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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hapter.洛伽(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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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我希望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我叫洛伽,是一个纯种吸血鬼。首先,我想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这个名词。这本书被我下过封咒,唯有作为人类的你,才可以阅读。既然你不是血族,那么我啰嗦一下也是无妨的吧。
第一位血族在墨历391年诞生。他是一个痴迷于永生之术的伯爵,真名已不可考证。在逝世前夕,他在自创的永生法阵中以灵魂为筹码,换得了□□的不灭。然而,也就像传言中那样,这种禁忌魔法是有缺陷的。一旦被阳光直射,永恒的□□会立刻开始某种剧烈的反应,然后迅速变成一撮死灰。这大概就是血族的唯一弱点。不过,我猜测,这是由阳光破坏了某种暗物质组成的封印而导致...这些以后再说。
之前说过,我是纯种吸血鬼。现在,我来解释一下血族内部的分支。
我们最开始都是人类,之所以变成这样,是被同族摄食所致。按照你们的说法,就是吸血。纯种吸血鬼指的是全身血液被吸干以后,与其摄食者产生了某种共鸣,然后死而复生的家伙。纯种吸血鬼在诞生的一刻就拥有了几乎无解的愈合能力。他们在摄食者主动赐予一点点血液作为引子之后,便会迅速在体内产生大量属于自己的血液,来填补枯萎的身体。而在“重生”之后,他们中愿意接受新身份的,通常都会作为侍从伴随在摄食者左右一段时间,助他们狩猎。比如我,在分别之前,就在那个人身边呆了好久。虽然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但这种共鸣,却是永远无法去除。
而不愿以血液为生的...要么在阳光下选择再次死亡,要么不知所踪。但据我所知,有勇气做出这个决定的人寥寥无几,至少我还没有见过。
我们血族的另一大分支,是混种吸血鬼。这些成员的数目大约占全族的十分之一。他们的共鸣在将死未死之际创立,也就是身上大概还留有一半血液的时候。而在这一刻接受血族的传承,意味着他们的体内将永远混有人类的部分。因此,他们无论是生活习性还是成为血族以后超凡的身体素质,都要比纯种吸血鬼差一些。对于我们来说,他们不算是真正的血族,因而和他们的关系总是要疏远一点。但是,人类也绝无可能接纳他们。由此看来,这一部分人的处境并不太乐观。
所幸,他们需求的血液的量要远远小于我们。就算是捕猎能力差一些,迫不得已时,也可以靠别的东西勉强充饥。总的来说,他们的日子不是很好过,但是还远远没有到无法生存的地步。
我今天要讲的故事,就是关于一个混种吸血鬼。如果没有经历这件事,恐怕我也不会将近乎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一项足以改变一个种族命运的研究上吧。
(PS:此处纪年法类似于公元纪年,以圣战为界,之前为墨历,之后白历。)
那是在白历539年,我死后的第57个年头。在血族内部,我算是很年轻的那一类了。但就算如此,我杀害的人类数量也早已上百。我们在捕猎过后,可以很久不吃东西。也就是说,如果你有幸碰到一个刚进食完的吸血鬼,也不用害怕。但人类一旦被我们盯上,就绝无生还的可能。
我们的目标大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弱病残,或者独自夜行,实力又不算很强的家伙。一来,他们的消失,对你们社会影响不大。二来,也不会引起上层的过多关注。或许读到这里,你会觉得,我们就是一群十恶不赦的魔鬼吧。但很遗憾,你不能用人类的道德标准来衡量我们。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站在人类的对立面。现在,我要重申一遍,让你看到这本笔记的目的,就是希望你可以帮助我,这个杀人如麻的恶魔。如果就算如此,你也不介意的话,就请读下去吧。
我曾是克罗约瑟帝国高官的小女儿。父母去世后,就对人类再也没有什么深厚的感情。不过,在那之前,我就已经住在北山里了。除了偶尔下山狩猎,也极少和人类交流。血族有自己的社会体系。如果不是穷极无聊,我们着实没有必要去和人类进行无意义的接触。
然而,那天是我狩猎的日子。我还算经验丰富,实力也不差。但保守起见,还是选择变数最少的深夜出动。很快,我在离王城比较远的地方,发现了一目标。这一带基本没有巡逻的守卫。长年居住于此的,也大抵都是平民。我动用自己的感知能力,确定了目标周围没有其他人类。再进一步探测,更发现他魔力稀少。于是,我悄悄跟在他身后,准备下手。
这个人不算很高。他披着一件破旧的灰色斗篷,微驼着背,怀里似乎抱着什么东西,行色匆匆。月光投在他瘦小的身体上,映下一片跳跃的影子。我尾随着他,将自己的步伐控制在和他相同的频率之上,以防止被他发现。可惜,很快,我就发现自己的谨慎有些多余。他没有受过太多文化之外的教育。这么长的一截路,他甚至都没有怀疑过这里除了自己,还有别的什么。渐渐的,我也失去了耐心,准备动手。
抱歉,我们是捕食关系。我感谢你赐予我食物。在这一刻,你就是我的上帝。
霎时,我以极快的速度蹿了过去,一口咬住他纤细的脖颈。他挣扎了几下,连呼救的声音都没有来得及发出,就彻底瘫软下来,怀里的东西撒了一地。
我贪婪的吮吸着,拥着他,让大量温热的血液流入我的喉管。在这个过程中,我能感受到力量在一点点复苏。鲜活的生命力正从他体内,逐步转移向我。尽管对鲜血的渴望是如此迫切,但残存的理智,还是让我一遍又一遍的搜寻附近是否有人类靠近。我这样做,一是怕给自己惹麻烦,二是觉得要清理一切目睹者,有点不舒服。你可以叫我伪善者。手刃那么多无辜的人,却极力避免伤害这点“零头”。对于这一点,我想,也算是血族的本性在作怪吧。
我们在人类的本质中,掺杂了不少野兽的特性。我们的一切行动。基本都是为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弄死捕猎范围外的人类,是不太划算的事。我们吃不了这么多,处理尸体也很麻烦。不排除,这其中还是有一点对曾经的同族的恻隐之心。我承认,有过个别难以理解的家伙,将杀戮作为爱好。但大部分血族,还是吃饱即可,见好就收的。
那次捕猎,我本以为一切都很顺利。这个人的大部分血液已经落入我的腹中,饥饿感也被冲得很淡很淡了。夜很深,除了偶尔路过的幽灵般的野猫,再无其他生人。我思量了一下,大概考虑好了撤走的路线,以及干尸的安放地点。然而没有让我想到的是,突变,就在这一刻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