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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美人唐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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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钦掩好门,把小师妹的宝贝簪子摆在桌上,又仔仔细细地从怀里摸出另一样包在锦缎里的物事。
那是一支通体乌黑的簪子。他端详许久也看不出材质,只知道是某种特殊的金属。样式简单,与桌上那支小师妹的华丽发簪相比,显得有些寒酸。他暗忖,出自唐门的东西应该也并非凡品吧。
簪头微翘,镂出了一方跃然灵动的复杂花纹,虽并无其他点缀,可仔细看来,确有几分那个人的味道——
那个人锋芒毕露地站在人群中时,即便是青丝凌乱,衣衫未整,就连襟边都浸了血污,一双寒潭般的眼里却仍无丝毫波澜。
好似巍然不动的一座孤峰,沉默地矗于天地之间。
谁也没想到的是,有那么一瞬,这座孤峰竟成了沈思钦方寸间的所有。
现下日光昏暗,雨依然自顾自地洒着,沈思钦抬眼看向窗外,庭中深翠的草木一言不发地忍让着风雨的放肆,整院欣然尽是湿润的气息。
不过片刻,雨骤而更大了些。檐上的雨水被风用力打落在窗口,他下意识把簪子攥紧了些,才发觉手中之物凉得有些刺骨。
应该是天气变凉了吧。
秋天也不远了。
他暗暗想到。
喜欢那个人这件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只记得打从自己意识到这件事,先是既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后来才想起,师父上回临走前说的一句话。
那时候还是初春,并不怎么下雨。混账师父只留了把绘了芦花伞面的油纸伞,便打算收拾收拾行装,接着去浪迹他的天涯。
沈思钦告诉师父,他想去谷外多走一走,看一看。就像身边的好友们一样,去做些称得上是“济世之举”的事,而不是空守在谷中,只管得院中草木死活。
师父没说话,先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而后才捋着莫须有的长髯说道:
“人生在世,只凭两个字方可快意潇洒,为师是如此,愿你亦是如此。”
“哪两个字?”
“守分。”
青岩弟子,人人知晓那句——“不求独避风雨外,只笑桃源非梦中。”
人生在世三万天,等到真正能想明白这句诗时,既靠近了出谷的那一步,也算靠近了出师的那一步。
因此,师父他老人家十分欣慰。
可那天告别之后,无论阴晴圆缺,悲欢离合,沈思钦都缺心眼似的,硬生生只告诉自己:
“人生有命,吾惟守分而已。”
他明白的是——喜欢,那便喜欢吧;想见,那便去见吧。
至于对方怎么想,见不见得到,他心里有数,却仍是要倔,自以为倔出了本分,倔出了命数。可当他打算直面那座孤峰时,依然难撇忐忑。
或许是过于用力,微微发白的指尖陷入掌心,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脉搏。
一下一下,炽热鲜活,毫不停歇。
一个人再怎么拒他人于千里之外,即使举手投足间尽然是冷漠,可划开那层冰霜,也该是有血有肉的吧?
小沈大夫想起今日的一回白等,有些黯然地感慨道:
唐仇,唐仇,你究竟是摊上了什么仇,才仇人仇世仇天仇地似的,好好的美人,却仇成了这副模样?
沈思钦虽说不大知道“喜欢一个人”应该怎么做,但精打细算地数着日子过到现在,也是无师自通了不少。
一开始只是借了送药的名头,有空时去唐家堡守一守那个人,算是知道了他叫作唐仇。
后来沈思钦发现,每多看那人一眼,自己心中所怀的期待也会跟着添上一分,日日如此。每一眼,都像是饱含墨汁的笔尖淋淋漓漓地画在心上,用着世间唯有其一的颜色,一笔笔勾勒出那个人的模样。静下里回想起来,那人衣衫飘飞的样子明明好似一幅泼墨,可眉眼之处,竟像是攥着刀尖一点点刻出来的。
越是琢磨,他越觉得受不了。单枪匹马的,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要救人便救到底,千万不可半途而废。”是沈思钦行医的主旨。正因如此,他不管遇见多重的伤,多棘手的病,都定会尽心尽力去求那“守分”二字。
“人生有命,吾惟守分而已——该做的我都会尽力去做,其他的,便是命数了吧。”他这样想着。
守分,守分,何以为分?可他自己都说不清楚。只知道惟有竭尽全力,才能不困于此事,不囿于己心。在行医这条道上,周围的同门确是十分敬佩他这一点,所以真说起来,沈思钦在谷中也是非常受欢迎的。
即使咱们的小沈大夫,只是从小养成了不做完一件事就心里不能舒坦的习惯。就凭他那温润俊秀的一张脸,也没人会在意他到底是出于何因才心思如此细腻。
所以当他衣冠楚楚地来到同门师妹们面前提出请求时,谁又忍心拒绝?
“师妹们,可否帮师兄留意留意一个人?昨日我救了一位唐门弟子,他伤得挺重,可今早便独自离去了。我有些放心不下,盼着寻见他再交代一二。”
师妹们哪管三七二十一,纷纷点头应下,一来二去,总归是帮到沈思钦不少。
打这以后,沈思钦无论在哪听说那人的行踪,都会快马加鞭赶去那处,仿佛打算分分秒秒都追着那人的脚步似的,席不暇暖。对此沈庭月非常不满,终于有一回在成都逮见师兄,非逼他允诺一定回家洗碗才放心离去。
东奔西走的日子时常让他几乎乱了阵脚,可人啊,向来只要能得了甜头便无所谓辛苦。
直到小半月前,沈思钦捡到了那根簪子。
那日他恰好遇见唐仇跟人动了手,并且这位唐门弟子显然占了上风。
沈思钦出神地盯着不远处的那个人,差点松了手中的笔。他在眼前的刀光剑影铺天盖地袭来的一刹那,兀地感觉自己费尽心思才勉强维持住的一方天地终于崩塌,羞赧藏匿在最深处的情绪全都轰然涌出。心中只剩下满心满肺的喜欢,倏地燃起,点亮红尘,翻腾着的滚烫尘埃似乎填满了先前空空荡荡的半生年华。
直到兵刃既歇,天地归于平静,那缕火热已经烧得连尘埃都不剩,他回过神来,却发现唐仇早已匆匆离去。
原来这就是那个人吗?
原来那个人是这样一个人。
他习惯性地走上前去,弯下腰察看这位受了伤的人是否还活着。只见那人面如金纸,呼吸微弱,显然被唐仇伤得不轻。
唐仇应该已经走了,沈思钦想救人,却觉得不大妥当。于理而言,毕竟不明情况也不知底细——更何况,还是和唐仇动起手来的人。可于情来说,他单修离经,行走江湖,向来没有见死不救的道理。
沈思钦刚准备起身,忽然发现那人身侧的地上,躺着一支簪子。
一支有些眼熟的簪子。
他想起来,这似乎是唐仇的簪子。
或许是被先前那阵烧出来的灰给呛蒙了,由着心念一动,他鬼使神差地收起了这支簪子,顺便,也决定要救一救地上昏迷不醒的那位。
自此之后,每逢辎重争夺,大小攻防,沈思钦都专门寻着那个人的去处,竟像是上了瘾,呕心沥血的专门去救被他伤过的人,就连大大小小的唐门暗器都有了不少,跟沈庭月爱簪子似的细细收起来,不明不白地做了不少令旁人诧异的事情。
别人都是久病成医,沈思钦倒好,久日为医,救人却救出了病。
病得不轻。
再后来,好友里最洒脱不拘的丐帮弟子萧逸知道了这件事,先是张口结舌地跟沈思钦大眼瞪小眼了一阵,而后十分不满地评价道:
“阿钦啊,你怎么想着…要去救他想杀的人?这是想让他终不如愿,还是打算,替他洗脱债孽?你这真是......”
沈思钦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