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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后宫——甄嬛传 ...

  •   此文晋江虽然处理了,可是还是挡不住她出书的步伐。腾讯继续大捧此作者。

      以下内容来源于晋江原创网
      《后宫——甄嬛传(上卷)》被投诉抄袭一事的正式处理公告

      2006-10-17和2006-10-26,晋江论坛意见建议簿连续两次出现《后宫——甄嬛传(上卷)》(以下简称《后宫》)一文因多处与其他作者的文章雷同,涉嫌抄袭的投诉。
      《后宫——甄嬛传(上卷)抄袭严重,拼文太多!》
      《投诉《后宫——甄嬛传》抄袭严重敬请场馆处理》
      2006-10-22号场馆组接手处理,而后2006-10-24号正式转交晋江管理层处理。转交处理后,管理层与《后宫》一文作者流潋紫取得联系,开始正式处理此事。现将处理过程、处理依据以及意见正式公布。
      此次事件,有些部分涉及到法律问题,需要专业人员的意见,已作咨询。法律意见,由专业人士代笔。

      ——处理过程——
      声明:在管理层和《后宫》作者联系交流时,作者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我认为这篇文将近40万字,绝大部分是我的原创,涉及情景描写雷同的,我也会做出相应修改,针对整篇文而言,我不认为我抄袭,以及愿意配合晋江管理。(晋江管理层在必要的情况下有公布谈话内容的权力,这个已经征得作者的同意。)

      顺利、及时澄清此事件,对事件中的每个当事人有所交待,是晋江管理层的责任。因此对于流潋紫愿意配合晋江管理的表态,晋江表示感谢。也对流潋紫能够在第一时间主动联系管理层,及时在文案中明示“请读者在处理结果出来之前保持冷静”,用公告约束自己的读者这一系列配合管理行为,晋江再一次表示谢意。
      但是接下来,流潋紫的反应与最初的态度完全背离,在等待管理层处理的过程中,在文下鲁莽公告将“停止在晋江发文”,直接或间接刺激了文下读者,导致原本就沸沸扬扬的事态进一步恶化。出现了人身攻击其他无辜作者、场馆、晋江管理层以及在有被抄袭嫌隙的文章下面恶意负分、刷评、人身攻击辱骂其他无辜作者的一系列恶性事件。
      与此同时,在核实此“检举抄袭”的过程中,晋江管理层认真通读了《后宫》一文,确实发现《后宫》一文,有大大小小30多处情节、语句和《斛珠夫人》、《寂寞空庭春欲晚》、《和妃番外》、《冷月如霜》、《双成》、《春衫薄》、《枕中记-之青城外传》、《冷宫》、《红楼隔雨相望冷》、《凌妃》等等多篇文章相同或相似。其中有些段落、描写的相似度已经达到惊人地步,另有一些段落虽在排序上有所改动,仍能看到原文痕迹。还有一些情节与上述某些文章如出一辙。对于这些文字和情节上为何如此相似,流潋紫同学未解释原因,只是表示:涉及情景描写雷同的,愿意做出修改。
      事情至此,与晋江管理责任有关的情况已经基本告一段落。晋江亦据此作出对此次抄袭事件的网站处理。
      P.S. 流涟紫同学于近日发表声明,提及“部分网友在网上激烈抨击本小说抄袭,甚至对本人进行恐吓和人身攻击,并在网络上传播,给本人造成极大困扰和伤害,本人保留追究诽谤或侵犯名誉权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于此事,晋江的态度是:晋江的存在是为每个作者提供交流场所,保证作者的这一权益一直是晋江的目标。与此同时,晋江也在作者注册时提醒过——本站提倡交流互动提高,不支持盲目吹捧,因此除人身攻击外,不禁止读者对作品提出批评意见及打负分。“看见负分就失去创作积极性”的作者请止步,本站不为这种诉求提供支持保护。(晋江原创网作者注册条约关于评论第二条)
      流潋紫同学既然接受此条款,则晋江默认为她愿意对网友意见虚心听取或采取宽容态度对待。晋江无权干涉流潋紫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但如流潋紫提到的“恐吓和人身攻击”发生在晋江,流潋紫可对这些“攻击性评论和恐吓行为”进行取证,递交晋江管理层,如查属实,晋江管理层自会采取相应的处理。

      ——处理依据——
      在每个作者注册成为晋江作者时,都要阅读晋江的《作者注册条约》,唯有同意接受的,才可以注册成功。既然选择了“同意”,此约定就是晋江评价一个作者行为是否恰当的标准。而同意此条款意味着每一位注册作者将自愿按照这个标准约束自己的言行。
      晋江作为一个大型网站,对众多想要注册成为作者的网友们提出的行为守则十分简明。其中一条就是:“作者自觉维护版内及网站氛围,正确引导读者态度。如发生作者煽动读者、网友敌视态度,无视版规的恶意行为的,本站有权作出相应处罚,最高至删除作者ID及其ID下所发的一切文章、评论。”
      流潋紫既然注册成为晋江的作者,当初必然是也阅读过这些条款,才选择了“我同意以上条款,注册”,但试问流潋紫是否做到了“维护版内及网站氛围”?最终是否做到“正确引导读者态度”?

      另外,《作者注册条约》中也声明:“作者请保证自己是文章的版权人,如遇到抄袭质疑,在管理员质询两周内不作出合理解释者,或有其它事实证明确属抄袭者,本站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无条件删除作者ID及其ID下所发的一切文章、评论。”
      对此关键问题,管理层向流潋紫质询过。流潋紫的态度始终是:接近40W字的作品绝大部分是原创,出现在相关投诉帖中投诉人以及其他网友的证据都属于雷同。针对整篇文章而言,不承认抄袭。
      晋江不是法院,没权在法律上认定《后宫》一文是否在整篇文章上已经构成抄袭以及流潋紫的行为是不是抄袭——虽然晋江管理层和每一位网友一样,在心中有自己评价是非的标准,然而作为管理员,我们不能以自己的好恶判断事实。因为管理员要对被指责的作者和有可能被侵权的作者负责,也要对网站负责。而作为一个网站,晋江不只要接受广大网友的监督,也要保证站内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为此,管理层对于著作权法以及国家版权局的基本规定,还是了解的。尽管如此,为谨慎处理此事,我们也多方征求了相关法律人士的意见,并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此事的核心问题做了判断。因为流潋紫在晋江原创网发文,而且,作者同意遵守晋江的规范,在加上《后宫》一文中存在的抄袭现象,以下是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
      流潋紫此次的行为,已公然违反了《晋江作者注册条约》中“关于注册与发文”第三条和“关于评论”第三条和第四条。晋江在《注册条约》中已声明对此种违规行为有权处理,故做出如下处理:
      1、保留原处理意见中“三日内修改文章所有抄袭(修改原来的雷同一词)部分,取消四分之三长评分数”的处理意见,且挂牌处理。另外作者可在修改文章尺度之后站内短信联系管理层要求撤销黄牌。
      2、《后宫》一文,从2006年10月21号至今,所有只是涉及是否抄袭而非对文章正规评论的留言均作删除处理。文章正规的评论,不论分数均作保留处理。
      3、流潋紫在晋江管理层的监督下向被抄袭作者道歉。

      另外,在此事件中出现的其他现象,晋江也有相关处理:
      1、在处理此次投诉抄袭事件的取证过程中,发现了一些XXX粉丝人身攻击的事情(这里的XXX包括《后宫》的作者以及其他几位被无辜涉及的作者)。但经过IP查证,这几个IP的行为均属无间行为,另外,发现几个ip不断攻击晋江以及攻击晋江管理层。特此公告,这几个IP从此次公布公告之时起将成为晋江管理层的考察对象,一旦发现再有类似的事情,不管是作者还是读者,晋江管理层保留公布此次无间证据、公布IP和相关的攻击言论,以及封锁IP的权力。
      2、希望涉及此事以及一些无辜牵连的作者的粉丝能配合管理,如在公告之后,出现刷分以及谩骂人身攻击行为,管理层将停止打分X周以及追加处理。

      在此公告之后,如果有读者对处理不满,请在意见区详细陈列投诉理由以及投诉证据。其它版块如再出现与此事相关的帖子,相关各版版主可全权负责处理。

      附:
      1、鉴于这类抄袭事情在法律上以及晋江皆尚无明文可依,处理起来非常尴尬,因此晋江管理层将修订注册条款,增添
      在晋江原创网,若两篇文章雷同文字超过20处但占据全文比例不超过10%,其文字在网络出现时间较晚者,以借鉴过渡论处。在管理层通知时限内不作修改,以抄袭论处。
      2、如果流潋紫在道歉过程中,有不符合晋江管理层要求的事件发生,晋江管理层保留公布道歉过程、修改最后处理公告的权力。
      3、现将《国家版权局管理司关于抄袭的界定》一文附上,提醒各位读者、作者注意。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抄袭的界定》
      一、 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断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己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 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分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法领域有人称为低级抄袭,后者有人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辩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 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侵权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晋江管理层
      200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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