是我还是怀孕了,我还是来到了那个扼杀少女的羞涩的权利的阴暗角落。那个你让我永远都不要去的地方。

      你还好吗,其实我没有你想象得那么高尚,我也是个婊子,你们用□□来满足金钱的欲望,我拿我的□□来满足我情感上的欲望,想要在他的身上留下属于我的味道,想要在这个世界找一个栖身之所。你一定懂那种不知所往的茫然。其实世间的所有人都在用生命来满足的自己的欲望——情色、贪念、富有、美貌、想要拥有一切。说出来吧,你们这些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别假惺惺地或者关怀或者鄙夷那些不如你们的人了,我们都是道德的婊子,哪里有什么不同,我们都是同道中人,行走在人间,没有谁比谁更干净,只有谁比谁更肮脏。

      那个时候,她已经骨瘦如柴了。我不知道她怎么了。现在想想,她可能是得了艾滋病。只不过那个时候国内还没有确认这个疾病。

      那之后,我在一个小小的旅馆住了一个星期,就回了一趟家。我为什么要回家呢?我不能很光明正大地说我想家了。我难以想象“我想家了”这句话从我口中说出来,这意味着软弱、妥协和羁绊,我这么一个只身跨越了太平洋的女子 ,一直都想要拥有一个了无牵挂的身影,怎么能有“想家”这样的离愁别绪呢,真的太让我感到恼火了。我不仅自己不想家,而且我也无法设身处地地、感同身受地体会到别人想家的感觉,就算我可以理解这种感受,我也无法让自己感受到。同样地,我没有告诉他们我回来了,他们在明处,我在暗处,我看看没有我的这个家到底有什么不同。这其实就是偷窥。我是从那个时候才真正明白,少了谁地球都照样转。我还企图找到语文老师,我在小镇上呆了好几天都没能找到他,在这座小城市里面,恐怕再也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和容纳他了。在我眼中,他已孑然是一个轮廓分明的瘦削的男人了,而不是一个语文老师。也许他也已经不做老师了。其实一开始在他眼里,我也只是一个学生的,而不是一个女人。

      那个风吹雨打的夜晚过后,我终于发现他去面馆吃面的规律了:周二和周四去吃面,如果碰到下雨天,也是会去吃面的。于是我就欢天喜地地盼着下雨。时间一长,他都习惯跟我一起吃面了,看见我就招呼一声说,来啦。

      他终于知道我上次说的写阳春面的文章不是汪曾祺,而是他自己的那一篇。他先是惊讶了一下,说这是他在大学里写的文章,然后问我那张报纸还在不在了。我告诉他在图书馆里可以找到,但是我已经抄了一份,如果他想要,我可以送给他。他没有接我的话茬,但我觉得他沉默的一瞬间,琥珀色的眼睛深得像一口井。我还去了他的在学校的单身宿舍,他的寝室特别整洁,我想要表现一下自己的贤良淑德都没机会。他的书桌上有一本摊开的书,是屠格涅夫的《前夜》,翻开的那一页这样写道:_

      宇宙里有生也有死,爱情里有死也有生……
      爱情是个伟大的字、伟大的感觉……
      但你所说的是什么样的爱情呢?什么样的爱情吗?
      什么样的爱情都可以。
      我告诉你,照我的意思来,所有的爱情,没有什么区别。
      若是你爱恋,就一心去爱恋……
      我们是青年,不是歧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取过来!

      我原先只对最后一句话有印象,不知道前面还有这么张扬洒脱的句子,不由地拿起了书,对着他把这句话朗读了出来。他听我读完,拿走了书,说,别看,你看不懂。

      你懂那种别人小看的感觉吗?我读过的书算不得多,好歹也能算比同龄人多的,这点程度的书我还是能明白的。我立刻鼓起了眼睛,寻找措辞与他争论一番。他看着我气急败坏的样子,说,你可以看看维克多雨果的书。我几乎是得意洋洋地说,雨果太注重环境的描写,翻开《悲惨世界》第一章就是洋洋洒洒几千字的环境描写,其实我觉得完全可以穿插在情节里啊。

      我只是没话找话。

      他几乎是宠溺地看了我一眼,拍了拍《前夜》的封皮,说,大小姐,我要休息了,你怎么成天在外面晃,也没有人管你,不回家吗。我干脆地坐在了他的沙发上,说,对呀,我就是没人管的小孩,你这是在下逐客令吗,我就在这儿了,不走了,你要赶我走,就劳驾您动动手,把我抬出去。

      他把《前夜》递给我,我就知道我可以在这儿再呆一会儿了。我又往后翻了几页,发现了他做的注解,又翻了几页,却从书里掉出来一张照片。我捡起来一看,是他和一位男生的合照。那个男生也生得漂亮,比他还要高大,把手搭在他的肩上。我一下子就觉得,这么漂亮的人就应该跟我的语文老师一起拍照片才好看。因为他混血儿一般的长相,我不觉得那个男生是他的兄弟。我又把照片放了进去。

      也许觉察到了我长时间的沉默,他转过头来看到了书中的照片,说,这是我上大学同学。我点点头,说,长得很好看。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我敢打赌,他心里一定在说那当然。

      我都不记得那个时候拖着残缺的疲惫的身体的我,远远地看着他,想跟他打个招呼却迈不开脚步。我想告诉他,我怀孕了,又堕胎了,我杀掉了自己的孩子。可是我不能上前跟他像普通师生一样寒暄一番。我不敢。因为我做了一件给他带来了巨大伤害的事情。我知道他会原谅我,但是世人会原谅他吗?世人会原谅我吗?所有的罪过都由他承担了。当他在精神病院被人电击的时候,会不会后悔那天让我进了他的寝室,让我分享了他的秘密?当他被人用以水刑的时候,会不会想起那个举着书,一本正经向他朗读“所有的爱情,没有什么区别”的我?

      我是罪恶的。我从来都勇于面对人性最丑陋的一面,从来都能最敏锐地感觉到人心最阴暗的部分,所以才会更加珍惜美好的东西。从来都没有什么人能听我说话,或者可以说我从来都耻于对他们说,好不容易有了你,我又亲手送你下了地狱。我几乎羞于说出你的名字,我害怕,如果我说出你那个特别的、独一无二的名字,都会蝴蝶扇动翅膀一样带来一场飓风的灾难。

      我从来不是什么好女孩,不是那种清清白白、真的是那种一心扑在学习上的乖学生。我是带着勾引的性质去接触他的。简直是张开了拥抱对待他的。后来我越来越频繁地去语文老师的寝室,丝毫没有防备之心,因为我几乎期待着他对我做些什么。我又信任他,我简直相信,一个能写出这么精彩的小说的人一定是个好人。我相信他,又不信他。可是当他真的对我做了什么的时候,我又患得患失。这就是我啊。

      你看看我现在的样子。当我从看守所里到庭审的时候,我才真正地觉得我以前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警察让我戴上了脚铐,那个脚铐真的太沉了,我根本迈不开步子。脚铐冰凉冰凉的,让我感到刺骨的冷。当我戴上那个沉得要命的脚铐的时候,我才真切地感受到了最最狼狈的孤独。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我也是孤独的。早先我选择念这个风花雪月、华而不实的专业的时候,就是因为以为自己天赋异禀,以为自己真的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最起码,我在独属于自己的爱情里充分地感受了这个世界的苦楚。但是当我读到我同学的作品的时候,还是感到了无限的自卑。那个金黄色头发的女生,总是能够精准地描写出人物的心理,那个黑色头发的男生,可能是西班牙裔,他为什么能将所有的事物都赋予了感情,那个欢乐的、简直没有任何烦恼的、无时无刻不在微笑的男生,为什么他也能够如此细腻地感受到所有情感的变化?我那沾沾自喜的、引以为傲的脆弱和敏感,在他们面前简直一文不名。

      于是我做了一件事。我只是赌气似的想要别人的认可,我不想再让那个教授用轻视的眼神看着我了。每当他阅读我的作品的时候,就会用他多毛的手去抚摸他的公文包,真的让我感觉到因为我拙劣的创作而无法忍受,导致他随时随地都想要离开。我每次看到他这个小动作,就会有砸碎他手的欲望。但我不能这么做,我会被警察逮捕起来。我也不想这门课拿B,或者说,我哪一门科目都不想拿B,所以我必须把所有老师都捧在手心,当神一样去供奉,时不时地在他们的办公室时间,问他们问题。我真的好累。我有听说学习金融的学生在大公司里实习,每个月的工资都能拿到很多,如果干得好,还能留在公司工作,有学信息技术的同学也非常吃香,大公司、小公司都在争相抢着人才,虽然辛苦,薪水也不低。我学着这个浪漫的,可能在别人眼里甚至是诗意的专业,让自己与这个世界抗争的武器只剩下一支笔了。

      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的窘迫和穷困,然后用英文将那篇由我的语文老师写的、感动我的小说写了出来。我怎么去形容这篇让我能够满足得叹一口气的文章呢。我很想讲给你听这篇文章。

      一个靠打渔为生的小镇里,一个叫宣巧的外乡女人来这里开面馆,如果吃到一个碗底刻有“碗”字的碗,这份阳春面里有双份的猪油,在底下还会有一块香喷喷的鱼干。吃到这样一碗料底充足的阳春面的男人,抹抹嘴边的油之后,会心满意足地到宣巧的房中和她肆无忌惮地打闹。她就是靠这样的手段才能养活自己和自己的女儿小碗的。每一个没有钱的男人手头拮据又想要赌一把看看是否能爬上宣巧的床的时候,就会拿自己婆娘的首饰来赊账。镇上的女人都恨她,还让自己的小孩不要跟小碗玩。可是家里有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母亲的阿二有的时候还会对她说几句话。有一天,小碗看出来阿二想跟宣巧上床,就自作主张给他的面碗里加了双份猪油。宣巧发现以后,头一次打了小碗,告诉她阿二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

      萱巧初来玛县的时候是坐着渔船来的,掌舵的就是小碗的爹爹。那男人有个迷人的脊梁,萱巧主动献身于他,把自己娘给自己准备的唯一的嫁妆,一根朱漆的簪子送给他作定情之物。男人已有一妻一儿,儿子当时还小,却很懂事。男人本打算过了鱼季好好地赚一笔钱把妻儿都安顿好了,就带着萱巧离开玛县,去别处过活,却不想那个鱼季竟然葬身渔网,也是上天的造化了。他的妻得到消息来收尸的时候看到丈夫的贴身口袋里竟然放着别的女人的一根朱漆簪子,受不住打击发了疯,留下的儿子叫做阿二。阿二知道之后,告诉了疯掉的母亲。

      我记得原文是这么写的:

      疯女人猝不及防地就扑上来,小碗伸出胳膊去挡,哪里挡得住,疯女人在小碗的胳膊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小碗也不叫,又使劲拖住她的腿把她绊倒在地上,朝萱巧喊着:“姆妈,把簪子给扔水里去,她是真疯啊。”

      萱巧恍恍惚惚地站起来,一字一顿地指着疯女人的鼻子说:“我现在寻我夫去,寻、我、夫、去。”

      说完转身跳进了鱼池里,那鱼池是祖上的宝物,深不见底,萱巧的一弯黑发在水面上浮了几下就转了弯儿打着圈儿沉了下去,惊走了鱼池里所有的褐色指头鱼。小碗愣了半晌才晓得松开疯女人的脚脖子,跌撞着爬到鱼池边上,已不见萱巧的人,鱼池上冒了几个泡泡又是波光粼粼,那一根朱漆簪子浮在水上面,打着转儿。

      我一辈子也写不出这样情绪饱满的文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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