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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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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三
工作后的前几年,他过着从任何角度看都相当抠门的生活。
每天下班后,从地铁站口回租的单元房路上,他会在沿街地摊上挑一把看起来不那么蔫的青菜,拎回去和冰箱里周末提前买好的鸡蛋配一起炒盘菜。他经常出差,也喜欢出差。出差多好!住的酒店比租的房子条件好,三餐可报销,遇上客户招待吃得更好。还有差补!他举着计算器一顿猛敲,觉得再划算不过了。
周末、放假,家里安排的相亲,能拒就拒。好容易闲下来,他更愿意和朋友待着。
无底线小分队里除了他,八卦一个接一个。朋友们从想着解决他的个人问题,发展到关心他的个人生理问题,最后只能由着他去了。
是不是还忘不掉当年那个人?
他也被这么问过。
当然不是。他真没怎么想起过初恋同学。他爱过他,在连自己是怎样一个人,想成为怎样的人都不清楚的时候。可他变了。他之后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做过的项目,结识的人,所有这一切聚在他身上加总起来,让他长成了自己少年时代无法预想到的人。又怎么能要求,他继续去爱当初的那个人。
这也是好的。在对生活毫无杂念一心只想读书的时候,去爱一个人。
直到他大学毕业,他出生、长大的城市才开了第一家肯德基。到现在,还没有一家星巴克。对物质诱惑毫无鉴赏力,甚至连附加着消费观念的约会都无从谈起,他只是真心的喜欢着初恋同学,而且和他在一起过。
在最纯粹也没法复杂的年纪,可能耗尽了他这辈子的爱情。
在他工作后的第三年,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真要一个人过一辈子。他心理上已经这么武装了起来,生理上也可以自己解决的。只剩在经济上,弹药也要备足了。他审视了一下现在的工作,觉得还算清闲。于是他在简历里加上这么一句:“可以在高强度环境下高效工作”,准备跳槽了。
新工作来得很快。面试他的合伙人对他非常满意。工作也符合他的预期,钱多事多,业内出了名的工作一年抵两年。他递了辞呈,养了一个月,走马上任。
是家项目导向的事务所。他上班第一周就上了个尽职调查项目。最终报告是英文的。他加班写完了第一稿。老板又指派手下最得力的美国人和他一起做修改。
那是他和外国小哥的第一个项目。
他之前的单位,虽然也号称以英文为工作语言,其实就在是一大堆中国人之间,写不清楚,打个电话也就问明白了。所以当没有参加现场尽调,充满各种问题的小哥一次次出现在他面前,他吃力的解释着,几乎快翻白眼儿了。
好在小哥很快就意识到他的无计可施,拍着胸脯跟他说,你讲中文,我听得懂。他如释重负,把一开始想趁机练练口语的念头抛到脑后。
他后来才知道,小哥大学就在中国交流过两年,学了中文,可以地道的发儿化音,也能分清楚L、M、N、前鼻音后鼻音。真比起来,普通话水平是比身为南方人的他要高的。
不管怎样,语言问题一解决,交流确实要畅快一些。至少他可以分心注意一下,小哥的颜值是蛮高的:睫毛很长,轮廓深刻,眼睛亮亮的喜欢放电,埋在皮肤下面的胡茬很深,男性荷尔蒙分泌应该旺盛。
公司加班是常态。在提交初稿给老板的前一个晚上,小哥拉他到自己座位旁边,两个人一起看一起改。时间跨过午夜,其他同事都陆续过来告别。他们的节奏也慢下来,开始时不时闲聊两句。
小哥问他原来的公司有没有这么忙。他摇摇头,有些抱怨的说,不知道这里的人怎么受得了。小哥却说这个行业的常态就是这样啊,你选择了它,就需要接受这个事实,否则就做不到最好了。总之一付心甘情愿、逆来顺受的样子。
他此时其实已经有点儿心生退意,觉得成天耗在办公室里,他一个人生活所需的空间感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但他突然意识到,小哥是真正喜欢这份工作的,而这份专注打动了他。他想起小哥之前曾经问他要过原始的中文尽调材料,说要翻一翻免得老来问他。
他对这个行业倒是没有特别的偏好,可同事的刨根问底意外的激发了他的某种责任感——至少不能成了团队里面拉后腿的那个。他这么想着,一边跟小哥过报告。
快到凌晨三点的时候,小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回过头跟他说,今天就到这里吧,我们都需要休息了。他看着小哥眼里的血丝,点点头。两个人关电脑、锁门、电梯下楼。小哥一路还在跟他说笑,说他住在一条夜生活丰富的街上,晚上加班回家路上,路边到处都是呕吐物。
出了大堂,小哥让他先上了一辆出租车,他坐进去关上门,从窗户看过去小哥还站在路边跟他挥手。他不由自主的笑起来,全然没有一般加班到很晚以后的怨念。
这个项目之后,小哥经过的他的位置总会过来闲聊几句。他有囤积零食的习惯,一开始会客气的问小哥要不要吃。小哥对食物倒没外国人常有的狐疑,给什么都愿意尝一尝。有一次吃了他给的腌梅干,几乎都快跳脚了。就这样后来再投喂他,小哥也就是明确的表示不要再吃那种又咸又酸的东西,自己伸手拿了坚果和山楂,不记仇、很好养的样子。
就这样一来二往的,也就临近年关了。他和小哥相互交流了一下放假安排,他肯定是要回家的,小哥要去个海岛玩儿。小哥之前去过他的家乡,对当地的小吃印象深刻。于是他随口问小哥,他准备给同事带些家乡特产,小哥有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
小哥背靠着他座位旁边的墙,腿成一个四十五度的角朝前伸着,埋头想了一会儿,认真的说,麻辣兔头。
当时他还不知道小哥对食物的狩猎范围之广,先是惊叹了一番他居然敢吃。小哥自己也有些得意,补充说,小龙虾的头他也喜欢吃。两个人说笑一会儿后,他老实表示,兔头不好带,他可能要用别的东西代替了。
他一年难得回家一趟,前几年几乎都是一回家就完全和工作的城市隔断开,一心一意陪在父母身边。今年却生出几分额外的牵挂,不知道小哥度假过得怎样了。
临走前,他跟爸妈提了提兔头的事情。他爸马上说,现在都有真空包装的服务了,完全不成问题。他爸妈知道他是个怕麻烦的,现在起了这个心思估计是有了中意的女孩子。他也没有特意说明,毕竟他自己都没有琢磨清楚,对小哥到底是怎么个想法。
离家远,他多请了一周的年假。回办公室那天,同事基本上都到岗了。小哥难掩兴奋的来找他,第一句话就是你终于回来了。
他压抑着嘴角上扬的弧度,尽量保持平静的对他说,我给你带了些东西,放到冰箱里了。
小哥更加雀跃,表示现在就要去看,然后一头冲去了茶水间。过了一会儿,小哥一路快步的走回来,手里抱着装兔头的袋子,激动得都忘记了跟他讲说中文的习惯,爆出一串“我都不敢相信你居然把这个带过来了”之类的英语。
他坐在椅子上,抬头看着小哥涨红的脸。小哥在海岛晒黑了一些,看起来更红了。他心里电光火石般透亮了起来。他愿意额外的做些什么,单纯的只为了让这个人开心一点儿。
他喜欢上小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