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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哥哥》 ...

  •   我坐在北上的列车里,车子还没有开。透过一层很厚的玻璃,我看见他仍站在原来的地方。那件暗紫色的衬衫是我送他的,他穿着,站在人群中异常乍眼。

      其实就算穿最普通的白T恤和牛仔裤,他也很引人注目。

      列车播音员的声音从喇叭中传来,这列车就要开了。他会送我到一个原本无我的城市。他挥手向我告别,那个瞬间,我仿佛看见这些年,岁月在他身上刻下了怎样的烙印。

      似乎不论用何种方式来说,语言都会显得苍白——

      十五年前,我刚刚记事的时候,确实有一段时间,世界只是一片冥茫光影。一个冷冰冰的带着金属质感的男声说:“先天性弱视,两个都是,不及时治疗的话会有失明的危险。”又有一个女人说:“以院里的资金状况来看,只能治好一个……这个男孩子这样瘦弱,能不能活下去还是个问题,要不,还是治这个女孩子吧。”那之后不久,我的世界就清晰起来,我看到了女人所说的“瘦弱的男孩子”。他的眼睛很好看,大大的,周围镶着一圈儿睫毛,只是总显得有些无神。后来,有人跟我说,他是我哥哥。

      十二年前,我踏入小学校门。走之前我问他:“你不去上学么?”他眨眨眼睛,说:“我是瞎子啊,不可以上学的。”当时我竟然莫名的愤怒起来,觉得这样对他太不公平。我跑去院长那里哭闹,硬要让他也上学。那个总是带着一丝怜悯神情的女人揉揉我的头发,却什么都没有说。我怎么也不肯相信他是一个瞎子,而我不是。我们明明是兄妹的。我固执地认为,只要我的眼睛是好的,那么总有一天他也会好起来。半年后,他配了一副瓶子底一般厚得吓人的眼镜,那副眼镜很沉,戴上一定很难受,但他老爱戴着,他说戴上可以隐约看清我的五官。

      七年前,有一天晚上我终于用铁丝撬开了院长放钱的柜子。我哆嗦着在里面胡乱抓了一把,跑回房间里把他摇醒:“哥,醒醒……我们有钱了,我们离开这里,去治眼睛……”因为兴奋我有些语无伦次,他却一下子推开我,我手中的纸币散落一地,仿若碎片。“是谁教你这样做的?!是谁教你去偷、去偷钱的?!”我先是愣了,后来我抑制不住的哭声引来了院长。我看见,她那双美丽的浅褐色眼睛里有着深不见底的鄙夷和失望。地上的纸币,有二十的,有五十的,竟没有一张是一百的。我并未意识到这些钱甚至不足以在外面买一件体面衣服,伸手去抓,却被一双手拦住。我哭得有一些耳鸣,但我仍然听清了他说的话,一字一句让我的心疼得发颤。他说:“院长,对不起,是我偷了钱想出去治眼睛……这件事和小也无关,她只是,不想跟我走而已。”其他人回答了什么我不再记得,只记得那个夏夜露水很重,孤儿院里那颗合欢树有茂盛的枝叶,那是我见过的美得最厌世的植物。我穿着拖鞋而他光着脚,一起离开了生活了十一年的地方,像两句悖论,孤零零立在这人间里。那年我初中一年级,带的东西只有几件衣服。

      五年前,他打工的餐馆因为生意不景气而倒闭。他辗转了几处才找到另一家,老板不愿意收童工,但看他实在可怜,便安排他去后厨洗碗。他拿着微薄的一个月八百二十元的工资,勉强交起我在学校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而他每晚只能住在饭店里,在前堂冰冷坚硬的木头椅子上入睡。那还是老板施舍于他的,他在那里当不要钱的夜间门卫。偶尔见到他,是有时候他在宿舍楼后的栅栏外给我送水果,他的手指因为长期浸水都有些发白了。他变得很高,但还是瘦,他说:“你好好学习就行,其他的事情有我在呢。”他的眼睛黑洞洞的,如同一汪了无生气的潭水。这样的他竟依稀还是小时候样子。

      三年前,有个陌生人来到学校。他找到我,说:“你是原也吗?你哥哥今天突然晕倒了,你快点跟我去一趟医院吧。”我当时眼前一黑,不知道是怎么来到医院的。他的手上插了输液管,脸色雪白。陌生人叫之行,说是他的朋友。我从不知道他还有这样的朋友,之行看起来像是个读书人。之行说:“他的右眼比左眼视力好,长期用右眼看事物,导致眼压过大,已经压迫到脑神经了。”其实我听不太懂他在说什么,只是隐约觉得不安。右眼皮突突地跳着,我转而看向病床上的他,他几乎要与那套卫生被单融为一体了。十余年来我头一次觉得自己这样无知而自私。我那样心安理得地享受他带给我的一切,却从没问过他一句,你可曾好。他的手露在床被外面,上面生满了开裂后愈合又再裂开的烂疮。多少个日夜他用这双和他十六岁的年纪毫不相配的手,撑起了我的生活。

      一年半前,之行的酒吧开张。那天又刚好是我和他十八岁生日。晚自习结束后,我从校门口出来,他正站在寒风里等我。那时他早已辞掉了洗碗工的活计,在一家出版社做盲文翻译。我不知道他怎么学会写汉字的,但他做得很好,他攒钱租了一个很小的公寓,从此,我和他有了一个家。我们步行到之行的酒吧,之行坐在里面,交错的灯光映在他脸上,他一笑起来那么好看,眉宇之间温润得不行。我该是从那一刻爱上之行的。他的笑容让我觉得,自从这个男人出现,我和哥哥的运气就好起来了。那天晚上是我第一次喝酒,之行调的鸡尾酒,记不住名字,但很好喝,清凉的液体贯穿了四肢百骸一般。哥哥的眼睛自从几年前出院后就不再睁开,一直闭着。我坐在他身边,握住他的手。之行坐在对面看着我们,一直很浅地笑着。

      两个月前,我高考结束。我终于有勇气跟他说,哥,我喜欢之行,一直很喜欢。我看见他的表情从生动走向凝重,最终凝固。他唰啦一下站起来,放在他膝盖上的书掉在了地上。他说:“他不可能喜欢你的……小也,听话,他……真的配不上你。”他的话有些莫名但表情出奇的凝重,甚至带了一点哀求和绝望。我想我什么都可以听他的,但这一次,我不能。他摸索着去了里屋,我抓起包想要去找之行,却看见地上那本书。我捡起来,是本很精致的盲文版《百年孤独》。书的扉页上有一行字:夏之行赠原琛,十八岁快乐。那字体张扬隽逸,原琛就是哥哥的名字。我记得我十八岁生日那天,之行没有送我任何东西。

      其实我那时就应该猜到,这个故事会有怎样的结局。那之后的有一天晚上,已经是午夜时分,我久久无法入眠,却听得他开门下楼的声音。我拉开窗帘,楼下很昏暗的路灯下面站着一个人。我知道那是之行。他背着一个很大的旅行包,嘴边叼着烟。然后他出现了,夏夜微凉,我看见之行扔了烟头一脚踩灭,将发抖的他搂入怀中。一个吻粗鲁地印上他永远色泽淡淡的唇。我回过头,不想也不敢继续看下去。我曾经那样渴望之行的怀抱,我曾经那样喜欢他,喜欢他温柔得一塌糊涂的笑容。可夏之行是原琛唯一留给自己的东西了。我夺走了他的健全,夺走了他的尊严他的青春。我还有什么资格抢走他的之行。再次拉好窗帘,屋子里再度黑暗。他们都以为我睡了,那我便装作真的睡了吧。这仿佛又是离开孤儿院的晚上啊。哥哥,我们相依为命七年了。这时光,果真漫长。

      填志愿的时候,我写了一所很远的大学,学德语。我决意要离开这座城市。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吧。即使从那晚以后我再没见过之行。我想他也许去了一个我和哥哥都不知道的地方。我向哥哥说这些的时候,他沉默不语,像同意又像抗议。他不知道,在很多他沉默不语的时候,他紧闭的双眼和苍白隽秀的双眼让它看起来像是一个沉睡的人。

      也许他真的在沉睡。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清醒的人永远比较辛苦。

      远方掠过一望无际的灰绿色平原。列车转弯了,微微倾向我这一边。我把头轻轻靠在椅子上,眯着眼,世界一片冥茫光影,看不真切。
      我们都一样,哥哥,我们都一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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