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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森 ...

  •   记得那天天阴,天空莫名的下起了暴雨,虽然听不到任何人的欢声笑语。

      雨淋在我和他身上,我自然觉得爽爆了。但是我还是能听到向盛笑着对我说,喂!安森!走啊~我们拿着抢呢。我当然会说,好啊!没问题~!走喽!

      枪?那可是我的最爱。

      其实,盯着向盛,我的内心会想,我们到底可以去哪里呢?

      我端着水杯,从阳台望向天空,向盛,那是那天我最后一次和他说话,如今我只模糊的记得他的背影,还有我递给他已经撕开的阿尔卑斯糖,原味。

      “市立中心公园,曲艺然,三天内”

      第三百三十八次收到信封。

      在我暂居的小屋子里面,这个小屋子里面家具并不多。都是我自己亲自挑的,我还买了三个杯子。

      我尤其喜欢用不同的透明玻璃杯喝水,而且是白开水。

      我们是不知道信封来自哪里的,我们只知道完成。

      我也不知道我来自哪里,我们一起的成长的十三个人。

      听啊穆尔说,我是来自美丽的大草原,十三个人里面有两个女孩,其中一个就是我。但其实我知道,那只是她的幻想,那一直都是她想去的地方,便潜移默化的讲给我听。

      我有时候甚至在想,我们是不是不可以有思想,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完成信封里面的使命。然后获得报酬,然后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

      这就是我们的工作?

      那我们的工作与别人的稍微有点不同,别人想的是怎么样养家糊口,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而我们则是……结束一个人的生命。

      “小姐,要点什么?”

      我看着吧台上的服务员径直走到我面前,给了我点菜单。

      可能因为我没有主动走过去点餐,这里毕竟是高档的餐厅啊。周围全都是一些穿西服打领带的上层人士。看着服务员明显蔑视的眼神。

      我就知道,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这里消磨时光。我内心哼了一声。

      “82年红酒!”

      我微笑着瞪着她~竖起食指。

      “一整瓶,不要分酒器!谢谢你了。我要直接喝。”

      盯着服务员的眼睛,我讨厌别人看不起我,她的思想我一看便透彻,虽然我现在打扮的像个中学生,实际我也没有多大,可我不得不承认,我很自卑。

      没由来的自卑。

      明显服务员愣了一下。

      “对不起,小姐,请问你成年了么?要不要给你一杯咖啡加牛奶?”

      我就是这样一个容易妥协的人。

      显然服务员可能是新来的,这种情况下不是应该说,好的客人。需要打包么?呵呵,只不过我现在十八岁还差十三天而已~不过这没什么大不了。

      盯着热气腾腾的咖啡牛奶,好像也不错。

      它冒着热气,我趴在桌子上有一下没一下的吹着~“市立中心公园?,曲艺然,三天内?”。

      距离三天还有一天半,并不代表我的内心不着急。

      我一口气喝完咖啡牛奶,看了看手表,用余光看着窗外。目标人物终于出现。我抿嘴微笑。对的,就是这样。

      他从对面大厦走出来,透过窗边,我早就研究透了他的行程,又是一个公子哥,我都不用猜,肯定是融入了家族的斗争中,或者是□□想对他置于死地,迅速买单结账,至于到底什么原因要置于他死地,我并不感兴趣。

      只是在今天,我一定要结束他的生命。

      我快速把钱放在桌子上面,连买单都没有说,和服务员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像个小孩要回家的样子,背着书包往外跑,走的时候还看到那个服务员茫然看着我的眼神,然后她看着桌子上的钱。

      对的,就是这样,认为我是个偷跑出来的坏小孩吧~!

      挨个踢开厕所的门,观察摄像头的位置,巧妙的混迹人群,我迅速从书包里面拿出此处不通的告示牌放在厕所门口。然后是枪枝的组装。

      我从四岁开始摸抢,在我们之中已经算晚的了,现在,都快十四年了。

      每当我用十字瞄准一个目标,真的是尤其兴奋,捕获~消灭。

      有时候我觉得,我是不是疯了,可是这种快乐感真的难以磨灭。它已经埋在我的内心很久很久了。只有这样才能使对自我的一种救赎。

      我盯着他的脑袋,3。2。1。咻~

      我瞄准了他的太阳穴。嘴角勾了起来。射准了。

      我中了,已经很熟悉这种感觉了。很好,任务完成。我相当自信。

      我不会傻蛋到要呆在那看他倒下后流血的样子,还有人潮得涌动。我需要做的就是~离开。东西全部收好回头看了一眼如初的厕所,摘下白手套,再缓慢走向刚刚还蔑视我的服务员。

      “阿姨,我刚刚放在桌子上的钱,是不是多给钱了?那个可不是你的小费奥~你可不要多拿奥~!”

      我内心暗笑,没有人会和一个小孩子计较。

      服务员被我逗的脸红喘气,也罢,点到为止。我必须迅速离开~为了这一点不在场证明吸引更多的人注意反而效果不好。

      出了餐厅的我特意绕道迅速冲回我的小屋,拿起桌子上临走时我放的白开水。一口饮下。

      早已经凉的透彻,坐在沙发上盯着墙面,在这里我已经生活了一年多,那之前我换过一个屋子,和这个差不多,我并不是很喜欢改变。与其说不喜欢,不如说讨厌。

      我的下一个小屋要找哪里呢?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很空虚,在离开向盛的第十二天后,在第三次独自完成任务以后,我不得不承认,我开始想他。

      我们每隔三天左右会收到一封信。那几乎成了我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理由。

      “安森,等下次任务完成,我带你去游乐园,我刚路过看到了!”

      我盯着他看着我的眸子,好亮~!他本来就是个跟在我后面的跟屁虫,头发乱糟糟的好像从来都不愿打理,可是我就是很相信他,那十三个人里面,我最信任的就是他。

      “切,那还不如棒球场,我很想尝试用棒球击打猎物的快感,那和枪枝肯定是不一样的。”

      反瞪着他,扬起头,怎么样。还是我比较厉害吧?小样~哼哼。

      “你是不是个女的?一点情调都没有~!”

      “呵,你懂什么,看你,小孩子一样,还游乐场呢。”

      看不起向盛,不是说看不起,而是他的很多想法和我有分歧,何止是分歧,简直就是从太平洋到南极洲。

      不过,他对我来说,是那群人中的唯一。唯一一个和我玩,没有欺骗过我的人。

      如果没有他,我甚至认为,我的年少时光,根本没有成长,也没有记忆。

      可是他离开我了,我不知道原因。我没有想过他的身上会发生什么大事,啊穆尔在他不见的第二天晚上,来信告诉我,我们从此少了一个人。

      少了向盛。

      是他伪装的太好了么?还是遭遇到了什么不测。就算那样我也无法给他复仇,他,并不是我的谁。也并不是我的唯一,我还要自己努力生活。

      只是,我的内心好空,很烦躁。为什么他没有原因都没有就走了?

      我就是那么懦弱,没有办法去寻找原因。

      走到床边躺着,打了几个滚,翻了几个身,杯子里面的冷水早就被我喝空。不是明天就是后天,就会有个信封重新出现在我的门口。

      至少我还有一个晚上玩乐~哼哼。

      玩乐!?

      说到玩,我的兴致又上来了~毕竟我还是一个没有成年的孩子。很快的,想念向盛的那种悲伤的心情烟消云散。

      这是我第一次,第一次夜晚没有带枪枝上街,A市并不是个安稳和适合生活的地方。

      可是我还是选择了一把小刀插在腰上。我鬼使神差的路过白天去过的餐厅,透过窗口,那个熟悉的服务员仍旧在忙碌。她为了生活也挺不容易吧?

      只是我没有再进去找她要一瓶红酒。我突然想去白天射击的那个人的位置,我想看看,如果那个角度,看当时的窗口会是什么样子。这算是念旧么?

      被封了,很可惜,看不到了,能想象白天人心惶惶的样子。

      啧啧啧,要是向盛在的话他肯定会说。

      “要是老子就去大吃一顿,还到这里来故地重游?笑话!!”

      真的,好空虚,我把手插进口袋,反复摸了摸随身携带的那把刀,在我还未反应的时候,我预感我被一支枪瞄准了,我的直觉。

      危险!!!

      我中枪了,我甚至可以判断那把枪的型号,特质消声枪,无声无息。

      打在我刚刚摸枪的胳膊上,我庆幸自己身手敏捷,不然打破的就会是我的脑浆。

      我特么的居然中枪了,只是这是做任务以来唯一的一次,我咬着嘴唇,捂着中枪的手臂,血流了出来,我用手捂着,尽量压抑。

      真特么的倒霉透顶了。虽然被人用抢射是常有的事情,但是我一直把自己保护的很好,看上去年幼无知的外表和年龄,我想不出我是哪里出了问题。

      可是来人明显是盯上了我。

      来不及躲藏的,我必须马上回到我的屋子里面拿枪,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虽然我有小刀,可是我只有一次刺杀的机会,而且必须近身。这不可能。我不知道对方的实力,来人也许知道了我的身份和全部,我处于下风。

      我快速将外套捂着手臂进入一个人潮涌动的快餐店,人很多,我挤入人群,冲向后门。因为太熟悉这种快餐店的模式,简直是逃生必备。我自己也佩服起自己来。

      快速奔向我的小屋子,果然我被人发现了么?还是换屋子的时间太不频繁了?我在想,我到底哪里出了过错??屋子黑乎乎的。

      但是这并不代表没有埋伏,我跳转到阁楼,侧身从卧室的的落地窗跻身进入。窗帘后面有一把长杆特质步枪,真是为我平时喜欢到处藏枪的好习惯感到自豪。

      因为手受伤的缘故,长杆枪使用的很不方便,我内心暗自吐槽了一句脏话。

      这是我能拿到的离我最近的枪。

      心跳一声两声三声,我数了很久,一直到三百多下,仍然没有动静,这不正常。

      难道真的没有人?来人什么目的?难道不是真的要我的命?只是在向我发出警告?

      如果横竖都代表要搏一搏,我跳跃的进入屋子,站在总开关的前面,深吸三口气。

      啪的一声,灯被我全部打开。

      真的没有人。

      难道不是为了杀我?

      我没有力气想这么多。至少要等我恢复些体力,我必须离开这里了。翻出药箱,拿出消炎药还有绷带。

      身体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是麻木了么?

      我必须要马上回到组织,可是我不能拖累组织,如果那样,我还没有被杀死,那就已经被组织毙命。

      真是可笑,这就是我的人生。

      要逃离么。?应该逃离不了了吧。至少在与向盛再次相遇之前,我要活着。该死,这个王八犊子,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我终于承认,这并不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我自认为逃命这个词不会出现在我身上的,因为有一天我可能会开枪自杀也说不定。

      但是现在,看着自己受伤的手臂,还有即将要离开的小屋,我笑了笑。我还能拥有什么呢?除了我的命,所以,我必须要保护它才对吧。

      是啊,我要保护我的命。

      斯。。。。。。奶奶个熊,,真疼,不知道射杀我的人是个什么来头。

      我除了两包消炎药,一把匕首,一把随身枪,其余的什么也没带,多了麻烦走的并不着急,因为显然如果要我死,我过不到现在的。

      放宽了心。临走前看了一眼放在桌子上的空玻璃杯,鬼使神差的,我接了一杯自来水放在里面,我不想看到它空空的。

      因为那样显得很寂寞,就像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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