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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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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上有些人听说过望月楼,传闻中它坐落在南华平遥城最高的落阳地,所以,从那里望到的明月是最美丽朦胧的!我想如果有机会,我将要去一次望月楼,感受一下独上望月楼,听水看花流的感觉。如果下一场雪,那么白天我就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望月楼上看雪,夜晚就望着天上的明月独饮一杯。
我叫赤流云,来自漠北的一个小村落,初入江湖,我想四处闯荡和游历一番,于是我首选南华平遥城。
人们都叫我楼兰剑客,因为我的家乡坐落在大漠背阴的地方,那里满地黄沙飞舞,人们叫它楼兰,我只身一人从那里出来,为的只是看一次中原的雪。
别过父亲的那一天,我喝了父亲给我的送行酒,他亲自为我提剑,扶我上马。就是在那一天,父亲看着我离开茫茫大漠,走进茫茫江湖。从此,我的性命就交给了江湖,不再属于自己。
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就这样,开始闯荡江湖。
中原的物产丰富,却没有楼兰的美酒,有的时候我常想,我为什么要离开家乡?为什么要到这所谓的江湖中来?因为我年轻,需要在有生之年经历一些故事,这样才算活在人世。
我不知道我会在什么时候死,但我却知道我该怎样的活着。
于是我开始了我的故事,一个关于听雪望月的美丽故事。
初入江湖不久,我就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渐渐开始落魄起来,听说有人要找身怀绝技的剑客去刺杀别人,只要你手中的剑够厉害,你就能从雇主那里得到丰厚的佣金!为此,我动心了,于是我想替别人杀人,以此来换取金钱。
我所杀的第一个人是个富得流油的布商,他叫徐三,因为抢了别人相中的女人,所以雇主要我在月圆之夜,杀了那叫徐三的布商!
就在杀死徐三的时候我开始好奇,那是个怎样的女人竟然有人肯为了她雇凶杀人?或许,我的想法很无聊,不过好奇的心理还是让我忍不住揭开珠帘看了她一眼。
这个女人,美得如同夜晚发亮的明珠,有着光彩照人的面容,一双妖艳的眸子能看得你心发慌!
后来我知道,这个风姿绰约的女人叫聂花红,方圆百里的人都爱慕她的美艳,为此争风吃醋的人不少,很多人都出了重金想买她一晚,不过徐三财大气粗,居然一下子包了聂花红三个月,于是有些人开始等不急了,所以才会雇佣我去杀徐三。如果徐三不死,他们还得继续等上三个月才能分享聂花红的美艳。有的时候美艳的女人就如同一盘秀色可餐的食物,总是让看的人迫不及待的想要吃上一口。
看着珠帘外徐三冰冷的尸体,聂花红并无惊慌,反而冷冷一笑,然后随手捏着酒杯说:“都是些不堪入目的臭男人,连死的样子都那么不堪入目!”
我哈哈一笑,对她说:“姑娘,没有人死的时候会好看的!”
她看着我,仰头喝下那杯酒然后对我说:“傻站着干什么?你不想过来喝一杯吗?”
我咽了咽口水确实觉得有些馋嘴,不过我还是摇了摇头。
聂花红呵呵一笑,然后翘着兰花指问我为什么呢?
我呵呵一笑说:“我爹告诉我,女人的酒,杀人的毒!”
“傻孩子,你爹他骗你呢!女人的酒,怎么会变成毒药呢?”
我摇摇手说:“我不知道,不过我爹这样说自然有他的道理!”
“哼——你爹的道理是你爹的,你自己就没道理了吗?我问你,你是怎么认为的?像我这样一个美女请你喝酒,你要拒绝吗?”
“可是这里刚死了人!”我用手指指躺在地上的尸体说。
“哈——你还怕你杀死的人呐?!”
我摇摇头,“当然不是,我又不是第一次杀人,怎么会害怕呢?”
“那姑娘请你喝酒,你喝是不喝?”
我点点头,向她走过去,接过她手里的酒杯仰头而尽。
“怎么样?姑娘的酒是毒药吗?”她看着我问,那双妖艳的眸子直勾勾的盯着我的眼睛。
我摇摇头,“没有,姑娘的酒里没有毒!不过这酒始终不及我们楼兰的好!”
“哦?这酒比不上你们楼兰的,那么我可比得上你们楼兰的女人?”她摇晃着手中的酒杯问我。
我笑笑,“姑娘的美色天人合一,自然是无人能比的!”
聂花红得意的撇嘴一笑,然后伸出软弱无骨的手指拉住我,“怎么不坐下呢?这么好的月色,好好陪本姑娘喝一杯!”
我不知道她怎么了,不过我想对着明月喝酒的人都有她自己的心事,只是我不便去问罢了。
我一坐了下来,就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粉味,她的嘴角挂着的那滴酒汁,看上去香甜可口,真忍不住想把它吃掉。
她笑意满怀的看着我,一脸魅惑人心的娇容。
“我知道爹为什么说女人的酒,杀人的毒了!”
“噢?那是为什么呢?”她眨眨眼问。
“因为杀人的不是酒,而是女人,女人才是毒!”
“哈哈哈,这可真是可笑极啦!女人到你那里怎么就变成毒了?如果没有女人这个世界上可要少了许多乐子。傻孩子,告诉你,女人才是这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怎么会是毒呢?”聂花红说着,一双柔软的手臂就搭到我肩上,她酥软的身体就这么向我靠过来,嘴里吐露出迷人的气息,那双眼看着我,似乎要溶化一切。
我轻轻的推开她,然后指了指地上躺着的尸体说:“这个人就是因为你而死的,所以,你才是那害人的毒药,如果不是你,平遥城就不会死这么多人!”
她抬起头看着我,淡淡的说:“这是我的错吗?我想让他们死吗?是那些臭男人纠缠着我不放!”
“那你就离开他们好啦!”
她看着我没再说话,然后哈哈一笑,推开我转过身去喝酒。
“喝酒掩饰不了你内心的虚荣,你不能放下现在所拥有的,只要有钱,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躺在你的身上!”
“哼——那你就带我走啊!如果我能放下一切,你敢带我走吗?!”
聂花红用双眼瞪着我问:“如果你不虚荣,不怕死,那你就把我带出南华平遥城!”
我起身摇摇头,“我怕死,更怕是为一个女人而死!”
“哈哈哈,那你不是更虚伪?比我更可耻?”
“我……我没有觉得你可耻!若说可耻,我杀人岂不比你更可耻?我们只是为了自己想要的银两而做事,所以我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同!”
聂花红看着我然后叹了口气说:“像你这样的傻小子,迟早会死得比我早!”
“不会的,我会武功,而你不会。”
“哼——武功算什么?武功只会让你死得更早!而我则不同,人人都贪欲我的美色,没有人舍得我死!他们都巴不得我活着,费尽心思讨好我还来不及,又怎么会让我死呢?到是你杀了那么多人,总有一天会被人杀死的!”
“我不怕死,而且不会比你早死,因为我会好好的活着,只要我的剑够快,永远死的只能是别人!”我毫不犹豫的对她挥了挥手中的剑。
“臭男人,都是一样的没情趣!”
“呵呵,男人可不是用来给女人制造情趣的!”
“傻小子,那是你还没有尝到女人的好,等哪天你知道了就逃不脱啦!”看着聂花红笑得颤抖的腰肢,我起身离开。
天亮之前,我必须把徐三的人头交给雇主,拿走我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