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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转了弯的相遇 每一段相遇 ...

  •   二零零六年九月的一天,大雨滂沱,我抱着书从自习室出来,悲催地发现没带雨伞,看着身边一个个头顶包冲进雨中的同学,我正犹豫着是否效仿,而此时,手机铃声正好响起。

      “美赖,你在哪里,怎么还没来啊?”我的室友张甜甜打来。

      “我刚从自习室出来,怎么了?”

      “天,我就知道你会忘。”

      我纳闷着我忘了什么?

      “我不是跟你说,我们美院这边有一个很牛掰的社团吗,今天招新,听说他们的社长长得又帅又有才。”

      甜甜是我的室友,十分直爽热情,就是有点八卦。

      “可以不去吗?”我对加入什么社团,参加什么活动真的没有兴趣。

      “你说什么?不去!”

      电话那头传来张甜甜的大嗓门,我立马把电话拿开,以防我遭罪的耳朵,却抬头看见周围一双双好奇的目光,便十分尴尬地笑了笑,小声道:“不用那么大声啦,我去还不成吗?”

      “这还差不多,你知道在哪儿不?”电话那头稍顿了一下“行了,你肯定不知道,美术学院二栋5楼多媒体厅,赶紧来,到了给我电话。”

      跟甜甜挂了电话后,眼看这雨一时半会儿也停不下来,把心一横,学着人家把包包顶在头上,决定来段节奏鲜快的雨中芭蕾。

      没有停的雨,像一个闹脾气的小朋友没人哄,越下越大,不时还伴着闪电和雷鸣,我不喜欢下雨天,也不喜欢在雨中漫步,我只想跑快点儿,跑快点儿,再快点儿。

      有时候人与人的相遇很特别,很奇妙,有一见钟情,也有命中注定,是好是坏谁又说得准。这也许就是命运的奇特之处,它让你无法预知,它让你身处其中,它让你无法把控,它让你经历悲欢离合,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喂,同学,你还要跑多久?”

      轰隆声中,我好像听到有人声。

      轰隆——

      我想,这是错觉吧!

      “同学,你可以停下来了。”

      轰隆——

      错觉。

      “同学,你有听觉神经障碍吧!”

      “这是错觉!”

      “这不是错觉!”

      轰隆——

      “果然是错觉。”

      不知不觉中我竟没发现,心里的话全部脱口而出,这也许是下意识的反应。

      “同学,你赢了。”

      肩膀被人拽着,逼着我停下来,循着声音的方向望去。

      这是一个个子高高,说话时有两个酒窝的男生。我注意到他的肩膀被雨水浸湿,抬头看了看占据了我头顶上方,为我挡风遮雨的雨伞。

      “你的衣服湿了。”

      “真是个呆子。”

      “呆子,这是去美院的方向,你是去美院对吧?”

      “恩”

      “呵!那敢情好,我们顺路,一起。”

      每段路总是有它的终点,不管你怎么走,有的人可以直接走向终点,有的人则需要绕好几个圈才能找到终点。

      他接了个电话,好像很急切的样子,匆匆忙忙就把伞塞到我手中。

      我跟这个人在雨中奇妙地相遇,在往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在想,如果故事开头不是这么狗血,如果他没有中途离场,我想我跟他便不会错过,不过生活告诉我们这世上从来没有如果的事。

      终究是一个人走到了终点,看着紧闭的会场大门,我正在犹豫着是不是推开。

      手机叮的一声

      短信:到了没?

      短信:在门口。

      短信:门口?快进来。

      咯吱——

      安静,能听到绣花针落地的声音。如果有人问我,被人注目是什么感觉,我会说是骄傲,如果有一天你被几百双眼睛同时注目的时候是什么感觉,是尴尬,丢脸。很明显,这个‘灵感画社’的招新活动已经开始,而我,既然来迟了,就是迟到。我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女生,对我而言最不喜欢的就是超出规则之外的事。

      原本这已是很丢脸的事,没想到还有更丢脸的事等着我,刷新我人生新低度。

      “美赖,这边,这边。”张甜甜就这么直接的挥着手吼着生怕人听不到,顺手指着她身旁的位置,向我示意,这个位置是她帮我占的。

      那时,想踹死她的心都有了,不过我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过去,总不能掉头就走吧!那太没礼貌了。很短的距离,却走得我手心冒汗。

      “你怎么现在才来?”

      “你也没告诉我几点开始!”这家伙还恶人先告状了,真气人。

      “我忘了,嘿嘿。”

      “你是怕我不来吧!”她也不怕我直接拆穿她。

      社团招新流程跟学校新生入学大体差不多,接下来讲了什么我没有注意,我专注地翻着手中的书籍,直到,一个声音传到我耳中。

      “什么是艺术?你们谁能告诉我?”

      “是列夫·托尔斯泰的现实主义,还是瓦西·康定斯基的抽象主义精神?或者是让·弗朗索瓦·米勒的融于情感中平凡的表达方式?”

      “今天来的在座大多都是我们美术学院这届最优秀的同学,你们谁来告诉我你们最初学画的动机是什么?你们以为艺术又是什么?我们该以怎样的形态去表达?”

      “好,旁边那位女同学请讲。”

      “我学画是因为美,我喜欢一切美的事物,我想把它定格住,我觉得艺术就是美的代名词。”

      “把美定格住的是摄影师而不是画家,没有什么东西是一模一样的,这位同学我认为你应该去学摄影而不是画画,艺术的美,是它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会场另一名女同学站起来直接批判。

      “很好,还有没有同学有其他的观点?”

      “有!有!有!”张甜甜把手举得高高的,生怕人不知道她,我噗呲一声笑了。

      “好,请讲。”

      张甜甜站起来,对着全场四四方方点了下头,真是败给她了。

      “我学画是因为它的文考录取分数低。”

      此话一出,全场哄笑,我却很期待她的观点。

      “你们笑什么笑,难道我有说错吗?你们在座的有几个不是因为录取分数线低才学的?”

      顿时,全场安静,很多平时高傲的同学都纷纷低下了他们高高在上的艺术家的脑袋。

      “至于艺术是什么?你说的那些名人我都不认识,我认为艺术就是生活,它来源于生活,最终回归的还是生活,大千世界保罗万象,就像我爸常说,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

      张甜甜这番话话糙理不糙,我从未想过甜甜她对艺术有这番深刻的领悟,她话中的平凡,也许才是艺术最高的境界,这也是她今后为什么会在艺术领域有颇高成就的原因吧,我想。

      “这位同学说得非常好!艺术是什么,艺术可以是精神的,是内在的,是纯粹的,是灵魂的,它可以通过各种物质形态去向世人展示,向世人表达,向世人传递它的精神,它也可以是存在的,是具体的,是我们身边的某一个事物,它以不同形式去展现,它存在于我们的大千世界中等待我们去发现,我们需要的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跟灵魂。这将会使我们强大,给我们的艺术插上梦想的翅膀。”

      我第一次认真地打量站在台上的男生,甜甜说他是‘灵感画社’的副社长,也是下届画社的预备社长,今天本来应该是社长演讲的,不知道怎么回事社长没来。

      他,个子高高,清清瘦瘦,眉眼上挑,嘴唇上扬,我想,他应该是个自信骄傲之人。

      “还有同学有不一样的看法吗?”

      “有!有!有!”张甜甜再次高举起右手。

      在很多同学纳闷声中,我想,我完了。

      “你还有其他观点?”

      我看那男生也有点好奇。

      “不是我,是她。”

      她伸手指着我,我只好在大庭广众下站起来,命运从此转弯。

      “喜欢,我学画的动机是:喜欢。艺术对我而言是千姿百态,正如,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它对我而言没有任何的定义,也没有任何的形式,将来我创作的作品,对喜欢的人而言,他也许愿意问了它倾家荡产,对不喜欢的人而言,它甚至不值一钱,这就是我眼中的艺术。我创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后面有多少人喜欢,而是,因为喜欢才去创作。”

      “这位同学就是我说的追求艺术的纯粹性,对艺术纯粹的喜爱。这位同学,很高兴你加入我们‘灵感画社’。”

      他就是阿伟,后来很久很久,我才知道,他就是那个让我在命运的齿轮中转了弯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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