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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十二章 ...
【十一】
“十月……”陆琛良见陆菀只是一个人进屋,脸色不是很好,朝她身后看了看,没有看到胡歌的身影,喊住从他身边走过,想要上楼的陆菀,“十月,想好了吗?!”
“没想好。”陆菀停下了脚步,却没有回头看陆琛良,“有些事情,我不想做,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有些人,我等着,一直等着,可他走了还是不会回头……”说着,陆菀有些说不下去了,平复了自己的心情,她才接着说了下去,“我承认我懦弱,我做不了的决定,索性就不做,不知该如何做的选择,那我就不选。他说,我跟他之间现在好比有一百步的距离,我一步都不用走,就站在原地就好,这一百步都由他来走……”
这个“他”,陆琛良自是知道是谁,他也是一早就预料到了会有现在这副局面。可看到陆菀那尽是落寞的背影,陆琛良还是有些恼,恼鹿晗的不点明,误了陆菀这么多年。可转念再想一下,鹿晗也没什么错,他从未说喜欢过陆菀,错的是陆菀的一厢情愿,还有他们这些家人的纵容跟有意无意地撮合。
情深不寿,陆菀要受得了这情殇。
他的小十月虽然固执,可也聪明,就算是心里爱恋着鹿晗,但还是记得自己是陆家的孩子,理智还在,没有脑残到为了爱情要死要活的。
可就是陆菀这份懂事,不哭不闹,还想着去保全大家的面子,让陆琛良有些心疼。判了鹿晗出局,他给胡歌创造了机会,没想到的是,这胡歌比鹿晗要上道的多。
“哥,我不等他了。”陆菀这句话好像是说给陆琛良听的,实际上她是说给自己听的,“我哪都不去,就还在原地站着,谁能走到我身边,抓住我的手,我就跟着他离开。我不等他了。”
陆菀说完也不待陆琛良的反应就抬脚上了楼,就在陆琛良还在回味陆菀的话时,穿得西装革履,一副精英败类模样的胡歌拎着东西走了进来。
看到胡歌,陆琛良瞬间了悟,陆菀为什么说不等鹿晗了,随即轻笑出声,他就说嘛,这胡歌比鹿晗上道。
陆琛良坐在沙发上眯着眼打量胡歌,也不说话,拎着东西手虽然有些发疼的胡歌,见大舅子不说话,也只好老老实实地站着任他打量。
“小琛,吃饭了。”做好早饭,出来叫人吃饭的苏英就看到两人对峙的场景,有点懵,“小琛,这是……”
“苏姨,去叫一下我爸妈还有爷爷,说家里来客人了。”
陆琛良发话了,苏英也不敢多问什么,转头就上楼了。
“坐下吧,我爸妈一会儿就下来。”
在胡歌坐下的时候,陆琛良注意到胡歌双手上的红勒痕,又瞄了眼桌上的一堆东西,挑眉问坐在沙发上神色有些拘谨的胡歌,“很紧张?”
被问到的胡歌下意识地点了下头,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的胡歌又赶紧摇了下头,“不,不紧张。”
胡歌的反应让陆琛良有些想笑,但还是克制了一下,没有笑出来,看似很好心地安慰胡歌,“不用紧张,我家老爷子其实挺好说话的,我家皇太后还是你的粉丝呢,前一段时间看你在剧中英年早逝的时候,我妈还惋惜了好一阵子呢……”
胡歌完全没被安慰到,陆琛良话里有话啊这是,说他“英年早逝”的时候,他可不觉得陆琛良是在惋惜。就算是听出了陆琛良的画外音,胡歌也只能装作没听懂,只当陆琛良在夸他,笑着接话道,“没想到岳母还是我的粉丝,荣幸的很,正好过一段时间就有一部我的新剧上映,岳母可以追剧了。”
“你这称呼是不是有点问题啊,我们陆家好像还没有承认你……”陆琛良看向自来熟的胡歌,眼眸中泛着股冷意,他是看好胡歌没错,可他这自来熟着实令人讨厌。
“我跟十月已经注册结婚了,这称呼自然没错,你说是吗,大哥。”胡歌立场可是坚定的很。
“对。”就算是比他年龄大,可娶了陆菀,胡歌喊陆琛良“大哥”也没差,只不过,“这声’大哥’,你还是等过了我们家老爷子那关再喊吧。我家老爷子可……”
陆琛良刚想说他家老爷子可不容易被糊弄,就被突然冒出来的一句“我怎么了?!”给打断了。
“爸。”
陆琛良这一站起来,胡歌也赶紧站了起来,转身看向楼梯口,从楼上下来的陆父可以说是一个中年版的陆琛良,只不过少了陆琛良身上凌冽的寒气,多了上位者的深沉跟威严。说实话,胡歌现在心里有点犯怵,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好。
昨晚刚在书房看到照片,这真人就出现在家里了,陆父瞟了眼陆琛良,眼里的深意很明显。看懂自家父亲眼神示意的陆琛良无奈耸肩,一脸无辜,真不关他的事,是你宝贝闺女把人给招回来的。只不过这话,陆琛良可不敢直说。
“岳父……”这称呼一出口,胡歌就收到了陆父别有深意的一瞥,汗毛竖立的胡歌立即聪明地改口,“叔叔好,我是十月的男朋友——胡歌,第一次见面也不知道您喜欢什么,我听十月说您喜欢喝阿姨泡的茶,我就带了前几日朋友淘来送我的一套茶具还几盒茶叶给您和阿姨,希望你们能喜欢。”
陆父对胡歌倒有些刮目相看,更让他意外的是,他家小十月竟然会提点胡歌。就在陆父诧异的打量胡歌,想要询问他几句的时候,就被人劫了话。
“知道讨好他,我呢,给我的礼物呢?!礼物要是不合爷爷我的心意,要知道这陆家的户口本可是爷爷我放着呢……”
“爷爷……”陆菀真的是被自家爷爷给打败了,真担心他再为老不尊地说出什么让大家都尴尬的话,忙截住自己爷爷的话,“爷爷,我们还是先过去再说吧。”
陆菀换好衣服,就直奔去找自家爷爷去了,想得就是自家爷爷能克制住她爸,可现在,她有点后悔了。
“都往客厅凑干什么啊,过来吃饭了。”
陆母是知道陆菀跟人在拉斯维加斯注册结婚的事,但不知道那人是胡歌,这过来喊人吃饭的陆母在看到胡歌时,先是惊讶,后是惊喜,一副迷妹样 ,眼见陆父脸已经黑得不能再黑了,陆琛良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自家老妈,“妈,这位就是十月那位……”
陆琛良虽然是欲言又止,但陆母还是瞬间明了,再看向胡歌的眼神多了份审视,让原本因为刚刚陆母释放的友好而放下心的胡歌整个心又提了起来,整个人都紧张到不行,下意识握住站在身边的陆菀的手。
手被握住那一刻,陆菀下意思地想要挣脱开,可当她察觉到握住她手的那只大手手心中尽是汗,抬眼去看,映入眼帘的俊脸尽是紧张,陆菀轻叹了口气。换位思考,要是她的话,她肯定也会紧张,不知所措。陆菀是做了选择就不会再多想,后悔的人,虽然是胡歌选择了她,可事情已成定局,还是顺其自然,先过来眼前这一关再说。
不再挣扎,陆菀转而反手回握,十指相扣,对上那双诧异却喜出望外地眸子,回应他的是一抹浅笑,胡歌瞬间就心安了,握了握手心里的小手,嘴角止不住地上扬,他今天是来攻略岳父岳母的,没想到把陆菀是站在他这边的。
不经意间一瞥,看到一大一小两只手十指相扣的陆琛良现在想打人,他没他扯后腿 ,他就在那撩他妹,是可忍孰不可忍。陆琛良不悦地瞟了牵着手,一个低头,一个仰头,说着什么的两人,冷哼一声,打断两人,“饭都要凉了,十月,还不赶紧扶爷爷过去吃饭。”
陆琛良这冷不丁地冒出来了这么一句,陆菀跟胡歌都吓了一大跳,两人还有一种被抓包的心虚,赶紧松手,一个赶紧去扶陆老爷子,一个赶紧站好,双指贴裤缝,站得直得不能再直了。
不管是陆父,陆母还是陆老爷子都是人精,哪能猜不到这俩小年轻刚刚都干了些什么啊,不过都很有默契地当着不知道。还有就是,除了陆琛良以外 ,陆家三位领导在心里都不约而同地给胡歌加了印象分。
说实话,陆家人对于陆菀的另一半没有太多要求,第一条,中国人,胡歌符合;第二条,品行佳,胡歌也符合;第三条,也是最后一条,对陆菀好,这一条,还待时间的验证。
人家去老丈人家,都是吃中午饭的。到了胡歌这,就成吃早饭了。后来胡歌上节目说起这事时,旁边了解内情的陈龙就趁机吐槽,把胡歌大晚上敲他家门要他茶壶的事情给说了出来,顺便总结了一下,胡歌会赶上早餐,无外乎就是他急着想看媳妇天一亮就赶到人家家去了,不然怎么会赶上早餐呢。
事实上,还真被陈龙给说对了,从陈龙那儿回到酒店,胡歌根本就没睡,洗了个澡,就把姚遥还有自己团队里的人给折腾起来了,服装,造型,折腾到天亮。没有见父母经验的胡歌一看天亮了,就想拎着准备好的上门礼走人,被胡歌折腾了一晚上的姚遥他们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也没心情提醒他。
最后,胡歌坐在陆家的餐桌上,吃早餐。陆家人吃饭的时候向来是食不言的,可今天的情况是陆家人都无心吃早餐,只想审问胡歌。其实胡歌被问到问题也就那么几个,跟陆菀怎么认识的,喜欢陆菀什么,有没有想过以后……
这几个问题,胡歌刚听没什么,可当他准备回答的时候,就察觉到了套路,跟他前一段时间去拍职场戏中的面试套路一样啊,先问你怎么知道公司的,对公司怎么看,有没有想过以后怎么发展……
这就是面试啊,只不过陆家女婿这个职位,是终身制的,他志在必得。
“清水出芙蓉,美得不像话,是我对十月的第一印象,可以说十月是我见过的最好看地姑娘。”胡歌回想起第一次见到陆菀的情景,嘴角的笑意是怎么都掩不住。
一旁在听的陆菀听到胡歌说到“清水出芙蓉”,脸唰一下就红了,当时因为急着要打电话,没注意那么多,现在回想起来,想想都觉得尴尬。这场景可不能描述给外人听,更何况是她爸妈大哥还有爷爷了。
很明显,在他们初遇的场景上,胡歌跟陆菀有着同样的认知。对于他们的初遇,胡歌也是一语带过。
胡歌说陆菀是他见过的最好看地姑娘,他说这句话时,眼神真诚澄澈,望着陆菀更是满眸深情。如果他是演的,可以说胡歌是陆琛良见过演技最棒的演员,连他都偏过了。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情,初见的好感,在后来日常相处中,让我渐渐对十月上了心,她吃不了苦,又怕疼,对数字特别敏感,心情不好的喜欢涂鸦,喜欢甜食却吃不了太甜的东西,蛋糕点心只能吃一口,第二口都觉得腻。最喜欢饭后躺在阳台的藤椅上,周末不工作的时候,她能裹着毛毯看日出,白天晒阳光,晚上看星星……”人只有上了心,才会观察到常人注意不到细节,胡歌也是认识了陆菀之后才知道自己会对一个人这么上心,“我见识过十月在华尔街的挥斥方遒,她能在转瞬间扭转败局,可私下里的十月却是个娇气的姑娘,她的娇气以前是爷爷叔叔阿姨还有大哥给宠出来的,以后再多个我来宠她。”
胡歌说的都是些细枝末节,却引得在座的陆家人侧目,包括陆菀,她根本都没想到胡歌会留意真没多,一时间看向胡歌的双眸尽是吃惊。
自家姑娘是个什么样儿,陆家人可是清楚的很,陆家三巨头还有陆琛良对胡歌的好感那是蹭蹭地往上涨啊。
陆菀听胡歌说自己娇气,自家爸妈爷爷还有大哥都一脸认同的样子,就不依了,“我哪里娇气了啊?!”
“你哪里不娇气了呀?!” 陆琛良这一反问,陆菀不吭声了,凭借她跟陆琛良多年的斗争经验,她要是现在敢回嘴,等待她的就是陆琛良翻旧账,她一个跟数字打交道的人怎么说得过陆琛良这个玩政.治.的心脏啊,所以她还是闭嘴吧。
陆家三巨头却对胡歌口里陆菀的日常很感兴趣,尤其是陆菀在华尔街的工作,他们愿意听,胡歌更乐意讲,get√到这个点的胡歌讲的有点嗨,说出了些连陆家人都不知道的日常,比如陆菀舞跳的很好。
“我家十月小时候学过芭蕾,跳的非常好,还拿过不少的奖呢。”说起这个话题来,陆母觉得很是可惜,“我当时送十月去学芭蕾,想得是让她练一下形体,增加一点气质,没想到十月还有芭蕾舞的天分,她的芭蕾舞老师不止一次说让她走专业路,她……”
“都是些陈年旧事了,妈说这些干什么啊。”
原本低头喝粥的陆菀有些听不下去了,出声打断了陆母的话。饭桌上的气氛,霎时间有些尴尬,胡歌只能当做没注意到,不动声色地把话给圆回来。
“我说十月怎么喜欢在家里没事就用脚尖走路呢,有机会真想看看十月跳芭蕾的样子,肯定很美。”说着,胡歌忽而想起在上次在旅途中遇到一群街舞爱好者,随着音乐律动,热舞的陆菀也着实让他惊艳。
“你没见过十月跳芭蕾舞,怎么知道十月跳舞跳的很好?”
陆琛良这一问,原本正埋头喝粥的陆菀猛地抬头,心叫不好,转头就想截住胡歌的话,不让他回答,没想到她还是慢了一步。
“我见过十月跳街舞,很棒。”胡歌发现他说完之后,餐桌上的几个人脸色都不是很好,尤其是陆父脸黑得都能媲美包公了。
餐桌上的气氛太过于沉闷,胡歌也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一时间不敢开口,最后还是陆老爷子打破了这怪异的氛围,“小胡啊,你家人对你跟十月的事是怎么看的啊?”
“我的事向来都是我自己做主的。”胡歌记得听陈龙说过要是被问到家里人怎么看这个问题,那就意味着要过关了,他就趁热打铁,“要是爷了爷您跟叔叔阿姨有时间的话,我就让我家里人跟您还有叔叔阿姨见过面……”
“谈恋爱是你们俩的事情,可要谈到婚事,还是得双方家长见见面。”陆老爷子一锤定音,“小胡啊,你跟你父母吱一声,爷爷我什么时候都有时间。”
顺着杆子爬,胡歌那可是一把好手,“好的,爷爷。”
面上不显,胡歌心里那可是乐开了花啊。
陆老爷子拍的板,陆父陆母没意见,陆菀跟胡歌的事情算是过了明面,亲手促成这一切的陆琛良心里却莫名的不爽。可比着鹿晗,他现在更能接受的是胡歌。更重要的是,陆菀不排斥胡歌的靠近。
我呀,比着鹿晗,现在也更喜欢老胡( *︾▽︾)
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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