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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五章 老爷子(1) ...

  •   第五章老爷子

      1

      耽搁了两日,天墨、冢手带上小小的一只璃烟,终于踏上了回鬼医岭的归途。
      鬼医岭,处于大陆上鲜有人至的极北之地,常年被大雪覆盖。确切地点外人从来都无从知晓。
      然而只有在鬼医岭生活过的人才知道,这片山岭是这片漫天大雪之中的温暖之地,内有大片温泉不断涌出,房屋内也借助天然地暖,用一种特殊的带着许多空隙的厚厚的石头筑造而成,这种石头被称为浮石,里面的家具也大多用这种石材打磨而成。
      鬼医岭上生活的人不多,鬼医大人和他的徒弟们,还有便是无人知晓身份的、自愿留在鬼医岭上的仆从,负责维持鬼医岭日常的运转,以及将每年那五个得了牌子的伤者带回来。
      就是这么小小的一个鬼医岭,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的独立势力,却在大陆上享有无人能敌的名誉。
      毕竟,回春之术,是任何病者都梦寐的期待。
      向北赶了将近三个月的路,也不知经过了多少大大小小的城镇,从宁国穿过永平国,直至永平国北疆,此时这里,已是人烟稀少,他们身上的衣物也是越加越厚,璃烟和天墨都被厚厚的棉衣裹得像个小球了。
      这一路走来,他们并没有再遇到什么事,不断换乘马车一段一段前进,在看起来十分安分的客栈投宿,第二天再启程,同时冢手也刻意避开了所有的大型城市,只在小镇子里穿行。
      “这是最后一个镇子了。”冢手下了马车,活动了一下自己因为长期窝在马车里而有些发麻的身子,抱下璃烟和天墨,给了马夫一些钱。
      一个老头子,身后屁颠屁颠地跟着两团小球,这么一个滑稽而奇怪的组合,就这样走进了镇子里一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破旧的小酒馆。

      2

      这件破旧的小酒馆有一个很符合它特点的名字——“破”,就连这个招牌,也是破破烂烂的一块木板,歪歪扭扭地挂在门口,似乎风一吹就要掉下来了。
      “齐叔,快给我一杯热酒,这鬼天气,快把我冻僵了。”
      恢复本来面貌的冢手搓着手,一进小酒馆就嚷嚷起来。
      小酒馆里只有一个中年人,看起来已不太年轻,带着眼镜,有些佝偻着背,在昏黄的灯光下,看着一本没有封面的破书。听到冢手的声音,他压了压眼镜,看清了来者,放下手中的书,站了起来。
      天墨取下厚厚的牛皮手套,对自己依旧冻得有些僵硬的指头哈了口气,白白的雾气顿时弥漫开来。这间小酒馆虽然很是破旧,但还是比外面的温度暖了不少。
      齐叔取出一盒看起来已经受潮严重的火柴,奇迹般地打出了火,暖起了一壶酒,天墨在旁边不停嗅嗅,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被齐叔毫不客气地敲了一下脑袋,“小孩子不能喝酒。”
      璃烟趁这会功夫迅速地、飞快地已经用小手指沾了一点酒放进了嘴巴里。
      这一路过来,和冢手、天墨相处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璃烟身上那股生人勿近的冷漠气息渐渐褪去,多了几分这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天真活泼,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这一点点尚未温烫的酒化到璃烟的嘴巴里,顿时把璃烟呛得咳嗽起来,犹如一点火苗烧在了舌尖上,辣的她把舌头吐在外面收不回来。
      “哈哈,从哪里带来的调皮的女娃娃,这个酒镇子上的很多大汉都入不了口,你也敢往嘴里放。”齐叔对璃烟和天墨的待遇明显不同,温柔地揉了揉璃烟带着帽子的小脑袋。
      璃烟的神态在齐叔摸她头的时候明显还是有抵触的冷淡浮现,但是一闪而逝,她已经能接受这种世俗间表达友好的方式了。
      冢手将这小小的变化看在眼里,也放心了几分。看来她已经能渐渐融入人群了。
      “小烟,怎么样,这酒很烈吧。”天墨好奇地询问着。
      “嗯嗯。”璃烟用力点了两下头。
      “这野火酒,不热透了后劲可是大得很呐,你们两个小酒鬼可别着急,一会齐叔给你们把这酒劲退了再给你们喝。”
      “是男人,就喝生野火。”天墨拍了拍小胸脯,迅速地抓起一旁的舀酒勺,就是一大口灌进喉咙,虽然辣的够呛,但是之后犹如从胸腔燃气的熊熊烈火瞬间就将浑身的寒气驱散开来,说不出的舒爽,让他脸上浮现出幸福的红晕。
      “是男人,就喝生野火。”有样学样的璃烟,趁冢手和齐叔的注意力都在天墨身上的时候也舀了一大勺,往小嘴里一倒,感受到温暖向四肢百骸散去,舒服地晕晕乎乎地倒在椅子上。
      “哈哈,笨蛋小烟,你又不是男人。”说罢天墨自己也一头栽在了地上,浑然不觉疼痛,就这么睡了过去。

      3

      将两个醉倒的小家伙搬到卧房床上,冢手和齐叔回到昏黄的酒馆,喝着酒聊起天。
      “这次出去还顺利吗?”齐叔率先开口。
      “还可以,没什么事。”
      “你扮叶老主人,没有人发现什么吧。”
      “除了七瑰苑的人,没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放心吧。”
      齐叔叹了口气,“你是个好孩子,委屈你了。”
      冢手不说话,默默喝起酒。
      “叶老主人最疼的便是大小姐,你是她的孩子,纵然老主人再生气大小姐的所作所为,他心里还是疼你爱你的。否则,他生前最后一个愿望……”齐叔开始热泪盈眶。
      “我知道。”冢手似乎不想聊这个话题,抬手打断了齐叔的话。
      “你们这次带回来的这个小女孩,倒是以前没有见过。”齐叔识趣地转移了话题。
      冢手对于璃烟倒是有几分兴趣:“齐叔,你可知道,什么情况下,一个小女孩会独自在边境森林里生活下来。”
      “哦?她是你们在边境森林里带回来的?那可不是一般地森林啊。”
      “这个小姑娘有些奇怪的本领,血液也似乎有些问题,而且初见的时候像个小野兽一样拥有很高的警惕性,但是看她的行为又像是个人类该有的样子。”
      “人类的外表,动物的心?”该不是什么动物修灵成人形的吧。
      冢手明白齐叔的意思,“我用灵力探测过她的身体,确确实实是个人类。”
      “或许是被丢弃在边境森林里,被什么灵兽所养大的人类孩子吧。”齐叔找出一本记载着奇闻轶事的旧书,念念叨叨地道:“我记得以前曾看到过这样的例子。”
      “但愿如此吧,我将她带回来,希望不要出什么乱子。”冢手的心中还是不住有几分忐忑。
      “你的骨子里到底是流着老主人一样的血啊,一样的古道热肠……”齐叔又忍不住热泪盈眶。
      冢手一听到这样的话就头大,这个齐叔什么都好,只是三句离不开“叶老主人”。无奈默默灌酒,以示抗议。

      4

      破破烂烂的小酒馆,后院中却是整整齐齐一丝不苟。
      后院的一处,立着一块古朴素净的墓碑。
      【叶氏第三十五代家主叶凭风之墓】
      冢手久久立在墓碑前,此时天空又飘起点点小雪,落在碑上。
      冢手抬手轻轻拭去雪花,又将一壶暖热的烈酒洒在碑前,无言出神。
      叶凭风,这个名噪大陆一时的风云人物,宁国的名誉国老,连宁国王室都将公主嫁给他的儿子联姻示好,宁国五分之二的粮食生意,大半个宁国里的木材生意,以及各种丝绸、饰品,甚至是军火生意,都是叶家的资产。叶家在他的手中发展到了新的巅峰。
      富可敌国?不,哪有那么简单。
      两百年崛起以来,世代积累起来的名望、财富、势力,岂是这么简单四个字概括的。
      宁国王室主动与他们联姻,看起来是王室更赐予他们的荣耀,然而懂的人都晓得,也是王室对他们这个家族深深的忌惮。
      盛极必衰,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只是叶老爷子过了年轻气盛,懂得收敛二字的时候,似乎晚了点。而那场惊世骇俗的灾难,来得也似乎太早太猛了点。
      叶家二子一女,大儿子叶若鹤虽年幼遭受重病,一条腿落下了残疾,但是智力过人,叶家生意他做起来得心应手;二儿子叶若云一表人才人中龙凤,更是内定的叶家下一代家主继承人,宁国王室的高昌公主殿下也是嫁给了他;家族中最小的女儿,叶若水,乃是整个宁国公认的第一美女,不说风采才气,单单是她的存在,就已经是家族的骄傲了。
      然而,也正是这个骄傲,为家族带来了灾难。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很多人都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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