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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第二章 ...

  •   都说校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社会的一个小缩影,可校园毕竟不是社会,校园生活要比社会生活简单的多,也有趣的多,这也是很多步入社会的人就算是明知道回不去了还是想着要是能重回校园就好了地原因。
      在风头正劲的时候,胡歌就做了这个勇者,选择赴美进修。有人说他作秀,有人说他勇敢,胡歌对这些评价却不置一词。他想要做的,他选择了,就不会后悔,更不会去在意外人的眼光跟言论。要知道他现在可不是刚进娱乐圈时的玻璃心,他有能力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既然他能为自己负责,干嘛因为那些无关紧要的人而为难自己呢。
      娱乐圈是个新人辈出的地方,没有曝光率,就火不起来。就算是火了,没了曝光率,也火不久的。很多人都不赞成他这次来美国进修,怕的也是他离开久了,再回来就不好回来了,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来了美国。
      来美国的日子,没事上上课,跑跑步健健身,有空没空端着他的宝贝相机拍拍他眼中的美景,胡歌过得还挺有滋有味的。除了对现在的生活满意外,胡歌最满意的要数他现在住的房子,空间大不说,环境也好,让胡歌不由地感叹自家经纪人的本事大,能在寸土如金的纽约给他找到这么一栋好房子。
      早就过了三十而立的胡歌再入校园,不是那些刚入大学觉得新鲜的毛头小子,对于party聚餐、舞会、联谊什么不感兴趣,这上完课,谢绝了那些邀请出去玩的同学,扫了辆共享单车,就骑车离开了。这也是在国外,这要是在国内,他也只敢在深夜凌晨整个城市都入睡时才敢走在大街上。
      胡歌骑车到家,把车停在路边,拿起放在车篮子里的书本,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回家。胡歌这一推开房门,就听到了嗡嗡作响地手机铃声。胡歌低头看了眼自己拿在手里的手机,黑屏,没在响,也就是说这屋里还有另外一部手机,胡歌本能警觉起来,顺着声音,他在沙发旁的小桌子上找到了一部大红色的苹果手机。胡歌正纳闷这手机是谁的,还有这部手机怎么会出现在房子里,在放下书本的时候,却不小心蹭到了手机,嘚,这手机被接通了。
      这电话一接通,胡歌就听到电话那头说话很冲的一个男声,“你谁啊,菀菀的手机怎么在你手里?!”
      “菀菀?!”这电话的主人叫菀菀,胡歌刚想说他现在有点混乱,他出门前房门是关好的,回到家家里就平白无故多了个手机,他也好懵圈,不行他得去书房看看监控。
      往楼上走的胡歌没挂断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的人带着怒气又杂含着焦急不安的话语,他简单分析了一下,他手里的这部果8的主人地性别为女,跟电话那头的暴躁小子应该关系非浅,还有就是这个果8的主人应该是中国人。
      别问他为什么会这样推测,虽然现在是在美国,可他刚才这接电话的时候下意识地说得就是中文,电话那头的人全程讲的也是因为,再加上“菀菀”这名字,不是中国人,也是个中华文化的爱好者。
      脑洞开的有点大的胡歌跟本没注意到他对面房间的门是开着的,手放在门把上刚想开门的他这是听到了“啪嗒”一声的开门声,下意识地说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侧头看去,入目的是双圆润小巧的玉足,稍抬眼,光滑无无一丝赘肉的小腿,包裹在浴巾下姣好玲珑有致的身材……
      没看到脸,在目光触及到那精致的锁骨时,胡歌就有些口干舌燥,下意识地咽了口口水。人都是视觉性动物,这句话套用在胡歌身上也不差,作为一个交过女朋友,身心又健康的男人,他就算不看脸,光这副裹在浴巾下的姣好身材对他的吸引力就极大。自制力一直在线的胡歌强制自己移开视线,微微抬眼,眼中闪过惊艳,饶是见过娱乐圈各式美女的胡歌也不得不承认眼前这姑娘长得好看,精致的小脸上还带着水汽的红晕,胡歌脑海里忽而闪现出一句古诗来,那就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四目相对,没有尖叫,没有慌乱,言情狗血小说偶像剧中所出现的桥段一项也没有发生,这让演惯了电视剧的胡歌有点尴尬。
      因为陆菀跟他说的第一句话不是,“WHO ARE YOU ?”而是“把我的手机给我!”先用英语说了一遍,胡歌一时没反应过来,就听到了日语还有韩语,胡歌虽然没听懂,但也猜到了大概的意思,就是让他把手机给她。
      从她的眼睛里,除却一开始的慌乱尔后恢复的平静,胡歌再没有看到别的。这让受惯了粉丝围追胡歌在挫败之余,猜测这姑娘要么是久居国外不曾回国,要么就是对国内的娱乐圈不关注。
      在胡歌的挫败中,陆菀拿到了自己的手机,也知道了□□来找她的事,陆菀跟他说了一下自己现在的住址,就挂了电话,看也没看一旁的胡歌,径直走回自己的房间。
      “嘭”地一声的关门声,看了眼紧闭的房门,胡歌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同样的房间摆设,同样坐在床边上的两个人都拿起了手机,一个打给了自家经纪人,一个打给了自己BOSS,对话那头接电话的对象虽然不同,但对话内容都大同小异,那就是他/她的住所怎么会多了一个人。
      原来弗兰克不知道他女儿已经把房子给租了出去,弗兰克有些歉意地跟陆菀表示她要是不想住的话,他可以另外帮她找新住所。有弗兰克的这层保证,陆菀倒不急于再换房子,一是因为搬家是个大工程,太累人了;二是她确实挺喜欢现在的房子的,如果跟她合租的人不太极品的话,她还是能接受的。
      想到突然过来的□□,陆菀就趁机跟弗兰克请了一天的假,她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过来,她总得有时间招待他才行。

      一路上□□心里都是忐忑不安的,他不知道要怎么跟陆菀开口说鹿晗公布恋情这件事,“那个,菀菀,鹿晗公开恋情了你知道吗?!”这么说感觉像是挑衅,陆菀那么关注鹿晗怎么可能不知道啊。“菀菀,别难过,这个世界好男人多的是,你没必要因为一棵树而放弃整片森林。”这安慰听起来更不走心……
      纠结了一路的□□,在按响门铃前,他终于想好了要怎么跟陆菀说,结果却在看到开门的人时傻眼了,“胡,胡,胡歌前辈,你,你……”□□想问的是,胡歌怎么在这里。
      在□□一开口,胡歌就听出了他就是电话里说话的那个人,都是混同一个圈子的,胡歌自然认识□□,侧身让他进门,“进来吧。”
      胡歌的一副主人做派,让□□心里有种不太好的感觉,但还是老实跟在他身后走了进去。
      胡歌姿态随意,□□却越发拘谨,他心里急着想要见陆菀,可又对陆菀跟胡歌的关系有疑,“胡歌前辈,菀菀她……”
      “菀菀呀……”胡歌知道□□想要问什么,却没打算给他解惑,反而坏心眼地丢下一句,“她在卧室收拾东西,你先坐一下,我去楼上叫她。”也不待□□反应,就直接转身上楼去了。
      胡歌说的实话,陆菀确实是在楼上收拾东西,只不过他跟陆菀没那么熟罢了。
      这些内情,胡歌不打算,也不想跟□□讲。至于为什么,胡歌也讲不出来,只是他潜意识里不想说罢了。

      听到敲门声,陆菀把手里还没叠好的毛衣,放在床上,下床去开门,一打开门,就看到举手作势要敲门的胡歌,一愣,“有事吗?!”
      没了门,胡歌这扬起来的手要是落下,就要敲到陆菀头上了,不过好在他眼疾手快地收住了,有些不自然地回答着陆菀的话,“那个,你朋友来了。”
      “朋友?!”听胡歌说有朋友来找她,陆菀想不出是谁,她刚搬来,除了弗兰克他们,没人知道的呀。
      “□□。”胡歌注意到陆菀听到□□的名字时整个人有些懵,那双澄澈明亮的眸子中尽是吃惊,像极了他养的那只小奶猫,可爱极了。胡歌强抑住想要伸手摸摸陆菀头发的冲动,手握成拳放在嘴边,轻咳了一声,来掩饰自己的尴尬,顺便把话题给扯开,“那个,□□在楼下,看样子有点急,你要不要下去看一下?”
      反应过来的陆菀侧身从胡歌身边走过,匆匆往楼下走去。
      虽然胡歌混的是娱乐圈,想要转型当导演,但被狗仔八卦记者围追了多年的经验告诉他,他这新室友跟楼下的□□之间有猫腻,说不定有可能还能上头版头条,被勾起八卦之心的胡歌,决定下去围观一下,不然多无聊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4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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