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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三十九章:笔记本 ...

  •   第三十九章:笔记本
      二零零五年二月四日
      你好,我叫云彩,我未来的男朋友叫做王月半。
      新生活的第一天,我对着镜子练习了一百二十四遍自我介绍。
      待会还得练练签名。

      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
      未来男朋友来探望我,我对他笑了笑,他很高兴,喃喃自语着什么患难出真情,在病房里手舞足蹈。
      他大概误会了什么,不过不要紧。
      那个傻瓜不懂得珍惜他,以后有我来爱他。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日
      身体早就完全复原,想再一次感受阳光照在皮肤上的感觉,想早日重拾书本,胖子却不太乐意,让我再住几天医院。
      要好好利用每一秒活着的时间,只好努力安抚他。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
      考上大学了,感觉很愉快,没有虚度光阴。我比那群傻瓜争气多了。更愉快的是,未来男朋友就任现任男朋友了。
      虽然他真的又胖又呆。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
      大学毕业的这天,已经连任四年男朋友的胖子向我求婚了。
      男朋友升任丈夫。
      云彩,王云彩,王太太。嘻嘻,太俗了。
      我知道,王先生和王太太会一直在一起,一起白头到老。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
      就职王太太第六十四天。
      今天发生了一件不太好的事情,让我久违的感到不高兴。王先生告诉我他们调查完毕的一个案件,三个自觉穷途末路的年轻人一起煤气自杀了。
      其实令他们绝望的困难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种轻易放弃自己生命的傻瓜,总是令我非常非常生气。
      想要活的人死了,不该死的人偏偏轻生。
      我以为跟王先生在一起的幸福让我忘记了这种痛恨,原来我没有忘记。它已经侵蚀了我,无论王先生说多少遍我爱你然后吻我,我也不会忘记爸爸说着我爱你,然后将我开腔破肚。
      我恨。
      我恨为什么我很想活着却要被肢解,而那些活得好好的人却要自己了却生命。
      我恨云彩。
      我恨那群傻瓜。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
      身体转差,似乎快要失去了感知。
      王先生很紧张,带我去医院检查,却查不出任何毛病。
      作孽太多,是不是真的会有报应?
      还以为能给王先生生个王小胖。

      二零一二年二月四日
      越来越不对劲了。
      大概这就是尽头。
      偷来的岁月,什么都享受过了。唯一舍不得的,是王先生。
      趁着他睡着了,给他抹了一头的白面粉。
      不能一起到老,好歹,王先生和王太太也算一起白了头。

      日记只是匆忙中翻看了些,并没有看完。就刚才所看到的内容,吴邪看的目瞪口呆,一个荒唐的念头在脑海中逐渐形成。
      难道,胖子深爱着的那个云彩,根本不是人?
      吴邪看向张起灵,后者也是一脸沉思的模样看着那缕残魂,吴邪的视线也转了过去。
      珍珠白,带着点透明,就像漫画中的鬼火,不大,比排球大一点。浮在半空中,好像在燃烧着,却是冰冷的,触碰不到的。
      这缕残魂,是云彩吗?或者说,只是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占据了云彩的身体,深爱着胖子并被胖子深爱着的灵魂?
      “你……”吴邪张张口,却不知道说些什么,半晌憋出了一句废话,“你想让我救胖子吗?”
      残魂在半空中微微上升了一些,她飘到了张起灵手中的那本笔记本,将笔记本翻了一页。吴邪又低下头去看。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今天是情人节,王先生说晚上要给我惊喜。
      他那个大笨蛋能有什么惊喜,肯定是一束玫瑰花和一盒巧克力。每年都是这样,一点新意都没有。
      但是我喜欢。
      很喜欢,非常喜欢,可惜,我以后大概收不到了。
      我希望,以后能有一个好姑娘,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好姑娘,来到王先生身边,像我一样爱着王先生。每年王先生也会给那个姑娘玫瑰花和巧克力,就像给我一样。
      我不甘心,好不甘心,可谁叫我作孽太多。
      我后悔了,如果早知道在往后的岁月,我能遇上王先生,我一定不会因为嫉妒年轻的女学生,去杀害她们。
      如果我当初没有造那么多的杀孽,我是不是能陪王先生久一点?
      然而,没有时间了。
      其实,这样也好。
      他永远不会知道,他的枕边人只是一个占据了年轻女孩身体的杀人怨灵。在他印象中,我永远是那个漂亮的云彩。
      只是好想,让他喊我一声,我那个已经要被遗忘的真名,属于我的,真正的名字……

      日记到此为止,后面是一片空白。
      看到这里,事实的真相已经很明显了。胖子当年接手那件连环杀人案,是眼前这缕残魂所为。照日记来看,她生前被父亲虐杀,死后不甘心,专门挑女学生下手,却不知为何突然附身在云彩身体中,并与胖子发生了感情。她早就知道自己作孽太多,身体出现异状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只不过,吴邪没想到,她死后还会留着一缕残魂在这里,一直陪着胖子。
      如果胖子知道,他心心念念的云彩,一直就在他身边,还会不会做出招魂这种傻事呢?
      张起灵合起了笔记本,拿在手里,对吴邪说道:“这笔记本可能有用。”
      “啥?”吴邪被他话说得一愣。
      张起灵扬起手里的笔记本:“给胖子看,他或许能醒来。”
      “可是,胖子不在这……”话还没说完,吴邪就瞪大了眼睛,直至地看着张起灵的右手。
      那只骨节分明的手上,多出了一把刀。
      吴邪眨眨眼,又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再看去,那把乌黑的刀还在张起灵手中,并没有消失。
      高、高人啊!
      张医生真的是世外高人啊!
      “你在这里等着。”张起灵简单交代了一句,提刀对着虚空轻轻巧巧地砍了下去,也不似有花多大力气,空气却好像被划破的水袋般裂开,淅淅沥沥地露出一个雾气迷蒙的洞口。他瞥了吴邪一眼,淡然无波的眼神却有着强大的震慑力,吴邪一愣,想要反驳的话顿时说不出口。
      张起灵径直走了进去,一眨眼身影便消失了。
      “小、小哥!等等啊!”吴邪连忙喊道,却为时已晚。平时温温吞吞的人咋突然就这么快了呢?吴邪有些不太高兴被丢下,碍于张起灵离开之前的嘱咐,加上怕自己给世外高人碍手碍脚,便不好意思跟上,傻傻地盯着那个烟雾弥漫的裂口,心里又一次悔恨没跟三叔学点儿本事,见了鬼才想回去念经。
      他把事情又从头整理了一遍,理清思路。跟胖子结婚的不是真正的云彩,而是一个犯下杀人罪行的魂魄。先甭管胖子招魂的本事是哪里学来的,他招来的魂魄是原来的云彩,抑或是那个鬼上身写日记的云彩?后者看起来对他情深款款,害他的机会比较小,但也不排斥精神异常想拉着胖子的魂魄去给她做个伴儿啥的......这美女鬼可不是普通人能享的艳福,分分钟就被强迫性殉情。
      吴邪一边想一边看着手表,已经过去五分钟了,张起灵怎么没有动静呢?吴邪也知道自己太着急,论本事怎么也轮不到他去担心张起灵,但他就是说不出的焦躁,急得在卧室里走来走去,不住打转,一时看手表,一时盯裂口,生怕它突然就合拢了。
      五分钟、十分钟、二十分钟......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张起灵的身影还是没有出现。
      “要不,我还是进去看看?”吴邪自言自语。“别的本事我是没学会,至少还有一腔正气,爷爷不是说我的名字专破邪崇去魔垢吗?”他不耐烦地挥手想拍开眼前飞来飞去的苍蝇,手一抬,突然醒觉身边转来转去的不是什么虫子,而是那引路的冰凉光魂。
      吴邪心里一动,问:“你能听懂我在说什么吗?明白的话上下转一圈,不明白的话左右转一圈。”话出口,自己也愣住了。
      这话也太傻。
      光魂倒不觉得他傻,马上上下晃动了一下,非常配合。
      “你就是云彩……啊,不,你就是胖子的老婆?”
      光魂随即又上下晃动了一圈,然后飞往裂口,停在空气仿佛凝成流动性实体的入口边缘。
      “你想让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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