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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应弥最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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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弥最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就是,我又不傻。
应弥最近失恋了。
确切说,是她暗恋八年的人一只脚已经迈入了婚姻的坟墓,而她还在三万英尺高空企图奋不顾身一击即中,没想到一头撞上刻着百年好合的墓碑,不知南北。
一见钟情这种事有多不靠谱,其实取决于被钟情之人的死心眼程度。然而大大咧咧的五好青年应弥一眼就栽进洛怿这条死胡同,迷途不知返。
人似乎是有一种对长得好看的人宽容的天性,就算再生气,拳头也会在那张好看的脸面前生生止住——好看的总是舍不得破坏。更何况,洛怿除了性格冷一点,话少一点,简直就是无可挑剔,也怪不得十五岁的应弥一眼看到他就开始散发圣母的光芒。
“应弥你好,我是洛怿,你的素描老师。”
二十五岁的应弥已经记不得十七岁的自己是什么模样了,长发还是短发,齐刘海斜刘海还是没有刘海,但是清晰的记得那年夏天二十二岁的洛怿是黑色的短发,干净的白衬衣,面容白净,眼神温和,微笑的时候看得到右脸浅浅的酒窝。
十七岁的应弥刚刚结束高考,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一次,那她一定不会在那个夏天死皮赖脸求父母给她找个素描老师。
“洛怿啊洛怿啊,怿是快乐的意思对吗,我记得语文课本里“秦王不怿”这句话呢,我当时还想,这字可真好看啊。”
“洛怿啊洛怿啊,你画画的样子真好看,你别动,让我给你拍张照好吗,就一张就一张。”
十七岁的应弥喜欢洛怿,因为他长得好看,会画画,连白衬衣都自带干净的青草味。
年轻的时候,喜欢一个人的方式,要么是沉默的,游离在他的世界外,静静观望。要么是炽烈的,希望自己的喜怒哀乐都能与其感同身受。
二十二岁的洛怿只把应弥当成父母朋友的女儿,宽容,忍让,守着自己的底线。
应弥在十七岁的夏天结束前最后一天拉着洛怿去了游乐园。以“今天是我生日”的名义生生将一个月后的生日提前到了八月底。
海盗船最后一排的应弥死死拽着洛怿的袖子,在风声里,尖叫声里,喊着洛怿我喜欢你。应弥不确定洛怿是不是听到,只是走下海盗船的时候,洛怿把自己的袖子从应弥手中扯出,用手拍拍应弥的头,说了一句“傻姑娘”,而后将手插入裤兜里,一副潇洒模样转身走开。应弥记得那天太阳很好,但是回忆起那天总会觉得心里一片湿漉漉的,沉闷地像夏日将雨未雨的午后。
从那以后,应弥最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就是,我又不傻。
十七岁的应弥独自背着双肩包拖着行李箱去了北方。
北方人直爽,能喝。这是应弥感触最深的。十八岁的应弥爱上了啤酒。和室友们对着瓶吹,看着玻璃瓶里的啤酒咕噜咕噜的冒泡,再打一个带着酒味的响嗝,几个人笑着笑着倒在地板上。
寝室夜话聊到情感问题。A说,天天在吵架,时刻在拌嘴,一天不抬杠浑身不舒畅。B说,异地,短信电话怎么都说不够。C说,单身狗,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应弥说,最绝望的等待是永无回应。
十七岁的应弥给洛怿的备注是洛怿两个字。规规整整。干干净净。
想要分享的心情是,今天的我七点半起床,喝了三口温水,吃了一个鸡蛋。今天的我穿着白色毛衣蓝色牛仔裤。今天的我上了高数课,学了洛必达法则。今天的我看了电影,男主角笑起来的侧脸有点像你。
然而不论说什么,微信界面从来都是一片绿色。
二十一岁的应弥即将大学毕业,赖在家里过寒假。父母说有个朋友的孩子要订婚了。对,青梅竹马好多年。是啊,感情非常好呢。噢对了,那孩子还给你当了一个暑假的素描老师呢。
噢,那可真是恭喜啊。
原来当年在游乐场遇到的那个白裙长发的姑娘是你的青梅竹马啊,难怪她可以那么自然地搂着你的胳膊同你说笑啊。
直到看到穿着正装的洛怿站到应弥面前,微笑着说,好久没见了啊小姑娘。应弥才反应过来,为什么当年洛怿叫她傻姑娘,又是为什么此刻的他叫她小姑娘。
大家都是死心眼,谁也别说谁。
很想告诉你,十七岁那年的我大概是真的很喜欢你,哪怕你一直叫我傻姑娘。可那时的我觉得这真是一个亲昵的称呼。也很想告诉你,后来的人生里,我放弃了素描,也放弃了你。我遇见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交了不少风格迥异的朋友。我爱上了油画,也过着色彩斑斓的生活。哪怕十七岁以后的人生里根本没有你。
当二十六岁的应弥终于明白,爱对了是人生,爱错了是青春这句话的时候,她终于臣服了,当她坐在咖啡馆里望着对面陌生男人干净的白衬衫,熨帖的西服,恰到好处的微笑,以及侃侃而谈未来的时候,她也终于明白有些生活或许才刚刚开始,青春翻篇了,接下去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浸渍的人生。
最后啊,分享三个真理。
首先,别怀疑,只要有一个人叫你傻姑娘,你就要客观的审视一下自己,是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姑娘。
其次,死胡同一点都不可怕,只要你在还能看到入口的时候决然转身。
最后,恩,最好的总是要留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