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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在故事之前的叫前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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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深紫色披帛落在我的脸上,她身上的淳淳檀香入鼻,却和我嘴中的血腥味混在一起令我感到一阵有一阵的眩晕。
视线模糊,却能感受到女孩眉头紧蹙,额间花钿依然红的妩媚。一身粉白间色齐胸襦裙衬得她肤如凝脂,美貌无双。
妈的,快死了还这么色。我呸,人之常情啊,死了也好,做鬼也风流不是?
“擦,林晨!给老子挺住!救护车!这里!这里啊——!”
日了狗的大奎别吼了,你快给本帅挪一边去,要死也不该是你这种糙汉子作陪啊,快把你身边的姑娘给本帅召回来。
“啊,那个兵哥哥,坚持住啊,别挂了!”
“兵哥,你快醒醒!”
“救护车!你TM的吃了翔了!……”
嘈杂的声音主要就是这几句台词。哎你看看,素质啊,本帅是主角都没有这么心急。生死有命,我都这么坦然的。
手指完全没有力气抬起,血从口中浅浅地往出涌,呼吸越来越困难。你是不晓得吸一口气全身跟受雷劫一次的感受。
虽然我也没有受过那种只出现在仙侠剧中天皇老子专门用来设劫难的惩罚。
这次任务,本帅至少没辱没了这身军装,没辱没了当初宣誓时的言辞。
“林晨!擦你妹的想想幕依雪!想想你最开心的事!你他妈就这么走了你大爷的甘心么?快他妈的活过来!日……”
我差点把嘴中满盈的血一口喷在他脸上……我他妈的大爷早都不在了……喂,我现在还没死呢好吗!
“你他妈的想想你当初为啥选择当兵,那么多路你他妈为啥选择这一条?选择了就要走下去!死在半路上算什么本事啊日你哥!”
把你的“他妈的”“日”等词语收敛一些好么,这儿还有未成年呢,真是有伤风化!
“为什么?快给老子想想为什么!”
哦,为什么?为什么啊……
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一条?问我啊,你要让我写作文吗?我讨厌议论文,讨厌记叙文,我喜欢写诗。就是满分五十分能得十二分的那种。
去他妈的人生,活着本来就是一首诗!你且听着!
我当兵,可没有那么光鲜。不过是当初为了逃避罢了。
虽然我是个没故事的人。
但是所有的故事好像都是从一个人的失恋开始,继而款款道来。
“小木头,你快给我灌点鸡汤好不好……”
胖子在一只大号红狐狸的尾巴上蹭蹭蹭,努力地拐了三个调才把一句话说完,末了还拖了个尾音,像台湾那边的小女生的调调。
我抬头呜了一声:“小木头从来不做鸡汤的搬运工。”
天杀的,老子的调调竟然也柔了八成,要不是照顾着胖子的情绪,我能这么娘?我能这么娘!
胖子往墙边挪了挪,伸出手又抹了一把泪。我看着他克制着抽泣觉得挺心疼。
胖子咬着嘴:“小木头,那给,给胖爷来碗烈酒!”
看看,都把人逼到什么地步了。
我从椅上子起身,趴着床的围栏,盯着睡在我上铺的胖子就是一顿狠劈。
胖子姓罗,名赋隽,生在一个书香门第,从小被他爹用四书五经灌输着,君子六艺培养着,性情恬淡,品味高雅。我猜测是胖子被古典文化熏陶的太过分了些,导致他忘却了大男人应该拥有更多的肌肉和社交面,尤其是在大学校园中。
半年前的胖子还是个温文尔雅的君子,那时在校园中很容易见到他与他的前女友韩菲熙执手相看泪眼的模样。说起那个跟韩国人名差不多的女人,我也不知为何总是能火大起来。那女人真是个奇葩,三个小时一小吵,十个小时掀一次桌子,两天不闹一次自残上吊跳楼不过瘾。
玉树临风的罗赋隽被韩菲熙折磨并深爱着,不离不弃。然而在一整个宿舍为这份牛头不对马嘴的爱情表示虽然不看好但是不得不看好的时候,我们都忘记了胖子也是一个需要别人关心的孩子。
人都是一样的。人心都是一样的。
胖子内分泌失调了,从一米八的标配七十五公斤嚯地蹿到一百零五公斤。韩菲熙骂骂咧咧了小半个月,终于吼来胖子尽可能省吃俭用攒下来的一万五千块钱作为分手费离开了他。那天天很蓝,有小风,罗赋隽站在宿舍五楼的阳台上,默默抽了小半盒烟,然后挂着泪痕回头对着一直提防他会跳楼的我们说,“以后你们就叫我胖子,哈哈。”
舍友们面面相觑,我只好咳了一声掩一掩这份尴尬。冷了半分钟的场子,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他这个颓了的样子,爪子一伸,便从他手里夺过被捏的扁扁的烟盒。
“第一次抽烟就这么玩命,你至于么?不就是个女人!”我吼向胖子。然后卯足劲,把手中的烟盒往出一甩,目送它完成了一个抛物线运动。
二十年的中国传统文化熏陶不是盖的。
胖子闭眼了半晌,自语道:“是不至于,只是你没能感受过怅然若失……”
我的手一顿,无语地回头,撞上了舍友们高深莫测的目光,继而不受控制的也挂上了同样的神情望向胖子。
不晓得胖子是哭还是笑,道:“人成各,今非昨。情似游丝,人如飞絮,从此无心爱良月,此恨绵绵无绝期,恨悠悠,几时休,点滴霖霪,此去经年,桃花依旧笑春风!”
……
胖子今天是睹物思情了,只因为该死的宿舍文化节要求我们必须打扫卫生,必须!胖子娇弱地抱着那只红狐狸目光怜悯的瞧着宿舍的其他五人忙里忙外,却突然眼睛一亮,带着他那一身肉跃下架子床,从我的拖布上扯过一段红绳儿。
那是韩菲熙曾送他的,为数不多的不值钱的玩意中很不值钱的一个。
胖子如获至宝,把那红绳子揣在手里,堪堪地爬上了床。宿舍其他人不约而同叹了口气,继续忙自己的了。
我的心里狠狠地一疼。
日暮时,我拎着八个水壶挪到宿舍门口时撞到了我媳妇,彼时她正在和我同一个专业的某个小学弟怀中,那一刻我的心仿佛被手中的八壶开水浇了个透。我突然就想到半年前胖子说的,那个什么情似游丝,人如飞絮。
幸亏跟胖子久了,养成了一副至少表面看起来宠辱不惊安之若素的样子。
我走上前,说,媳妇儿,你金工实习结束了都不跟我说一声啊。
我媳妇儿猛地把脑袋从那男生怀中探出来,然后一愣。那男生反应快,立即把她拽到身后。
我说,媳妇儿,哎不,清弦。我先把水带上去,然后你给我发个微信说说吧。
我佩服我能如此淡然。
后来,清弦果然用微信解释了全部。从她结构混乱却主题明朗的语句中,我读到了诸如你林晨不上进,你林晨对我不好,你林晨安于现状不能给与我未来云云的关键点。
我不像胖子那么能克制,我嚎了三个小时,直到熄灯,直到惊动了五楼一整排的宿舍。
胖子说,当初我难过,你可记得你说了什么不?
我哭着摇头,胖子又说了什么我没听清,便接着摇头。
胖子沉默了很久很久,我哭累了,便借着外面微弱路灯的光丝,看到他缓缓靠着墙坐了下来,但脸上的表情看得很不真切。
胖子离开学校了,他申请到了下学期的交换生项目,去台湾。
我也离开学校了,因为自杀未遂。
我爸妈把我弄回了家给我请了一个月的修养假。
我把吉他扔到了地下室,把我写的半成品谱子一把火烧光了。
你不要猜我在大学中是什么角色,做着什么事。反正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我也成了一个有故事的人了。其实我没有多么深爱清弦并且愿意为之生为之死,我选择在清弦和我摊牌后的一个礼拜割,腕,并不是因为情深到放不下。
窗外的绿色已是郁郁葱葱,还没到四月呢,怎么长的这么急。
点了一根烟,我又哼了一次那首半成品中副歌的部分。靠着窗台,一边咳着一边就着烟丝把已经结郁进肺腑的伤情兀自回顾了一遍。
原来我真的,挺伤情的。
……
“林晨!”
嗯,我还没说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