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得很不满意的一章,以后有待修改吧。欢迎大家提意见哦!
另外,有大大提到时间线的问题,我仔细想了想,还真是有问题哦!明镜17岁执掌家业,根据原著,当时明楼10岁。姐弟俩相差7岁,可以解释长姐如母抚养幼弟(要是年龄差缩小到五岁以内似乎就没这种感觉了)。问题是,如果收养明台是在差不多同一时间,且不说共产党尚未成立的问题,那说明楼台最多差7、8岁。而剧中开头明台档案上显示21岁,那明楼岂不是还不到30?曼春却已经28了。所以合理的解释为:明镜执家,放弃爱情和理想时,还没有明台,纯粹是为了明楼。收养明台应该是几年后的事情了。汪芙蕖发现明镜小姑娘非但没搞垮明家,反而把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于是贼心不死,再次作案。这样设定,也更能理解明楼对姐姐的歉疚,不奇怪他为何那样姐控了。诸位以为如何?