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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死相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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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在认识想溢以前的日子里,他从不知道自信的感觉,也因为认识了想溢,他体会到从未有过的自卑。可是自从相识的那天开始,他就这样亦喜亦悲的沉沦在这两种原本矛盾的感情里。曾经他这样理解,这就是幸福的感觉。
(一)
窗外的兰花散发出清淡的幽香,鸟儿的鸣叫声偶尔划过空谷。就在这片幽谷之中,竖起的那一座孤立的小茅屋便是我的家。这里虽然简陋,但却可媲美世外桃源,清幽空旷。更重要的是正坐在我对面摆弄着茶具的女子让我心境空明。她拥有弯如柳叶的眉,纯如清水的眼,嫩如白雪的肌肤,细如葱尖的手指,红如樱桃色的小口还在不断地喃喃自语着。这一切,组合的是那样完美,恰恰就是眼角边那一小块血红色的胎记破坏了这种完美,因为在我们这个朝代世人的眼中都是要求完美的。尤其她的身份还是那样的特殊,“仙女”是世人对绝色女子的称呼,在我眼里“仙女”就完全等同于一个名字——陆想溢。
我和想溢是在两年前的花灯会上邂逅的,她着一身华丽的轻纱罗裳,而我则是推着我的小货车远远地站在她对面的街边,那一刻起我的目光再也无法从她身上移开,虽然她以轻纱遮面,可那清澈的眼神是怎么都遮不住的。而就在我们目光交错的那一刹那,不安迅速爬满全身,而她的莞尔一笑不仅让我的不安消失的无影无踪还使我终身难忘。她是冰山下的火种,清冷孤傲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热情如火的心。只是那莞尔一笑,却足以一笑倾城。
(二)
我知道她是富家小姐,而我只是个以卖胭脂水粉为生的小贩。对于她,我是万万高攀不起的。在我们这个朝代,门不当户不对是为世人所不齿的。但她的那一笑早已深深印在我的心里,虽知不能,我依然每天推着我的小货车在街边乱逛,期待着可以再次看见她的身影。自古以来,千金小姐各个都是深居简出的,只有节日的时候才偶尔出来行走行走。我一直认为,花灯会上的惊鸿一瞥已经花光了我所有的运气,没想到天可怜见,再次让我碰上了她,更没想到的是我可以那样近距离的看着她。或者,我也还算有些本事,我卖的胭脂都是自己研制的,无论香味还是颜色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在城中也小有名气,经常有些富贵人家的小姐找我订做一些。那天,窗外的兰花开的正艳,大清早就有人敲开了我的门说是有生意上门。我随着来人走进那座高宅大院,在那里,我再次见到了令我一见难忘的可人儿。并且知道了她显贵的身份,她是本朝大将军陆殉的女儿陆想溢。陆将军是我朝的长胜将军,从没打过一场败仗,战绩彪炳。而也因如此陆家深受皇上器重。想来,陆小姐将来必然是要有一位人中龙凤来匹配的。可世事有时就是不能尽如人意,陆将军和夫人也正是为了这份皇恩而寝食难安。而那天,我也终于见到了陆小姐面纱下的芳容。
(三)
她成日以纱巾遮面并不是为了她的美貌,也不是为了她的身份,而是为了眼角边那一小块血红色的胎记。圣旨已下,皇上素闻陆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皆精,高雅大方,要把她配给二皇子为妃。婚期定在两个月后。如果给人看见她的容貌,想必什么样的话都可以听的见。毕竟,人言可谓。于是,我被强行留在将军府中,希望可以研制出能够遮掩那块胎记的胭脂水粉。之后的日子,我每天都在自己的房间里精心钻研,感觉就像在为心上人做嫁衣,心里虽然酸楚,但依然尽心尽力。
“有兰花香味的胭脂吗?”她偶尔路过我的房间淡定地问
“有。”我些许兴奋地回答
“我最喜欢兰花的香味了,清雅幽然。”她没有戴面纱,面容近距离的在我面前展露无疑。
“小姐放心,虽然我不一定有把握可以研制成功,但我一定会尽力。”我只想说些安慰她的话
“无所谓,我不在乎那些。”她的语气让我疑惑“即使拥有了完美的面孔,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也只是徒然。”
是啊,千金小姐也有自己的悲哀,纵使家财万贯,地位显赫,可终究还是逃不开命运的安排。
“你知道吗?是我让我爹请你来的。不是为了胭脂,只想见你。”她说地那样肯定,而她扬起的嘴角让我愣在当场,全然不知我当时的表情是受宠若惊还是不知所措。从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说法,可这一切偏偏在我和她之间悄然地发生了。我没有多问,作为女子的她都可以这样毫不遮掩地表达自己的感情,我堂堂的七尺男儿又有什么好畏惧的呢。于是,我笑着迎上了她的目光。
(四)
身处这样的世间,纵使两情相悦也会因为地位悬殊而没法相守。我从来没有这样怨恨过自己为什么没有生于帝王之家。眼看想溢与二皇子的婚期越来越近,而我却无能为力。此时,边关告急,藩邦频频来袭。陆将军自然义不容辞地赶赴前线抗敌,想不到的是想溢脸上有血红色胎记的事竟然不胫而走,闹的满城风雨。半个月后,噩耗传来,我军全军覆没,陆将军更是站死沙场。陆家上下一片哀鸣,想溢和陆夫人哭的痛不欲生。果真是人言可谓,世人的矛头都指向了想溢,说她是天煞孤星克死父亲,更有人说因为她生来带着那块血红色的胎记是不详之兆。更可怕的是这些话很快传进了皇上的耳朵里,再加上谄臣进言说想溢必将祸国殃民,弄的龙言大怒,婚事自然作罢,陆家也在劫难逃。陆夫人更是跪下求我带想溢逃走,就算她不说,我也决定了要这么做。于是,我们连夜离开了将军府,隐居于幽谷之中。我们每天只是种种花草,靠卖胭脂水粉勉强过活,虽然日子清淡,但却是真的开心。我终究没有研制出可以遮住想溢胎记的胭脂,但我突发奇想用胭脂在她的胎记处勾勒出兰花的图案,位置不偏不倚,形状也恰倒好处,看上去就像修饰用的花饰,高贵而不庸俗,幽雅而不失大方。我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这样开心的相守下去,然而事情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化。想溢仍是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仍然是皇上心中不安的隐忧。终于,有人献计把想溢远嫁藩邦,既可以平定边关之乱,又可以除去世人的顾虑。圣旨已下,若是不依,陆家就会满门抄斩。
(五)
其实,我们可以逃到天涯海角,但我知道想溢不会跟我走。她知书打理,纵然敢爱敢恨,是世间难得的奇女子,但终究也逃不过忠孝二字。父亲从小对她的教育就是要对国家尽忠,对父母尽孝。她选择了面对,而不是逃避,为了她的母亲也为了陆家的名声,更为了国家的安定。即使世人不会因此而感激她,她也毅然选择了离我而去。她看着我的眼睛,似乎有千言万语,却只轻轻对我说了声“谢谢。”我明白她的意思,也很想挽留,但话到嘴边,我却哽咽了,为的是不让她为难。她慢慢靠近我,垫起脚尖,水润的唇覆盖上我的。之后,转身跑出了茅屋。那是个长过一生的吻,她身上淡淡的兰花香味弥漫在我周围的空气里,慢慢的退去。。。。。。
自从她走后,我只是默默的照顾着窗外的兰花树,希望这香味永远陪伴我,心里一直祈祷着愿她能幸福。可偏偏天意弄人,有消息传来说,想溢在成亲的那天晚上服毒自尽了,身边还放着已经风干的兰花。她离开了,做到了忠孝两全,我并不认为她辜负了我,可她竟然用自己的生命守住了对我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