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在意外中,意外的相遇 ...

  •   2013年8月。
      肖旗站在15楼的落地窗前,俯瞰梧桐市最繁华的商业圈,犹如站在一个商业帝国的高处,观赏着群臣万民的生活百态。
      她知道自己只是在观赏,还没达到欣赏的态度,因为,观赏还是带着防备之心,而欣赏的背后才是真正意义上君临天下的视野,现在的她还不能享受坐拥天下,或者说,肖氏还不能!脚下这艘梧桐市目前最大的百货航母才开业不久,城西和城东就各有开发商预备筹建远东地区最豪华现代化的购物广场,多年的商场历练早已让她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座城市日行千里,一口气也容不得你歇息,你必须步步盯紧自己的优势,否则马上就会变成昨日黄花。
      她收回目光,一转过身,就看见弟弟肖风仍在是5分钟前的那个死样子,大半个身子都攀在办公桌上,眼睛恨不得凑到笔记本里去。
      她举手朝他后脑勺挥了一掌,嗔道:“你要么几天捉不住个鬼影子,要么一出现就一早上就泡在网上,你闲得没正经事做吗!”
      肖风脑袋吃痛,边腾出一只手揉着后脑,边随口应道:“应大哥刚出去,我等他来”,眼睛仍然瞄牢笔记本。
      肖旗一听柳眉倒竖,又是一掌打在他头上,骂道:“他一个人能溜到哪里去!我明明交代他每天带上你,早午晚每天三趟巡视商场,顺便教你熟悉商场的运作和商铺的品类,你就竟赖在椅子上磨洋工!”
      肖风被打得痛不过,只好先扔下笔记本,躲着姐姐的霹雳掌求饶:“世界上最最能干最最温柔的姐姐,肖氏你管得那么好,干嘛非得让我学着管,难道我能比你管得还好吗?那么大的商场,那么多的店铺,那么烦的管理条则,那么碎的各类杂事,好姐姐,我一想到这些烦都烦死了,你就饶了我吧!我在家里被爸爸念,躲到这里被你打,你们都知道我从来不懂这些做生意的事……”
      肖风话还未毕,就被肖旗追着满房间敲:“什么人不是从不懂到懂的!你怎么人越大讲话越没出息!肖家祖训传子不传女,这些年我只是暂时帮着你打理你的事业,难道我还能顾得上你一辈子!不管你喜欢不喜欢这副家业,早早晚晚你都得接手这摊子事,趁我现在还能带得动你,你多看点、多学点,让爸爸对你少操点心,肖氏也不至于落到旁人手上!”
      肖旗比弟弟大6岁,从小主意大、性格硬,处处管着弟弟,肖风对她一直又敬又怕。妈妈过世后,爸爸续弦,娶的是肖旗昔年的同窗闺蜜阮巧语,不久后生下小弟肖心,今年年逾10岁。依肖家祖训,媳妇是外姓人,女儿出嫁也是外姓人,为保家业正统,防外人觊觎,肖氏产业立规传男不传女。如今除长女肖旗之外,肖风肖心各有继承权。但肖旗和肖风同母所出,与阮巧语又素有嫌怨,当然一心只寄望在肖风身上。
      肖风天性质朴,秉性温良,童年经历过一次念念难忘的失约,少年时期又逢慈母早逝,素来伉俪情深的父亲在短短一年间续弦新娶,从小叫惯“阮姐姐”的人一夕改称“小妈”,一连串变故令他觉得诸事无常。又每日见父亲忙于家族事业,上有长姐能干聪明,下有幼弟承欢膝下,渐渐自视可有可无,就养成一种放任自流的个性,虽然省心,有礼,很乖,很甜,但无一事会在意,无一事肯上心。这种小孩若生在平常人家,不过是谋一个饭碗简简单单过完此生,肖风却又出身大富大贵,从无衣食之虞,就愈加有资本散淡自如,总爱在一些不知所谓的事情上蹉跎时间,有些不同常人的痴性。他真恨不得过一过二叔肖耀的日子,将自己名下股票一举卖给兄长肖雄,从此避居江南,清茶一盏,浮生若梦,不问世事。
      肖旗对这个弟弟又爱又恨,他若是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纨绔子弟倒好,毕竟还有对追名逐利、声色犬马的欲望,唯独他事事无可无不可,美其名洒脱,但在肖旗看来,这就是典型的不知人间疾苦的富家少爷,不够独立,不思进取,不懂负责,不肯担当。肖旗甚至觉得,25岁的肖风其实始终没有完成他的长大,而是在他孩童时代的某一阶段上迷了路。
      60平米的办公室虽大,但搁着偌大的老板台和真皮沙发,毕竟难以周折,肖风直被姐姐追逼到了门口,再往后退就要退至走廊,要被那么多员工瞧见,脸都没法抬了,只有一叠声的讨饶。可他越求饶,肖旗就越恨他没骨气,下手也越重,肖风退无可退,终于兔子急了也咬人,挺腰站定,仗着1米87的身高,将肖旗整个身子都罩住,抓住了姐姐的手腕。
      刚抓住姐姐的霹雳掌,门侧突然闪出一条坚实的手臂,由下往上一隔,挥去了肖风的手,把肖旗整个人轻轻拉入一个宽阔的胸怀。
      肖风一看是应子期,就苦笑不迭:“应大哥,你怎么才来救我,再晚一步半步,我就被姐姐打死了!”应子期是肖旗的大学同学,毕业后又一起去美国念完MBA,回国后被肖旗重金挖到自己麾下,肖风认识他已经十多年了。
      肖旗双肩一扭,轻轻挣开了应子期的手,理了理弄乱的衣褶,怪他道:“我让你每天三次带着他巡场,你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吃闲饭!”
      应子期一手始终端着一只马克杯,另一手推了推眼镜,看着她说:“风少难得兴趣高,一进办公室就看电脑,我看他有如此兴,就让他去了,巡场晚一点去也没关系”,边说边不动声色将杯子递到她手上。
      肖风笑嘻嘻地用拳头顶了他一下肩膀,翘了大拇指,“应大哥,你懂我!”又贼兮兮地瞄了瞄姐姐手里的马克杯,瘪了瘪嘴,说:“一杯星巴克,非得让人用马克杯去装,虽然就在广场地下一层,可跑上跑下不是还得怕弄洒了,用个外卖杯多好,姐姐你也不至于心疼每天的这2块钱,装矫情!”
      肖旗手里的是一只星巴克7年前推出的情人款马克杯,她嫌一次性杯子脏且不环保,每天应子期就用马克杯下楼买咖啡,她啜了一口咖啡,不接肖风的话,只问他:“前几天人影都抓不着,今天一早就盯着笔记本看,看什么!”
      肖风看姐姐一喝上咖啡就像变了个人,心里想:“家里头那么多进口咖啡堆得发了霉,也没见你记得喝上一口,一杯星巴克就转了性,刚在还打我打得那么痛!”但姐姐只要不再打了,脸上也就立时眉开眼笑,抱了笔记本给他们看,网页上显示的是梧桐市第一师范大学的校内贴吧。
      肖旗斜乜着弟弟,等他继续解释。
      肖风满脸神采飞扬,兴冲冲地说:“前两天二叔叫我去一师大代他看望一位老教授,我办完事后想,反正好久没回大学溜达溜达了,正好重温我的致青春,就在校园里四处逛逛。”
      “说重点。”肖旗给了他三个字。
      肖风仍然一脸向往,自顾自追溯:“我以前就听说一师大的女生温柔漂亮、贤惠善良,但高三毕业时我拗不过你和爸爸,顺了你们的意去了商学院,哎,要不如此,说不定我也想考个师范生当当!”
      “你有完没完!”肖旗劈手将茶几上的一本杂志向弟弟砸了过去。
      肖风一避,躲了过去,应子期从地上拾了起来,坐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慢悠悠地翻了起来。
      肖风继续说:“现在是8月末,还没有完全开学,校园里人声寂寂,绿树成荫,荷塘飘香,说不出的安宁自在。逛了一逛,我正觉得热,想要离开,突然看见树荫下走出一个女孩,白裙长发,款款而来,顿时暑意全消。”
      应子期虽在翻杂志,听到他说最后一句,噗一声笑出来。
      肖旗已知他痴病犯了,没工夫理他,刚想走开,一把被肖风拉住,险些把咖啡也洒了出来,骂道:“你是白天见到女鬼了!”
      “不是女鬼,是仙女!”肖风在办公室里神情激荡,眼睛亮亮地说:“真的是仙女,就像……像……嗯,像是香香公主、王语嫣和小龙女的合体!”
      “哈哈哈哈!”应子期终于憋不住,滚到在沙发里,掩面遮着杂志。
      “真的真的!”肖风急忙在他身边坐下,指着笔记本说:“我见了她一时晕了,只觉得白茫茫的世界里只有她轻轻走过,等我回过神早不见了她的芳踪。我接连去一师大守了两天,再也没见着她。晚上天天辗转反侧,想尽再见她的办法,昨晚突然灵光乍现,她们学校的贴吧上肯定有最美校花、最想交的女朋友之类的投票,我只需上网细细搜,定能千山万水地找到她!”
      应子期凑过去看笔记本,只见屏幕上是“梧桐市第一师范大学最美校花评选”的贴图,一张张小照里都是18、19岁的巧笑嫣然,由不得不信,问肖风:“一见钟情?”
      肖风红了脸,搔搔头,不好意思地说:“没敢钟情,就是觉得那么美好的女孩,知道她的名字就好了”,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我以前遇见过很好很好的女孩,没问名字就不见了,从此人海茫茫,永失交臂。”
      “是你当年吵着闹着要找的江南小姑娘吧!”肖旗冷哼一声,“你第二年是回去了,可人家早不在了,只有你痴心。”
      肖风也不辩,连叹两声。
      应子期指着网页上的照片,说:“香香公主、王语嫣和小龙女的合体,往好里说是不解世事,说白了是不切实际,女孩这样有什么好?”
      肖风翻了翻眼,奇怪地说:“她们都不好,还有什么样的女孩才是好的?”
      应子期嘴角淡淡一勾,镜片在飞过一线凝光,说:“年轻不更事才会想着神仙姐姐,等你成熟起来,你就会知道,运筹帷幄的霍青桐、机智过人的黄蓉、深谋远虑的赵敏,这些才是最好的。”
      肖旗只感到应子期的眼光落在自己脸上,朝他瞟去,他只看着电脑屏幕对肖风说话。肖旗从小只读金融,不读金庸,不知道这两个男人满嘴里扯的什么,不耐地说:“女鬼也罢,仙女也罢,都等你们干完活再找吧!别磨嘴皮子,快给我巡场去,一堆的事要做!”
      “姐!”肖风拖长音,撒娇地求:“好姐姐,再让我查几页,我查到了就乖乖——”
      肖旗没等到他说完,美艳一笑,将手里的半杯咖啡全泼到笔记本上。
      “啊!”办公室内传出肖风的惨叫,应子期勾着他的脖子死活拽了出去,在他耳边叹着气,“你姐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吃错药了和她讨价还价。活该!”
      两个玉树临风的男人半推半拽的出了办公室,过道上的小女生们都瞪大了眼睛,花容失色。搞什么,本来以为应子期是肖总的,风少是咱姐妹的,没想到风少原来是应子期的!
      肖风挣脱了身,拗着脖子,满眼掩不住的沮丧。应子期看不过一个大男人小狗一样的可怜,推了他一把,说:“去数码区,再给你买台笔记本,至于这么伤心!”
      “我哪是为了笔记本。”肖风长叹一声,“我是为了——”
      他俩正走在数码区,肖风冷不防被人擦肩一撞,他侧退了几步,只见眼前又飞过几个保安,前后两拨人在商场里拔腿狂奔,大呼小叫,行人纷纷躲闪,片刻就一前一后隐入安全门后。

      林初欢搬到梧桐市已经一月有余了,她以沙漠植物般的生存能力迅速地适应着这里的生活。作为这个国家最繁荣的城市,林初欢认为自己理应接受它的喧嚣拥攘甚至漠然排斥,她几乎从未拿它与山清水秀的家乡作比较,因为,处理这样的心理落差需要悠闲的时间和矫情的心力,而这两者,她都贫穷不堪。
      在现实中生活,最需要的是求生的本能,而所谓本能,就是剥离掉一切享受之外后的那点东西,所以,她从不抱怨,在林初欢看来,抱怨出自对生活的贪求,无求便无怨。
      就如此刻她置身人流茫茫的地铁车厢,像一小片拼图般与前后左右的人贴合得齐齐整整,她仍然在三四只手臂交叠的空隙里,有一搭没一搭地瞄着车厢里滚动播出的默片新闻。
      新闻里正播着一段本市新建大型室内购物广场的广告视频,水晶宫殿一般,约有十多层,广场内众品牌齐聚,餐饮、娱乐等设施也是配套齐全,这几乎已是梧桐市大型购物广场的标配。新闻的字幕介绍,这座新建的购物广场里最炫目的是自底层中央广场直至顶层的圆柱形空间,一列轨道小车依层盘旋而建,贯穿了整座广场。
      林初欢看了一呆,在夜大学习旅游企划时,一心只觉得澳门的威尼斯人引水入厦已是巧夺天工,如今竟在购物广场内见到了十多层的过山车穿越其中,设计之精,手笔之大,大概可以称得上梧桐市商业圈的业界翘楚了。又介绍了一会儿,字幕出现广场的名字地址:肖家大业。
      这就是肖家大业啊,林初欢恍然,果真那么大气魄。昨晚尉迟惟儿在电话里强调了几遍,肖家大业,肖家大业,地铁一出站你随便拉个人说这个名字你也不会迷路。
      其实尉迟惟儿的叮嘱还不完全精确,因为林初欢被人流冲下地铁后,才检了票出站,就看见各个出口都标示着“肖家大业”的方位,根本无须再找人问路了。
      林初欢搭乘地铁自动扶梯,从地下三层升到地面,就已经进入肖家大业的中央广场了。
      原来这座广场上下共18层。地下3层连贯4部地铁;地上1至14层为圆形环通的室内购物街,每层约4000平方米左右,轨道小车依层内缘盘旋至顶。1至10层为百货购物区;11、12层为餐饮美食区;13层为电影院、KTV、游戏厅等多媒体娱乐区;14层为健身房、汗蒸馆、室内游戏池等健身区;15层为商场的办公区域。
      此刻梧桐市正值炎暑,但大厦里的空调却开得叫人只觉凉气宜人,毫无暑意。林初欢仰起头,望向玻璃吊顶上白茫茫的日光,觉得这白茫茫离自己从来未有过的辽远。这种超级综合购物广场,在林初欢的第一印象里,简直抵得过家乡的一整个小镇。
      正看得出神,手机铃响。尉迟唯儿甜甜软软的声音夹杂着周围的喧闹,林初欢忙用手捂住一只耳朵才听清,“欢欢,你到了没有,坐安全门里面工作人员的电梯上来,第12层,一出来左拐第12间,1212号,名字叫‘遇见金三顺’!记得别去搭自动扶梯,坐那个太绕了。”
      林初欢嗯了几声,只听见她在电话里说安全门什么的,便四目环顾周围,好容易看到两扇门上有一个安全通道的指示灯,赶紧应道:“就来。”
      她推开门,又绕了几个转弯,才找到四部电梯。她按了按钮,很快面前的电梯的就打开了,里面四壁透明玻璃,走出一个女子。
      林初欢礼貌地打算等她走出电梯后再进去,不料女子在经过她身边时,客气地问了句:“小姐你去哪,需要帮助吗?”
      林初欢从来没有被人关怀过“需要帮助吗”,平生第一次有人对自己说这个五个字,即使在客套职业化也觉得胸口一阵暖意,心想,肖家大业真的了不起,一个电梯服务生的态度都能做到宾至如归,热情周到,忙应道:“去12楼。”
      “去12楼的乘客电梯在外间,这里是内部人员电梯。”女子淡淡地从她身边走过,只觉一阵好闻的香气,接着就听见她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的橐橐之声渐行渐轻了。
      林初欢窘在当场。
      她抬头仔细瞧了瞧电梯,果然见电梯门正上方写着“内部人员专用”六个字。可她明明记得尉迟惟儿在电话里关照她要坐安全门里的电梯,怎么办?她不知这部电梯的由来还可,现在知道了,就算没有刚才那个女子的提醒,她也不好意思蹭电梯了。想了想,就绕到电梯后,找到了安全楼梯,大不了爬楼梯呗!
      商用楼梯比一般家用楼梯的层高起码高出两三倍,这购物楼又极尽奢华,为了采光层高更是宽敞无比,林初欢爬到第9层已是香汗淋淋,满面飞红。再往上走了五六格台阶,突然听见上方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再过一小会儿,脚步声更重,连下方也传来踢踢踏踏的跑步声。
      林初欢暗暗嘀咕:还有那么多人和我一样,来这里爬楼梯玩吗?
      刚想到这,楼上那人已经冲到了她的面前,也没想到楼下还有个人正不声不响地往上走,只一晃眼,就和她撞了个满怀。
      林初欢本来就爬得累,这出乎意料的一撞顿时将她重重撞跌到地上,连带着那人也一起牵绊着跌倒。可就这么一撞的功夫,楼上和楼下的脚步声已经追到了近处。
      林初欢疼得跌坐在地上,揉着膝盖,还来不及爬起,便被一只手臂勾住脖子,硬生生拖直身子,正待挣扎,突然感到颈间一凉,有一样锋锐的东西抵了上来。
      是一柄水果刀!
      林初欢吓得瞪圆了双眼,一下子忘记了身上的跌痛,我,这是被劫持了吗?她难以置信,脑袋里飞快地滚过各式各样的念头,但没有一个念头能够充分并合理地解释自己值得被劫持的理由。
      “大哥,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她颤巍巍地问。
      “闭嘴!”勾着她脖子的人仓皇地叫,听声音是很年轻的男子,应该不会超过20岁。
      林初欢刚待再说,楼上楼下的人已经赶到,迎面几人都穿着保安服。
      “好小子,小小年纪做惯犯,我看你今天再往哪处跑!”有人喊。
      “做了小偷还不够,还要做杀人犯,杀了人,你也是蹲一辈子局子!”又有人呵斥。
      林初欢感到身后的人更加紧张,手上的水果刀乱挥,叫嚷着:“滚开!滚开!你们要么放我,要么我就在这里砍人,你们上了新闻,看明天还有谁敢来这里!”他一面粗声嚷,一面死拖着林初欢往后退,一直退到抵住了墙。
      楼上和楼下两队追来的保安渐渐在楼梯拐角处并拢,两个人的背部贴着墙,大家等于围成了一个闭合的半圆,成了瓮中捉鳖之势。
      大家看到劫持者手里有刀,一时也不敢过分靠近,但想着反正已经逃不脱了,就使劲地用言语相激,骂道:“你这小子不学好,三番两次到爷儿这地头来偷鸡摸狗,害得我哥几个保安部整天被投诉,罚奖金,今天落在老子手上你就乖乖准备蹲局子去,还费那么多劲干嘛!”
      林初欢先前虽然被他的一条手臂狠狠扼住脖子,呼吸都很困难,但仍集中精神听双方的对话,可现在听这群人明知此人已被逼成了狗急跳墙,还逞一时口舌之快地火上浇油,心里害怕他情急之下用刀尖划了自己的脖子,再也撑不住,原本拼命忍住的眼泪纷纷落下。
      横死在这个陌生的大城市里,自己会不会就变成社会新闻版面的一小幅文字:一小偷在中心商业区被保安围追堵剿,慌不择路下自尽当场,同时有一无辜年轻女性在混乱中死亡?妹妹会不会在今晚的新闻里看到,她怎么会想到那名无辜的年轻女性就是她的姐姐,警方通知她的时候她该有多害怕,会不会要她到太平间认尸?不不不,妹妹怎么受得了!还有爸,还要他从小镇上赶出来,天那么晒,路上又辛苦,爸心里又急又难受,会不会中暑,会不会病倒?
      就在林初欢越想越怕的时候,她耳边隐隐收进一个声音:“你先放了人,一切好说!”
      她正哭得一团混乱、六神纷飞之际,似乎本能中探出一双小手,捕捉着这个让她顷刻间觉得安静又安稳下来的声音。这个声音里透出一种莫名的熟悉,还有信任。也许,是因为在那么紧急混乱的场景中,有一个人能至少念及她的安危。
      她腾不出手来抹眼泪,泪眼婆娑,眼前只是影影绰绰的人群。
      “滚开!”林初欢可以通过身体的触碰感受到劫持者的精神状态越来越狂躁。
      “又不是非要拼命不可的大事,犯不着动刀动枪的。喂喂喂,你冷静些,我们还没报警,你要走趁早走就是了,我们绝不拦你。”还是那个声音。
      这次,林初欢感觉到掐在自己脖子上的手臂僵直了片刻,没有再使劲。他,也在犹疑,这个声音的可信度吗?
      林初欢渐渐能分清眼前的状况,一群身着保安服装的人把安全楼梯塞得鼓鼓囊囊的,中间站着一个高而俊朗的年轻人,穿得和大家都不一样,第一眼就能从人群里将他分出来,他两只手做着安抚的手势,眼睛亮亮的,只有微微叠起的眉头透出他的紧张与担忧。
      “你们全退出这扇门!全退出去!快啊!”劫持者停了一会儿,又开始挥动手里的小刀,似乎相信了这是他唯一的机会,因而态度更加急切而焦躁。
      “好!好!”年轻人立即带头往后退了一步。可他身后的全一圈摩拳擦掌的保安,仍僵持着,恨恨地眼神表露着他们对这场“退却”的不甘。
      “全部!”劫持者叫嚷着,迫切地抓着这最后的机会。
      “大家都先退出这扇门!”年轻人指挥着大家,指着过道转角的安全门道。
      劫持者和众人的距离开始有了松动。林初欢感觉到他紧张地盯着他们的后退。逼急的野兽从来不会有多大的耐心,随着大家与他的距离拉大,他开始压着手里的人质开始往楼梯转角移动。
      两个人一前一后地慢慢移动。水果刀,一直抵着她的项间。往前一步,烈日便透过高而狭长的楼梯间玻璃窗直射进林初欢的眼睛。她本能地避了下眼睛,一阵晕眩,有一秒钟,世界仿佛是红彤彤的一片混沌。
      等到她走过那个被太阳直射眼睛的位置,视线恢复,她正撞见鹤立人群的那个年轻人的眼神。
      他们在没有形状的空间内,隔着所有人的目光,交流了眼神。一刹那,心领神会。
      林初欢看着他的眼睛,只看得见他的眼睛,他的样貌和周围的一切都成了背景,只剩下他的眼睛,又黑又亮,像光,不是白日耀眼的太阳光,而是她从小生活着的小镇里,夜晚湖面上倒映出的星光,怎么看,都不会晃眼。她之前胡思乱想的念头好像一刻间都安静下来,各自恢复到各自该在的位置,连她的害怕也回到了平日里该在的位置。她用垂下的右手在身侧默默打开手机的翻盖,深吸一口气,突然高举右手,将手机的屏幕迎向日光,经反射直接聚焦到正停留在先前自己停留过的,被太阳光晃花眼的,劫持者此刻正对着的位置。
      耀眼的光,突如其来的刺进双眼,劫持者本能地举起右手来遮蔽眼睛。就在同一瞬间,林初欢一个低头,往下钻出了他手臂圈起的位置;与此同时,年轻人一个飞跃,一脚踢在他握着刀柄的手腕。手腕弹起,林初欢下蹲的过程里,感觉脖间一丝凉意,然后,听到叮当一声,是小刀飞脱撞地的声音。
      世界似乎在这一声里停顿了零点一秒。
      接着,林初欢透支了一般瘫软在地,她垂下的眼睛只看得几很多双鞋子奔过眼前,耳边传来拳打脚踢和闷哼声。这个害保安们一直扣奖金的小偷兼劫持者,在交给警察之前,应该会被他们狠狠发泄一通吧。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